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买活动房 > 第 198 章 张宗子拓展业务
  “大木,郝嬢嬢家的辣椒酱好吃吗?”

  “宗子你逗小孩了,这么小的孩子给他吃太辣!”

  一大清早,营地就笼罩在郑大木洪亮的哭声中,郑地虎敲了张宗子的脑袋一下,示阿森把扎煞双手,被辣得直哭,明显要给张叔叔一点好看的小娃娃抱走,恐吓张宗子道,“我这个侄子记仇得很,你小心他一辈子和你作对,你总有老的一天,他还年轻呢。”

  在自觉仍很年轻的张宗子便畅笑了起来,“小孩子就是什么味儿都得尝尝,我这也是为了他好!”

  为了堵住郑地虎的训斥,他赶紧讨好地为郑地虎盛了一碗大碴子粥,“快吃吧,在还有鸡蛋酱,过会儿人多了,酱一会就被吃没了,就只能干啃饼子啦。”

  鸡笼岛在的生活,的确是不如云县的,由于岛上居民陡增,而所有的船只都拿来运兵运粮了,地暂时执行严格的军管制,并没有太多的小摊贩,所有人都由炊事队统一供餐。炊事队要做几千人的饭,菜『色』以说是相当简略,从早到晚他们都在不断地杂饼子,这样才能腾出人手在饭点熬粥,杂粮粥、杂饼子,大锅蒸的鸡蛋酱,这就是食堂供的饭食了,若说要给这么多人都供上肉,供上青菜,杀了炊事队也是办不到的,主要是灶和大铁锅有限,人数也不足,就算这些都给制备齐了,原本的那数百人家的地,又哪够呢?

  就连屋舍,也是显然不足的,是以这段时间,先行迁移来的流民们,都被编成了两个班次,其中一班在买活军处来的师傅带领之下,大量的伐木,也为将来的烧荒做准备,另一班就是学摔泥坯,摔好的泥坯子在一旁晾晒,等到云县来的工程队造好了烧砖用的大砖筒,便要用前段时间伐下来的木大量的烧砖。

  这样的话,等到建房的时候,之前伐木的人手,就又要挖地基了,在之前,买活军已经勘察好了地方,把城镇的位置都规划了出来,直到房子建好了,才会有更多的人平整土地,翻土拔草根……开荒就是这样,所有的工作都是配套的,而且需要大量的前期投入。十八芝在鸡笼岛经略了好几年,才堪堪招来这么数百上千人,也不是没有原因。

  这段时间,买活军的船拼命的在云县和鸡笼岛之间来往,便是在运建材,运这些人的口粮。而很多流民只能暂且睡在帐篷,好在地天炎热,虽然已经是八月,依然热得只能穿短袖,而且来到鸡笼岛之后,无论如何总是以吃饱的——一天还以吃两个蛋,这日子不论是对东江的流民还是泉州的灾民,都是极大的提升,因众人的士还是很足的,每天都下死力干活,建设自己未来的家乡,而且也尽能地抽时间来学官话和算学:不管开荒多紧急,这个是一定要先学会的,只有学会了,将来拿到的工钱,得到的田地才会多,做事的效率也才会更快一些。

  条件如艰苦,便是首领们也没有太多的特权,从谢双瑶开始,大家都在食堂饭吃,最多是差人原本的小镇上买点青菜回来,让厨师做一做,这程度的特权,是以让百姓们动的程度——处的百姓们,哪个不是习惯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的首领不过是在住处上稍微宽绰些,吃上居然大致能和百姓们看齐,已经是贤明至极了。再者说,这鸡笼岛原本也是他们献出来的,如郑天龙老爷这般,住在自己原来的房子,便是百姓也觉得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当然了,谢六姐一行人占据一个院,那也是理所当然。如张宗子这样的采风使,也仗和郑地虎的交情,至少能住在房子,而不是每天钻帐篷,也因拥有一个自己的马桶,不必跑到野外挖的茅坑上厕所——买活军管清洁是很严格的,这么多流民都住帐篷,但聚居地的味却并不是很难闻,便是因为大家都道谢六姐喜欢清洁,所以大家都不敢像从前一样随地便溺,而是都严格地厕所解决自己的五谷轮回,同时也为堆肥场贡献原料。

  不过,这也就是十八芝首领唯独的特权了,是以除了天龙地虎两兄弟在岛上陪伴谢六姐之外,其余大海贼都宁愿出贸易办差——至少在船上还能吃好喝好,比在岛上要强,在岛上明明镇子好东不少,就因为谢六姐吃得简单,大家都得陪,大海贼们是享受惯了的『性』子,连这么熬一两个月,哪坚持得下来?很多人老借故云县,那哪怕不能喝荤酒,但架不住好吃的好玩的多啊。

  张宗子这辈子就没有过过岛上这么清苦的日子,他这一阵子以来瘦了一些,人也晒得脱了几层皮,但还是白生生的——他是那天生晒不黑的人,最多被晒红了,回来就脱皮,脱完皮就又白回来了,不过脱皮时很疼痛,所以他学游泳总是一大早太阳还没出来时赶——不过,他一边嚼饼子,一边走到谢六姐身边时,还是满脸的快活。一听到谢六姐的问题,他便立刻嚷回答了起来。

  “幸福呀!我怎么不幸福!这辈子我还没这么舒心过呢!”

  他便威风地把胸膛高高地挺了起来,“不是我在六姐前夸耀,如今我小张也算是开宗立派,扬眉吐,于祖宗的余荫之外,有了一丝成就了!”通天阁小说

  周围的几个人便都笑了起来,包括尾随而来的郑地虎,还有被谢六姐拿一根棒棒糖逗弄的郑大木——这小子相当地讨谢六姐的喜欢,谢六姐不但一上岛就指名要见他,还亲自抱了郑大木好一会,甚至还对郑天龙很肯定地说,“你儿子日后成就,在你之上”。

  张宗子私心认为,郑天龙最后承认那个东瀛女人做自己的正妻,把所有其余妾侍都放良了,谢六姐的表态是很重要的原因。谢六姐已经表明态度,要过问郑大木的学习,郑天龙对非常受宠若惊。不过,谢六姐对于十八芝的态度都很亲切,十八芝如果在鸡笼岛上,除了一些绝密会议之外,其他会议都有列席旁听的资格,龙虎两兄弟是最积极参与的,其余人态度不一,张宗子倒觉得他们很蠢,能跟在六姐身边学习,这是多少人求不来的机会,只因为会议枯燥,听不懂便放弃了,日后的成就绝不会高。

  而张宗子因为身负采访任务,而且还要时不时地按照谢六姐的吩咐出一些稿子,两人见的机会也是相当多的,时已经以说是很熟识了。张宗子私心认为自己是很受看重的,毕竟他是买活周报一个采风使,而且一出手就写了一篇好评如『潮』的稿子——这篇稿子他署名为张维城,所以在那些买活军、十八芝的水军一看到他,都非常亲热地叫他维城先生,并且争先恐后地要请他吃饭,说他“写出了我们这些人的日子”!

  至于为什么写出了自己的日子,便要请他吃饭,个中的道理,张宗子也不太明白,甚至他本人也觉得,能把自己的日子登上报纸,仿佛是一份殊荣——他自己也只是执笔,并没有把自己的日子,自己的想法,放到报纸上呢。这些水军们,能在报纸上读到自己的心声,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两句话,都升起了一无名的动,很多素不相识的水军,听到兄弟们说他是维城先生,便立刻涌上来诚而大声地对他表达自己的谢,甚至要把对他们来说也有些昂贵的礼物——最多的是郝嬢嬢辣椒酱——赠送给张宗子,表达他们的情绪。

  “多亏了维城先生,我们的日子才会被大家道,被大家记住!”

  “维城先生,你写的这个‘我’是哪个兄弟?我们对他都钦佩得很——他活下来了吗?!”

  “不错,不错,我们都多方地听呢,不道是哪条船上出了这样勇猛的兄弟!”

  既然是战争,不能没有伤亡,就张宗子所,一天买活军就死了人——有个倒霉蛋,还是在后方呢,也不道怎么回事就摔下海了,大家发的时候人已经呛了好几口水,绳子扔下抓不住,船上的兄弟下把他救上来以后,二天发了高烧,人就这样没了。

  在前方的部队,偶尔也有零星伤亡的消息传回来,只是和战果比相当的微不足道。水兵们会担心其实也很正常,尤其是那水兵的经历以说是非常的坎坷——一个危机,是出在海岸边,他们的小队要对敏朝水师和泉州守军两夹击,还要保护村民撤走,争取时间。那一期刊发之后,张宗子便受到周围人格外的关心,大家都想道这个‘我’是如何化险为夷的。

  答案其实很简单,‘我’所在的小队按照培训中的内容,往海边诱敌而,以烟火、旗号为信,吸引了买活军舰船的注力,背靠红衣小炮,来了个舰基击,给敏朝士兵好好地上了一课:原本这些水师也不太道火炮战术,因为弗朗机炮不论是『射』程还是火力,实际上对于岸上的人都没有太多的威胁——鸟船也是有吨位的,除非冲滩,否则在适合它吃水线的海,不能对陆上造成炮火压制,但红衣小炮就不一样了。

  炮火覆盖范围,便是优势所在。上千人组成的奔跑方阵,在红衣小炮之下就是活动的靶子,买活军的军士跑起来速度是的快,如兔子一般,而追兵的速度却没有那么夸张,也是因为笃定了他们穿铁甲,不能游回船上,己方拥有足够的战略主动,不会下死力追。因双方便拉开了一段很明显的距离。

  正是这段距离,给了买活军船只开炮的余裕,不必担心误伤自己人,两发□□下来,两个方向的追兵立刻就是血肉横飞——按照‘我’的说法,至少敏朝的部队,只要被□□在人群中击中一发,士兵的士就会完全毁灭,接下来便会开始无序逃跑,这才是让买活军最疼的地方,接下来他们就得到处找这些溃兵,阻止他们伤害更脆弱的老百姓。

  配合这篇报道,当期的买活周报条便是警告敏朝兵丁,不许杀良冒功,不许抢掠百姓,否则永远没有被宽恕为活死人的机会,只会被当场斩杀——并且还指出了他们的明路,在战场上,刀枪拼杀不过,就投降好了,买活军不杀俘,为买活军做苦活,饭至少也还是能吃饱的。

  这篇条文章,也是谢六姐授,张宗子执笔的,当时的谢六姐实在是忙得写不过来了,便让张宗子捉刀,张宗子视为自己职业生涯的新高峰,并且暗地觉得自己已经压过沈编辑太多了,他抖擞精神,揣摩谢六姐平时的笔锋,半点不敢卖弄文采,把公告写得严厉而又不失慈悲,还注到了敏朝兵丁多数都不识字的问题,要求那些识字的读者们设法告兵丁。果然,这点小心思也受到了谢六姐的褒奖,谢六姐对他说,“张少爷,你在越来越落地,文字越来越有生活了。”

  居然被六姐夸奖了!当天张宗子高兴得多吃了一大个饼子,反反复复地咀嚼谢六姐的这句话,便是晚上睡觉的时候,一想到这句话,都忍不住开心得扭来扭,几乎没把郑大木吵醒——十八芝的屋舍也很紧张,张宗子分享的其实是郑大木的房间。

  【文字越来越有生活了】,这句话是多么的有力量啊,仿佛把他最近的改变全都概括了出来,是的,张宗子也觉得自己是变了一些——如果是以前,他怎么会和水兵们称兄道弟,又约一块吃茶呢?他怎么会如耐心地撰写一个小兵的故事呢?他也不能在鸡笼岛过这样清苦的生活,却还趾高昂的,每天都像个小公鸡一样扇翅膀跑来跑?

  张宗子是觉得这一阵子是他有生以来最快活的一段时间,他很难说出为什么:这些臭烘烘的水兵们,他们的谢,似乎比张宗子从小到大所受到的那些来自高官巨贾的夸奖更加动人。他自幼有神童的名号,夸奖对他来说是并不稀奇的,但哪怕是六姐的夸奖,似乎都不如水兵们的谢让他印象深刻。

  张宗子时常会想起那些黝黑的庞上绽开的笑容,想到他们灌进简单话语那饱满的情,“维城先生,你是懂得我们的!”

  “维城先生的文章,写到了我们心!把我们的日子都记了下来!”

  “我们就是你写的那个小兵!”

  便连军官们,对他也格外的慈眉善目了起来,哪怕是六姐身边最受宠的陆将军,待张宗子也十分客,还谢他“写了一篇很好的报道”,但在张宗子心,他最珍重的还是来自水兵的声音,他写了一篇反映他们生活的文章,得到了他们的认和谢……再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事了。张宗子几乎为敏朝的同行们到遗憾,他道朝廷也要办报纸了,但即便有另一个采风使张宗子,写了一篇一样的文章,也不会有这样的想,敏朝的百姓们不认字,他们读不懂撰写自己的故事……

  因为受到了肯定,他撰写这篇报道时所用的心机便也显得有了回报,这篇报道,是张宗子杂糅了自己所采访的上百个水兵的故事,萃取了其中惊险刺激的部分,汇编而成,实在地说,大多数水兵的战斗都非常的简单和按部就班,没有太多动人心魄的地方,如果能和这个守在岸边,望舰基火力覆盖海岸的水兵一样,有一场刺激的战斗,便非常值得夸耀了。

  虽然清扫村落、追击溃兵、组织生产、开班上课才是常态,但张宗子本能地到,这样的记述是不会讨得读者喜欢的,因他把好几个刺激的小故事缀连在了一起,都用‘我’的口吻讲述出来,无形间仿佛造了一个遇难成祥、无往不利的小兵之王。

  这个小兵之王的运也不道是好还是不好,击溃了这最后的联手袭击之后,便立刻又被整编了起来,派参加对泉州的攻城战,甚至被选为了攻城尖兵,这一下就把读者的心又吊起来了,很多读者甚至写信到云县的编辑部,谴责他这吊胃口的行为,要求张宗子在《我在买活军当水兵.四》中做出交代,阐明所有行动结束后,主角的生死。

  这来信,也是让张宗子很得的点,他恨不得能早日回云县,拆看一封封的读者来信。不过六姐需要他在鸡笼岛报道鸡笼岛的垦殖,记述鸡笼岛土地的富饶,以及开荒的全过程——张宗子也能识到,这是很重要的工作,义不亚于军事上的胜利,所以这一阵子他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鸡笼岛上记笔记,也采访了许多新来的移民。

  看看,才逃家多久,他如今已经是买活周报不或缺的骨干了!连六姐要等他写报道呢!张宗子简直骄傲得要把尾巴都翘上天了,他丝毫不在郑地虎、郑大木子侄的嘲笑,而是滔滔不绝地说自己的触——他发谢六姐很喜欢听这些,当然不仅仅是他张宗子的吹水,而是她很喜欢听身边的人,以及百姓谈论自己的生活,不管说得多么仔细,观点多么幼稚,只要不是颠三倒四、一再重复,她都能听得很有趣味。

  “是这样呀。”

  果然,谢六姐并没有嘲笑张宗子对于《水兵》报道的自豪,而是含笑点说,“张少爷,看来你的觉悟是越来越高了,政审分也以往上加一加了——虽然还不如沈编辑,不过——”

  “等等!”张宗子本来乐得眯起的睛一下瞪大了,他急地断了谢六姐,“怎么能,怎么能我的政审分加了还不如沈编辑?她做什么了?我看她没拿出什么有反响的文章啊!——难道报纸上还有比我的《水兵》更有深度更信,反响更好的报道吗!”

  连谢六姐都被逗乐了,她从喉咙发出一声暗响,好像是在偷笑,但很快又清清嗓子,平和地说,“她大概带了十几个家人来投效,在都在上课了,其中五个女娘被评估为潜力极大,所以加了一波分,不过——”

  不过其实政审分在对张宗子的义不是很大了,毕竟他已有了一份让自己很满的工作,这话谢六姐没说完,但大家还是能明白的——但这丝毫不能减少张宗子的郁,他大喝一声,愤懑地跳了起来,“好啊!沈编辑好狡诈!居然!居然偷跑!看我不、看我不——”

  “好了,好了,”他还没‘看我不’出个结果呢,谢六姐就把他也镇压下了,她有时候会让张宗子表演一下,似乎这是很娱乐的一回事,不过今天谢六姐应该还有事,便把话说得很快,“我在给你个千载难逢的赚政审分机会,张少爷,你要不要呢?”

  张宗子当然要了!他一下直身子,学军士们的样子碰了碰脚后跟,精神奕奕地,“任凭六姐差遣!”

  “那好。”谢六姐说,“你对戏剧是很有造诣的,在我要你为我写一出戏——听我说,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出戏,我是有要求的,你要——”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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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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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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