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春花了解完始末后,不禁想到她自己给小满买的那双皮鞋,标着温州正宗皮鞋的名号,结果劣质到一穿就开胶,这种鞋子售卖到外面去,怎么能不引起公愤呢!
眼下的情况,果然是应验了傲足鞋店那位张厂长所说的,温州鞋的名声迟早有一天被这些劣质鞋给败光。
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甚至还牵连到了温州的其他产品,比如他们厂的衣服订单...
这丢了诚信的恶劣行为,还真是害人害己,不仅温州鞋名声臭了,连整个温州货都受到了抵制,也让他们其他好好做产品的人受到了牵连。
只是,她不过是一个平民小百姓,对于这种大局势,有心无力啊。
潘春花叹息了一声,告别了周大志,就拎着衣服往宿舍走。
一路上,她都在思考,平时看马厂长坐在办公室里悠哉悠哉,但一旦厂里单子出了问题,就算深更半夜也得赶去处理。所以,即使做了大老板,也照样有难处,只是他的艰辛都藏在别人看不见的地方罢了。
这个插曲让潘春花不免有些担忧,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是否能顺利,会不会受影响...
可转念一想,无论做什么事,都难。遇到难事,就逐个解决,只要信念不倒,总能把难事儿给做成喽!
这不正应了书上那句“有志者,事竟成”!
……
潘春花信心满满地回到宿舍时,林小满已经在下床铺睡着了,但宿舍里不见章玲玲的身影。
这段日子,章玲玲对小满的好,她都看在眼里,而小满对章玲玲的影响,也在潜移默化中发挥着作用。
她明显感觉到章玲玲不再是原先那个冷冰冰、硬邦邦的女孩子,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紧闭的心门也在慢慢敞开。
但最近这几日,章玲玲有些安静,常常会一个人发呆,似乎有心事。
潘春花在宿舍等了一会,仍不见人影,她不免有些担心,起身出去四下寻找。
绕了厂区好几圈,终于在一处漆黑墙角的座椅上,看到了正在发呆的章玲玲。
“乘凉呢,不怕被蚊子抬走啊。”潘春花换上轻松的语气,慢慢走近。
“啪——”
章玲玲抬手就往腿上狠狠一拍,一只吸满了血的蚊子被拍扁在她的掌心,连带着白皙的小腿上都印红了一大块。
“啧,对自己下手真狠。”潘春花走过去坐在章玲玲旁边。
“不狠,怎么打死吸血的蚊子。”章玲玲笑着,仿佛在说蚊子,又似乎不是。
潘春花跟章玲玲已十分熟识,便不再绕弯子,“有心事?”
章玲玲沉默了片刻,靠在座椅背上,仰头望着明月繁星,“我,决定走了。”
潘春花一愣,不是“计划”,不是“打算”,而是“决定”。
这太出乎意料了,可似乎又在情理之中。
这段时间,她慢慢了解到章玲玲本就是一个有才华、有志气、有梦想的人,她成绩优秀,头脑灵活,会画得一手好画,算得上是懂得琴棋书画的城里闺秀。
只是章玲玲坎坷的命运和悲惨的经历,让她差点儿放弃了自己,放下了追求,苟且在一个小小的车间里,做一名普通的女工。
潘春花有些惋惜,好不容易交到的知心友人,决定离开。但更多的是庆幸,她的决定,意味着她不再选择逃避。
“决定...去哪儿?”潘春花没有劝章玲玲打消走的念头,也不再提原本打算让章玲玲跟她合作制衣售卖的事。
“唔...没想好。”章玲玲眯着眼,似乎在与夜空玩耍逗趣,难掩几分稚气。
“但一定是远方,一个没有人认识我叫章玲玲的地方。那里,应该会给我更多的安全感。”章玲玲平和地笑着,脸上带着不合年龄的沧桑感。
“是什么让你下了这样的决定?”潘春花有些好奇。
“你的小棉袄,我的小天使。”
“小满?”
“嗯。”章玲玲轻声应着,“她对绘画的热爱,她对生活的乐观,她的灿烂笑容,她的温暖举动,让我看到,似乎灰暗无度的生活里,还残留了那么点微光。我想,她是上天派来拯救我的吧。”
“把我从自我禁锢中,解救出来。”章玲玲笑得释怀,轻轻揉按着她自己的右手。
潘春花见状,伸手揽过章玲玲的肩膀,顺势让她靠倒在自己的大腿上,伸手接过她的右手,一下一下轻按着。
“我这手,安在我身上,也是它倒霉。”章玲玲痛得用自嘲安慰自己,“厂里有些人只知道我的右手是被一根长铁钉穿透而伤的,但在更早之前,我爸把我卖进魔鬼窟时,就已经被那人生生打断了,没及时治疗,留下了这后遗症。”
潘春花心疼地揉按着章玲玲的手,不自觉放缓了手劲,她没有出声安慰,更不去追问,因为她知道,现在的章玲玲,只需要一个安静的倾听者。
“要打死吸血的蚊子,必须得自己挨点疼。在我拼命逃出后,误打误撞就进了这厂,后来我爸不知从哪找来,上厂里闹,要把我带走再换钱。争执推搡间,我摔倒在地,木板上竖着的铁钉,狠狠地扎入了我的右手,可我当时想的不是痛,而是借机把伤弄得更重,连着我爸厂里之前的烂事,把他送进了牢里。”
“不过,他...好像又快出来了吧...不过,我终于已经成年了...”
“我是个胆小鬼,明明对生活不抱希望了,却没勇气去死。”
“后来,我才发现,不是生活没有希望,而是我把自己闷在黑暗的被子里,不愿探头去寻找曙光。”
“直到有一天,小满身披一道温暖的光芒,钻进了我的被窝,她说,让我当个胆大鬼。”
章玲玲说着,无声落泪,却面带笑意。
潘春花静静地陪着,她知道,这是章玲玲在离开前最后的敞开心扉。
章玲玲抬手擦拭泪珠,“有一天,小满问我‘玲玲姐,你画得那么好,为什么不画了呢?’,我最近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
“找到答案了吗?”潘春花轻声问。
“没有。我找不到为什么不画的答案,所以,我为什么不画?没有理由,那就得继续画,画成一个大画家。不然,岂不是辜负了我一手好天赋?”章玲玲笑着自我调侃。
“还挺自恋,但我信。”潘春花见章玲玲的情绪缓和了,也开起了玩笑。
两个人又闲聊了许久,临近尾声时,潘春花才问:“打算什么时候走?”
“天亮以后。”
“那小满...”
“我最怕小屁孩哭鼻子了。”章玲玲用轻笑掩盖不舍。
“她会很想你。”
“天下无不散之宴席,难不成你还会让她待这车间一辈子?”章玲玲突然想起那天蔡云莲在食堂嘲笑林小满的话,提了一句,“她也到上学的年纪了吧。”
“是,我们总不能一辈子窝在一个小车间里,要走出来,去见世面,才能有一番作为啊。”
潘春花陪章玲玲坐了一夜,临近早晨时,她打了个盹,再醒来时,章玲玲已经走了。
她是穿着潘春花送的皮鞋走的,没有带走任何行李,除了林小满送给她的那个粉色塑料水杯,和一张林小满画的自画像。
噢,她还留了一封信和一盒绘画颜料。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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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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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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