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啾啾!啾啾!”
耳边突然传来几声悦耳的鸟叫声,陈凌循声看去,发现有几只形貌奇特的鸟儿从山涧的另一侧飞了过来,竟也不怎么惧怕他们,就大大方方的停在不远处的树上,引颈鸣叫,声音高亢洪亮。
这几只鸟儿与麻雀体型差不多大小,但比麻雀漂亮多了。
白色的、栗红色、褐色的……
令人不禁惊讶,身为同一种鸟,居然在几只之中就有这么多不同的颜色。
而且它们的尾巴还很长,像是随风飘荡的彩带,极为漂亮。
“这是啥鸟啊,真好看,这么几只就有三个色儿。”
陈凌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脸上带着惊叹。
这几只鸟儿像是和红腹锦鸡一类,但并没有红腹锦鸡那种火红的鲜艳,而是带着飘逸的另一种美。
王存业听到女婿的惊叹声,就把目光从野猪尸骸上收回来,跟着瞧了一眼,“哦,这个啊,这個鸟叫‘一枝花’,是说它长得跟山上开的花似的,漂亮的不行。”
“它们还有个名字,说得是它的尾巴,飞起来飘来飘去,像根带子一样,也叫它绶带鸟。”
“这鸟挺有意思的,白的叫‘梁山伯’,花的叫‘祝英台’,你小时候没听过吗?”
“啊?原来这就是梁山伯和祝英台啊!”陈凌顿时目露恍然。
这种鸟,他也只是小时候见过寥寥几次。
现在想想,或许是那时候年纪太小了,在小娃子眼里,或许这鸟就显得有点大。
现在看到后,就不太能认得出来。
其实那时候见到的时候,就觉得漂亮,感觉从远处飞过来的时候,太阳一照,鸟儿身上都跟散发着光芒一样,太好看了。
当时他是看到了三只鸟儿。
两只大鸟一白一花,长尾巴,并排飞,第三只稍微小一些,尾巴也短一些,飞在最后面。
然后就指给父亲看,父亲说这是梁山伯、祝英台,以及马文才的化身,后边那只小的,就是马文才,印象还挺深刻的。
所以老丈人说绶带鸟的时候,他只是有些明白过来是啥,但说到梁山伯与祝英台那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爹你知道的挺多嘛,鸟也讲得头头是道的。”
陈凌仰头看着树上的鸟,说道。
“哈哈,这鸟也是一味药材,我就知道的多点。”
王存业笑道。
绶带鸟,又叫寿带鸟,在一些传统国画和刺绣上,比较多见。
但同时它也是一味极为不错的中药材。
用于肠风下血、止虫牙作痛。
“这样啊。”
陈凌点点头,冲树上的绶带鸟吹着口哨:“这家伙可真漂亮,尤其那只白的,黑头发,白裙子,裙子上还挂着飘带,看上去跟仙女似的。”
那白色绶带鸟确实漂亮,尾巴灵动飘逸,站在枝头晃一晃身子,它那长长的尾羽就像是一条柔顺的丝带一样飘摇起来。
完美生动的诠释了它的名字由来。
“啥仙女,那是梁山伯,公的,快别看了,一个鸟有啥好看的,这鸟也不好养,别老惦记了,咱们东西还落在后边哩。”
“哦,对,咱们东西和草药都还没拿。”
陈凌一拍额头,赶紧和老丈人一块往回返,刚才野蜂群来袭,只顾着逃跑了,哪还能顾得上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呢。
不过刚走了没多远,山涧的周围突然就热闹嘈杂了起来。
翁婿两人耳边全是各种各样的鸟叫声,清脆的、洪亮的、沙哑的、低沉的,连原本这个地方有些阴森的环境都仿佛一下子变得充满了生机。
两人惊讶的向后方看去,只见黑压压的一片鸟雀飞了过来,也不知道有多少只,有多少种鸟类。它们从天上纷纷落入山涧与附近的树上。
粗略估计得有大几百只。
陆陆续续飞了几分钟,有的飞进树木的枝叶间消失不见,有的落进山涧。
很快,周围树上快落满了。
但就这还没有完。
还在有一群群鸟雀从远处飞过来,大的如雁鹅,小的如麻雀,认识的不认识的,全在向这里聚集。
有越聚越多的趋势。
在这略带昏暗的环境,忽然有成百上千只鸟类涌入山涧,这种景象可以称作一个奇观了。
连小金和小黄鼠狼们也怔住了伸,好奇的望着远方鸟类不断落入山涧的奇景。
“怎么了这是?咋突然飞来了这么多鸟?”王存业皱起眉头。
“这个,可能是咱们这边有一处鸟道吧。”
陈凌想了想说道,“以前每年入秋,从这边山里过得鸟也多得很,那动静,那场面比这还大哩。”
鸟道,就是经常过鸟的地方。
鸟道周围,一般都有充足的食物、水源、安全的环境,以及能够帮助它们辨识方位的特殊地形。
鸟道,就像是古代的驿站一样。
不管是长途迁徙,还是地域性的范围活动,在为它们提供通行道路的同时,也可以为它们提供良好的水源与食物补充。
“可这也还没入秋啊,咋这就开始往南飞了?”王存业疑惑。
“没入秋,那可能是因为咱们周围的省市发洪水的缘故,它们也受到了影响,才往外飞的吧。”陈凌猜测道。
鸟多了不怕人,两人驻足看了会儿,才在陈凌忘买照相机无法拍照的可惜声中,原路返回。
不多时,回到采钩藤的峡谷之后,猴子与蜂群都已不见踪影。
倒是小金“吧嗒吧嗒”的小跑着从不远处的山林边缘叼回来一个蜂窝,轻轻放到陈凌跟前。
陈凌还没说啥,老丈人就吓一跳,“哎哟,咋把这玩意儿给叼回来了。”
“也不怕那群野蜂回来蜇人。”
说着,赶紧从竹篓掏出一块麻布把蜂窝一卷,而后又从葫芦中倒出些药粉仔细的拍在麻布上面,直到拍匀后,才将其放入竹篓底部,再手脚麻利的用大捆钩藤压住。
这通操作把陈凌看得有点呆住,忙问:“你看蜂窝里面有没有蜜了吗爹?”
“哎呀不用看,肯定有,我都闻到味了。”
王存业一摆手,“你信不过我的鼻子,也得信小金啊,它可比黑娃有正经事的多,它可不是为了玩,就乱叼东西的狗。”
这话把小金夸得耳朵都背了起来,吐着舌头和善的看了老头儿一眼,而后摇头摆尾的在陈凌跟前转来转去邀功。
“行了行了,这大热天的,别蹭了,等回家给你搞一顿好的吃,只让你一个人吃,不许黑娃吃。好不好?”陈凌蹲下来摸了摸小金的脑袋,然后和老丈人两人把钩藤全部收拾好,继续向着石斛的所在地行去。
……
“你看,这又是一处要留记号的草药,入了秋之后就能过来采挖的。”
一边在山中行走,王存业就一边向女婿传授些采药的知识,这时,他用棍子拨开杂草,转过头来对陈凌说道:“看到没,这是天门冬,收购价也还可以。”
陈凌就连忙凑过去看。
天门冬有着枝状的叶子,细细小小的,摸上去十分柔软。
而且在一些植株上面还开着淡绿色的花朵,也有挂着红色浆果的。
“这玩意儿又叫老虎尾巴根,这是说它长得就像是老虎的尾巴根。”
“想找的话也容易,天门冬一般就是长在这些比较荒的这种刺堆里面,如果近处有水流的话,就很容易找见它们。”
听着老丈人说,陈凌便默默地记下,然后在旁边留下记号。
“你看,这个是野麻,野麻跟种的那种汉麻还不太一样,这玩意儿还有个名号叫羊癫草,就是羊吃了之后,会傻笑,会乱蹦乱跳,滚下山坡,然后拉屎撒尿自己都做不了主了。”
王存业指着一种草药给陈凌说道,脸上很慎重。
介绍完就告诫他这玩意儿的坏处。
“这个我知道,跟那啥鸭片差不多。”陈凌点点头。
野麻,也就是达麻,是不允许个人种植的。
而且这东西在不同的地方生长,植株内的危害成分是不一样的。
比较容易和普通种植麻混淆。
能作为种植是汉麻,也叫火麻,就是作为普通的麻绳、麻袋之用的那种麻,它们细长而高,分枝稀松,节间是中空的。
结的果实火麻仁可以入药。
但是野麻不一样,生长环境变了,它的模样也会发生一些变化。
相比汉麻,它是分枝多而稠密,粗而短,节间是实心的,产脂多。
虽说也能作为中药材使用,但是野麻仁食用过多的话,会令人产生幻觉,和吃蘑菇中毒一样,眼前有仙女乱飞,令人飘飘欲仙。
比蘑菇更狠的是它会让人上瘾。
所以不管采药,还是用药,都必须慎重。
野麻,黄精,天麻,树芝,各种草药遍地皆是。
两人一路走一路辨认。
……
夏季的山中,一路绿草如茵,野花烂漫。
深山很少有人来,野花开的非常的艳丽,一路上鹅黄色的、淡紫色的、粉红色的各种小花掩映在丛林中,另有各种各样的野果子缀满枝头,青涩的果香与花香混杂在一起,有种特别的味道。
再过不久,这些果子就要熟了,山里到时候会更热闹。
翁婿两人就这样一路边走边找药草,有价值的便留下记号,没价值的随便看两眼,王存业评头论足一番,便继续往前走。
后面跨过山林,拐进了一个山谷,山谷里大石林立,细水潺潺,走在其中可以看到河道几次改道的痕迹,浑圆巨大的石头上密布着厚厚的苔藓,水畔开着嫩黄的小花,可以感觉到年代的久远,又可以看到到处绿意盎然的生机。
既有沧桑的斑驳,也有清新的美感。
在谷底兜兜转转,拐拐绕绕,顺水而上,只见一面灰白色的大石屹立在眼前,一块石,一面山,石头上方非常的平整光滑,就像一个如玉的姑娘,婀娜多姿的屹立在面前。
陈凌见到后很惊奇很赞叹,伸手摸了摸,石头极为暖和,心想冬天四仰八叉的趴在上面晒太阳一定很舒服,这就是天然的石床啊。
“你看,石斛就在前边了。”
王存业指着前方说道。
而后抬头看了看天色,已经到了中午,“还是先上去采,采完咱们再吃饭,不然心里老惦记着。”
“好。”
陈凌点头,其实老丈人发现的石斛所在山岩并不高,也不怎么陡峭,但是环境较为阴湿,苔藓类比较多,在攀爬的过程中是很光滑的,容易出现意外,老头儿一个人拿不下来。
陈凌还是和之前采钩藤一样,在山岩附近找到安全位置,拴好绳索,再去采挖石斛。
这片山岩上生长的石斛数量不少,长圆形的叶子,高度有二十公分左右的,也有三十公分左右的,石斛的主杆像是甘蔗,呈圆柱形,生有枝节,整体颜色翠绿,非常的水灵,叶子有种厚实的肉感,年份明显已经不短了。
加上现在的季节刚好过了它的花期,非常适合采挖。
“采上边那些老的,嫩的别动啊。”
他上去后,老丈人在下方喊着提醒。
“知道了。”
石斛还是要长够年份才能卖出价格呢,年份短的采回去后,不仅卖不了啥钱,这边的石斛也会被采挖后断根,不如让它们继续长着吧。
秦岭之中石斛不多见,且仅限于秦岭南坡的一小段位置,他们这里紧挨三省之地,虽有湿热环境供其生长,但是石斛的数量也比野山参好不了太多的。
所以陈凌在采完石斛下来的时候,就趁机收进洞天中一小段根须。
只要进了洞天,这一小段根须就足够繁衍成一大片。
等陈凌下来,解下麻绳,把石斛递给老丈人看的时候。
老头儿终于松了口气,满心欢喜的露出笑脸:“行,这次收获相当可以。”
“爹,咱们今天采这些,大概能卖多少钱?”
“卖多少钱啊,这个,千儿八百的怎么也得有吧。”王存业算了算,现在石斛五百克就一千块钱左右了,加上那么些钩藤,那肯定不差的。
说完,把石斛捡到手里,一株一株的看,表情满意的不行。
光在女婿家住着,也得干点啥才行啊。
不然整天放羊太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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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一样的地方,采点不一样的药草,新鲜又过瘾。
何况还能卖点钱,不然老让女婿管完大女儿管小女儿的那也有点太说不过去啊。
“嗯,这下总算能卖点钱了,过两天再把长虫养上,顺便也教给女婿咋养。”王存业喜滋滋的琢磨着,就跟着陈凌去河边生活简单的烧饭。
到中午了,肚子饿了,要走回去还要小半天时间,还是在山里吃了算了。
早饭简单,午饭也简单。
剩的鸡蛋,还有烤的馒头。
烤馒头也没放啥调料,丢进柴堆就胡乱扒拉了几下子,把外壳烤得焦黑脆硬,跟煤球蛋子似的。
但是剥开烤焦的外皮后,吃进嘴里,那叫一个又香又甜。
吃完,喝点凉爽的山泉水就算完事。
就这样,翁婿两人心满意足踏上返程。
路上两人依旧是边走边聊。
“天还不晚,回去路上,你跟我去逮几窝长虫,回去弄几个蛇箱子养一养。”老头笑眯眯的道。
“啊?在农庄养蛇啊?”
陈凌愣了下,养了那么多家禽,再养蛇,万一跑出来祸害家禽咋办。
“嗯,能养的,放心吧。养了蛇,有时候相当于防蛇,到时候我教你几招,不然在山脚这边,鸡鸭下蛋容易招贼长虫过来偷蛋。”
“好,不过爹啊,咱们出去抓蛇不一样吗?”
“还真不一样,你不知道,还是这山里的蛇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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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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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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