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的1995小农庄叶公好龙A > 第二百七十六章 猛兽疑云
  “亏了就亏了,谁知道这猪跑到哪儿了,好不好找。”

  王立献说着,看了陈凌一眼。sttgxcl.com

  “那倒也是。”

  陈凌点点头,理解了王立献眼神中的含义。

  他是在担心刚才夹子上的半截尾巴真是一只豹子留下的。

  如果真的是豹子,这代表着以前消失的豹子再度出现了。

  那就肯定不是单独这一只了。

  摸不清虚实的话,贸然往深山走,太过冒险。

  有些人肯定不理解。

  山里有豹子怕啥?咱们不能带枪去吗?

  确实,能带枪去。

  但是如果被豹子盯上的话,哪怕带了枪也是没用的。

  因为豹子跟老虎、熊啥的不一样。

  它一般不跟人硬碰硬,面对面的来。

  而是背后偷袭。

  或者树上偷袭。

  悄无声息,让人防不胜防。

  就连土豹子多了,金门村的猎户为了保险起见,还不大敢进山呢。

  更别说真正的豹子了。

  这玩意儿凶残且滑溜,可以下夹子对付,或者下点兽药,毒死它们。

  至于用枪,如果不是专门吃这碗饭的老猎手,拿了枪也打不中它们。

  豹子跑得快,在高山低谷如履平地,面对陡峭的山岩,也不过几个蹿跳的事,人没有瞄准的机会。

  普通人一旦进山遇到豹子了,多数情况下,看不到它们在哪儿呢,人就没了 。

  换句话说。

  在荒郊野外,人类面对任何野兽,胜算都不高。

  就算能面对面看到豹子了又能咋样,最多出于本能还会慌张畏惧,慌了神的人,逃跑都难。

  山林之中是它们的天下,人也跑不过它们啊。

  什么豺、狼、虎、豹、熊,都是对人有极强攻击性的。

  它们跟野猪不一样,野猪还能被人吓跑。

  而这些凶残的野兽是会逐渐试探的。

  只要摸清楚你是外强中干之后。

  就是它们找机会下手的时候。

  除非是像去年那样,一个队上的青壮,十多人,二十人一起去山里。

  这样多带几杆枪,带上一群狗。

  便是来了老虎和黑瞎子也不带怕的。

  就是眼下只跑了一头猪,不值当这么兴师动众的。

  再说今年庄稼收成不错,就算有人想组织打猎,大家也都没动力进山了。

  陈泽这时候还不知道他们两個人的心思呢,一听王立献放弃去追猪,顿时就急切的道:“为啥不去找回来啊献哥?不行咱们就多叫几个人一起进山找一找嘛。你看看这地上,血都流成这样了还能跑掉,肯定是大猪,不抓回来多可惜。”

  王立献嘴拙,不知道该怎么跟他解释,皱了皱眉头,最后也没吭声。

  陈凌这时候抓着那半截尾巴在看。

  听到他这话,就笑呵呵说一句:“你别急啊水娃,献哥家的狗也不中用了,你催他去撵猪,他也只能干着急,没办法啊。”

  “我来吧,我来先给你们瞧瞧,这猪是往哪儿跑了。”

  说着,向着农庄的方向打了两个响亮的呼哨。

  不一会儿,便有一只神骏的黄爪鹰隼从远处飞来,缓缓的拍打的翅膀,落在陈凌的脚边儿。

  鹞子在陈凌身上没有待护肩和护腕的时候,是不往他身上落的。

  现在鹞子这双爪子越发的粗硬锋锐,是真正能穿人皮肉的。

  陈凌可不敢直接让它落在身上。

  “哦哟,是鹞子。”

  陈泽惊呼一声,他姐姐一家三口,连带着大妮儿和四妮儿也看呆了眼,原以为陈凌是要把狗叫过来呢,谁知道叫来一只鹞子。

  很多人知道陈凌家有这玩意儿,还真没亲眼见到过呢。

  “嗯,鹞子能飞,比狗在地面跑快,方便一点。”

  陈凌说着,走到野猪留下的血迹跟前,蘸着血抹在二秃子鼻子上,让二秃子去感受了一下猎物的味道。

  看到二秃子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起来,就知道它发现了那只逃跑野猪的踪迹了。

  当即就把它抓起来,托在手上,向天一扬。

  二秃子展翅凌空飞起,在天空一阵盘旋之后,猛地朝一个方向飞去。

  “俺的娘哎,不是吧,狗能找骚,鹞子也能找上骚?老鹰跟鹞子啥的不都靠眼吗?你这咋还有靠鼻子的?”

  陈泽一看陈凌的做法,顿时叫道。

  陈凌抬头看了眼二秃子飞去的方向,笑道:“咋就没靠鼻子的鹰?你又没训过鹰,怕是不知道训鹰还得让鹰记住你身上的味儿吧?”

  训鹰中比较重要的一环,就是让鹰记住主人的气味儿。

  一般人训鹰,为了让鹰更容易接受自己。

  可以用自己的唾液吐在肉上,再把肉喂给鹰吃。

  还可以用汗水和唾液结合起来,抹在鹰身上,让鹰熟悉自己身体的气味。

  时间长了,潜移默化,鹰就会把你当成自己人。

  因此鹰的嗅觉虽然不如视觉和听觉强大。

  但要是分辨气味儿,还是相当厉害的。

  再有陈凌灵水喂着,二秃子就是单独靠鼻子也可以追踪猎物。

  不然以后还要在山里寻找药材呢,没好鼻子咋行。

  “好家伙,熬个鹰而已,还有这些个门道儿吗?”

  众人听完齐齐一愣,随后心想:恐怕也就是富贵这小子有闲心思搞这些东西了,有狗有鹰的,都快玩出来花儿了,别的人一辈子估计也不知道这里边的道道儿。

  几人一块闲聊着,等了十来分钟二秃子才飞回来。

  “看来这头猪确实不小,带着夹子还跑了这么老远,看来追回来得费不少力气,反正今天肯定是不成了……”

  陈凌摸了摸鹞子,说道。

  鹞子来回十来分钟,也就是飞过去的时候,在天上飞了五分钟才能找到猪呢。

  换成人在山林里走着,爬上爬下,有高有低的,那起码得半个小时。

  而且就算找到猪了,太大个头的猪,也不好往山下弄啊,再稍微一收拾,太阳就下山了。

  这还追个屁。

  连陈泽都泄气了,跺着脚连说可惜。

  王立献拍拍他肩膀:“可惜啥,这不还有小野猪崽子嘛,富贵前几天请人吃庖汤来着,你们出去打工的没吃到,这次来俺家,俺请你们吃。”

  陈凌一听这来劲了:“行啊,小猪崽子肉嫩,炖一大锅,多好吃。我明天带着酒过去。”

  陈泽却连连摆手:“别别别,可不敢喝你的酒,村里都说你家那酒,一坛能换一辆拖拉机。跟你喝一顿酒,俺一个人就把拖拉机轱辘喝没了。”

  这话把大家都逗笑了。

  当然了,也是陈泽这小子故意在开玩笑。

  他最近没怎么来找陈凌玩,陈玉强那些人也是很久没见了。

  这阵子他们没干别的,就是每天早出晚归的,去黄泥镇那边的厂子里打工干活。

  有去月饼厂的,有去饲料厂的,各种都有。

  虽然挣得不多,但这边总算离得比较近,也能顾得上家里秋收,能挣一点是一点吧。

  几人一起下了山,路上说得挺热闹。

  兴致起来后,陈泽就嚷嚷着说要不喝完明天这顿酒,大伙挑个日子一块去山里耍耍,正好苞谷还没熟,最近没啥忙的。

  王立献一听这话,知道不好劝他,也慢慢把心里的猜测说了一下。

  说是可能山里可能又有豹子了。

  没啥事的话,要是人少的话,就别往山上跑了,今年收成挺好的,又不是不打猎就揭不开锅。

  还是少往深山里走。

  就算上山打果子呢,也最好是走在一起。

  “献哥你刚才怎么不说清楚,俺还以为你有别的事,不愿意往山里走。原来是怕有豹子啊,这豹子有啥不能说的。”

  陈泽挺纳闷的,有啥事放开了说不行吗。

  “不是不能说,是不确定。”

  王立献摇摇头:“刚才夹子旁边脚印都是乱的,看不清楚,附近别的地方也看不到有啥脚印儿留下来,这东西到底是不是豹子俺还不能肯定,就是跟你们说以防万一进山小心点。”

  山里的野草和落叶比较多。

  秋天呢,地上也干燥,不像是雨后,泥土松软的话,野兽踩上去,还能留下清晰的脚印供人分辨。

  所以只凭半截尾巴,王立献可不敢乱说。

  不然往外一讲,三人成虎,传开了还不知道成啥样呢。

  “哦,原来是这样啊。”

  陈泽姐弟两家人这下子知道是咋回事了。

  然后拿过来陈凌手里的尾巴,来回看了看,他们自然是看不出来啥的,就纯属看个稀奇。

  只得给到王立献手里,让他回村后找村里的老人们看看。

  到了山下,几人分别,各回各家。

  但是傍晚的时候,王立献又找到农庄这边来了。

  说是他回去以后问了村里几个老人,大家都说很像是豹子尾。

  但要具体说是不是豹子,那还真没人敢一下子就肯定的。

  没办法,豹子这东西实在是太长时间没出现在人前了。

  从五六十年代的时候,全国各地连续的开展打虎除害运动。

  说是打虎,豹子、狼也在除害之列。

  什么打虎队,打狼队,在那时候盛行一时。

  因此到了七十年代之后,在本地的山林之中,豹子已经绝迹了。

  只剩下土豹子还时不时的出来露个头,刷一下存在感。

  “叔,你看这是不是豹子尾,听说你们鹿头山那边十年前还有豹子哩。”

  王立献在院里坐下后,没说两句话,又把豹子尾从篓子里掏出来,拿给王存业看。

  王存业瞧了瞧,吸了口凉气,沉吟道:“你别说,这尾巴还真像是豹子尾,就是细了不少。这玩意儿,我年轻的时候见过,在我们那边有的寨子还存着豹子皮哩,那豹子尾可是又粗又长,跟鞭子一样。”

  说完,又叮嘱道:“是不是豹子都小心点吧,以后白天上山也多去几个人,晚上就别往山上走了。”

  “老话说,豹子夜间百里走,山珍野味不离口,这东西凶得很,百多斤的野猪也干不过它。”

  “尤其到了夜里,抓只半大野猪就跟玩似的,弄死个人就更简单了。”

  这话说的两人慎重起来。

  高秀兰和王素素听到他们说有豹子,更是被吓得不轻。

  “没事的,不要慌。”

  陈凌安慰说:“咱们农庄有狗,有鹞子的,要是有啥东西偷偷溜到果林里,确实不怎么能防得住,但是想偷偷摸进农庄,那根本不可能。”

  “放宽心,山里能吃的野牲口那么多,有豹子也犯不着往山下来。”

  随后又聊了几句,看到陈凌家要吃饭了,王立献就起身离去,

  陈凌送他到农庄外面。

  想到老丈人刚才的话,他提醒道:“是不是豹子的先不说,这东西绝对是被你那几个夹子上的小野猪崽子引来的,要不就是闻着野猪的味儿,原本就一直跟在野猪群后边,跟过来的。”

  生活在山里的野兽很聪明。

  他们狩猎的时候,有时候跟人也差不太多。

  比如人想在山上下夹子夹野猪,肯定不可能随便找一个地方就下夹子的,都是按照野猪的踪迹,或单纯按照他们下山走的路径,也就是兽道,来把夹子下好。

  这稍微大点的野兽捕猎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专门找到野兽经常出没的兽道。

  在兽道附近埋伏,或者直接尾随,找机会发动袭击。

  就说野猪吧。

  野猪崽子多的时候,最容易引来各种野兽窥视。

  连山狸子都敢去挑衅野猪群,时常从野猪群中叼起来一只小野猪崽儿就跳上树溜走了。

  山狸子能上树,能跑能跳,溜得飞快,野猪也没办法的。

  而且野猪崽子最开始的时候,不过人的巴掌大。

  山里只要胆大的野兽,闯入野猪群,一口叼走完全不在话下。

  要是寥寥几只母猪形成的猪群,没有公猪护群,那就更无所谓了。

  直接把小猪崽子们驱赶散开,老母猪们根本管不过来。

  陈凌想到了这一点,王立献很快也意识到了。

  “你说得对,那明天咱们喝完酒,接着下夹子去,专门带两只小猪崽子放夹子上,倒是要看看能不能把它勾出来。”

  他打了这么多年猎,还没抓过活豹子呢,今天见到这半截尾巴,一下子被勾的心痒痒了起来。

  “行,我这边也把夹子换上新的,咱们一块去下夹子。”

  陈凌应和一声。

  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却觉得这个野兽是不是豹子不要紧,甚至山里有豹子也不是坏事。

  只有山里的豺狼虎豹多了,野猪之类的才泛滥不起来。

  放眼去看,不管哪个地区,只要有野猪泛滥,肯定是没有大型野兽天敌的缘故。

  虽然是这样想的。

  但前提是这些大型猛兽不要妨碍到人们的生活,不然伤到人就不好了。

  “山里老虎豹子越来越少,杀了也不好,如果真的抓到了,不行就先把它们抓进洞天里养起来。”

  陈凌心里打算着,目送王立献离开。

  两人也是说定了明天喝完酒,就带人去山上放夹子,每家多放几个。

  不过让陈凌没想到的是,这还没开始行动呢,第二天黑娃这憨货就出事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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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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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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