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不宋 > 277.清平乐
  赵孟启也是看得眼都不舍得眨。

  男人至死是少年,何况他如今是真少年。

  这运动与美色结合在一起,吸引力顿时提升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难怪女相扑也那么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深度建议后世某足也如此学习后转型,比吃海参有用多了。

  而且白打玩的是花样和技巧,压根不需要球门,正好再合适不过了,反正他们不怎么会射门,射也是射自己家的。

  当然,关键还是要把所有球员换掉,换成姬霓这样的美女就好。

  说起来,后世全世界都公认足球起源于华夏,《战国策》和《史记》是最早记录蹴鞠的文献典籍。

  战国策的编订者乃是西汉时的刘向,他在《别录》中写道,“蹴鞠,黄帝所造,本兵势也,或云起于战国,古人蹋蹴以为戏。”

  说明蹴鞠一开始是军中训练项目,汉朝人更是把蹴鞠视为“治国习武”之道,不仅在军队中广泛展开,‘所以练武士,知有材也’,而且在宫廷贵族中普遍流行。

  后来或许是因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和为贵’及‘中庸’思想开始成为核心,人们开始推崇谦谦君子的温文尔雅,鄙薄孔武之士的争强好胜。

  在整个社会背景的影响下,蹴鞠由对抗性比赛逐步演变为表演性竞技。

  尤其是到了宋代,表演性成分的比重日益上升,在此时两者大约是各占一半。

  这其实也还好,起码算是全民运动,百姓可以根据条件和爱好,各取所需。

  但是崖山之后,汉家沉沦,血性完全被压制和阉割,连菜刀都要几家共用,蹴鞠就彻底沦为丧志玩物,和歌舞一样,成为饮宴之时的伎艺,被伎女用于娱客,说是淫乐之戏也不为过。

  因此,洪武帝驱逐鞑虏建立大明之后,下严旨,在军中禁止这一本是源起于军中的‘游戏’,莫名有种讽刺感。

  虽然民间还在带球玩球,只是日渐衰减,到了满清时甚至连泡都不冒了。

  蹴鞠传到海外后,变成了足球,并越发兴盛,等华夏开始复兴时,又传了回来。www.sttgxcl.com

  哪知道,某些人居然硬生生把这运动玩成了耻辱,成了全世界的笑柄,真是丢先人的脸。

  这球,与其在这帮臭脚下,还真不如在伎女怀中有用!

  起码眼下来说,让这在场的人们都感受的了快乐。

  或许是宋人确实热爱蹴鞠,也或许是姬霓这跳唱玩球让人耳目一新,反正全场掌声不断,喝彩不停。

  而五位评判也不负众望的对姬霓给出了五上的评价,让她稳进前三。

  姬霓无比欢喜,带着三个球,向台下不断鞠躬致谢,良久才退下台去。

  这时,本该轮到严冉儿表演了,但她却说自己突然有些不舒服,请求休息一下,由唐安安先表演。

  其实这次序也没太大关系,因此五名评判商议后,允准了严冉儿的请求。

  唐安安约莫猜到严冉儿在耍心计,可能是过于自信,她并没有表示反对。

  在观众期待的目光中,她再次登上舞台,依然清雅,依然飘飘欲仙,即便还没开口,就激起台下的欢呼。

  正在全场人猜测她要表演何种才艺时,一众小厮扛着物件上台布置。

  也不复杂,一张书案,上面陈设文房四宝。

  一个近丈高的木架,然后挂上一张展开的白绫,这白绫长一丈五,高八尺,却只有上面两角固定在木架挂钩上,微风一吹,便飘荡不止。

  这有些怪异的场景,引得观众议论纷纷。

  “唐行首这是要干嘛?”

  “难不成,她要演书?”

  “呃,你的意思是,她要在这白绫上书写?”

  “这怎么可能,那白绫只是挂着,风吹就飘很难着力,如何能写字?”

  “我观唐行首惊若天人,有点绝技也很正常嘛。”

  “收声!唐行首要动了……”

  此刻,所有人都忍不住屏息凝气,目光牢牢锁在唐安安身上。

  只见她从一个长竹筒中抽出一杆拖把,额,不对,是一杆毛笔。

  接着双手持握笔杆,将硕大的笔头,浸入墨缸中,片刻便提起,两步跨到白绫前,挥毫泼墨。

  唐安安身姿若翩鸿,动作优雅而迅捷,她手中的毛笔好似游龙,白绫似海浪一般飘摇起伏不定。

  在台下人看来,仿佛就像一只丹顶鹤在白云间嬉戏。

  白霜染皂,十数个呼吸后,几十团墨迹留在了白绫上,看起来,很是杂乱无章。

  “就这?白瞎了一块好绫。”赵葙忍不住嗤笑。

  赵孟启用手指轻叩席案,“别急着下定论嘛,她敢如此定然有点底气,看看再说。”

  其他观众也是满脸迷糊,只愣愣看着,等待着谜底的揭晓。

  好在唐安安也没有打算一直吊大家胃口,放下毛笔后,令小厮抓住白绫边角,将其绷直。

  这时,大家才看出来,白绫上是一行行的草书,笔迹飘逸沉着,隽拔果断,流畅婉转中富有变化,如龙飞凤舞,并且气势磅礴!

  众人无不惊艳,又是周密率先起身,开始仔细辨认,并朗声诵读。

  “百花开後,一朵疑堆绣。

  绝色年年常似旧。

  因甚不随春瘦。

  脂痕淡约蜂黄。

  可怜独倚新妆。

  太白醉游何处,定应忘了沈香。”

  “好好!好一首清平乐!词好,字却更好!如此书法,在下衷心佩服!勿须多想,当为上上之评!”

  按品评规则,并没有什么上上,只有上中下三等,周密如此,无非是表达自己激动之情罢了。

  这副硕大的草书佳作呈现在眼前,观众们无论能不能看懂,都是纷纷拊掌赞叹。

  毫不意外,其他四位评判也一致给出了上等评价。

  唐安安向台下致礼,脆声道,“这阕清平乐,奴家十分喜欢,而且作词之人有些不同寻常,因为他如今不过才八岁。”

  观众们又是十分惊讶,这首词由景到人,由人到物,由物到情,层层深入,又层层翻新,给人以妥贴、蕴藉、清空、骚雅的感受,虽然不算极品,却也是上佳之作,但没想到竟然是出自八岁孩童之手!

  虽然宋代神童辈出,屡见不鲜,但人们依然热衷于追捧,并乐此不疲,所以皆是追问神童乃何人。

  唐安安微笑着给出答案,“词作者便是循王六世孙,张炎,奴家大胆断言,假以时日,张小郎君必定成为大宋词坛领袖,前途不可限量!”

  随即评判席中的张枢站起身,向台上揖手,“唐行首谬赞了,犬子顽劣,侥幸作出一首勉强过得去的词作而已,不足一夸,不足一夸。”

  他嘴上说着谦逊的话语,可那满脸的骄傲就连瞎子都看得见。

  随后许多人都向张枢恭贺,夸奖的话语漫天飞翔,从这一刻起,他那神童儿子算是名扬天下了。

  卧槽,好骚的操作,居然在花魁大会给自己儿子扬名,六啊!

  赵孟启都有些惊诧,同时心里又有些复杂。

  张俊虽然人品不佳,但好歹也算个名将了,然而后代却完全弃武从文,变成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知道吟风弄月的文弱书生,并且以此沾沾为傲。

  文化昌盛是没错,可若是没有武力保护,一切都只不过是镜花水月而已。

  可惜崇文抑武的风气已经渗入宋人的骨子里了,可不是一时半会能扭转的。

  即便赵孟启多次公开提倡尚武,但收效甚微。

  任重而道远啊!

  赵孟启轻轻一叹,随即灵光一闪。

  对呀,文明其精神,野蛮其体魄!

  或许,可以试着利用一些受到大众热爱的运动,来引领风气。

  比如这蹴鞠就很不错,但必须是对抗性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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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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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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