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厚土之恋 > 第六章·亲情
  每个孩子的童年都有几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我自然也不例外,在我四五岁的时候,姨母村里有两个小男孩和我关系很好,我们是名副其实的铁三角关系。我们常常玩到天黑才回家,满身泥土,披星戴月,他们给我的童年增添了精彩绝伦的一笔。

  其中一个小伙伴是姨母邻居家的小男孩新民,他比我小几个月,但是小时候他很聪明,鬼点子多,我们每天都在大门外面那条巷子里玩耍。记得有一次,他母亲在山上捉来了两只小松鼠,我们在他家那个小耳房里面玩,不知道什么原因,我把一只小松鼠捏死了。不管怎么说这件事都是因我而起,我不仅残害了一只小生命,还伤害了一个好朋友的心,因为这件事他伤心了很久。

  还有一个小伙伴是他们村北头的艳增,他比我小一岁,我们俩的母亲是一个村里的堂姊妹,是一起长大的玩伴。所以我们俩的关系自然也就比旁人亲近许多,我们经常合作赢别人的玻璃球和硬币,那时候弹玻璃球是我们最喜欢的游戏。

  有一次我们俩骑着自行车去集市下面的一条河里捉泥鳅,一天居然跑了两个来回,足足有三四十公里路,对于我们那个年龄的小孩子来说已经相当远了。很多人都说那条河里面有泥鳅,我们经不住诱惑就打算过去看看,到了以后果然发现河里面有很多小泥鳅,小的只有蝌蚪那么大,大一点的有我们食指那么长。我们费了老大劲才抓了一条就回家去了,回到家总是感觉美中不足,辛辛苦苦半天时间就抓了一条泥鳅,我们俩谁养都感觉不合适。我们纠结了好一会,最后决定再来个“二进宫”,我们又一次骑车飞奔到那条河边去了,没过多久就抓了一条肥大的泥鳅,兴高采烈地回家了,此时已经夕阳西下,暮色苍茫。

  回来的路上,可能是我们蹬的太快了,我的自行车链条突然绷断了。链条断了自行车也就瘫痪了,眼看着太阳即将落山,我们心急如焚,惊慌失措,艳增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用断了的链条把两个自行车收尾连起来。一头绑到他的自行车后座上,另一头绑到我的自行车前车把上,他骑着他的自行车在前面走,我骑着我的自行车跟在后面。这样我虽然轻松了很多,但是他却非常吃力,我们回到家姨母她们都已经吃过晚饭了。

  我来不及吃晚饭就得赶回家去,因为这是我答应母亲回家的最后期限,再不回去就要挨打。我让表哥全虎赶紧把链条修好,不然我推着自行车回去估计都半夜了,他说不好修让我推上赶紧跑回家去。我就软磨硬泡硬是让他修,最后表哥居然真的把那个断裂的链条修好我骑着回去了。表哥那时才十几岁就已经表现出机械修理方面的天赋了,后来他自己确实成为一名出色的机车修理师傅。我把泥鳅带回去养在吃饭的一个大瓷碗里面,结果第二天早上它就从碗里跳出来干死了,因此我还伤心了好几个星期。

  最有趣的还是我们养蚕的那段记忆,那个时候,像我们这么大的男孩子都喜欢养蚕,我们的零花钱都拿去买蚕养了。养蚕的工具是擦脸油小铁盒,以前卖的擦脸油很多都是那种椭圆形铁盒子装的,盒子上面有各种彩色图案,有绣大牡丹花的,也有雕野菊花的,还有画茉莉花的。直径大概十公分左右,厚度大概两公分左右,我们找来这样的盒子,在盖子上面钻几个小孔就可以养蚕了。通天阁小说

  到蚕稍微大一点,我们会把它们放到铁皮制作的长方形卡通铅笔盒里面,笔盒相对来说要大很多,里面可以养很多小蚕。春天的时候,把蚕蛋放到稍微暖和一点的地方,蚕就会自己慢慢孵出来。刚开始蚕蛋上面只有一个模糊的小灰点,过一会颜色越来越黑,最先出来的是针尖大小的头部,后面幼蚕整个身子就慢慢钻出来了。

  蚕的一生要经历四次痛苦的蜕变才能吐丝结茧,而结茧以后还要蜕变两次,一次是由茧到蛹,一次是由蛹到蛾,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一只蚕一生要经历六次蜕变才能变成美丽的白蛾。对于蚕来说,桑树叶子是它们最好的食物,但是我们村里没有那么多桑树,所以我们经常用榆树叶或者蒲公英来喂养它们。不过营养价值就比桑叶差了很多,榆树叶和蒲公英喂养的蚕又黑又瘦,成长周期也较长。榆树的价值远远高于其他树木,榆树叶子可以养蚕,榆树皮在挨饿年代可以充饥,而榆角是不可多得的美食,用开水把它们煮熟凉拌好就是一道很好的凉菜。每年春天,榆树开花的时候,很多人都跑去摘榆角吃。

  我感觉艳增要比我会养蚕,他养的蚕又肥又大,我的蚕大多都是他送给我的,我养蚕最多只能养到吐丝结茧,但是他可以养到破茧成蛾,最后下蛋,完成蚕一生的使命。

  蚕和我们人类的生命历程有点相似,从起点到终点刚好是一个圆。蚕的生命开始之前是一只白色的针尖大小的蚕蛋,蚕的生命结束之前又会变成无数个白色的小圆点。美丽的白蛾在完成自己的使命之前会吐出一肚子的蚕蛋,这是它们一辈子为之奋斗的目标,用一条生命来滋生无数条生命。人类也是一样,来到这个世上也是为了熬这痛苦的几十年光阴,来滋养下一代。只不过蚕和人类的成长过程不一样,蚕刚出生完全是黑色的,慢慢长大了经过多次蜕变才会变胖变白。而人类恰恰相反,人类刚出生是最纯洁最干净最善良的,慢慢长大了很多人就变黑了。

  大人们中午都要午休,尤其是夏天,天气炎热,下午大家都要下地干活,中午不休息下午就没有精力。我们小孩子中午基本上不睡午觉,经常会跑到沟里的泉水去冲凉。以前村民都在沟里面挑水吃,一口小一点的山泉是干净的水,是人们用来做饭和饮用的,还有一口大一点的山泉是用来饮牲口的,中午和晚上大家会把牛羊驴等牲口赶到泉水边去饮水。大热天的中午,我们会跳到这个泉水里面泅水,打水仗,捉青蛙,抓蝌蚪,浑身经常被淤泥裹得严严实实,只有两只眼睛在动弹,水虽然不太深,但也能淹到我们的脖颈儿,所以小孩子下水还是很危险的。

  我们泡完澡就回家准备放牛去了,一般都是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我们赶着一群牛到那一大片栽满杏树的梯田坡上,夏天昼长夜短,天黑也在晚上八点半以后了,而下午四点之前的天气酷热难耐,一般大家都在家里休息。

  有一次我们在沟里放牛,我家一头小牛犊在泉边喝水的时候,不小心前腿踩空掉进去了,很快牛的全身都陷下去看不见了。我赶紧喊人过来帮忙,有一个大一点的孩子钻到水里面去,慢慢摸着了牛尾巴,一把抓住缓缓地往出拉,最后终于拉出来了,小牛犊安然无恙。晚上回家的路上,这个小牛犊又掉进了一个小悬崖的窟窿里面,当时我的脸都吓绿了。结果我伸头一看它又翻身站起来,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我赶紧跑下去把牛赶回家去,不久以后家里就把这头小牛犊卖给牛贩子了。

  我们的童年大概是最快乐最难忘的经历,以前没有买过任何玩具,但我们玩得却比任何买的玩具都开心高兴。小时候玩的东西太多了,比如打沙包,跳皮筋,开交交,踢毽子,抓石子,滚铁环,打面包,做飞标,跳皮筋,打陀螺,造弓箭,放风筝,扎地盘,,做风车,挤牛等等。

  有时候捡牛粪都能让我们开心一整天,我们在山上放牛的时候,每个人都会拿一个铁锹和一个柳条或者榆树枝编的篮子捡牛粪。有时候我们甚至会为了抢一坨牛粪而互相大打出手。放牛放驴的时候骑牛也是我们的一大乐趣,牛比较温驯,所以我们最喜欢骑牛。驴相对来说骑得很少,因为它们脾气倔强,跑起来又很快,不高兴的时候一下子就把我们从驴背上摔下来了,磕碰的身上腿上到处是淤青,我就吃过很多次骑驴的亏。

  农村的夏天是最有生命力的季节,一层层金灿灿的麦浪微笑着,一片片绿油油的玉米挺拔着,一树树黄橙橙的杏子倒挂着,一茬茬紫艳艳的荞麦绽放着,它们都在向人们展示着生命的魅力。夏天的阳光还是那么刺眼,夏天的北风还是那么狂热,夏天既是成长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

  俗话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农历七月的中下旬,三伏天基本上已经结束,天气由热转凉,农民也可以清闲自在一段时间了。经过七月的大丰收以后,很多村都要唱社戏,一来是为了庆祝丰收,二则是为了祭祀神灵,保佑大地五谷丰登,风调雨顺。每年唱戏的一切筹备管理事宜都由会长来组织完成,会长由村里相邻的两家男主人公担任,包括提前收取戏费,搭建戏台,组织人员等等。以前的社戏都是由本村自己组织的喜欢唱戏且会唱戏的社员来唱,每家每户按人头收取一些费用,用来支撑社戏的所有花销。一般每个村里面都有那么一批热爱秦腔戏曲的男女老少,吹拉弹唱的音乐演奏者也是本村或者邻村聘请过来的。

  社戏隆重而又神圣,唱戏的时候,孩子们也可以放开手脚大玩几天,戏场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小摊贩,吃喝玩乐一应俱全。大人那几天会给孩子们一点零花钱,钱虽然不多但是也可以买很多东西。比如一毛钱可以买一根冰棍啃上半天;一毛钱也可以买一袋五香葵花子,有白色的大葵花子,也有纯黑色的小油葵花子;一毛钱还可以买那种可以吹得很大的形状各异的气球等等。有些孩子一毛钱买一种东西自己吃一半,剩下的一半和其他孩子交换东西吃,这样一毛钱就可以买两样东西。

  其实孩子们主要还是为了到戏场凑热闹,而不是为了看戏。一方面是为了得点零花钱买好吃的东西解解馋,最重要的还是为了玩,戏场里面人多,大人小孩,男女老少都有,他们在戏场里外走动着,闲聊着,一边说话一边吃着东西。十里八乡的村民基本上都会赶过来看戏,因为这是一年当中大家难得可以聚集到一起放松的日子。

  以前经常跟着大人跑去看夜戏,社戏是白天唱晚上也唱,早上一出,下午一出,晚上还有一出,晚上一直要唱到十一点多才散戏。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有三个小孩子,偷偷地跟着村里几个大人去看夜戏,到了戏场以后我们自己就跑着玩去了,一直到散戏的时候才发现找不见他们,或许他们早已经回家了。

  最后我们只有硬着头皮战战兢兢地回去了,大晚上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走在山路上碰不到一个人,实在令人胆战心惊。走着走着,我突然发现眼前没路了,我的意识还很清醒,明明记得前面有一条直直的小路怎么突然不见了,眼前好像是黑乎乎的悬崖,感觉非常奇怪。不知道是迷路了还是出现了幻觉,反而在我的左手边好像隐隐约约看见有一条小路通向山上。我吓得不敢往前走一步,正打算向左手边那条小路走去,另外两个伙伴抓住了我的手,说前面有路为什么停下不走了乱跑。我猛地反应过来,使劲揉了揉眼睛再看,前面果然有一条小路清晰地出现了,我们就继续顺着这条路走回去了。

  回去以后我百思不得其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后面再经过那条路看的时候,发现左手边上山确实没有路。只是快到山顶的时候,一块地艮下面有三个大土窑,应该是以前人们挖来避雨的。那次把我们几个都吓得不轻,从此以后我们再也不敢去看夜戏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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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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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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