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6小时替换他是一个很喜欢喝酒的人,高兴的时候喝酒,苦闷的时候也在喝酒。

  店小二见他桌上堆了十几个瓶子,心下愕然,走到6小凤身边小心翼翼道:“客人还要喝?”

  他不怕6小凤撒酒疯,在这间酒楼中撒酒疯的人很多,但还没有一个人能完好无损地走出去。

  他只怕客人拿不出酒钱,谁都知道,店主人最讨厌别人赊账,他这里的酒很好,如果想要喝,便要守店主人的规矩,规矩很繁琐,也很古怪,不能大声喧哗,不能损坏店里的陈设,最重要的是,不能赊账。

  如果还不上钱,就要拿脑袋来赔!

  店小二不是一个善心人,但他也不是喜欢看死人的人,所以他提醒6小凤道:“我们这里的钱,是要现结的。”

  “丢人现眼的东西!”

  还没有听见客人回话,便听见一声暴呵,这暴呵让店小二滚到桌子底下,因为他听出来了,出呵声的不是别人,正是要杀人的店主人。

  男人从后厨出来,他像一口水缸,还是装满了的那种,肚子从衣衫内滚出来,再多的布料也遮不住他的肚子。

  赵大,他酿得一手好酒,也耍得一手好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赵大道:“连四条眉毛6小凤都认不出,别说是我店里当差的。”

  6小凤只能苦笑,他虽然在江湖上有些名气,但也没有到路边的店小二都要认识的地步。

  谁知,滚到桌子底下的店小二却又从桌子底下滚了出来,他神色不见张皇,反而嬉皮笑脸,前后巨大的反差让赵大与6小凤都一惊。

  店小二道:“我竟不知道,6小凤的名气已经大到从人群中随随便便揪出一个人就要知道的地步。”

  6小凤端杯子的手一顿,他已是认出此人是谁。

  “司空摘星!”

  司空摘星回头,先对赵大点头,然后又对6小凤笑道:“这一回,你可没认出我是谁。”

  他的易容术很厉害,就算是比鬼都精灵的6小凤也不一定每一次都能认出他,能骗过机灵满天下的6小凤,对他来说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赵大却道:“我的店小二去哪了?”

  司空摘星又道:“你从后厨出来,竟然不知道他在哪里?”

  他比6小凤还要更会惹人生气。

  6小凤最常惹女人生气,但是司空摘星,却是男女老少无一例外。

  因为他有的时候扮成男人,有的时候扮成女人,有的时候扮成老人,有的时候却扮成小孩儿。

  你永远无法知道,司空摘星有多少张面孔。

  赵大虽然喜欢砍下赊账人的头,却是由于他们破坏了自己的规矩,对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相当的宽容大度。

  他一屁股坐到条凳上,摇摇欲坠的木条凳支撑他庞大的身躯,嘎吱嘎吱出最后的呻吟,不知道什么时候,木条椅便会被他坐塌。

  6小凤道:“我是来喝酒的。”

  司空摘星道:“我是来耍6小凤的。”

  一对损友,两个混蛋。

  赵大笑道:“我可不觉得你是特意来戏耍6大侠的。”

  司空摘星一听来了兴趣道:“哦?”

  赵大道:“我与偷王在今天以前虽不认识,却也知道你是个日理万机的人。”

  杀手,青衣楼有整整一百零八个,但是偷王,全天下却只有一个。

  杀手会有杀不了的人,但偷王却没有偷不到的东西。

  请他偷东西的人多了去了。

  说司空摘星日理万机,这真是天下头一号的大实话。

  司空摘星道:“那你说我有什么事儿。”

  赵大微笑道:“我虽不知道你有什么事儿,但我却知道,那对6大侠来说,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事。”

  他的话掷地有声:“因为你们是朋友!”

  朋友,这是世界上最贵重,也最美好的字眼。

  6小凤走出赵大的店,司空摘星跟在他身后,他还是做店小二打扮,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司空摘星长什么样,他有一千张一万张脸,6小凤也不能分辨出哪张脸是属于他的。

  司空摘星道:“那赵大说得不错,我找你来确实是有重要的事。”

  6小凤道:“我知道。”

  他了解司空摘星,正如同司空摘星了解他,朋友与朋友之间,心意总是相通的。

  司空摘星道:“那你知不知道,被我偷走的夺命镖已经死了。”

  6小凤叹一口气道:“这我已经知道了。”

  司空摘星又道:“虽然这事你已经知道,但还有一件事,是你一定不知道的。”

  6小凤道:“什么事?”

  司空摘星道:“杀死夺命镖的,是多年不出江湖的叶孤城。”

  6小凤倒抽一口凉气道:“不可能!”

  当然是不可能的,这世界上没人比他更清楚叶孤城在哪里,在夺命镖死的时候,他人根本不在京城。

  司空摘星道:“我是不知道这可不可能,但所有人都以为这是真的。”

  一句话中透露很多消息,有人在刻意散布信息。

  6小凤严肃道:“谁?”

  司空摘星道:“江如画!”

  江如画他本不想现身说法,因为他是个在江湖上消失很久的人。

  消失很久,代表着他曾经很有名望。

  有人以为他死了,有人以为他隐居了,但没有人想到他在南王手下当差。

  这不是一件不光彩的事,但这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来去如风的江湖人,很多都不愿意成别人手底下的一条狗,即使脖子上的皮链再精致也不管用。

  江如画现身说法,可以说是将他几辈子的脸都丢干净了,从今天起,人们不会将他看剑豪,只会将他称为不敢与西门吹雪对战的小人。

  他消失的时间很特别,正好是西门吹雪挑战天下名剑客的时候。

  一场场以生命作为赌注的战斗,只有赢的人,才能活下去。

  没人认为江如画会因为恐惧而逃走,因为他当时已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一个将剑练到极致的人,是不应该贪生怕死的。

  但是江如画会恐惧,只要一想到,自己成为棺材中一具尸体,在冰冷的地下孤零零地躺着,他就恐惧地连剑都拿不稳。

  他知道,当自己开始畏惧时,就已经输了。

  所以他逃了,逃到南王府,成为他手下的一条狗,隐姓埋名地过日子,他可以安慰自己,起码在江湖上有一段神话,即使他逃了,在人们心中还是剑豪。

  但是现在,他连曾经的美名都保不住了,为了活下去。

  逃过一次,就再也无法直视死亡,他可以不要名声,却不能不要命。

  江如画的现身说法让越来越多的人都相信人是白云城主杀的,后者虽然在小众圈中略有名气,却不能比得上江如画这样曾经名震四海的大剑豪,既然他都说人是叶孤城杀的,对方自然没有辩解的余地。

  死一两个人,并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事,又有谁会费心嫁祸给一个在武林中名声不显的年轻人?

  当消息流传开时,江如画终于松了一口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所有人都认为夺命镖是白云城主杀的,自然就没有人关注夺命镖脖子上细如牛毛的伤口。

  只有顶尖的高手才能认出这是他的成名技“潇潇细雨萧萧情”,但又有哪个顶尖高手会想到,曾经的剑豪费尽心思就为了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人下水?

  江如画坐在德阳楼,虽然南王恨不得把他头别在裤腰带上,但毕竟他是个人,而不是一件物品。

  重入江湖,有不少昔日的老朋友便会找上门,有些是真的老朋友,有些却连名字都没有听说过,但少不得要吃个便饭。

  江如画知道,别看他们正脸对自己很尊重,背后少不得怎么编排他,但他不得不与这些人应酬,甚至还要面带微笑。

  因为他要靠这些人帮他宣言叶孤城的名号。

  如果早几年,他绝对不会允许自己忍受这样的屈辱,但是现在,他却安之若素。

  因为江如画的年纪大了,年纪大的人,总是会更加贪生怕死。

  德阳楼上已经有了很多人,他们在喝酒,吃肉,当曾经的剑豪露面时却一致放下了手中的酒杯或者筷子,站起来向他问好。

  只有在这时候,他才能露出淡淡的笑容,他虽然老了,但还是有一些资历的。

  江如画想要说两句话,但他还没有开口,便闻到一阵花香,很淡雅,很别致。

  四个提花篮的美丽少女先进入德阳楼,每一个都很年轻,很美丽,身穿白衣,每走一步便洒一手花瓣,没多久,地上已经有了一条花瓣织成的地毯。

  然后是两个冷若冰霜的大美人,冰冷如天上的仙子,高不可攀。

  最后是一个穿白衣的男人,他很年轻,也很英俊,但是任何人看见他,都不会觉得他长得多好,而是先注意到年轻人寒星般的眼睛。

  那双眼睛并不黑,却很亮。

  江湖人哗然,好大的排场!

  年轻人道:“谁是江如画。”

  江如画向前走一步道:“我是江如画。”他道,“你又是谁。”

  年轻人道:“我是叶孤城。”

  虽然是漂泊在海上无依无靠的岛屿,但岛上的居民却不见得贫穷,看他们的吃穿用度,少不得比京城的富户还要更精细些。

  靠山吃山,靠海吃海,飞仙岛别的没有,却偏偏产些漂亮的珊瑚以及颜色多样的合浦南珠,渔民驾驶艘小船悠哉悠哉地出海,只要不是运气太差,都能捞上一二个拳头大的贝壳,至于里面究竟是价格远远高于同等黄金的珍珠还是砂砾,这要看当天的行情。

  这座小岛,光靠从海里捞出来的“黄金”,就能舒舒坦坦地经营百年。

  岛民富得流油,那岛屿主人自然不用多说,居住的宅邸有三层楼高,放当时绝对是罕见的高大建筑,琉璃瓦在南海灿烂阳光的照射下色彩愈鲜亮,几乎是富丽堂皇的代名词。至于院落中的奇花异草,那更是数也数不清,南海一带气温高,一年有8个月,院中的各色花朵都在争奇斗艳。

  灼灼百朵红,戋戋五束素,红的白的黄的紫的,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你见不到。

  不过比起花草建筑物,岛主居所中最惹人注目的还是各色侍女。

  飞仙岛存在时间太长,岛中人数已经多至形成一城规模,居住于此的居民都自称为“白云城子民”,而“白云城主”这一称号则世世代代流传下来。

  能在白云城主府中当差,对本地居民来说绝对是一件体面的大事儿,然而白云城中的侍女护卫大多是家学渊源,亦或是从海外采买而来,本地人挤破头想进入,却不一定能够如愿。

  男子且不说,因为常年习武个个都长得俊俏挺拔,用高大壮实来形容或许都不为过,至于侍女,容貌清秀只是其一,因为应和城主喜好多穿颜色素雅的衣服,配上姣好的面貌更是如同下凡的仙女,跨着花篮撒花瓣,身上也染上一股挥之不去的幽香,甚至还有根骨不错的侍女在城主的示意下从小习武,比起江湖上声名远扬的女侠都不遑多让。

  负责照顾下一任白云城主的侍女,自然是其中最美,也武功最高的。

  “少城主?”隔着一道门不断呼喊,连在走廊上负责清扫的侍女都疑惑地抬头,竟然等着朗月叫了这么久还没看见少城主人,太阳真是打西边出来了。

  白云城少城主小小年纪就十分冷艳高贵,身边的侍女就连名字都一水的仙气飘飘,非常有逼格,关系最亲近的两个分别叫做朗月岚风,光听名字就很凡脱俗。

  “等等!”清亮的童音,在传入朗月耳中时,负责任的侍女终于松了一口气,如果再不出来,她就要踹门进去了。

  这也怪不得她小题大做,老城主唯一的儿子叶孤城,小小年纪就武学天赋惊人,又对剑有特殊的好感,拿着他那把海外寒铁所铸的名剑,端的是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从懂事开始就没缺过一日,这时间,往常早就在海边感悟一个来回了,在今日却还捂在房中,实在怪异。

  差点就以为少城主病了。

  “早膳已经准备好了。”她说出一早就想好的托词,安心之余终于退开。

  让明月想不到的是,她安心了,与她有一门之隔的某人更是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呼声之大几乎可以穿透墙壁,又因防备练武之人耳目聪明而强收住,搞得自己一口气憋在胸腔内不上不下,只想打嗝。

  粉雕玉琢的孩童死死盯着眼前的铜镜,俊雅的脸竟然做出一副咬牙切齿的狰狞表情,与他的外貌实在不符。

  这个年代的铜镜,已经打磨得很是光亮,可以将他的面容清晰地倒映出来。

  皮肤很白,鼻子很挺,眼睛很亮,眉毛直而黑,长大以后少不得是个风靡万千美少女的帅哥,但因为现在年级尚小,还只能说是个粉雕玉琢的娃娃。

  板着脸,竟然已经有了不怒自威的气势,额头若来一点朱砂,活似画上走下来的仙童。

  叶孤城,是很好看的。

  他伸手摸摸自己秀丽端正的脸蛋,又根捏橡皮泥似的捏捏,嗯,还挺疼,显然不是做梦。

  铜镜中的小童表情又是一阵扭曲,硬生生将散着冷气的脸定格在了苦大仇深。

  他今天早上已经试图掐醒自己无数次了,但每一次都以失败而告终。

  脸还是那张脸,就是年纪变小了,但人还是那个人吗?

  叶孤城有种微妙的感觉,就好像自己是天天持剑在海边听着海浪风声练剑的存在,但又多出了其他的记忆。

  两世交错在一起,某一瞬间竟然分不出谁是谁非今夕是何年。

  另一个他本不是特别爱武侠小说的人,却也听说过叶孤城的威名,但对于成为未来剑仙这一件事儿确实敬谢不敏。

  人原作者都说了,叶孤城是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存在,那他现在算什么,剑仙所抛弃的过去吗?

  侧脸看了眼被擦得锃亮的剑,比印象中剑锋三尺三,净重六斤四两的玄铁剑要短,也要轻,恐怕是为了配合儿童身量而专门打造。

  但即使是短而窄的剑,却也散着森森的寒气,能够凝结出狼牙交错的冰锥,瞄一眼便能感受到从脊椎尾端一路向上的冷气。

  牙齿都打颤。

  手不由自主地搓动,虎口处有因经年练剑而长出的,厚厚的茧。

  那是常年练剑而留下的勋章。

  他成了尚且年幼的剑仙,或者说,尚且年幼的剑仙成了他。

  按照叶孤城的生活作息,卯时一刻就应该洗漱完毕,带着自己的精铁长剑到海边上感受大自然的豪迈气象。

  涨潮时刻的海水一层一层拍在湿润的沙滩上,腥咸味盈满鼻腔,剑刃挥舞带起飒飒风声。

  在凉爽的清晨舞剑本是很惬意的一件事,有新鲜的空气可呼吸,有美景可看,天气又是一天中最凉爽的时刻,正午炽热过分的阳光尚且柔和。

  对练剑者来说,这是享受。

  不过对现在的他来说,那还会是享受吗?

  手持玄铁剑出门,一袭整洁过分的白衣,走的时候还要小心翼翼,就怕蹭上什么灰尘,在洁白无瑕的布匹上染上灰印。

  剑仙,即使是童年版的,也必须穿最白亮的衣服。

  “少城主。”一路上遇见的侍女全都低头行礼,而尚且不足一米五高的包子版叶孤城则都微微颔,以示回礼,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明亮,表情是那么的冰冷。

  垂髫之年的童子,竟已经有了高手的气象。

  侍女:真不愧是少城主!

  他是辣么的高贵,光是靠近就要被冻成冰块啦!

  绷着脸的叶孤城:海边,应该是往哪里走来着?

  虽然飞仙岛四面环海,但白云城少城主练剑的海滩只有一块,那里的浪花,最为波澜壮阔,当暴风雨来临时,在沙滩上练剑的叶孤城就像是同暴风雨搏击的海燕。

  被无情的海水冲刷成落汤鸡。

  在宅低中看似很有目标地行走,每一步都很坚定,但背上却已经隐隐冒了一层冷汗,他到现在都没有判断出海滩的方向。

  要不,还是先顺着小路出城主府?不管走哪条路,先出门总是对的。

  “少城主?”清脆如黄莺的女声从背后传来,不知是否和剑仙相处时间太长,那女声也带着一股子的冷意,似大珠小珠落玉盘般的清脆。

  是朗月,眼皮都没有跳一下,他略显深沉地“嗯”了一声,缓慢而坚定地转身。

  叶孤城道:“朗月。”

  侍女不作他想,看见衣冠整洁手持玄铁剑的少城主便问道:“少城主是要练剑?”

  点头:“是。”

  将惜字如金贯彻到极致。

  朗月道:“今天练剑时间较平日晚了些。”

  握住剑柄的手一紧,随之放松,心脏攥成一团,说出的每一个字都经过深思熟虑,道:“此时的海浪较清晨更大。”

  生在海边的人对大海有一套自己的理解,更不要说是每日清晨练剑与海浪为伴的叶孤城,他对风向的分析几乎已经刻在了骨子里。

  剑法、海浪、风声,这些他都记得,都刻在骨血中,但宅邸的布局,集市的方向,海岸的落脚处,却好似被蒙上一层白纱,朦朦胧胧看不真切。

  “原来如此。”侍女不以为异,还暗自点头心道定然是少城主有了新的体悟,所以才要趁海浪最大时练剑,锤炼技巧与心性。

  朗月:少城主的境界就是不一样!

  她话语一顿,道:“北岸今日风大,还请少城主保重身体。”

  看似平常的关切之语,却在叶孤城脑海中降下一道霹雳,迷雾散去,被遮掩的记忆化作明了。

  通往北岸的羊肠小道,海滩边的沙石,倒映在他的脑海中,清晰地仿佛能看见每一颗砂砾。

  面迎汹涌的海浪举起手中的剑,身体不由自主地摆动,精铁所制的剑刃上似乎有流光闪现。

  在武侠世界活下来,先要的是实力。

  对一个未来会因为帮助篡位失败而死亡的高手来说,实力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不想试试死亡穿越法,那还是先掂量掂量手中的剑吧。

  他虽然风流俊美,但也没有俊美到不似凡人的地步,但当你看他一眼,便再也忘不了他。

  6小凤,就是这样一个神奇的人。

  叶孤城的目力很好,只要是武林高手,目力向来是不差的,因为他们要分辨自己的敌人,要与高手对战。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6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6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6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6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6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武士刀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6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o岁的激灵,3o岁的理智,4o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6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6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6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6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6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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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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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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