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6小时替换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6小凤从树枝字上一跃而下,没人知道他在这多久,看了多少,但瞧他神采奕奕的眼睛却能猜出此人刚才看了一出好戏。

  6小凤道:“吴三爷去哪了?”

  司空摘星回道:“自然是在屋子里睡觉。”只不过是换了一间屋子罢了,这对在场人来说都不是难事。

  伙计突然插话道:“想来您就是四条眉毛6小凤,6大侠?”他肯定是认识6小凤的,因为6小凤偶尔也是个挥金如土的人,只要是进过金铭灭的客人,伙计都记得,他的脑子很好,只要是看过一遍的书,人,武功都忘不了,奈何内力有限,最后才只不过是堪堪精通机关术与暗器。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6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6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通天阁小说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因为过目不忘的记忆力,他才成了白云城埋在金铭灭里的探子,其重要性或许比死去的掌柜还要高些。

  6小凤苦笑,他道:“当不得一声大侠。”他是个很聪明的人,聪明的人自然就会察言观色,眼前的年轻人并不是很喜欢自己,虽然不知原因,但6小凤也有所感觉。

  果然,伙计下一句话就接道:“哪能啊,您可是我们城主的朋友,就算别人当不得大侠二字,您也是当得的。”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就算是做朋友,也不行。

  6小凤觉得有些莫名,他敏锐地感觉到,“朋友”对眼前的伙计来说并不是一个普通的词,它好像具有什么仪式性,是神圣的。

  这是6小凤所不能理解的。

  所以他只能尴尬地拽拽自己的“眉毛”换了一个话题:“你们是准备把夺命镖送到哪里?”

  打一个照面的功夫,他已经认出了夺命镖,青衣楼有画像的杀手,都是江湖上有名的人物,6小凤没有一个不认识的。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管闲事的人,但却是一个心肠很软的人,打赌不能不管,朋友的麻烦事也不能不管,叶孤城现在已经是他朋友,他的麻烦事,6小凤理应插手。

  但司空摘星却不买账,6小凤问什么,他就回答什么,那岂不是很没面子?

  司空摘星道:“你觉得我会告诉你?”他很喜欢和6小凤日常怼,对两人来说,打赌和日常怼都是家常便饭。

  6小凤还没有说话,那伙计便笑嘻嘻道:“我可以告诉你。”他又加上一句,“城主的朋友,没什么是不可以知道的。”

  重点放在“城主”二字上,6小凤脊背一凉,差点变成毛被剃干净瑟瑟抖的小鸡。

  6小凤:有点冷。

  司空摘星瘪嘴,他和伙计不熟,而且雇主出了3o万两让他偷一个人,就算是偷,他也有自己的道德与尊严。

  说来常人肯能不信,司空摘星将偷当做一门艺术,他向来得意于自己在盗途上取得的成就。

  伙计自然没有说全部实话,如果城主的朋友什么都可以知道,那叶孤城早不要过了,事实上,在司空摘星偷到人后,可以将部分事情的前因后果告诉6小凤,是叶孤城亲笔写信上的。

  仙人之所以是仙人,不只是脸长得好看,剑术修习得天下无双,也因为他很有智慧,毫不夸张地说,一切都在叶孤城的预料之中,所以才能让金铭灭的伙计配合,演一出大戏。

  从一开始,伙计被南王收买就是假的,白云城的人,比谁都要忠心耿耿,因为他们侍奉的是白云城主,但送上门的钱,没有不要的道理,而且只要还有一丝凡心,总是要享受一下打脸的乐趣。

  之前被南王骚扰得有点烦,泥人尚且都有三分火性,更不要说是骄傲的叶孤城。

  南王以为用重金,用美人,用各种各样的珍宝便能动摇伙计,但他却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再忠心耿耿不过的生物,那就是迷弟!

  白云城出来的伙计脑袋也够用,他假意吊着南王私下派来接触的人,后脚就飞鸽传书告诉叶孤城有人来挖墙脚,在白云城的剑仙并没有完全脱离世俗,从飞仙岛达的海运就可看出他的商业头脑,当时就拍板,有人送钱上门为什么不要,当然是要了!

  索性将计就计,伙计变成了与南王接触的间谍。

  唯一可惜的就是金铭灭的掌柜,他虽然小动作不少,但也不多,死在夺命镖的手上是件憾事,想要找个能接替他的人,怕还需要一段时间按。

  除此之外,几乎说得上是算无遗漏。

  伙计:不愧是城主!

  辣么聪慧,辣么机敏,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远在白云城的叶孤城觉得鼻子有点痒,但他端住了,就好像刚才从鼻间传来的痒意仅仅是他的错觉,因为白云城主是不能打喷嚏的。

  何止是不能打喷嚏,白云城主就合该是衣服不会变脏,不需要吃喝拉撒,活在云端上的人物,所有符合人们心中对仙人的美好认知都应该被套在他头上,因为叶孤城是人间的剑仙。

  叶孤城:今天的压力也很大呢!

  偷偷看城主的岚风:今天的城主也是36o度无死角的完美!

  叶孤城道:“准备得怎么样了,岚风。”

  岚风道:“都准备好了。”

  他算日子,朗月差不多已经到了京城,既然这样,他也应该出了。

  看着手上被他用丝帕擦得锃亮的剑刃,叶孤城若有所思。

  这件事,没完。

  然而差点让剑仙破功打喷嚏的罪魁祸们还在交换信息,或者说,6小凤单方面听伙计惊天大揭秘。

  就连拖着大袋子的司空摘星都听得津津有味,他道:“你说的白云城主是叶孤城?”他的朋友圈恰好与6小凤有部分重叠,有关于叶孤城剑法高明的奇事也听说了不少,他原本以为,那又是一个西门吹雪,谁知道现在听来,远比西门吹雪有血有肉多了。

  伙计道:“这世界上还有第二个白云城主吗?”他的态度傲然,白云城的人,都以他们城主为骄傲。

  6小凤苦笑,他现在的心情比打翻了所有的调味料还要五味杂瓶,平心而论,叶孤城玩得这出将计就计并不复杂,却很高明,但是只要一想到这是他的新朋友所为,他便只能苦笑了。

  明明能靠脸吃饭,偏偏还很有才华;明明能靠剑术独步武林,却偏偏还要玩正大光明的阳谋。

  他得说,西门吹雪和叶孤城,完全不一样。

  伙计得意道:“我们城主是不是很聪明。”

  6小凤感到嘴巴很苦,但还是道:“是很聪明。”他又道,“他很有智慧。”

  伙计点点头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又道:“夺命镖,你们准备怎么处理。”

  司空摘星背着装有一个成年男人的大袋子,却丝毫不觉得沉重,他也问道:“我应该把他给谁?”对他来说,偷一个人与偷一件物并没有太大区别。

  伙计道:“先放到金明灭的天字号库房好了。”他道,“会有人来解决。”

  6小凤心想什么人,这里难道还有比伙计位置更高的人吗?

  然后他便见到了,理应还在飞仙岛的月姑娘。

  伙计低头:“月姑娘。”朗月和岚风是叶孤城的侍女,白云城的人知道她们的地位有多崇高,对女人低头,本来就不是一件难事。

  月姑娘还是清冷的,缥缈如仙子,她视线凝固在夺命镖上,看不见6小凤,也看不见司空摘星。

  月姑娘道:“把他送回他应该回的地方。”她补了一句道,“送活的。”

  伙计头都没抬便道:“是。”将大包裹拎了下去。

  6小凤看着一个个不应该出现的人都出现了,心中的惊讶之情难以言表,他道:“月姑娘怎么会在这里?”

  月姑娘冷然道:“自然是有事。”

  6小凤一时捉摸不透她有什么事儿,直到一个念头飞一般地划过6小凤的脑子,他笑容终于不苦了,不仅不苦,还很甜蜜。

  他道:“是不是叶孤城也要来了?”

  白云城的人早就把叶孤城看成了天,看成了神,想要和剑仙做朋友,哪怕是在地上迈着两条腿走的,那都必须是数一数二的大侠,6小凤的才智与武艺都是顶尖,但在苛刻的白云城百姓眼中还是怎么看怎么不合格,怕是在他们心中,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高高在上的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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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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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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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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