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章6小时替换毕竟,夺命镖是南王与金铭灭间唯一的联系,除了叶孤城,这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有理由对他动手,又剑术高明?

  但白云城主分明不在京城!

  朗月突然道:“这是嫁祸。”她的神色镇定,眼中闪烁着冷静的光芒,大部分时候,主宰她大脑的都是理智,而不是情感。

  朗月很确定:“有人在挑拨南王与城主之间的关系。”这并不是说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相反,南王与白云城主之间的关系糟糕透了,但是让夺命镖诡异地死在南王于京城的宅邸,却雪上加霜。

  将人原路送回,是挑衅,彰显自己的实力,直接死了,而且还死得离南王如此之近,这就是威胁。

  夺命镖是在南王附近死的,没有一个人现,这是不是证明,如果他们想,就可以悄然无声地杀死南王?

  古龙笔下的武侠世界,皇权没有那么重要,但也没有那么不重要,武林人想要无法无天,可能性并不大。

  朗月厉声道:“给城主送信,越快越好!”

  她根本没怀疑到伙计头上,白云城的人相互知根底,对城主的忠心程度根本就不是一句话可以概括的,他们不会背叛白云城,也没有胆子。

  夺命镖被好好地送进了南王宅邸,那时候他还活得很好,随后便死了,还是在三更半夜,伙计的行动十有八九被人看在眼里,对方尾随他一路,竟然没有被现。

  想来那人的轻功是十分高明的。

  伙计武功不行,却精通暗器以及阵法,轻功能被夺命镖当成是司空摘星,就绝对不差,更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心思缜密,并且警惕心很强的人。

  嫁祸之人的可怕之处在于,他有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狐狸的狡猾,以及鬼魂似的轻功。

  海上,有一艘富丽堂皇的船在行驶。

  船不大,却很精致,木头是上好的金丝柚木,龙骨上有雕刻的花纹。

  白云城主在最里间,地上有用波斯技艺编织的地毯,冷硬而宽大的椅子上堆积数不胜数的动物皮毛,很柔软,靠在椅背上,就好像深深地陷入云朵之中。

  白云城主并不是一个贪图享乐的人,最适合他的是没有任何添加物的白水,以及冷硬的床板,因为柔软,会钝化他坚硬如铁的内心,但是白云城的人民,总是希望城主能够活得更加舒服一点,动物柔软的毛皮是岚风布置,而叶孤城仅仅是盯着椅子看了一会儿,就默不作声地走了。

  已是默认。

  岚风松一口气:城主没有生气哎!

  叶孤城:太受欢迎了真是没有办法=v=!

  白云城主表示,其实他可喜欢香香的软软的动物毛皮啦!将整个人陷在软软的毛里,简直就是至高的享受!

  肥鸽子:嘎嘎,也不见你喜欢我软软的羽毛。

  他和岚风等人已经在海上漂泊几天,看在这是叶孤城几年以来次出门的份上,王牌侍女岚风紧张到不行,在打包衣物时恨不得把整个白云城都搬到床上,还是叶孤城用冷冷的视线制止了她。

  他们已经离岸很近,这段距离,那白云城特产的肥鸽子只要大半天就能飞到,当叶孤城接到郎月的信件时,太阳还没落山。

  他之前的心情其实不错,因为成功靠他卓绝的智慧涮了南王一把,也享受到了一咪咪打脸的快感。

  远在海外挥斥方遒,一切都在他的布置之内,简直酷毙了好吗!

  叶孤城展开纸张,手的度不快也不慢,但眼睛扫视的度却很快,当他读完最后一个字时,眼中射出的点点寒星竟然锐利如剑。

  船舱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气,岚风肌肉紧绷,但却以崇拜的眼神看叶孤城。

  杀气外放,看似简单,却很高深,不到巅峰境界,又有谁能够操控虚无缥缈的气,甚至还借气来压制人?

  叶孤城陷入思考,他是愤怒的,这是杀气产生的原因,但又很迅地冷静下来,思考唯一游离在计算之外的漏洞。

  有人在挑拨他和南王的关系。

  不,应该说是,火上浇油。

  目的是什么?他的大脑飞地转动起来,身边以肉眼可见凝结出一层寒霜。

  杀气总是冰冷刺骨的。

  南王,白云城,高的见识,名列江湖前位的轻功,以及优秀的反侦察能力。

  达到这些条件的人不多,却也不少,哪怕是叶孤城,也无法确定是哪一个。

  他想,最好能有个机会,看看夺命镖脖子上的伤口,一个用剑的高手,能最快看透别人功夫的方法,就是看他的剑招。

  哪怕用的是相同的招式,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差别的。

  京城,白日,晴。

  6小凤得到消息的度比月姑娘他们都要慢上一线,因为他以为事情已经结束了,月姑娘并不愿意告诉6小凤夺命镖被送到哪里,而他也无心探求。

  他的好奇心并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重,而且,6小凤是一个非常尊重朋友的人,如果朋友有什么烦恼,他会很乐于倾听,帮他排忧解难,但如果朋友不愿意将自己的事情完全透露,他也不会强求。

  这就是6小凤交朋友的哲学。

  他正在德阳楼上吃酒,就着下酒的虎皮肉,这里的虎皮肉实在太好吃,就算每天吃个十七八回他也不会厌。

  只要是青年,那就不会一直稳定在一处,更不要说是6小凤这个浪子,他准备下江南去找另一个朋友花满楼,不日便要动身,在走之前,少不得要好好享受一下德阳楼的菜。

  之后有一段时间又吃不到美味的虎皮肉,想想还是怪难受的。

  有人从身后道:“6小凤,6大侠。”

  他将杯子中的酒水一口饮干才回头,事实上,光凭借声音,他已经知道来人是谁,不是因为他的耳朵灵敏,而是因为对方的声音太有辨识度。

  人的长相可以让人记住,声音便也能让人记住,难听的声音比好听的声音更加让人印象深刻,而叫他名字的人,就是难听的让人极致。

  一千只公鸭子齐声叫,也不会比他的声音更难听一些。

  6小凤道:“是顺大侠啊,请坐。”

  身材还小的男人像猴子一般,直接蹿到了6小凤的身边。

  顺这个姓很少见,或者根本就不存在,被叫做顺大侠的人也不是因为他姓顺,而是因为他的外号叫“顺风耳”,真实姓名他没有对人透露过,一会儿说可以叫我“张三”,一会儿又自称“李四”,用过的名字太多,太敷衍,干脆便都用顺风耳的名来称呼他。

  顺风耳这对名号很满意,不仅满意,他还很高兴别人叫他顺大侠,这年头没有成为大侠的人,总是喜欢占嘴上的便宜。

  顺大侠的武功不行,轻功也不行,偏偏人脉足够广,消息做够灵通,以他这一手本事,想要卖情报应该不是件难事,但他偏不。

  顺风耳一直道讲八卦是乐趣,如果将其当做谋生的手段,其中的趣味性便大大减少。

  他的消息一直很真,很独家,但当他知道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差不多知道了,因为他恨不得拿一个大喇叭放在嘴边,天天都呱呱呱地直叫唤。

  6小凤见他坐到自己身边,便知晓顺风耳又有什么惊天大秘密需要爆料,他自然是洗耳恭听。

  6小凤是个很善于倾听的人,而顺风耳的爆料可信度也很高,听他说八卦当下饭的调料品,是个不错的选择。

  他此刻还不知道,对方要与他说的,可不是什么下饭的调剂品,而是消除食欲的苦瓜。

  顺风耳神秘道:“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儿。”他得意道,“只有我才知道。”

  6小凤配合道:“顺大侠知道了什么,可否说来给我听听?”

  顺风耳给那声“顺大侠”叫得浑身舒坦,虽然他自诩侠士,但也知道,自己与6小凤这样的大侠相差十万八千里,对方愿意叫他一声大侠,已是最高的恭维。

  他飘飘欲仙,连卖关子的劲头都提不起来,便倒豆子一样将自己所知道的全一股脑地说出来,他道:“今早我听说南王宅死了一个人。”

  6小凤道:“哦?”

  顺风耳压低声音道:“死的人,你一定认识。”

  心头忽然有不好的预感浮现,但却还猜不到,死的人是谁。

  顺风耳揭示谜底:“死的是青衣楼第四十三座楼的楼主,夺命镖。”

  6小凤当即便脱口而出:“不可能!”

  他昨晚还见过夺命镖,听见月姑娘说要将他活着送回去,怎么一大早,却死了。

  顺风耳见6小凤的表情不对,奇道:“莫非6大侠才见过他?”

  这时候谁承认谁是呆子,所以6小凤道:“只是听说夺命镖武艺出众,人又小心谨慎,怎么会突然死了?”

  顺风耳更得意了,他道:“我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6小凤挑眉毛道:“你说。”

  夺命镖道:“他是被高明的剑客一剑杀死的。”

  6小凤苦笑,因为想到了一个人,一个与夺命镖有关的高明的剑客。

  顺风耳道:“6大侠,你怎么了?”

  6小凤只能道:“不小心吃了一片苦瓜,心里苦。”

  他忽然现,自己可能不能按时下江南去找花满楼了。

  所以,他一眼便看见了人群中的6小凤。

  第一眼看过去,叶孤城没有认出那是谁,因为他知道,6小凤不会出现在白云城,也不应该出现在白云城,他只是看见了一个有四条眉毛的青年在对自己友善的微笑。

  人对善意的接受能力是很好的,当别人对你报以善意的微笑,就连冰川上的雪都能化成水,所以,他也微微点头致意。

  他的点头,是给6小凤的。

  随后便走过去,头也不回,他要将白云城绕一圈,虽然城市不算很大,但想要不用轻功的走一圈,也很费功夫,而且他不愿意放过城中的任何一家店铺,任何一角,任何一个人,比起单纯的游街,这要更难。

  6小凤目送叶孤城走过,脸上善意的笑容一直没有褪下,身旁的船家看见他的表情道:“白云城主,是个很让人爱的人。”他在证明自己之前说的话。

  6小凤道:“是这样。”

  他顿了一下接着说道:“他还是个很有趣的人。”

  他想和这个有趣的人交朋友。

  叶孤城彻底接手白云城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青年,一个练武略有成就的青年,老一代城主死得早,只给他留下了一座富裕的城。

  光靠南海的资源,他就能活得很好,练自己的武功,当海外的仙人,但他并不是不负责任的人,既然接手了一座城,就要将其治理好。

  飞仙岛上的人对白云城叶氏一脉有天然的信任感,这是几百年治理积累下来的公信力,也多亏了这些公信力,让他推行一些政策时阻力大大减小。

  最冒险的是海运,洪武年间实施的海禁政策一直得到贯彻落实,身为南海小城的城主虽然受到了影响,却影响不大,飞仙岛更像是一个游离在国家之外的小岛,这里的人只认识叶氏,不认识皇帝。

  简单的海上贸易不仅带来了大笔的财富,也带来了海寇与倭人,武士、商人、浪人的骚扰层出不穷,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制定了严格的港口管理。

  倭寇的成分复杂,有身材矮小手持□□的东瀛人,也不免见到深目高鼻的洋人,同时还有相当一部分数量的大明百姓,自禁海令得到推广之后,不少沿海一带的渔民沦为海寇。

  无论是哪国的海寇都难以招架身材壮硕的练家子,武器也见不得有多精良,白云城有白云城的规矩,既然想要他这里来进行商贸易货,那就要守规矩。

  一系列乍看之下无厘头的政策,在经过时间的检验之后却如同抚掉灰尘的宝石一样熠熠生辉,带来的结果无非就是百姓愈加热烈的爱戴,以及越来越多的财富。

  他将堆积在仓库中的金子花出去,又变成了等值的货物,如此循环往复,财富越来越多。

  6小凤道:“这么说,他不仅武功很好,还很会赚钱。”

  他认识的朋友中,会赚钱的有很多,比如天下第一富的霍休,又比如仁义满京城的李燕北。

  船家道:“是这样没错。”

  6小凤做了一个决定,他要与叶孤城说话。

  城北没有问题,城南没有问题,港口运输良好,倭寇也没有进犯。

  叶孤城端坐在正厅内,即使周围没人,他还是如此严谨,没有一丝松懈,后背比青松更加笔直,周身散着淡淡的寒气,没了人的温度,他看上去更像一把剑。

  脸如同雪一般的苍白,眼中却囊括了星辰,忽然,他寒星似的眼中射出两道光芒,站起身,打开了窗户。

  四条眉毛的人落地,他长相俊美,却看不出年龄,有2o岁的激灵,3o岁的理智,4o岁的通透。

  这是一个无法从外表判断年龄的人。

  叶孤城看着他,忽然道:“6小凤?”

  他意识到,自己才见过这年轻人,在酒楼上,那时他只觉得这个年轻人很抢眼,很难忘记,却没有看他独一无二的四条眉毛。

  现在他看到了。

  6小凤笑着点点头,道:“你看得出?”

  叶孤城点头:“这世上,没人会认错四条眉毛6小凤。”

  他得意地顺顺自己鼻下的两条“眉毛”,6小凤很宝贝自己的四条眉毛,而现在,它们无疑是得到了叶孤城的认可。

  被别人认可,这向来都是件很让人愉快的事。

  叶孤城又道:“四条眉毛6小凤来白云城,有什么事。”

  6小凤是一个坦诚却精明的人,在朋友面前他总是坦诚的,但却总少不得被朋友背叛,但即使有一千次,一万次,他还是愿意去相信值得相信的人,如果人不能说实话,这本来就是人世界很悲惨的一件事。

  所以,他道:“我是来找南海的珠宝。”

  叶孤城闻言,不动声色道:“白云城可没有南海的珠宝。”他们这里卖珍珠,卖珊瑚,卖各种京城找不到的稀罕货,但唯独不卖珠宝。

  6小凤的眼中闪现过智慧的光芒,大智大通虽然经常在话说上打机锋,但他们却也运用自己的才智帮很多人解决了很多问题,五十两银子换来的消息并不亏,不仅不亏,还很物有所值。

  他早就听说南海珍珠的美名,现在想来,金铭灭的饰也多以海中的宝藏为基底打磨而成,雕刻工艺也与中原不尽相同、

  他朗声又道:“我来南海还要找一个女人。”紧接一句,“一个很美的女人。”

  叶孤城将窗户完全推开,6小凤纵身一跃进入屋子,他知道,自己已经得到了主人的进入许可,这认知让他的心情更好了一些。

  谁都知道,白云城主就是白云城的主人,而获得他允许进入此的客人总是会受到最热烈的招待。

  叶孤城与6小凤对视,他们俩的眼睛都很有神,仿佛靠眼神便能说话:“南海有很多很美的女人。”

  他的声音很冷静,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什么改变,但眼中的点点星光却诉说了此人的骄傲,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如果一座城一座岛上有很多的美人,便能证明这是一个很好,很富足的地方。通天阁小说

  此地的治理者理应感到骄傲。

  6小凤不禁想到了街上的景象,南海的女人,有的身量高有的身量不高,有的皮肤白有的皮肤黑,白肤那是天生的,白得像雪,让人忍不住想伸手摸一把,黑肤则是因为强烈的阳光,但即便不够白,身上却有一股生机勃勃的野性的美感。

  6小凤见过的女人没有一万个,也没有一千个,所以他很能欣赏各种女人的美,在白云城街道两旁投掷花的女人,没有一个是不美的。

  美不仅停留在外表,也表现于心灵。

  6小凤赞许地点点头,道:“确实有很多很美的女人,但我想要找的,应该比那些女人还要美一些。”他说是是应该,因为自己并没有真正看过他要找的女人,他对月姑娘的一切了解,都基于别人的描述,比如说一袭白衣,又比如说永远不会揭下的斗笠,又比如说一手过大部分男人的剑法。

  叶孤城心中已经隐隐有了猜测,但还是不动声色道:“你说说看。”

  6小凤道:“月姑娘。”

  叶孤城在心中叹一声果然如此。

  他的脑子转得很快,在认出6小凤的第一时间就差不多猜到了对方的来意。

  他不知道为何四条眉毛6小凤也会插手金铭灭的事儿,但任何意外放在这青年身上怕都是合理的,即使他本人再不愿意,也会被卷入各种各样的麻烦中。

  他传奇的一生会和各种各样的人建立联系。

  无论叶孤城在做什么,在哪里,似乎都会与6小凤这个人产生交集。

  他们本就应该成为朋友。

  叶孤城承认道:“不错,我是认识月姑娘,但你为什么要找她。”

  他对6小凤是抱有善意的,因为叶孤城知道,6小凤是绝对的主角,是代表着正义的一方,邪不胜正的道理在武侠小说世界中是恒定不变的真理,只要自己没做错什么事,有6小凤在,转危为安的可能性很大。

  更何况,6小凤本来就是一个很好的人,任何与他交谈的人都会觉得很愉快。

  6小凤眼中带着某种奇怪的感情,但那决定是正面的,他或许没有想到叶孤城会和他一样坦诚,但仔细再想想,向叶孤城这样用剑的高手,一般都是不屑于说谎话的,因为没有必要,既然他说自己认识月姑娘,那就一定认识。

  所以6小凤淡然道:“我要找她,自然是为了金铭灭的掌柜。”叶孤城既然知道月姑娘就一定知道金铭灭,这是基本类推法。

  他想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珠宝店,不错,6小凤也经常去,有的时候是为了陪女人卖一些讨好她们的小玩意儿,有的时候则是陪自己的朋友去。

  他对玉器并没有兴趣,但他的朋友中却有喜欢收集玉器之人。

  那样一座花团锦簇的店和眼前人实在不搭,6小凤想到,他应该站在山间,和蓝天白云在一起,而不是与金银财宝为伴。

  叶孤城是一个很矛盾的人。

  他低头,看见杯子中的白水,6小凤忽然现他与西门吹雪很像,都喜欢穿白衣,也都喝白水。

  酒不喝,茶不喝,永远只有寡淡的白水。

  叶孤城的表情终于变了,很奇怪的表情,他看着6小凤就好像看见了三条腿的□□,竖着走的螃蟹,在天上飞的山鸡。

  他沉声道:“这和你本没有关系。”

  6小凤苦笑,这是他今天第一次露出负面的表情,他道:“确实和我没有关系。”

  叶孤城道:“但你还要管。”

  6小凤道:“我不能不管。”

  “好。”他拍手道,“朗月。”

  6小凤开始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不知道“朗月”二字的意思,但随后,从屏风后面闪身而出的女人却让他忍不住睁大了眼睛。

  那是个很美的女人,像是夜空中的月亮,冰冷而皎洁,走在地上,就好像漫步在云间,6小凤仔细看,才现她只有脚之间点地,走起路来没有一点声音,比猫儿还要灵巧。

  这是种很高明的轻功。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挡住明月般女人的诱惑,路边的野花虽然芬芳,但高高在上的月亮却能让所有人仰视,镜中花,水中月,如果月亮不美,猴子怎么会趴在水潭边上,疯了一般地捞水中的月亮?

  6小凤喃喃道:“这真是月姑娘。”

  他终于知道,为什么所有的伙计看她一眼就忘不了,因为她就是那样的女人。

  但这让所有人疯狂的女人却直接无视他,就好像6小凤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团空气,没有生命,也不值得她投一个眼神。

  这认知让6小凤悻悻地摸胡子,他很喜欢摸胡子,无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难过的时候,甚至心虚的时候都会摸自己的胡子。

  他自认为是一个风流的俊俏男人,女人看见俊俏的男人不管心里怎么想总是会多看两眼的。

  月姑娘没有看他,因为她心里只有一个男人,当你直视她的瞳孔时,便能现其中只有一个人的影子。

  ——叶孤城。

  除了白云城主,还有谁能入高高在上的月亮的眼?

  朗月道:“城主。”她的姿态很恭敬,6小凤这才现月姑娘身上的白衣和在院子中扫地的少女差不多,只是料子更加好。

  叶孤城道:“他找月姑娘。”这个他自然指的是旁边的6小凤。

  6小凤:仿佛有一丝丝的尴尬。

  朗月终于抬头看6小凤,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她黑得亮的瞳孔中,却没有深入心底。

  朗月道:“我就是月姑娘。”

  敲冰戛玉,声音清脆宛若冰与玉石相交出声声脆响。

  这就是月姑娘的声音。

  6小凤道:“你就是月姑娘。”他的脸微微皱在一起,对这样一个女人,男人总是会放轻自己的声音,说话声音大一点点,就好像冒犯。

  他看叶孤城,对方的表情又不太冷了,他在看好戏,高高在上的仙人也总是喜欢人间精彩的表演,应为能博得他一笑的事情实在是很少。

  愈少便愈加珍贵。

  朗月将他沉默了,便主动道:“是,你找我有什么事。”

  6小凤又觉得自己的问题很难问下去,在主人家面前探寻私事这并不礼貌,作为赌注,他答应朋友要查清楚真相,但在真正涉及此时的两个人面前,即使他有两张嘴巴也是万万开不了口的。

  他陷入了沉默。

  叶孤城插口道:“你就给他说说,在金铭灭做了些什么。”

  6小凤猛然抬头,他看向叶孤城的表情是惊讶的,连四条眉毛都翘了起来,白云城主还是很冷静,他的脸是珠圆玉润的白,像玉石,像珍珠,但唯独不是苍白。

  他承认了自己与金铭灭之间点点滴滴的联系,坦坦荡荡,因为对他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值得遮掩的事。

  6小凤终于现叶孤城和西门吹雪最大的不同,他是一把剑,但更是一个人。

  朗月毫不犹豫道:“查账。”

  6小凤奇道:“查账?”

  朗月道:“我很擅长珠心算,所以每个月都回去金铭灭查账本。”还有黄金的运输,以及为后续补货做准备,她要做的事很多,很杂,没有必要一一向6小凤汇报,只需要说出最重要的就行了。

  6小凤点头,他知道月姑娘没有骗他,能够说出来,已是不易。

  6小凤道:“你查账本,有何异常之处。”

  朗月道:“并无。”

  6小凤又道:“掌柜有何异样。”

  朗悦还是冷硬道:“并无。”

  一切都是正常并且井然有序的,金铭灭的掌柜就好像死于一场意外,但谁都知道,这世界上怕是没有将人吊死在房檐上这么恶毒的意外。

  如果店铺没什么动静,因为仇恨而杀人的可能性就变大了。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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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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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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