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千树开始放假后,除了原思思会偶尔给她发消息以外,丁菀一直都没再联系过沈千树。
她给人的错觉就好像沈千树辞职不干了才好,公司里有她没她都一样。
不过沈千树并没有多余的心思去想这些事情,虽然平日里的工作也很松散,但放假的感觉更能令人彻底放松身心。
现在沈千树的生活日常就是没事出去外面逛逛,有灵感时就坐在家里画设计稿,很是惬意。
这天沈千树在桌前画设计稿时,手机响起一阵消息通知铃声。
点开来看,竟是尘封已久的青梨酒馆工作群。
是张旻在群里发了一张结婚证照片,群里的人都在纷纷道喜,办婚礼的时间定在下周。
沈千树一直翻到消息末尾,不禁略有失落的垂下眼眸,大家都因为年末工作繁忙无法去参加婚礼。
纪南星在国外,杜淮左和李哲彦都忙的脱不开身,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做什么,吴毅也因为在外地演出过不去。
看完消息,沈千树在手机键盘上敲下一段文字发送。
沈千树:「啧啧,你们都没空,那我这个老板就代替你们去吧。」
……
距离张旻婚礼前一天,沈千树到达他们的城市,在酒店休息一晚后,第二日去到婚礼现场。
婚礼现场的装扮是那种普遍的西式风格,场地不大,在年末这个时间办婚礼,亲朋好友基本都到齐了,除了酒馆那一帮人。
两位新人在台上交换婚戒时,乔乔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满心满眼的望着为她戴上婚戒的张旻。
戴好婚戒后,张旻抬头对上乔乔的目光,然后俯身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在感情上消耗时间,就像是参加了一场人生的赌注,推出身上尽数筹码,赌对面那个人会不会爱你一辈子,乔乔赌赢了。
酒馆某年春天凌晨,一个女孩风尘仆仆的走进来,她哭着说:“我是你女朋友!你别想丢下我。”
乔乔的赌注是她自己……
张旻牵着乔乔的手,转头看向台下的亲朋好友,他眼里盛着泪光,却笑容挂在嘴角。
婚礼举行了大半,张旻找到了站在窗边的沈千树。
“老板,我听小彦说酒馆关门了。”
“为什么要关门啊?”
闻言,沈千树依旧望着窗外,道:“想去做点其他事情,待在一个地方久了,怪无趣的。”
说着,她转头看向张旻,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可以啊,听说你不仅买了车,还自己做起生意了,乔乔真没看错人。”
张旻有些害羞的抓了抓后脑勺,嘿嘿一笑,接着想起什么,道:“啊对了老板,乔乔刚才想敬你酒呢,没找到你人。”
沈千树点头:“嗯,走吧。”
-
参加完张旻的婚礼,沈千树并没有立刻回家,她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又待了几天。
在嘈杂的街道上,她漫无目的的闲逛,从天亮一直走到天黑,这边的气温不冷,可以在外面待很久。
沈千树曾路过一处公园,那里有一个摇滚歌手,他抱着自己的电吉他激情演唱,不过生意很萧条,因为少有人欣赏这样的音乐。
人们匆匆路过,没有片刻停留。
沈千树路过他时,在他的吉他包里放了一张纸币,摇滚歌手很热情的拉住沈千树,说是要单独唱一首来感谢她。
沈千树坐在歌手旁边的台阶上,一边听着他唱歌,一边吃了整整两根烤肠。
其实沈千树也不是很懂摇滚乐,只不过路过时歌手唱的那首歌,她觉得还不错,但这首单独给她唱的她就有点听不懂了。
唱完这首歌,摇滚歌手就收拾东西走了。
沈千树问他不唱了吗?
摇滚歌手说换个地儿,总能碰见可以欣赏他风格的人。
'
沈千树又曾路过一个地摊,是一个老奶奶卖着自己用毛线编织出来的小动物。
小动物很可爱,可是路过的孩童并不怎么感兴趣,晃着妈妈的手吵着要遥控飞机。
老奶奶手速飞快,不管卖不卖得掉,她就坐在折叠板凳上一个劲的不停编织。
沈千树在老奶奶那儿挑了一只手工编织的小兔,老奶奶听说她是外地人,还送了小兔一顶现编的小帽子。
小兔巴掌大大小,二百块。
比活的都贵。
沈千树看着手里耳朵一大一小的小兔,安慰自己,手工做的嘛,贵点正常,贵点正常……
不知走了多久,行人渐渐散去,沈千树看了眼四周,嗯,又迷路了。
只得打开导航,打了一辆网约车回酒店。
坐在车里,沈千树用手机拍了一张刚买的小兔照片,本想分享给纪南星看看,但点开她的聊天框犹豫了一会,又退了出去。
这些天里,沈千树去看了冬季的大海,和平常没什么区别,就是风有点大。
她独自坐在海边看了一场日出,这个季节海边没什么人,很安静,只有海浪的声音。
沈千树坐着裹紧了棉服,耳朵尖被冻得通红。
纪南星之前说想和她一起看海,可是沈千树觉得海也没什么好看的。
天很蓝,海很蓝,阳光打在海面上有些刺眼。
海浪像个兴奋的孩子,卷着泡沫跑到岸边,又跑回海里,反反复复,来来去去。
没什么好看的。
但她想和纪南星一起来看……
-
新年过去一个多月,原思思的公司在丁菀的协助下,换了一处环境更好的地方,招聘了更多的人,还签下了不少与大品牌的合作。
好像慢慢的离原思思心中“巨大巨大”的公司不远了。
可原思思却高兴不起来,明明自己的梦想很快就要实现,她却感到很迷惘。
公司里没有沈千树,在丁菀的施压下,她设计出来的东西早就丢失了她原本的风格,望着那些自己的作品,原思思只觉得那是一张张没有温度的纸张。
这一切是她想要的,却又不是她想要的。
这段时间里,是原思思从业至今,第一次生出想要放弃的念头,可看到母亲发来的催婚消息,她又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
她开始给自己加油打气,安慰自己,离成功已经不远啦,她应该更加努力才对,不应该想这些有的没的。
这样想着,她又充满能量。
原思思很擅长自我消化这些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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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个月里,沈千树学会了上网冲浪,开始经营自己的账号“S.qianshu”,她偶尔会将自己的设计发到动态里,因此吸引了不少粉丝。
还在网上结识了一位知名影后,杨文芝,她因为已经年过半百,现已经退出娱乐圈了。
最早是她主动联系的沈千树,说是看上了沈千树发在动态里的一款裙子,是那种很素雅的样式,刚好她近期要去参加一场私人举办的宴会,不少明星名人都会去参加。
聊天过程中,沈千树了解到杨文芝是一位豪情逸致的女人,她思想前卫,说话也从不弯弯绕绕,两人相谈甚欢。
不过也是因为这些了解,沈千树觉得杨文芝先前挑选的裙子并不适合她,沈千树提议会给她设计一款更适合去参加这次宴会的裙子。
沈千树翻看过杨文芝曾经的穿衣风格,大多都是素雅高贵,温文尔雅那一类的,她想给杨文芝换个风格,最初定位是一款中式风格的改良旗袍。
听闻此意见,杨文芝也觉得不错,就让沈千树着手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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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耗时一周多时间,这款旗袍制作并不繁琐,沈千树只用了两天时间,其余的时间都用在了设计上较多。
成品做好,沈千树和杨文芝相约见面,两人见面的地点定在了杨文芝的别墅里。
到了门口,这是沈千树第一次见网友,虽然之前在电视上看过杨文芝,但面对这样的一位人物,她还是不免有些紧张。
忐忑按响门铃,来开门的正是杨文芝本人,她面容与实际年龄并不相符,甚至叫姐姐都不为过,但身上那股气质是不俗的。
杨文芝对沈千树很热情,招呼她进屋坐下。
当看到沈千树带来的旗袍时,杨文芝目光落在上面,说话时都不曾移开。
“我还是第一次接触这种风格的衣服,千树,你的设计真的很跳跃,风格多变。”
沈千树淡淡抿起嘴角,这次的设计是一场冒险,最终结果还是要看杨文芝的上身效果。
这次旗袍的风格,与杨文芝以往穿过的素雅风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款旗袍整体颜色是深紫色,线条利落整齐,与杨文芝潇洒,雷厉风行的性格相符。
腰间一簇闪耀点缀,领口上的设计是用了纯手工珐琅工艺制成的花枝扣,与腰间遥遥相应。
这是一款靠细节设计取胜的旗袍。
当杨文芝穿上它走出来后,果然没有出错,整体大气中又带着丝丝张扬体现出她的身份。
这次的设计很成功,杨文芝很满意,已经迫不及待的和圈中太太们分享了。
两人又坐下聊了许久,话题几乎都是在服装设计上,杨文芝貌似对这个有很深的了解。
聊天过程中杨文芝得知沈千树目前在放长假,她不禁声声惋惜,觉得像沈千树这么有天赋的人,屈居于一处小地方实在是太可惜了。
临走时,杨文芝问道:“千树,你知道润安集团吗?”
沈千树:“嗯,知道。”
杨文芝忽然抿起笑意:“我认识他们的总裁,如果你想,我可以介绍你去那里工作。”
沈千树礼貌回以一笑:“多谢杨老师的好意,不过我目前的公司待遇我已经很满意了。”
杨文芝叹息:“哎,好吧。”
“那如果你以后有需要的话可以随时联系我,就当……这件旗袍的谢礼了。”
润安集团是国内整个服装行业的巨头之一,他们不仅和多家高端品牌有联系,旗下还有许多优秀设计师。
毫不夸张的说,几乎国内的知名设计师都是他们那儿的。
沈千树对润安集团没什么太多了解,也不是很感兴趣,毕竟公司越大,责任也就越重,与其在那里受约束,不如现在的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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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文芝那儿刚回到家,沈千树屁股还没坐热就收到了原思思的信息。
原思思:「千树姐,你在忙吗?今晚有空出来约个饭不。」
沈千树:「你这消息发的真是时候。」
原思思:「刚好你要去吃饭?」
沈千树:「不是,我刚回家,现在哪也不想去。」
原思思:「啊,千树姐,你好无情,咱俩都快三四个月没见了,你不想我吗?」
原思思:「可爱gif.」
沈千树:「不想。」
原思思那边没了动静,沈千树以为她忙着去了,便没再管。
二十分钟后,敲门声响起,打开房门,原思思拎着两兜吃的站在门口。
沈千树:“你干嘛原思思?”
原思思笑嘻嘻道:“你不出去,那就在家吃吧!”
沈千树:“……”
'
两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听原思思东扯扯,西唠唠。
她还买了两罐啤酒,一边夹菜,一边“吨吨吨”。
沈千树都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喝酒的。
听她说了一堆,却只字未提关于公司的事情。
沈千树察觉出这点,咽下嘴里的食物,问道:“最近公司怎么样了?”
原思思微顿,咬了咬筷子:“就那样呗。”
“那样是哪样,好还是不好?”
“挺好的吧。”
沈千树见她含糊其辞,也不想再问,“嗯”了声:“挺好就行。”
原思思用筷子拨弄自己碗里的饭菜,喃喃道:“公司很好,只是我这个老板不好。”
“千树姐,你说我什么时候才可以像丁学姐那样做事干脆果断,面对大老板也能游刃有余。”
一边说着,她的手像刀一样在面前比划。
“哎,我总是怯场。”
沈千树吃完最后一口东西,拿着纸巾擦了擦嘴,随后靠在沙发里,懒洋洋。
“生长环境不一样,丁菀生下来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能做到这些并不稀奇。”
闻言,原思思点点头:“嗯,其实我上学那会儿就很崇拜丁学姐,也是想着,什么时候能像她一样做出令人惊叹的设计。”
“丁学姐以前很温柔,总是会鼓励我,说我一定会做到的。”
“可是现在我总感觉她很陌生……”
沈千树:“人是会变的,上学时和步入社会以后的心境是不同的,少有人和你一样,嗯……初心不忘。”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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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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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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