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商业版图的经营都由苏辙和文姬在处理,沈括更喜欢躲在屋子里做实验。

  没错,就是做实验。

  宋代没有现代的工艺和器械,钢铁的冶炼,石油的开采、储存和运输都面临巨大的挑战。

  而沈括必须先解决这些难题,资源的利用才能变为现实。

  苏辙知道,如果态度强硬,很可能和沈括起冲突,他最好先退了一步:“存中,这件事我们容后再议。目前我们需要做的是把计划做得再详尽一点。”

  高达道:“君上说得对,我们要潜入辽国开展商业,还要让耶律重元下定决心谋反,桩桩件件都绝非易事。”

  屋内六人凑在一起发挥集体智慧,开始为潜入契丹谋划。

  三个时辰之后,当众人都离开,唯独沈括还在停留。

  苏辙明白其意,等着沈括开口。

  “子由,你把我留下是因为莫愁么?”通天阁小说

  想撒谎是不可能的,但苏辙还找了其他诸多理由。

  “存中,我不否认有小妹的因素。但汴梁是咱们的大本营,我必须找个最稳妥的人来执掌。你我就是前锋和后援的关系,我在前见面打通辽国和大宋的商业要道,你也在后边为我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全方位支持。更何况留守在京师的家眷也需要人来照看。”

  沈括反驳:“苏辙!你这话说给其他人听或许能混淆视听,但在我这里就根本行不通!文姬精明强悍,远胜男子。要人留守,胡缨和世英哪一个都是极佳的人选。而我,懂技术,清楚资源分布,是你必不可少的助力,你竟然要留下我,难道不是为了你的私心?”

  “存中,你和莫愁心心相印,难道你能丢下她?我们这一去,不知要到何年何月,更不知胜败······”

  苏辙话还没说完,沈括就抢了白:“子由,我亦不能丢下你!”

  诚然,韩世英、高达等人按吩咐办事行,但要同苏辙一起运筹帷幄却还差得远。

  虽然有了一个公孙鸿,但由于时代和思维的局限,只能起到一小部分的作用。

  而沈括和苏辙同样来自未来,拥有现代的知识和眼光,才是最佳的拍档。

  “子由!我早就说过了。天意让我们来到这个时代,不是为了吃喝玩乐,而是改变!经过永安王叛乱,亲眼看见尸山血海后,我更加明白生命短暂,心中的抱负不能有一刻等待!莫愁不输文姬,文姬都能支持你,我想莫愁也会!”

  顿了一下,沈括又道:“我这一生,注定漂泊不能安定,并非莫愁的良配。王雱他满腹经纶有治世之才,其父王安石,叔父王安礼、王安国俱是名垂千古的大文豪,大政治家。家族显赫,夫君温柔,那才是莫愁的最佳选择。”

  话音刚落,沈括就重重吃了苏辙一拳。

  “既如此,你为何当初又要去招惹莫愁?你忘了之前答应我的,要好好照顾莫愁一生一世。如今你又要把她推给他人,真是个混蛋!”

  说完,苏辙气冲冲走了。

  是啊,苏辙一开始看中的妹婿就是王雱。

  王雱没有其父的孤傲和固执,如昆仑山上的玉石,温润柔和,妹妹嫁给她一定会被小心呵护。

  如果苏家王家皆为儿女姻亲,那么将来王安石变法时,哥哥也不会受到排挤和打击。

  一切都是设想好的路线,却被突然冒出的沈括打破。

  苏辙心疼妹妹,自然事事以她的意愿为先,若最后事与愿违,叫人情何以堪?

  伤了最好的兄弟,负了心爱的女人,沈括才是那个最难受的人。

  惶然出了城,来到一栋不起眼的农家门前。

  这里是他打造的实验室。

  站在门口,沈括脑海中浮现了一首诗:世上安得两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幽幽叹气后,沈括推门走进了屋子。

  里边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器材。

  没有试管、烧杯等实验仪器,沈括就自己动手做,还发动了墨门的能工巧匠。

  屋子里硫磺、硝石、木炭、墨粉等等都有。

  沈括最近忙活着烟花,他想造出最美的烟花送给莫愁。

  坐在试验台上,沈括忘却了所有,倾注了全部的精力。

  可是他的运气实在不够好,硫磺和硝石等发生了化学反应,得亏他反应快,才能及时逃过一劫。

  可实验室却未能幸免,毁于爆炸引起的火灾。

  沈括心绪万千,火光在他熏黑的脸上跳跃。

  ******

  苏辙在内侍的带领下,前往皇子赵顼的寝殿。

  如今的赵顼已经被授予光国公的称号,身为长子的他俨然一副储君的派头。

  苏辙虽在京师多年,但他进皇宫只有三次。

  一次是参加仁宗亲自主持的殿试,一次便是宫变护驾,这是第三次。

  三次入宫,苏辙都有不同的感受。

  第一次他还稚嫩,对皇宫和官家是紧张又好奇;第二次他是掌控全局的棋手,又是浴血厮杀的勇士。

  这一次他应邀入宫参见光国公殿下。

  熟悉的回廊和广场,依旧是那么雅致和恢弘。

  只是在这壮美的精致中,苏辙看到了不久之前的尸山血海。

  那时,墙根下、广场上、每一个角落都躺着年轻的尸体,无数人的鲜血汇流成河。

  只一个晚上,这里就被打扫得干干净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也仿佛那些年轻的生命从来没在这世上存在过。

  在威严的皇权面前,每一条生命都变成了蝼蚁,成为了万里江山的基石。

  苏辙在反思,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每一个人都是无可取代的独一无二。

  在这个时代里,苏辙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可他只能挑着最紧要的。

  就在这反思和愧疚中,苏辙来到了赵顼的面前。

  赵顼见了苏辙高兴极了,就像孩子见了最喜欢的点心和糖果,发自内心的喜悦。

  “三郎,你可算到了!”

  为了迎接苏辙的到来,赵顼一大早就醒了,还刻意穿上了最满意的衣衫,戴上了最精神的头冠。

  “苏辙参见殿下!”

  苏辙正要行礼,就已经被赵顼拉着坐在了宴席旁:“三郎,你我不必多礼!我准备了你最喜欢的酒菜,今日我们定要不醉不归!”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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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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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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