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小莉,28岁,普通公司普通员工,母胎单身,我这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普通的一个人,平淡的升学,平淡的工作,若说这人生中唯一一个秘密,大概就是大三的时候,那会儿准备考研,认识了一个学友,我们两个每天一起去自习室,一起吃饭,一起去图书馆。

  可是在大四上半学期笔试结束后,马上就要放寒假了,她突然来我宿舍找我,说要请我吃饭。

  我觉得很意外,我们虽然是学友,但是却从来没有约着去外面吃过饭,她请我吃了学校附近很贵的鸡公煲,搞得我不知所措。

  吃完饭。她又喊我压马路,我当时害怕极了,脑子里闪过几百个念头,她不会有那种特殊的癖好,想要找我谈恋爱?

  马路压了一圈又一圈,她只是低着个头不说话,我心想,这丫头还挺娇羞。便想着,要不还是自己开口,便问她:“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你可以说给我听听,如果我能帮得上一定帮,但是,最好不要和我借钱,我也没钱。”

  我十分小心的捂着我的钱包,那会儿支付软件还不是特别普及,我那包里确实还有700多块钱。

  她连忙说:“不不不,我不是要借钱,你明天可以陪我去趟医院吗?”

  我说:“你生病了?这倒是没什么问题。”

  她踢着脚下的枯叶,说:“我怀孕了。”

  我下意识反应了一下,我也是女的,这孩子肯定不能是我的,但是这句话对于我这么一个人生平淡的人来说,也算是个重磅炸弹了。

  我故意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吃惊,说:“孩子的爸爸是?”

  她没回答我的问题,说:“手术是在上午十点,明天早上八点我们在这里见。”

  说完她就快步走了,学校附近的路上落满了二球悬铃木枯败的叶子,她的鞋子踩在上面,发出沙沙的声音。

  第二天,我如约到地点,她早早在等我,我不知道该和她说什么,两个人在出租车上一个人坐一头。

  我无聊的扒拉着手机,在上面偷偷查堕胎手术后的一些注意事项。

  去了医院,她什么也不让我过手,只让我等着,我有些手足无措,仿佛犯错的那个人是我,她在手术室里,我在手术室外,我也不知道手术过了多久,只觉得我在外面紧张的手心冒汗,好像我才是那个孩子的爹。

  她从手术室出来了,麻药还没过,医生说还要输液,把她送入了普通的病房,她看起来比较虚弱,对我说:“可以帮我去看看孩子吗?”

  我听了她的话,走进手术室,医生还没收拾完,那个孩子还在托盘里躺着,小小的,全身青紫色,身上还有血污,已经有人的形态,看起来她怀孕很久了。

  我拉住一个护士,问:“这孩子,这孩子怎么处理?”

  她说:“如果病人不需要带走,我们会当医疗垃圾处理掉。”

  我连忙回去,想对她说这件事,问问她想怎么处理。

  她说:“我不要他。”

  然后就沉沉睡过去了,下午我们出院了,我把她送回她租房子的地方,回家后,房子里乱七八糟的,就跟被打劫了一样。

  她冷笑说:“狗男人。”

  她家里什么吃的都没有,那个男的把方便面都打包走了,非常下作。我只好出去帮她买了粥和鸡蛋。她拜托我帮她保守秘密,她不说我也会帮她保守,这种事,我还真对别人说不出口。

  但是她似乎不信任我,从那天后,就消失了,后来忙着论文,答辩,我和她也不是一个系的,便再也没见过这个人。

  可是这件事给我留下了相当大的后遗症,以前我只是没机会谈恋爱,以后就害怕谈恋爱,甚至不想生孩子。

  所以毕业后一人独居,渐渐地也孤僻起来。只是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梦见那个孩子,有时候是在手术室的托盘,有时候在下水沟,有时候在火焰里。

  人的眼睛,还是不应该看太多的东西。

  这是我的第一个秘密。

  第二个秘密,我穿越了,穿越到甄嬛传里,占用了一个可怜人的身体。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什么,只是觉得自己已经死了,现在不过是死前的弥留之景,所以我并不在意这里得任何人,任何事。

  可是渐渐的,我发现这弥留之际似乎长了些,我是真的在这个时空了,我本来没想着和这里的人产生羁绊,我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孤独的,只想想办法出宫,过完自己的一生。

  可是在现代,从一个地方去另一个地方,不过一张车票的事情,而在这里,仅仅是走出紫禁城,就那么困难。

  我渐渐开始接受在这里的生活,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根本没想过要去害人,只想安静的活着,所以我把做妃嫔当成上班,把皇帝当成老板。

  纵观我做安陵容的这一生,我觉得很好,虽然偶尔受了一点罪,但是至少还算平静也没有受累,只是生病了,受了点罪。

  我有时候也会思考人生,像我这个人来这里一遭的意义是什么,想得久了也会陷入一种误区,觉得自己是一个特别的人,来这个世界就是为了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但经历的事情多了,我也明白了,并不是所有人的出生都有意义,我也不过是一颗尘埃,落到了不该落的地方。

  或许我的人生,并没有什么意义。人生的痛苦,大概是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我生了两次,也将死两次,也病过,但是唯独没有老了,这样看来,人生的苦,少受一遭,也算是最大的意义吧。

  我的第三个秘密,就是允禄。

  其实,菊青应该看得出来,所以这个秘密也不算什么秘密。

  这个世上或许本来就没有那种无缘无故的爱恨,我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他的。

  这件事要回溯到很久以前,我记得是中秋节满月的时候,他站在月光里,邀请我再唱一遍雨霖铃。

  静谧的夜晚,皎洁的月光,他对着我笑,说他还想听我唱雨霖铃,我清楚地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我不清楚,我的心是为什么跳动,是为了月光,还是为了他。

  当时的场景太过于美丽,以至于很多年后,我都久久不能忘记。

  我当时记得电视剧里面,有甄嬛和果郡王相守的剧情,也幻想过自己可以,想着以后若是出了宫,游历山水的时候,身边有这样一个人陪着,此生也算是圆满。

  他借着掌管内务的名义,给我送花,送灯笼,我心里比谁都清楚,但是我只能装傻,因为这个时代活着太难了,我让菊青把灯笼放在箱子里,但是很多个夜晚,我都偷偷拿出来,自己点起它,细细看着上面的那几个字:暮霭沉沉楚天阔

  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柳永的词,念书的时候,更加喜欢温庭筠,但是唯独喜欢雨霖铃,是因为在现代,唐首席跳的一支李师师的舞蹈。那天不知道为什么,只想着在古代社会,要唱古代的词,情急之下才想起这首。

  那时的我一定想不到,只是自己简简单单的一个念头,就让我魂牵梦萦了十几年,我开始学习古代的生活,开始写一些字,一遍一遍的练习这首词,到最后,我竟然也能写出很漂亮的毛笔字,可见老话说得极好,只要功夫深,铁杆磨成针。

  我不知道,他的喜欢从哪里来,但是我知道,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妻妾成群,这样的人我本不应该沾染,只因为我是一个现代人,我接受不了一个男人可以同时有那么多老婆,有时候我也想问问他,你是怎么把你的感情分成十几份给你的这些个老婆,还能再分出一份来喜欢我的?但是我始终没有问出口,毕竟,我们身份悬殊,问这样的话,显得我很无理取闹。

  这么些年,我是怎么看他呢?如果单说是喜欢的人,好像太浅薄,若说是爱人,又觉得太轻浮,我的爱意,在时代的巨树中,连一片树叶都够不上,是那么微不足道,这个世上,生离死别是常态,爱而不得是常态,但是两情相悦,相守一生便显得没那么容易了。

  我和允禄,算是在错误的空间,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遇见的最错误的人。这样的两个人,注定是没有结果的,这一点,我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那他对我的意义到底是什么?我大概也想了一下,大约是我平淡枯燥的人生中,唯一鲜活的情感,这点爱意,让我枯守在宫里的岁月有了一丝甜蜜,因为有了这点甜,居然在这样的人生中,我也积极了起来。这点甜蜜是属于我一个人的妄想,让我在那些看不见尽头的岁月里,一次次拿出来,填补我自己躁动不安的心。

  这是我一个人的爱情,无关允禄。

  若真是与他有关的一点,大概是那年在梨香园外面的小池塘边,寂静无人的午后,我的爱意就如同盛夏的植物,肆意生长,这样的情绪,使我不由自主地的唱了一首雨霖铃,也让我第一次产生了靠近他,再走近一步的感觉。

  这个时空的爱情,像是散发着甜腻味道的毒药,也像是艳丽的玫瑰上的刺,一旦沉沦,很容易万劫不复。但是他只是站在那里,就像是在蛊惑我,蛊惑着我坠入深渊。

  我听过一个故事,叫夜莺和蔷薇,大概讲的是,一位俊朗的少年,爱上了一位美丽的女孩,但是女孩说,只要一朵最漂亮的蔷薇,就可以和少年跳一支舞。

  少年兴高采烈的满世界寻找蔷薇,可是这个国度,没有一支蔷薇,少年每天声泪俱下,思念成瘾,一只在枝头歌唱的夜莺听到了少年的心愿,想要给少年找一朵最美的蔷薇。

  夜莺在少年的窗边找到了没有开花蔷薇,蔷薇说:“只需要你心头的血和动听的歌声,我的蔷薇就能在黎明前绽放。”

  痴心的夜莺将胸膛刺在蔷薇又长又尖利的刺上,一边让它取血,一边放声高歌,凌晨的太阳升起来的时候,夜莺摔倒在蔷薇边的土地上,已经死去了。

  少年打开窗户,一眼就看到了这个世界上最艳丽的蔷薇花,他说:“我是多么幸运啊,可以得到这朵蔷薇。”

  可是当他去找美丽的女孩的时候,女孩的身上已经戴上了镶嵌着宝石的胸针,她已经不喜欢蔷薇花了。

  少年愤怒的扔掉了蔷薇,一辆马车驶过,这朵花四散开来。

  如果我是夜莺,我一定不会奉上自己心头的血,夜莺的是那么纯粹,它不爱蔷薇,也不爱少年,只爱爱情本身。

  我做不到像夜莺那样纯粹,我喜欢允禄,但更爱自己,所以我停下了脚步,那一刻我知道我是注定平庸的那个人。

  可是换个角度想象,平庸也没什么不好的,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越是卓越的人,反而越是很难善终。

  但若说我这一生有没有好的时光,其实也是有的,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就是刚穿越过来的时候,我,甄嬛,眉庄,淳儿还有浣碧流朱瑾夕菊青采月这几个人每天在一起吃喝玩乐的日子。

  还有就是那年的上元佳节,我在京城最好的观景台上,抬头见星河,低头见灯火,回头烟花绽放处,他站在那里,对着我笑,轻声说了一句:“这样也好。”眼中是我看不透的悲凉。

  如果我是古代的世家女子,有这么个温润的人喜欢我,我想我会愿意嫁给他,为他生儿育女,也能接受他接二连三的纳妾,如果我在现代遇见他,或许会喜欢他,两个人在一起平淡的过一生,但是我偏偏是这个时代的异类,还是那种根本不能逆天改命的异类,所以,我说:“你是我的挚友。”

  或许只有这个身份才算是合适。

  我是安陵容,今年也是28岁,我觉得我这一生算是比较长,也非常好,我已经没什么遗憾了。活了这两世,我已经很累了,我不想再转生,也不想再活一世。

  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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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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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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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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