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锐人不大,却是早早的懂事了,他不知道家中还有多少银子,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还不能赚银子,没本事给母亲和姐姐很好的生活。
如此情况下,他只能节省一点。
所以看着宁茉花费这么多,他是真的心疼了。
宁茉知道,宁锐是在逃亡路上被吓到了。
那个时候他们手中总共不过几百两的盘缠,虽然也没饿着冻着,但是孩子记忆深刻。
“记得那年母亲给你做的兔子皮的小帽子吗?”
宁茉这么问,宁锐点点头,记得。
“那个小帽子小了,我让母亲给我改改,母亲说,回头给我做好的。”
宁茉点头,这孩子比自己会过一些。
“现在咱家的条件,这里的皮毛就是都买下来也是不费劲的,你别跟着担心。
有姐姐在,绝对不会让你饿肚子的。你安心的等着,这次我给你还有母亲,都买最好的皮毛!”
听到这话,宁锐便是再想反对也不好说什么了。
他突然想明白了,这是姐姐在圆梦呢。
当初路上他们也想要买皮毛,但是手里没银子,不敢买。
最后弄的兔子毛,也是暖和的,就是没那么金贵。
其实他很想要告诉宁茉,兔子毛的小帽子,他更喜欢,这没什么不好的。
他不跟人家攀比,再说了,村里的孩子都羡慕他有这么好的姐姐和母亲呢。
但是他什么都没说,让姐姐高兴一下吧,下次,下次一定要节省了。
宁茉走到了店里,这店面不小,往来的也都是富贵人家。
能够买得起皮毛的,基本都是家底丰厚的。
他们看着宁茉走了进来,十分的惊讶,不是十分认识,但是看这相貌和气质,也不敢小看。
女掌柜的赶忙迎了出来,殷勤的介绍。想要打探下身份,宁茉却是半个字也不露。
“将最好的皮毛拿来。”
宁茉这么说,女掌柜的便不再多打探,而是将最好的皮毛都拿了过来。
各种各样的皮毛,宁茉并不熟悉,女掌柜的一一介绍,什么样子的最适合做毛领,什么样子的适合做衣裳。
宁茉点点头,她不喜欢动物皮毛,在她看来,也没多漂亮。
‘主人,这些皮毛价格太过,还不实惠,本系统推出的保暖材料,价格实惠,花样多,能够做各种款式的衣服。’
宁茉听到这话笑了,系统说的倒是实话,但是她一句话就能让系统死机。
‘那你怎么跟他们解释,薄如蝉翼的一片布料,穿上就能冬暖夏凉。’
系统:……
系统想了半天,而后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主人,做里子啊,外面放上棉花或者羽绒,那样大家会以为,保暖效果来自棉花和羽绒,而不是这个里子。’
宁茉:……
这家伙怎么越来越聪明了,怎么做衣服都学会了吗?
但是将高科技材料的保暖衣服给大家?自己偷偷穿着就算了,给大家有点过了你吧?
‘你不懂,穿貂,财富的象征,哎,这个攀比成风的朝代啊。’
‘主人,那穿个貂皮就厉害了?那要不然你买个老虎皮的,看谁敢跟你比!’
宁茉无语,这个家伙倒是真敢说,老虎皮,她还真不敢穿。
不过话说回来,她本来是要给林姨娘带几件狐裘的,现在看来,那就买一件吧,剩下的,她考虑一下高科技材料。
不是她舍不得钱,而是林姨娘好似也不喜欢这些皮毛的东西。
不过,外祖母倒是喜欢这些,她娘上次给做的那个兔子皮的抹额,她可喜欢了。
可见,就是喜欢这样的东西。
她这次直接买了几条好的,毛皮浓密,出门不怕风雪。
还有,再给老人家填上两件颜色深点的大毛狐狸皮褂子。里外翻毛,不仅能抗寒,穿起来也是漂亮。
老太太其实年纪不大,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五十出头,干嘛打扮的土里土气的。
她就是想要让老太太穿的精神点。
不过,也不能都买这种里外都是毛的皮褂子,不是因为贵,而是因为她知道,外祖母肯定不舍得穿。
那样贵重的衣裳,估计是逢年过节的穿一次,那不就没有意义了吗?
所以还选了两件贴身穿着的袄子,外面是缎子面的,里面是毛的,一圈毛围着脖子和胸口,不冷还不累赘。
要是怕弄脏了,外面套个褂子就行。这样穿的时候不心疼还暖和。
给林姨娘买是为了好看,她成日里在家中,并不冷。
而给张氏外祖母买,那是为了实用,虽然老太太现在有钱了,可是她是个劳碌的命,不能歇着。
最近,为了这红薯粉和粉丝,真是一天到晚的忙。
她说趁着现在天气好,不那么冷先将这些都弄出来存着。
到时候,到了冬天,家家户户都没有什么新鲜吃食的时候,她就要卖粉丝了。
就为了这个,宁茉也得给她准备好衣裳,让她在外行走的时候别冻着自己。
不仅如此,还特意的给宁涛买了一身,宁松和宁锐也买了一身,此外,还有各种小块皮毛。
这小块的能够做个帽子,抹额,还能做围脖和鞋子。
不买成品,就是为了给林姨娘找点事情做。
她整日里在家无聊,又不是个喜欢出去溜达的性格,还好有郑嬷嬷和丫鬟们陪着,不然,这日子也是过的无聊。
宁茉还给郑嬷嬷也添加了衣服,虽然她有从宫中带出来的,品质肯定不错。
但是自己买的那是自己的心意,不管好坏,那都是一份敬意。
不过宁茉买的很开心,看看,给家里人都准备好了礼物,心情就好。
“姐姐,干嘛不给自己买一件?”
宁锐这么问,宁茉想了一会说道:“我不喜欢这个,我若是喜欢的,不用你说,也会给自己买的。”
宁锐也知道宁茉的性格,但是还是觉得心酸,因为姐姐甚至都给师父买了一双靴子,却没有给自己添置一件,真是太心疼了。
“姐姐,那个鹿皮靴子,我看不错,你买那个吧。”
宁茉知道宁锐懂事,不管穿不穿的,她也给买了下来。
她是不太喜欢皮毛,鹿皮靴子,勉强能接受吧。
而春华也是担心,姑娘穿的那么单薄,真的能行吗?这今年还不到冷的时候呢。若是再冷一点,这棉花也不行啊。通天阁小说
不过,姑娘前段时间说什么鹅绒的褂子,她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也不知道姑娘是什么时候从哪里弄来的鹅绒,说是留着做衣服做被子什么用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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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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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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