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一介布衣 > 第五十七章 稀客登门
  商家聚会还需半月举行,也没什么好筹备的,到时只需带上香水厚着脸皮赴宴即可。

  而在此之前,舌儒学宴马上就要召开了。

  其实这场盛会,陆沉参不参加,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在王府诗会上,他已然大出风头,才名如野火燎原,一发而不可收拾,如今整个京都城,真是快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而名声大的好处确实都在预料之中,就像王福说的,他的小说、诗集一经出售,都快被抢疯了。

  茶楼酒肆,街边书摊,那些说书的,唱曲的,说的必定是《西游记》,唱的必定是“水调歌头”等诗歌词曲,这全都要得益于他在王府诗会上闯下的诺大才名。

  区区虚名,却要孜孜而求,归根结底,所为无非生财而已。

  而现在,这个目的已经达到,陆沉自问即便再参加舌儒学宴,顶多也就是在现有的才名上镀一层金罢了。

  至于才名或高或低,其实他并不在乎。

  可不在乎归不在乎,嫌麻烦归嫌麻烦,他到底还是得抽空去参加学宴一遭,原因无他,盛情难却。

  毕竟当日已经和刘雍说好了,对方这个情,即便他如今已然不需要,也得上赶着去承,这是人情世故。

  再者还有庄鸣声、公羊叔二位月桑学宫鼎鼎大名的老夫子,那般极力邀请,到时若不到场,岂非是驳二位夫子的脸面?

  所以舌儒学宴还得去,但是这次怎么也得收敛锋芒了,势可太盛,不可太尽,老道士的声音言尤在耳,陆沉当做至理名言,不敢忘却半字。

  喧宾夺主,出尽风头,难免遭小人嫉恨。

  陆沉虽是不怕,就如他先前说的,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他即便不怕,却也头疼。

  与其再出无用的风头,遭小人嫉恨,树立仇敌,不如惜字如金,甚至缄默不言,反正参加学宴,也只是承刘雍和庄、公羊二位夫子的情,到时只需安静的坐在角落里看热闹就好。

  况且就算想出风头,恐怕也未必能够,舌儒学宴可不是什么普通的诗会,而是诸子百家、饱学之士汇聚一堂的至尊盛宴!

  按照往年听说的模式来看,虽然斗诗、斗文章是司空见惯之事,可重头戏还是议论天下大事。

  如若没有独到见解,必定泯然于众人。

  那些无门无派的饱学之士尚还好说,可百家门人,皆有独到思想,甚至信仰。

  儒家的“中庸“、“德治”。

  道家的“无为而治”。

  墨家的“兼爱”、“非攻”。

  法家的“依法治国”。

  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

  纵横家的“纵横捭阖”。

  提出“与民并耕而食、飨而治”的农家……

  各种思想光芒绚烂,璀璨夺目,共同争辉。

  百家门人皆长于辩论,每年的舌儒学宴,都会引经据典,高谈阔论,以来证明自家思想,才是最强学说,往往这个时候,才是舌儒学宴最激烈的时刻,也是这场盛会的魅力所在。

  和以牙尖嘴利闻名于世的百家门人辩论,到时若被驳的哑口无言,可就实在太难看了。

  辩论这种事,靠的是阅历、学识、见解等诸多因素,陆沉自问嘴皮子也还算利索,可难保不会碰见更利索的。

  若论诗词文章,凭借着前世那些大文人们的佳作,他无论在何处,都可所向披靡,无人能敌,可辩论是讲究真才实学的,他未必就能独占鳌头了。

  所以究其种种原因,他都不想再出风头,到时做个旁观者就好。

  ……

  日复一日,日升日降,舌儒学宴召集之际即将来临,没有所求,也就心无杂念,陆沉终日吃得香睡得好,在千香阁与书香斋之间来回跑,闲来无事,便困在家中,挥毫泼墨,默写四大名著。

  一眨眼,舌儒学宴已然还有一日便要举行。

  黄昏时分,夕阳西下,在院子里已有几十个年头的槐树下,陆沉躺在木椅上,手里捏着本书香斋出版的《焕章诗集》,读的津津有味。

  这《焕章诗集》,便是他的杰作。

  焕章,是他的字。

  其实从名字上来看,就能看出老侯爷陆渊,对定远侯老兄委实寄予厚望。

  沉,可以理解为沉稳,厚重,如山岳般,屹立不倒。

  而焕章二字,则是期望定远侯老兄不要因出身武侯之府,便做一个纯粹的武夫,文章也需璀璨亮眼,文武兼修。

  奈何定远侯老兄实在不争气,非但文采不通,贻笑大方,连武力也是差强人意,甚至将躯体挥霍的羸弱一空,别说驰骋疆场了,怕是连个同龄的女子也未必能打过……

  好在,这具躯体换了个新的主人,经过连日来风雨不误的锻炼,以及天下第一神医开的药物调理,总算是略微恢复了些,同龄女子,勉强是能够打过了。

  而内在,则更是今非昔比,正应了焕章之名,文章璀璨,惊艳京都。

  现在街头巷尾,人们的茶余饭后,陆沉在王府诗会上的表现,都已经成了绕不过去的话题。

  现在的陆焕章,才是真正的陆家子弟,不负当初老侯爷陆渊的期望。

  “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陆沉摇头晃脑的念着《焕章诗集》上的诗,即便这些诗已经深深印在他的脑子里,且曾经早已爱不释手的读过许多遍,可还是丝毫掩饰不住对它们的喜爱之情。

  也正是因为这份喜爱,他才能在这个不存在于历史、却和历史有许多相似之处的世界,初来乍到不过短短十几日,便已然风生水起,而未来,则更加光明通亮。

  他所吟的这首诗,是柳宗元的《江雪》,也是他最喜欢的一首诗。

  那种绝高清冷的孤独感,他每每飨读,都会生出说不清道不明的落寞,尤其是而今身在异世,更是感同身受,不能自已。

  “唉。”

  深深地叹了一声,将书籍合上,正准备起来伸个懒腰,却听院子外响起“咚咚咚”的敲门声。

  他一楞,起身问道:“谁啊?”

  没人回话,他有些疑惑的走到大门口,将门栓拉下,缓缓将门打开。

  只见来人,竟是韩奇!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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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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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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