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永不懂马,他只知道一种马,那就是蒙古马。
没办法,成吉思汗太有名了。
蒙古马是最古老的马种之一,身材比其他的战马马种矮小一些,而且爆发力也没其他马种强,但它的体魄健壮,耐力极强,适合长途奔袭,是一种良好的军马。
最重要的是很容易养活,可以适应极其恶劣的环境,又不容易得病,不像其他战马马种那般娇贵。
成吉思汗之所以能横扫天下,蒙古马功不可没。蒙古大军就是经常利用蒙古马的惊人耐力对敌人进行长途奔袭,从而一举破敌。
而且蒙古马从南打到北,从东打到西,也没有说不适应哪里的地理环境之类的说法。
换了别的马种,地方的适应性可是需要考虑的事。
所以在冯永的计划中,滇马可以用来当后勤,蒙古马则是一种性比价较高的战马。
若是两军堂堂对阵,诸葛老妖凭着军阵,根本不怕任何人。
第一次与司马懿碰面,就把司马懿打个落花流水,还顺手干掉了张颌。
第二次又把他吓得龟缩在营寨里不敢出战,说明诸葛老妖在对阵方面还是很牛的。
所以适合阵前冲锋的战马,对蜀汉来说反而没那么重要。
可惜的是,蜀汉没有战马,机动力还是差了一些,这个是先天缺陷,诸葛老妖也没办法逆天而行。
所以说,有了诸葛老妖,适合长途奔袭,饲养成本又低廉的蒙古马对蜀汉来说,简直就是完美无缺。
这些鲜卑人是从漠南而来,也不知这些马算不算得上是蒙古马?
锦城都乡侯府内,刘琰正在饮酒作乐。
府内的歌女侍婢,正在下边翩翩起舞,长袖飘飘,美不胜收。
大汉之内,若说到会享乐者,刘琰怕是要排在前头。
虽然丞相提倡节俭,都乡侯府内却是日日传出金石丝竹之声。
人人都知道,都乡侯府歌姬能咏唱《鲁灵光殿赋》,此乃锦城一绝,都乡侯府府中歌女之名,冠绝全城。
只是今日她们所唱的,不是《鲁灵光殿赋》,而是如今传遍锦城街头巷尾的《蜀道难》。
当歌女唱到“侧身西望长咨嗟”时,余音袅袅,不绝于耳。
“奇哉其文,壮哉其意……”
刘琰摇头晃脑地听完歌女所唱,仍是摇头晃脑,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其妻刘胡氏此时从堂下走过来,躬身施礼道:“禀阿郎,皇太后欲让妾入宫,特来告之。”
刘琰眼都没看向刘胡氏一眼,只是摆了摆手,说道,“既是皇太后有懿旨,那便去吧。”
身为大汉重臣的刘琰,自然知道,前些时候宫中发生了一些事。
这些时日,命妇多有被召入宫,想来应该是皇太后想着法子开解皇后。
自己细君又与皇太后早年相识,自是要比他人亲密一些,常被叫入宫里,当不是什么奇怪的事。
“诺。”
刘胡氏应一声,便出府入宫去了。
待她入得长乐宫,这才发觉丞相夫人、君侯夫人张夏侯氏皆是在座,更重要的是,听说一直在养身子的皇后竟然也出现在席中。
“臣妾见过太后,见过皇后。”
“不必多礼了,就是老身私下里叫你们过来说说话,何必这般拘谨,快入席吧。”
吴皇太后笑了笑,让刘胡氏起来入座。
“我久在宫中,不知外边的事情,平日里闷了,所以这才叫你们过来说说话,外边要是有什么有趣的事,也可以说与我听听,就当是个乐子了。”
“若说是什么有趣的,那妾身是没有。但若说是如今锦城里传得最热闹的,倒是有一个。”
黄月英自然知道她们过来的意义,看了一眼沉默不语的张星彩,笑了笑,说道。
“哦,说来听听。”
吴皇太后一副很是感兴趣的样子。
“以往北方曹贼那边,皆以文气兴盛而自鸣,但如今大汉境内,也出了一篇雄文,大伙都在说,大汉才气有复兴之象。”
“什么雄文?”
吴皇太后和黄月英一唱一和,很是配合。
“这个啊,只怕都乡侯夫人比我更清楚。都乡侯喜乐舞,这首雄文,听说都乡侯日日都是要听呢。”
黄月英笑吟吟道。
刘胡氏没想到黄月英竟然会提到自己,当下有些意外。
“刘胡氏,这是怎么一回事,说来听听?”
吴皇太后心里同样也有些意外了,原以为只是一篇出色点的文章罢了,没想到竟然能让那刘琰这般喜爱,看来应该不是一般的文章。
那刘琰他是知道的,虽说没多大才能,但袖手清谈的本事却是无人能及,赏文论文那就是他最大的长处了。
更不消说,此文竟能让他编排出舞曲来,想来定是有些不一般。
毕竟在先帝未入蜀前,她就与刘胡氏认识。刘胡氏嫁了他,她怎么可能不了解过此人?
“回皇太后,确有这么一篇文章,这些时日,我那阿郎,日日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刘胡氏回答道,“妾身虽不懂文章之妙,但听那文章,即使是身为女子,亦忍不住随那文心潮起伏,不能自已。”
刘胡氏与刘琰成亲,与刘备与吴皇太后成亲的意义一样,都算得上是政治婚姻,是外来蜀汉政权与本地势力相结合的产物。
刘胡氏出身不低,自然是识字的。
“竟有这般厉害?
吴皇太后此时已经勾起了好奇心,不再是单纯为了开解皇后。
反倒是张夏侯氏有些明悟,看了一眼黄月英。
《蜀道难》,其文雄壮,她当然是知道的。
而自家女儿心志极高,不输昂昂男儿,如今深受丧子之痛,不能自拔。
若是用这雄文来唤起女儿心志,说不定还当真能行得通。
黄月英感觉到了张夏侯氏的目光,转过头来,看到张夏侯氏询问的眼神,当下轻轻点了点头。
“有人会念此文吗?”
皇太后环视几人。
“皇太后是不知,此文这些时日,在锦城可是流传甚广,谁人不会?”
黄月英笑道,“不过此文,所用之韵,与乐府有些相似,若要念起来,自是洛阳音最是适合。”
洛阳音最纯正的,莫过于张夏侯氏。
“哦,听这意思,你们都会?”
吴皇太后的兴趣越来越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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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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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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