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汉末圣人 > 第42章 投其所好
  曹昂留在颍川阳翟有很多原因,但一个很重要的理由便是他想提前结交一下颍川的人才。整个曹魏政权的前期,其势力便是由颍川文官集团和谯、沛武将集团组成,两个集团文武相济,才铸就了曹魏政权前期的辉煌。

  当然曹操和颍川文官集团的半决裂,也导致了曹魏最终没能统一天下。

  现在虽然谈这些有些为时过早,但曹昂本就是一个未雨绸缪的性格,既然有机会,那若是没有一番行动,也就不是曹昂了。

  不过曹昂现在还以养病为理由待在驿馆不出,而且他还有一个要攻略的小屁孩,一直没有拿下。

  对于曹昂来说,拉拢周异没太大意义,因为他死的早,也不是庐江周氏的当权人。真正让曹昂对周异重视的,是周异只有四岁的儿子周瑜。

  就是那个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还被罗贯中黑死的东吴水军都督周瑜。

  不管后世对汉末三国人物怎么评价,都不得不承认影响三国格局最重要的两件事是官渡之战和赤壁之战。而作为赤壁之战胜利一方的实际指挥官,周瑜就是号称“三国第一名将”亦是有资格的。

  对于曹昂来说,人才难得啊。

  曹昂自住到馆驿之后,虽跟周氏分居两个院子,但凭着通家之好,每天都去周异妻子朱氏的院子拜见。

  曹昂长得很可爱,又是个孝子,还善于演戏伪饰,因此立刻得了朱氏的喜爱。朱氏是每天对曹昂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跟待亲儿子一般。

  曹昂也尽力陪着朱氏插科打趣,赏心乐事,使足了力气,让朱氏开心。

  朱氏跟曹昂很投缘,但他儿子却是不好搞定。

  周瑜虽然只是一个奶娃娃,但却长得齿白唇红,灼灼如玉。曹昂虽然很自恋,但跟周瑜相比,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的颜色较之周瑜还差一分。

  小孩子长得好看,自然讨人喜欢。

  不过这个四岁的奶娃娃,似乎颇为傲气,不喜欢旁人用大人看小孩一般的方式待他,更不喜欢曹昂每天陪着他娘逗乐。

  或许在周瑜看来,这太幼稚了。

  曹昂几次想引起这小屁孩的兴趣,可他都不屑一顾。曹昂知道这小屁孩有些故作深沉,所以要想打动他,非得找到小屁孩的兴趣点。

  周瑜每天都学琴,而且看其姿态,颇为沉浸。

  曹昂立刻就想到用音乐打动对方。

  不过这琴虽是君子必习之仪,但曹昂却不太擅长。毕竟曹昂要学得东西太多,哪有功夫去弹琴。

  既然自己不会学琴,那就得另辟蹊径。

  虽然曹昂知道的音乐比周瑜能想象到的还多的多,但这些多是一些流行歌曲,即使有两首好歌,曹昂也不能给周瑜去唱,那是歌伎的活。

  君子善与乐,指的是擅长一种乐器,还是那种高贵、典雅、有气质的乐器。你要是谈个琵琶,吹个唢呐,人家当你是乐人了。

  曹昂会钢琴,但现在没有,也会吉他,也没有,还会架子鼓,同样没有。

  思前想后,曹昂想到一个好的乐器,口琴。

  怎样评判一个乐器高不高贵,很重要的一点便是动作幅度不能打,动作要美观,声音要悠扬清新。

  口琴的声音虽不算太清幽,但也音质清晰,音色秀丽,算得上雅音。

  最重要的是,市面上有的乐器,自己肯定比不过周瑜,要想吸引对方,肯定得拿周瑜没见过的。

  口琴虽然要到十九世纪初期才被发明,但制作并不困难,就是利用竹簧片发声,中国有四千年历史的笙就是其鼻祖。曹昂大学读的是工科,每年金工实习,都是实打实的现场操作,所以他车钳铣刨都会。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为了修自己的口琴多次拆过口琴,详细了解其结构。

  没有工具,创造工具,没有材料,制作材料。

  曹昂用了整整两天,在几个成熟工人的帮助下,终于制作了一把十孔口琴。

  拿着口琴,曹昂就去周瑜那炫耀去了。

  此时正值傍晚,周瑜刚在院子里弹完琴。曹昂见状,走进院中,故意不和周瑜说话,而是拿出口琴,全神贯注地吹了起来。

  刚开始用这大汉版口琴还不习惯,吹了一会,曹昂就找到昔日的感觉。通天阁小说

  曹昂上大学时,为了泡妞,专门报班学了吉他和口琴,平时班里有个节目还能上去演奏,其水平虽然不专业,但在业余者中,算不错的了。

  曹操试吹了一会,接着便开始吹起了《天空之城》。这是久石让的经典之作,而且演奏起来,也比较简单。

  很快一股婉转而悠扬、忧伤而不悲怆的音乐便传遍了整个院子。曹昂静静地吹着,整个人似乎也沉浸到音乐之中。

  周瑜没见过曹昂手中的乐器,刚开始听他吹得声音呕哑嘲哳,不堪入耳,但之后的一曲,就让他陷入进去。

  这音乐清澈而瑰丽,美好而悠扬,很快便让人陷入梦境之中。

  一曲结束,回味悠长,让人似醒而非醒,似醉而非醉。

  周瑜闭着眼睛,慢慢回味。等他再睁开眼睛,曹昂已经拿着口琴,站到了周瑜的面前。

  周瑜一愣。

  曹昂直接问道:“你听到了什么?”

  “晨光熹微,白露沾草。”

  “还有呢?”

  “风清气朗,惠风和畅,哀而不伤。”

  “还有呢?”

  “向风慕义,心驰神往。”

  “还有呢?”

  周瑜抬头看向曹昂,有些不确定地说道:“还有吗?”

  “还有未曾断绝的憧憬与向往。”

  周瑜有些不太明白。

  曹昂伸出手,将口琴递给周瑜。

  “想学吗?我教你。”

  周瑜不太确定地说道:“这是给我的吗?”

  “当然!”

  周瑜很喜欢这个口琴,但不知道该不该接。

  “这东西太珍贵了。”

  曹昂便说道:“五花马,千金裘,不如一知己,我敢送,你还不敢收吗?”

  周瑜犹豫着接过了口琴。

  他握着手中的口琴,感到有些温暖,再看向曹昂,便觉得有些亲切了。

  曹昂伸出一只手,对着周瑜说道:“你我虽非骨肉兄弟,但音乐让我们成为知己,希望我们的友谊长存。”

  周瑜有些犹豫,但还是伸出了他的手。

  两只小手,紧密地握在了一起。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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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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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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