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退退退!团宠小公主凶度爆表! > 第二百三十四章 我还是喜欢他的。
  新科状元郎在大殿之上对皇上说出心悦永宁公主的事情,很快就传遍了整个京城。

  百姓们议论纷纷,说的多都是祝福的话。

  毕竟可不是谁都有能力能当个文武双状元的。

  秦朝朝回到宫里的时候,就见钟易烟已经一脸奸笑地等在了她的屋里。

  “朝朝!我就说我哥那时候怎么月月给你写信写那么多!”钟易烟从椅子上跨步下来,跑过来抱住她。

  只是下一秒她又愤愤然。

  “没想到我哥还是个如此禽兽之人,他惦记你竟然不是一日两日了!”钟易烟又道。

  秦朝朝双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颊。

  钟易烟故意给她拿开手,“原来朝朝你也会脸红,你是不是也喜欢我哥?”

  “还好吧。”

  秦朝朝走到桌边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喝下去,似乎这样就能缓解脸上的燥热。

  钟易烟黏皮糖似的跟了过来。

  秦朝朝无奈地看着她,“我其实也没想到那么多的,这件事我还需要考虑考虑。”sttgxcl.com

  “哎呀,考虑什么嘛。”钟易烟抱着她的胳膊撒娇,“朝朝,你嫁给谁,都没有嫁给我哥让我放心,若是我哥欺负你,我拼了命也要帮你打回去的。”

  “……”

  太平宫里。

  秦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茶水喝了一杯一杯又一杯。

  “朕之前还十分看好他。”秦政气道。

  “现在人家拿了文武双状元,你不看好了?”大长公主瞥他一眼。

  秦政一噎。

  自大宁开国以来,还没有人拿过文武双状元,这崔暮确实是头一个。

  他的武功也好,文采也罢,皆是这一代的年轻人里最为拔尖的。

  可即便是这样,他惦记朝朝,就是不行。

  “朕当年就应该拦着朝朝,不去给他治病!”秦政又道。

  若是不去给他看病的话,这小子就不认识朝朝了……若是不认识朝朝,他今日就不用坐在太平宫里生闷气了。

  可是。

  凡事也不尽然。

  这臭小子名义上还是钟家的儿子,钟家的女儿与朝朝又是好友。

  秦政越想越纠结,忍不住长叹了口气。

  “他惦记朝朝,可不是一时半会了,这件事你拦着也没用,我看朝朝对他分明也有点意思。”大长公主默默地翻了个白眼。

  秦政惊讶地抬起脸来。

  “朝朝对他,比起对其他的少年郎,可是不一样的。”大长公主又故意往他的心口上戳了一刀。

  这皇帝向来都喜欢给人家撮合亲事,结果到了自己女儿这,偏偏成了这副样子。

  若是让人知道了,岂不是笑掉大牙。

  “那依着姑姑的意思,朕还应该成全他们两个?”秦政道。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心里止不住地抽痛。

  若是老二的话,他还能舍得。

  可是朝朝……他这个做父皇的,想多留她几年。

  “你若是你不想让朝朝早些嫁人,那你就去跟崔暮说呗,让他多等上两年,或者是等朝朝满了十八岁,再成亲也不迟。”大长公主给他出主意,“易烟不也还没成亲,晚一会儿成亲也没什么。”

  她说的是钟易烟与童青。

  宁国与青原虽说已经打完了仗,可是秦政还是让童青在边关多留了半年的时间。

  之后钟家要跟着他一起回京,给他们两个办婚事。

  秦政挑了挑眉,没接话,可他的嘴角却微微上扬了起来。

  这个主意好啊。

  只要他这个当父皇的开口,那小子想娶他的女儿,也要老老实实憋着。

  “还是姑母心眼子多,朕自愧不如。”秦政站了起来,已经是一扫刚才的怒气模样,转为神清气爽了。

  如今永宁公主的名声已经传遍了整个宁国。

  药丸堂带动着整个药草市场也正规了起来,百姓再也不用害怕一点小小的风寒腹泻就会要人性命了。

  这其中至少七分的功劳,非朝朝莫属。

  如此被百姓记挂在心上的一个公主,怎么能轻易嫁了人?

  哼!

  看着秦政昂首阔步地离开,大长公主在他身后翻了个大白眼。

  “公主,皇上这意思是……”向若疑惑,“难不成要棒打鸳鸯?”

  “那不至于,只是让崔暮那小子多等几年而已,谁让他从小就惦记朝朝。”大长公主带着一抹坏笑。

  在她眼里,崔暮胆子也太肥了。

  要是她没猜错的话,朝朝第一次见到崔暮的时候,才多大啊!

  她是知道朝朝的身体里装着成年的灵魂,可是崔暮不知道啊!

  “啊?”向若不解。

  从小就惦记是什么意思?

  “娶媳妇嘛,哪里能一帆风顺,总要经受点困难,才知道珍惜呢。”大长公主感慨地摇摇头。

  向若:……哦。

  次日。

  秦政便将崔暮召见到了御书房。

  “见过皇上。”崔暮恭敬行礼。

  秦政从高台上走了下来,围着他转了两圈,仔仔细细地看着。

  崔暮站直了身子,任凭他打量。

  “什么时候有了喜欢朝朝这个想法的?”秦政停下步子,眯起眼。

  他就想听听这小子怎么说。

  若是想靠着朝朝的名声去做什么事,他定然是不许的。

  崔暮犹豫了一下,但还是决定说实话。

  “回皇上,十年前。”

  “……”

  “好啊你小子……”秦政伸出手指头,不客气地点点他,最后对着崔暮的肩膀怼了怼。

  他一方面知道崔暮不是因为朝朝的名声而喜欢,这是高兴的点。

  可是另一方面,十年前……十年前!

  秦政自然是有印象的,那是皇后好起来的同一年,他还在七夕节的时候见过这个小子呢。

  那时候,他也不过十岁而已!

  “朕有个条件。”秦政咬牙切齿道,“你想娶朝朝,没问题,让朝朝自己来找朕,朕怎么知道朝朝是不是喜欢你?”

  看着崔暮脸上一慌,秦政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样子,朝朝还没有答应他嘛!

  “臣这就去找朝朝,皇上,臣告辞。”崔暮说完,急匆匆就走了。

  他刚走到门口,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了那。

  秦朝朝迈步进来,看了他一眼,然后给父皇请安。

  “父皇,我想,我应该是喜欢崔大哥的。”

  喜欢就是喜欢,她向来不愿意藏着掖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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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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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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