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陈浩娜塔莎 > 第308章,龙文章招魂
  在山脚下,密林旁。

  堆出了五百多座坟墓,他们全部是川军团,在七天里牺牲阵亡的将士。

  有的坟墓前的墓碑上,木头上刻上了名字。

  有的只有一块无名碑,实在不知道里面埋的人叫什么了。

  这还不算是惨的,因为他们跟弟兄们埋在一块,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寂寞。

  像那些个连尸首也找不回来,就地掩埋的孤魂野鬼,异国他乡的还得被外国鬼欺负。

  不过亮出川军团的名号,外国鬼应该会被吓得屁股尿流。

  就在坟墓西南方不远处的丛林里,十几座百人坑里,刚不久埋葬了一千多小鬼子,算是祭奠阵亡的将士。

  弟兄们成了鬼也是凶鬼,有几个够胆招惹。

  站在后面的孟烦了,见到陈浩念念有词心中总觉得渗人的慌:“团座看起来神神叨叨的,是在招魂吗?”

  迷龙倒是听陈浩有时候会念叨两句,小声地分析道:“团座好像信点佛,还信外国神,还会隔空取物的法术,可能真的是。”

  旁边的几个人听了不住的点头,颇为认可。

  发生在团座身上的神奇事情数不过来,多一个会招魂不足为奇。

  “肃静。”被身后的议论打断思绪,陈浩呵斥了一声,扭过头来目光落在了龙文章身上。

  “听说你会招魂,弟兄们死在异国他乡,骨灰是不可能带回去了,魂总得回家看看,你给招一个,让死去的弟兄们安心。”

  龙文章简直一个黑人?脸,他什么时候说过自己会招魂?连他自己都不记得。

  看到团座不容置疑的目光,龙文章知道躲不过去了。

  事实上他不想提及那段过去,跟神秘的鬼魂扯在一起,总是让人敬而远之。

  当一个招魂人不是那么简单。

  人有其土魂兮归乡。

  龙文章家人是专给死人叫魂请死者归乡。

  和平盛世人死得少,还死在自家土上,他家就很难活。

  战乱之秋人死得多,可颠沛流离的死了,也没人雇他来叫,他们更难活。

  就一直走着叫着。

  给素不相识的孤魂野鬼都叫过,给战死沙场的弟兄们招魂,理所应当不可推辞。

  龙文章表情严肃起来,单膝跪地,缓缓举起右手,口中开始念念有词。

  一下子,他身后众人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他们惊悚的站直了身体,下意识的向后仰,惊悚得甚至挤向旁边的弟兄。

  见惯了生死的弟兄们,内心早已麻木,眼泪几乎是不存在的。

  但是这一刻他们很想哭。

  因为龙文章低着头,从他嘴里开始传出一个声音,像咒语又像音乐。

  任何人很难去想清,也不会愿意想清那是什么意思。

  那更像妈妈的絮语,一个母亲在垂死儿子床头的唠叨。

  于是他们安静的像田里的稻草,用和他一样低垂着头的姿势站着。

  陈浩一年见过的死人,比正常人一辈子见过的都多。

  他参加过很多葬礼,中式的西式的,有牧师的祷告,和尚的做法,有的规模十分宏大,放在古代都是诸侯级别的葬礼仪式。

  但是没有一种能比得上龙文章的招魂给他带来的震撼。

  听到龙文章口中传来不似人间的声音,陈浩的身体微微的颤抖,顿时寒毛直竖后背发凉。

  真的像地狱幽冥传来的招魂声。

  如果自己死的时候,应该会很愿意听见这个声音,怨气会在这个声音中安宁。

  陈浩勐地摇了摇头,把那种念头甩出脑海:“该死的,我怎么会相信他真的会招魂?”

  他对鬼神一说向来是半信半疑。

  在大肆杀戮前,陈浩为了使内心安宁会祈祷,一句“上帝保佑阿弥陀佛”,八个字又不会费多少口水,却足以欺骗自己内心。

  在龙文章召魂之前,陈浩是把招魂仪式当成了一个算计,像宣扬自身会隔空取物,稳定人心的一个算计。

  此时此刻,陈浩后悔了。

  他有心要开口打断,却止不住怀疑,打断了会不会引来反噬?

  于是只好取出一个音响,打开播放大悲咒。

  “南无喝罗怛那哆罗夜耶,南无阿唎耶……”

  大悲咒的音乐,配上龙文章那不似人间的低吟似乎愈发应景了。

  川军团的一众弟兄们,湿润的眼眶里留不住泪水从脸颊上划过,陈浩快要心肌梗塞了。

  好在龙文章的招魂并未持续太久,他重新站起来面色肃穆的对陈浩说:“团座,阵亡牺牲的弟兄们已魂归故里,他们托我感谢团座。

  因为团座,他们不是毫无价值的死在逃亡的路上,每个人手上都有好几条鬼子命,他们是抵御敌寇的英雄。”

  初听闻第一句话,陈浩的心脏好悬没跳出来。

  实在是龙文章招魂仪式太逼真了,让陈浩不禁怀疑,他是被亡魂上身了。

  听到后面陈浩内心都要替龙文章竖起大拇指了。

  不愧是能把一帮残兵败将,纠结在一块拉回去的龙文章,心眼儿是真的多。

  龙文章猜到了陈浩的心思。

  经历过轮番血战,把小鬼子都逼退了,川军团上下那根紧绷的弦松懈下来,大伙的想法又不一样了。

  远征军主力都已经撤了,还留在这干嘛,当然是要回家。

  川军团的弟兄们大部分都是这样想的。

  如果不能找到一个让人们留下来的理由,跟强行拉壮丁一个下场,大家伙只要找到机会,一定开小差熘了。

  给死去的人办葬礼,是给活人看的。

  招魂回故乡,身体留在异国他乡,似乎勉强就可以接受。

  解决了部分死的后顾之忧,可还要给人们一个有盼头的理由。

  为了国家民族的希望?

  太空,太假,太大,听着就不接地气。

  指望一帮连名字都写不下来的人听懂,实在是太为难人了。

  陈浩决定还是拿最简单的两样东西来激励众人,仇恨和金钱。

  仇恨自不必多说,小鬼子来不是做善事的,他们是来当强盗土匪抢东西的,土匪是什么手段,他们就是什么手段。

  无非成组织规模化,比土匪势力庞大千倍万倍。

  便是以前没有仇恨的,经历过七日的血战,跟小鬼子都杀红眼了,仇恨已经刻苦铭心。

  留下来肯定不愁杀鬼子的机会。

  陈浩把重点放在了金钱身上,他随手指了一个瘦高个问道:“他们给你发多少军饷,够用吗?”

  那人是被拉来的壮丁,待了两个月勉强算个二等兵,他不禁问道:“团座,没有啊,应该发军饷吗?”

  众人全都被他的傻劲儿给逗乐了,孟烦了给他科普了一下。

  二等兵一个月领十元军饷,不过上面说国家有难,军饷不能正常发放,要发国难饷,只剩下七元了。

  “那我怎么没见着?”瘦高个问道。

  孟烦了苦笑了一声:“哪那么容易,军饷拖欠是家常便饭。

  我原来当上尉连长,也一样隔好几个月才见一次,还要被上面的长官贪污不少。

  发不出来就拿一些军装、旧靴子来充数。

  你一个被抓来的新兵蛋子,那就不要指望钱了,最后能让看一眼钞票,都算长官特别关照。”

  一位原来的中尉排长王宇现身说法,他每个月的军饷是四十二元。

  听起来是不少了,不过按照物价算,实在少的可怜。

  云南最便宜的一碗面条就要三块钱,吃十四碗面,军饷就吃光了。

  当地有土匪售卖武器,一挺轻机枪是七千块钱,把他们全连的军饷加起来都买不起一挺机枪。

  军粮被长官贪污克扣,一袋糙米里能掺进半袋沙子,弟兄们都吃上麸皮了,那是牲口才吃的东西。通天阁小说

  人总得想法子吃饱肚子。

  倒卖武器能发财,于是就坚守自盗,把部队里的枪械拿出去卖,卖一把枪,就能挣来一个人半辈子的军饷。

  可长官都把部队看成自己的私产,枪支弹药那么贵重的东西,卖了当然要进自己的腰包,哪儿能让一帮大头兵拿了去。

  最简单的办法是把武器全卖了,手下的大头兵就卖不成了。

  可没枪还算是军队吗?

  国军长官后来想了个辙,把枪用锁链锁住严加看管,才勉强把偷枪的风气止住。

  聊起这些事情,大家伙个个都有亲身经历,要么就是有所耳闻。

  总而言之别听上面说军费支出有多少,那是肥了官员和军官们,下面的低级军官和大头兵,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惨。

  说实话八路军跟他们一比都算是好的。

  “咱们手里的枪算是机关枪,而且比一般机关枪好,能卖个大几千上万的吧?”

  “那可不,用上这个把捷克式都扔下了,少说得一万。”

  陈浩听到有两个老兵油子的议论,目光刷的一下扫了过去:“妈了个巴子,还真有人想卖老子的武器,你们两个是想试试军法吗?”

  离的有十几米远,旁人都在议论,两个兵小声议论哪想到陈浩耳朵那么灵,吓得低垂下了头。

  在陈浩的麾下,吃喝用度上从来没有亏待任何人。

  他也不差那一点。

  当然没有军饷还是个隐忧,陈浩此刻提出来,便是要解决的。

  从英国老手里得来的那些金沙子,他带回去让金匠进行了提纯,用工业化的模具生产,全部制造成了单粒一克重的金瓜子。

  陈浩又装神弄鬼了一把,一只手举起来嘴中念念有词,而后在他面前下起了金瓜子雨。

  把全团上下所有人的眼睛都看直了。

  孟烦了用力的揉了揉双眼:“黄金雨,小太爷没看错吧,这真的是黄金?”

  “金灿灿的,团座还能骗你不成?”不辣道。

  迷龙嘴巴张得老大:“那就成了点石成金的本事,我要是有这样的本领,早成大富翁了。”

  全团上下一个比一个激动,恨不得立即扑上去抢黄金。

  唯一能让他们没有把念头付诸于行动的理由,是那个撒出黄金的男人是他们的团座,无所不能神秘之极的团座。

  “林译。”

  “到。”

  听到陈浩的召唤,阿译把瘦弱的胸膛挺得高高的,声音中都带着颤抖。

  “三千粒金瓜子,一粒一克重,都收集起来。按照职级准备个章程,全部给弟兄们发来当军饷。”

  陈浩无疑是在邀买人心,用黄金来发军饷,以前还真没人干过。

  现在用大洋发军饷的部队凤毛麟角,用法币发军饷,法币都贬值了不知多少倍,一个兵的军饷能买几碗面?

  两碗还是三碗。

  黄金就不一样了,绝对的硬通货,全世界哪儿都能用,想换什么都能换得着。

  不去理会阿译小心翼翼把金瓜子从地上捡起来装进袋子里。

  陈浩来给众人画大饼了,金矿集成搁旁边就是金矿,守住这就是守住了财富,以后军饷全用黄金发。

  当兵的大部分都是穷苦人出身,想想积攒一笔财富,回去后置办田地盖屋子娶媳妇儿,彻底心动了。

  过了这村没这店,想想回去后连军饷都领不上,混的还得饿肚子。

  那眼前就是光明的未来。

  “团座,能一人先发一个,给兄弟们瞧瞧嘛?”康丫等得实在心急,装着胆子迫不及待的问道。

  阿译已经连土带金瓜子儿全都装进了袋子里。

  见到众人都很期待,陈浩点头同意了,先给人们发一个过过瘾,配合他的说服更有效果。

  金瓜子就是用金子铸造的类似瓜子的小金块,实际上就是碎金子。

  在清朝,金瓜子重量约为三十克左右。

  不过现代工艺使得金瓜子的铸造变得非常轻松,大小如真的瓜子,栩栩如生,一克重也能造出很大的样子。

  领到一枚金瓜子,康丫拿手指头抹了抹上面的泥土,迫不及待的咬了一口。

  空心的金瓜子儿当场就咬开了,里面一样是金灿灿的。

  真的没跑了。

  康丫乐得笑成了一朵花,心里盘算着五百多人分三千个瓜子儿,平均一个人能分六个。

  肯定大头兵领的会少,军官多点。

  他现在是排长,算是个基层军官,怎么着不会少于六个。

  这是他这辈子算得最快的一笔账,得出结论后,顿时觉得跟着团座留在这,是非常正确的选择。

  要是能升升级再多领点,多待几年都行。

  当后面发放完军饷,陈浩又补了一部分,每个大头兵都领到了五颗金瓜子,军官更多,他立即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拥护。

  还回家吗?

  一问都是听长官的命令,长官让去哪他们就去哪。

  那就准备南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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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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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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