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东理完发回家,还受到了母亲的表扬。
“进步了,往年过年前盯着你理发,你一直都拖到最后两天,今年倒是主动去理了,有进步。这理发师水平不错,两边一样齐,下次理发再去他家。”
不得不说,金羽澄确实有点水准。就他这手艺,要是不搞文学,以后去开个发廊,也绝对饿不死。
过年前要理发,似乎已经成为一种风俗,于东自己不当回事,但稍微上了点年纪的人都挺在意的。
第二天,于东带着稿子去找程永兴他们,刚走到作协大楼的大厅,就见到赵厉宏跟另一个人站一起聊天。
于东主动打了招呼:“赵老师,早啊。”
“于东,你来啦。”赵厉宏正说着话,看到于东来了,热络地回应了一句,随后又跟旁边那人介绍,“曹主编,这就是咱们商户年轻一代作家的领军人物,于东。”
于东听赵厉宏叫对方主编,便仔细看了一眼对方。
这曹主编看起来六十岁上下,两鬓斑白,精神头却很不错,而且穿着讲究,头发也梳得一丝不苟。
“于东,这位是《萌芽》的主编,曹杨老师。”
于东刚想在想是不是《萌芽》的曹杨,赵厉宏就解答了他的疑惑。
“久仰,久仰。”
两人握了握手,曹杨笑眯眯地说道:“这话应当我来说,这一年多总是能听到你的名字,没想到今天运气不错,见到了真人。你也知道,我们《萌芽》是一个青年杂志,特别关注像你这样的年轻作家。只是可惜……”
曹杨又看了看于东手里的文件袋,问道,“今天是来送稿的么?”
“是的。”于东点点头,这种事情没什么好隐瞒的。
“《上沪文学》还是《收获》?”
“《收获》。”
赵厉宏在一旁有些奇怪,“那你昨天怎么没带来?”
于东如实说道,“之前没打算发杂志,临时聊到的。”
他之前考虑了很久,确实决定不往杂志上发。国内这类型小说缺乏发表途径,根本没这类专门刊物。大杂志社未必肯发,小杂志社发了也没意思。
毕竟是长篇,以于东现在的名气,直接发单行本即可,发了杂志虽然可能会带来宣传效果,但也可能会影响后期单行本销售,有利有弊,完全看选择了。
只是昨天程永兴他们都想要看看,于东也就同意了,反正于他无损。
曹杨听到于东的话,眼睛渐渐眯了起来,“因为是长篇,所以不想发杂志,想直接出单行本?”
“这也是一方面原因,主要是因为类型,推理、惊悚类的,没几本杂志适合。”
“这倒也是,至少《收获》收这种稿子的可能性不大。”曹杨想了想,接着说,“这样吧,正好我也要去《收获》那边,咱们一起吧。厉宏,我跟于东去一趟《收获》了。”
“没事,你们去吧。”
曹杨突然说要去《收获》,于东当然能感受到不对劲,下意识觉得他看上了自己的稿子。
《萌芽》后来确实也发过不少推理小说,但是现在在这一块并没有发展。而且说实在的,《萌芽》对现在的于东来说并不是什么优选。
不仅仅是对于东,其实对任何一个成名作家,《萌芽》都是后选。
不是大家看不起《萌芽》,只不过是风格不合适,《萌芽》虽然说是青年文学刊物,但说实话,青春文学偏多,受众群体基本上就是中学生。
于东甚至认为后来人们对文艺青年的误解,《萌芽》的一部分文章要负责任。
中学生看《萌芽》没有什么毛病,但是很多学生中学之后就不再看书了,他们对文学的认识还停留在《萌芽》阶段。使得这部分人,在长大以后,依旧觉得那才叫文艺,什么莫言啊,什么余桦啊,什么毕飞宇啊,什么陈中实啊,文笔又不行,故事又贩卖苦难,都是文贼。
说不定以后于东也会成为这部分人口中的文贼。
但其实错的不是《萌芽》,《萌芽》至少向学生们输出了一个“文学”的概念,这个概念即便模糊,也足够萌芽。
于东跟曹杨一起去了《收获》,恰巧李晓林就在办公室大厅,见他们俩,有些意外道:“你们俩怎么一起来了?”
曹杨笑着解释:“楼下碰到的,正好我也有些事情找你,就一起过来了。”
“那还真是挺巧的,走,去我办公室聊。”
李晓林从程永兴口中听说了于东今天要来的事情,也知道他带了稿子,只是因为曹杨在,所以李晓林没急着提。
“曹主编来找我有什么事情?”李晓林给两人分别泡了杯茶。
曹杨笑眯眯地摆手:“我的事情不急,于东不是来给你送稿么,你先把他的事情给办了。”
李晓林多精的一个人,曹杨这么一张嘴,她品出味道来了。曹杨哪里是有什么事情找她,应该就是冲着于东来的。
不过她倒不太担心,于东的稿子,如果适合在《收获》发表的话,《萌芽》怎么也不可能抢得过去。如果不合适,转给《萌芽》也挺好的。
都是兄弟单位,平时有稿子转来转去很正常。通天阁小说
“行,那我先看看稿子。”李晓林点点头,然后从于东手里接过稿子。
曹杨在旁边也没闲着,李晓林看过一张,他就接一张过去,跟着一起看。
李晓林毕竟年轻,看稿子也更快点,她看完的时候,曹杨手里还有一小沓没看。
看完《致命身份》后,李晓林有些纠结,说实在的,这类小说确实不太适合《收获》,但确实又是一部优秀的小说,推理、惊悚这些元素先不提,从文学角度来说,这就是一出荒诞戏剧,小说的内容最主要就剖析了家庭和学校两方对孩子教育这块的影响。
但是于东为了增加悬念和惊悚感,在写法上要更通俗一些。换句话说,在这部小说里,李晓林已经看不到于东,只能看到书里的故事和人物。
故事真的好看,但是文学和故事,不是一码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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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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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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