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离交易时间还有些距离,苏溪干脆先去国营饭店吃了顿午餐。
虽然说出门早,可在路上跟黑市里耽搁了不少时间。
不过眨眼的功夫,都到了中午了。
她也没有走远,直接去了就近的沪市和平饭店。
在沪市,一般很少人会去和平饭店用餐。
因为它里面的物价相对于其他店来说,实在是高得离谱。
比如一碗红烧肉在其他饭店可能才一块多一碗,在和平饭店直接翻了三番。
原因无他,谁让和平饭店的厨师可是国宴级别的呢?
和平饭店大多数时候是专门接待那些领导人的。
但它总是要盈利的,因此,一楼便专门用来正常经营。
苏溪也只在小时候有机会跟着外祖父一家来吃过两回。
不得不说,味道是真的很好!
她进去的时候,一楼大堂人还不是很多,只稀稀拉拉坐了几桌。
从这些人的穿着打扮看,无一例外,都是可以看得出来是家境很好的。
进门处有一个小黑板,上面写着今日供应“葱烧鲍鱼、红烧肉、蒸鲈鱼、大米饭、白面包子......”的字样。
若是其他国营饭店,哪里可能有那么多菜色可供选择?
更不用说还有这么多大荤了。
“同志您好,请问您需要点些什么菜?”
服务员的问话让苏溪愣了一下。
实在是这个时候的服务员可是人人艳羡的金饭碗,因此许多人都是鼻孔朝天视人。
哪里还会这般态度温和地询问顾客需要吃什么啊?
不过苏溪转念一想,便明白了。
毕竟这是主做领导人饭菜的地方,随时随地出现的一个人,都可能位居高位。
万一被发现服务员态度傲慢无礼,岂不是明晃晃地想砸了自己的金饭碗?
苏溪不再多想,点单道:“同志你好,我想要一份葱烧鲍鱼,一份红烧肉,一碟炒青菜,一碗二两的大米饭。”通天阁小说
“同志您是还有其他人一起用餐吗?”
苏溪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
“我一个人吃,吃不完我可以打包,我今日特地带了饭盒的。”
服务员点点头,然后拿着算盘噼里啪啦一阵。
“鲍鱼是今日特别供应,不用票,每份有六只,一份五块钱;红烧肉三块六,一斤肉票;青菜八毛,不用票;米饭五毛,二两粮票。
合计是九块九毛,一斤肉票,二两粮票。”
苏溪一边将钱票递给服务员,一边暗暗惊叹。
这顿饭真贵~
一碟青菜都快赶上其他国营饭店的荤菜价格了。
一顿饭就吃了普通人家一个月的生活费!
饭菜很快上来了。
苏溪每样菜都尝了尝,不得不说,贵有它贵的道理。
鲍鱼q弹软烂,很是入味,汤汁浓稠,拌饭吃就很下饭。
红烧肉也是非常符合本地人的口味,三分肥七分瘦的五花肉,肥而不腻,软糯香甜。
青菜脆甜可口,火候刚刚好,价格贵是因为里面加了一些虾米提鲜。
苏溪只吃了两只鲍鱼,红烧肉吃了一半。
米饭用汤汁拌着,就着一盘子青菜吃完了。
吃完饭后,苏溪借着背篓的遮挡,从空间里拿出来一个铝制饭盒。
不得不庆幸,商场是真的样样齐全,像这样的符合这个年代的东西,超市里是有一个区域专门卖这些的。
将剩余的饭菜打包好后,苏溪便直接离开了。
刚好离和平饭店不远处便是友谊商店跟百货大楼。
友谊商店大部分东西需要侨汇券,少数不用券的东西,价格也比百货大楼贵了许多。
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专门坑洋人钱的地方。
苏溪没有侨汇券,因此没有去友谊商店,径直去了百货大楼。
这处百货大楼算是沪市最大的一栋百货大楼,一共有五层楼高,自然里面卖的东西的品种也丰富了许多。
苏溪目标明确,她需要买的东西其实不多,只是总需要走个过场。
不然若是被问起来,没法圆过去。
苏溪去到卖日用品的地方,买了两个搪瓷缸,毛巾买了两条,蜡烛买了两大包共二十根,火柴一打。
另外,手电筒买了一个,准备送给秦野的。
因为秦家穷,听说连煤油灯都没有。
苏溪没有买自己的衣服,毕竟她的衣服属实不算少。
虽然她是准备下乡,可还真没有准备老老实实地在地里刨食。
上辈子受过那种苦,这辈子是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所以她那些漂亮的、沪市时兴款式的布拉吉还是可以用的上的。
她准备明天找个时间,连着被子之类的东西,一道儿给寄到红旗公社去。
光是坐火车就得几天几夜,她可不愿意再扛着大包小包的。
再者,包裹多一些,到时候她无论拿出来什么东西,都不会惹人生疑啊!
毕竟到时候可还有那对渣男贱•女跟着呢,她还是得注意一些。
苏溪看见那些男人的衣服、鞋子,想到秦野这时候还在吃苦受罪,于是头脑一热,就买了许多男士的衣服。
两件纯棉汗衫,一件白色,一件灰色,一件白衬衫。
另外还有一件黑色的夹克外套。
一条黑色的类似于西服的长裤,一条黑色的五分裤。
鞋子是两双劳保鞋,还有一双黑皮鞋,这可是真皮的鞋子,而不是后世那般仿牛皮的鞋。
手套也买了好几双。
到时候装装样子干活的时候,得好好保护自己这双白皙柔嫩的双手。
苏溪买完了这些之后,想着买都买了,那就买齐全一些。
又给秦老爷子买了几身衣服。
最后,苏溪来到了卖手表的柜台。
她第一眼便看见了那对劳力士的男女镶钻对表。
一般这种手表都是有钱人家买回去用作结婚的。
负责卖表的服务员见苏溪一直盯着这两只手表看,本想嘲讽她一般的。
可打量了一下她的穿着,见她穿着一身时兴的米黄色布拉吉,脚蹬白色搭扣小皮鞋,手腕上戴着上海牌的机械手表。
关键这姑娘除了额头处贴着纱布有些突兀外,一看就是家里娇养着长大的。
所以她忍住了,并且非常热情地给苏溪推销。
毕竟经理说了,这两只手表是要一起卖的。
可自从进货到现在,都过去一个多月了,问的人不少,偏偏一个人都没买过。
经理可是下了最后通牒,只要她能卖出去,就给她十块钱的提成。
这可都抵上她三分之一的月工资了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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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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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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