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李二恋恋不舍的将小丫头放下,因为对面高士廉父子四人,更衣洗浴之后,在向自己恭恭敬敬的行礼,自己再抱着长孙就说不过去了。
而长孙不但没有跑开,反而是拉着他的衣角,也不说话,就是不愿意松手。
“多谢李公子的仗义相救!如此大恩,高家铭记在心。”
李二连忙回礼,“大恩不敢当,适逢其会而已,高叔,几位哥哥,千万不要放在心上,不然就羞愧死李二了。”
当下,把想好的说辞拿出来,说自己只是来射猎,想起长孙无忌了,就过来拜访一下,结果不想碰到此事……长孙听着,眼睛里有些失落,原来他只是来看哥哥的,不是来看我的,她幼小的心灵,还不能理解人情事故的含义。
李二的谦逊让高士廉更加满意,如此一位任侠少年,却没有丝毫傲气,李阀的家风真是令人敬佩。
当下就吩咐几个儿子和长孙无忌陪着李二说话,自己和妻子、妹妹准备酒菜,要设宴款待一家人的救命恩人,李二推辞不过,就命李道同将那只黄羊烤了当做加菜,李道同文不成,武不就,却是个标准的吃货,干别的不行,专门抓挠吃,可家境破败,他只能自己动手,因此早早就把做饭的手艺练出来了。
众人齐动手,很快就置办出简陋的酒宴,但由于屋子里血腥味犹未散去,因此选择后院天井,围着火堆坐而论道,高士廉拿出珍藏的两坛酒,给众人都倒满,殷勤劝着酒,他虽然是个读书人,却是洒脱不羁,没有门户等级之见,和李阀几个护卫,也能聊得热络。
高士廉敬过一圈酒,转回头却正看见李二将羊腿上的肉,一条条的撕扯下,塞进长孙的嘴里,他自己一口不吃,却笑得像个傻子……长孙眯着大眼睛,吃得满嘴油腻,脸上却挂着幸福满足的微笑。
轻轻摇摇头,高士廉坐到长孙无忌的身边,详细的问询了他与李二相交的经过,在得知李二因为送他们回家,被窦氏狠狠地惩戒了一次后,他面带忧色的叹了一口气。
“舅舅,”长孙无忌问道:“我长孙家,高家就这么被人瞧不起吗?李二郎和我结交,就要被他母亲惩罚吗?”
“结交没有问题,但是姻亲肯定不行。”高士廉端起酒碗喝了一口,说道:“我还在齐地的时候,就听说窦氏是聪慧绝伦的女子,她这是将李二郎当成麒麟儿来培育,自然不想他,跟咱们这种家族交往过密。”
“咱们这种家族怎么啦?难道比别人低贱吗?”长孙无忌忿忿不平。
“你伯父长孙炽死的时候,皇帝给的谥号是什么?”
“是静。”长孙无忌回答,心里却不明白舅舅问这个干嘛。
高士廉点点头,又问:“那他死的时候,皇帝给的追赠是什么?”
“是太傅!”长孙无忌更糊涂了。
“那你想想吧!他一个左卫将军,吏部侍郎,一个从三品,刚刚够进朝廷重臣行列的臣子死了,皇帝又是赏赐,又是追封,还给溢号,这是为什么?”
长孙无忌还是不懂,这个封赏确实超出了正常礼制规格,但长孙炽一生为大隋尽心尽力,死后皇帝念及他的功劳,给些追赠也算正常啊。
高士廉见他还是不明白,就再提醒道:“你爹死的时候,皇帝给了多少黄金?”
三百斤。长孙无忌对这个数字记忆尤新,因为别人受赏,金子都是论两算,整个大隋,只有他父亲是论斤。而且是三百斤,连亲王的陪葬里都不一定有这个数目。
这一度让他非常自豪,可惜这钱却被家主长孙安世给贪墨了,奇怪的是整个长孙家,包括桀骜不逊的长孙顺德都对此没有异议。
“难道长孙家一直在为皇家——”长孙无忌惊异道。
“是的,干些上不了台面的龌龊事。”高士廉打断道,“不然你以为北齐高家就是这么容易跨掉的吗?你以为纵横大漠的突厥为何一分为二,你们长孙家从拓跋氏的北魏,一直都是在做这些事情。”
“至于高家——”高士廉将碗中的酒一饮而尽,叹道:“高家的人其实是野兽,根本不适合当皇帝,从高欢起到高洋称帝这段时间才是高家最辉煌的时期,后来——”
他迟疑了一下,苦笑道:“把野兽关进笼子,只会让它的尖牙变平,利爪变钝,精神恍惚,神智变成疯子。”
长孙无忌连忙给舅舅倒酒,问道:“所以每个家族都不愿意和我们结交?”
“不是说了吗?结交没问题,但没有哪个世家豪门原意和我们结盟,姻亲就更是想都不想了。”高士廉又端起酒碗,虚空一举,敬道:“长孙家太毒,高家太狠,太疯,他们都害怕——”
说完,又是一口喝干,此时他已有三分醉意,看着长孙无忌迷茫的眼神,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不用太在意别人的看法,无毒不丈夫,不狠怎么立世?人啊,是没办法决定自己的出身的,但却可以决定出生之后,自己走的每一步……你看舅舅我,就不是疯子,对不对?”
长孙无忌怵怵地看着他,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好。是疯子吗?应该不是,但是当自己背错书的时候,舅舅那狰狞凶狠的样子,又形若疯状……
见他这副表情,高士廉哈哈大笑,一边敲着桌子,一边开始大唱,
“人生无根蒂,飘若陌上尘,分散逐风转,此已非常身……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
这首诗歌,让李二沉静下来,凝神细听。高士廉也连着唱了几遍……通天阁小说
此时南北大运河才沟通,南方的诗歌文化也刚刚开始向北方扩散,因此李二以前是没有听过陶渊明这首诗的,主要是因为李阀是军武世家,也不收集这类文人的诗歌书籍,培养孩子也都是倾向于弓马武技,兵书战阵,因为在杨广之前,也没有任何一个皇帝是喜欢诗歌的,他们都喜欢皇图霸业。
他越听越喜欢,不由得跟着韵律,轻唱起来,这首诗初听有种颓废迷茫的感叹,但后面却是慷慨昂扬,使人奋进。
再听一遍,发现作者并不是劝别人及时行乐,而是将一个身处黑暗,悲观绝望情绪之中人的内心世界展现的淋漓尽致,前面对人生的渺茫,微小发出感叹,后面又将人生其实是掌握在自己手里这个事实讲出来,点醒世人,发人深省。
高士廉唱完之后,李二端着酒碗,走到他的面前,说道:
“高叔父,李世民今天听到一首好诗,为此敬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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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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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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