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在临睡前去了一趟沈家,见了一下沈父,聊了一些那边的事情,知道沈记的生意一切都好,沈清就放心了。
陆南又询问了一下广陵城的形势,和外面流传的郡君遇刺具体的前因后果后,陆南心中有数了,两个人就回了家。
既然明日陆南要出门,沈清晚上就帮着他整理了一套换洗的衣服,又赶着给他做了一个双肩背的书包,用了三层布,外面两层是用花针把布缝在一起的。里边一层布里子,这样结实一些。
有了这个包,即便他是骑马狂奔,或者出去行走,他身上带着东西也会方便一些。
书包里,给他准备了一套里外衣服,几张银票,几个装着碎银子和铜板的钱袋子。
这些她是在空间准备的,而陆南则是去田地里帮着她收成熟了的南瓜。
等陆南忙完回来,就见到了沈清缝好的书包。
深蓝色的书包,两指宽的背带,书包上还用宝蓝色的线缝了一个图案。
“这是什么?”他好奇的指着那个图案问沈清。
“一路平安四个字的艺术体,没认出这几个字?”沈清笑着说道。
陆南又仔细看看,摇摇头。
沈清突然想起来,她写的是简化汉字,而这个时代用的还是繁体字。
“啊,这个我就是简化了一下字,缝着快一些。”沈清呵呵一笑,赶紧说道。
陆南点头,勾唇一笑,“嗯,你这样一说,我倒是看着像了,你不说我以为是什么图案。”
清清盼着他一路平安呢!
“试试,看得不得劲。”沈清赶紧递给了他,里边也装着要给他带的东西。
陆南不知道怎么背,沈清又帮着他背在后背上,又帮着他把前面的安全带再系好,“这样,你骑着马时不会影响你。”
陆南做了个骑马的动作,嘴角咧开笑了一下,“嗯,可以的,谢谢夫人,这还掉不了。”
他还试着用轻功跳了几下,美滋滋的。
沈清笑笑,“天气冷,你自己要多注意,一来一回,怎么也得十几天,太冷了就住店。”
“好,这能装不少东西吧?”陆南爱不释手的看着他的新书包。
沈清笑着点头,“但是你外面还要披披风,这里边也不要装太多东西,就你随身不方便袖袋里带着的,可以放在里边,比如银袋子那些东西。放在袖袋会有点会重,放书包里正好”
陆南应下。
“棉鞋也给你做好了,去试试吧!”刚才把最后一点工序做完了。
“好!”陆南再应,望向沈清的目光热烈而深情,还有一丝离别的惆怅。
要好多天见不到清清了。
他伸手捞起她抱着往屋内走,“清清,我不在这几天,让阿北和阿东都跟着你去帮你,我也能放心一些。”
“好,”沈清应下。
“清清,咱们洗漱的睡觉吧!”
试过棉鞋,陆南乐滋滋的捧着又看了一会儿,就目光热切的望着沈清,期待的说道。
沈清轻咳了一声,倒是没拒绝他,点头,嗯了一声。
这一晚,陆南格外的卖力,格外的黏沈清,总是不舍得放开她。
就连事后两个人入睡时,他还是紧紧的抱着她,才安心的进入梦乡。
第二日他们离开家里出门时,陆南并没有告诉周氏他要去广陵城,等晚上回来她就知道了。
到了镇上,陆南跟沈清他们把铺子里收拾好后,他才前往卢家。
沈清让他去舅舅的马场骑马,那边有舅舅以前送她的一匹马,一直在马场里喂着。
舅舅知道他要去广陵城,诧异了一下,问他去那边做什么。
陆南就把他舅舅的事情说了。
卢舅舅明白了,赶紧带着他去马场,不过,没让他骑沈清那一匹,“清清那匹岁数小,没出过远门,就在马场骑骑还可以,你骑这匹红棕马吧,这匹出远门有经验。”
“谢谢舅舅,清清那边,也麻烦您多照看着一些。有给表哥捎的话吗?”陆南问。
“让他和他几个叔叔过年尽量带着媳妇和孩子们回来过年吧,他爷奶想孩子们了。”舅舅笑着说了一句。
“好,知道了,一定带到,舅舅,那我走了。”陆南飞身上马,冲着舅舅一抱拳,打马离去。
舅舅笑呵呵的看着远去的陆南的背影,满意的点头,是个好孩子。
刚才陆南飞身上马那矫健潇洒的动作,看的舅舅十分满意,不住气的点头。
哎,可惜了,本该是天上翱翔的雄鹰啊,不曾想,如今却要折翼藏锋,在这尔虞我诈的商场里学做一个商人。
这岂不是国家的损失。
只能说,上面那位,心眼太小了。
感叹了一会儿,舅舅又回了马场。
冬天,出来骑马的人少了。
但是冬天过去就是春天,到时会有很多人来骑马玩的。
所以,他得嘱咐这边好好的趁着现在淡季,把马场里再收拾一番,把马养的更彪壮一些。
***
最近苍原镇上有一股新潮越传越热烈,那就是男子们涂左手小指甲的热潮。
很多人跟风,觉得这样做很时髦,首先这个热潮是从年轻的公子哥们开始热起来的。
但是指甲油,沈清就送出那么一批,拥有的人也就那么一些,别人想涂,但是没地方去买指甲油。
打听来打听去,就打听到这指甲油是从陆记风味小吃店里开张时送出来的。
因此就有很多人来小吃店里,找沈清买指甲油。
沈清苦笑,“我们家是卖酸辣粉的,不卖指甲油。”
“可你之前有的啊,要多少钱你说。”那些有钱的公子不差钱,只差指甲油。
“公子,这不是钱的问题。”沈清无奈失笑。
跑来小吃店买指甲油,怎么想,都不对吧!
“那我买酸辣粉,你也送我一个,买也行。”那群公子使用迂回战术。
沈清被逗笑了,“酸辣粉,你们喜欢吃就吃,不喜欢吃不用勉强,但指甲油,今日是真的没有。”
她根本没想到,之前就是小圈内的那么一些人喜欢涂,如今却一下子整个镇子的年轻人都开始涂。
甚至还有三四十岁的人也涂。
这还是她今日去买鸡时发现的,就觉得流行这个东西不分年龄,不分时代,说来,它就那么突然来了,毫无道理可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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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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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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