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父和沈母积压在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下了,整个人变得舒畅无比,腰不疼了腿不酸了,浑身有劲。
可以抱动孙子了。
年轻的时候,沈父是一名上前线打仗的士兵的排长,沈母是一名优秀的军医,因为某种原因两个人被迫分散,三十岁的时候才重新在一起。
沈母三十二岁生下沈安定,突然大出血导致以后不能再生,使得沈安定成为家里的独生子。
按理说沈安定是家里的独苗苗应该万千宠爱于一身才对,事实却不是这样,沈家夫妇对他疼爱是真的,但并不溺爱,以军队的生活模式培养他。
夫妇俩含辛茹苦的把他拉扯大,看着他们的同龄人都抱着孙子遛弯,而他们就只能羡慕的看着。
为早日抱孙子,在沈安定刚满十八岁的时候就给他介绍对象,硬是介绍了十几个都没看对眼,强扭的瓜不甜,他们也不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封建的那一套,就只能眼巴巴的看着他自己谈对象。
这一等就是六年。
久的他们都放弃了,直接放话:只要能把人带回来,不管男女他们都认当儿媳妇。
可是还不行。
正当他们心灰意冷的时候,竟然给他们转机!
沈母迫不及待的想知道,“那姑娘是哪里人?干什么工作的?家里有几口人?”
沈父也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沈安定,等待他的回答。
沈安定让他们坐下,给他们倒了一杯水,“我这就跟你们细细说来。”
听完之后,沈父和沈母对夏红霞充满了好奇,从安定嘴里可以知道她是一个拥有文静的脸庞,性格却有着巨大的反差,她直率洒脱,更重要的是武力值不错!
军人的家庭,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媳妇稍微强势一点,丈夫在外边的时候,她可以保护好自己。
这个女孩简直就是他们的梦中情媳。
至于是不是城里姑娘他们无所谓,因为以后跟她生活的人是沈安定,只要他喜欢他们就没有任何的意见。
况且夏红霞这姑娘非常优秀,读到了高中,还在皮革厂找了个临时工的工作。
从农村出来的能做成她这样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沈母压抑着激动的心情,一杯凉茶下肚,看向沈父,“老头子,你快去准备一下,咱们俩去一趟百货大楼,把提亲的东西都买回来,明天一大早咱就去提亲。”
哪有刚见面一天就提亲的,这也太仓促了吧。
沈父蹙眉,“时间太赶了,提亲的日子往后推一推。”
一旁的沈安定着急了,“一点都不赶,我还嫌晚了呢。”
沈母站在沈安定这边,直接拍板钉钉,“你不急我急,那么好的姑娘招人惦记,万一别人抢在我们面前去夏家提亲,到时候你儿媳妇被抢走了。”
恨铁不成钢的打了沈父一下,瞪着他,“愣着干啥?赶紧的呀。”
提亲的聘礼需要准备的东西非常多,短短一天的时间想凑齐非常困难,现在分秒必争,刻不容缓。
拗不过沈母,沈父深深的叹了口气,默默地跟在沈母后面做一个跟班,负责拎东西。
“爹,娘,我跟你们一起去吧。”沈安定想跟着去瞧瞧。
“你就待在家里去库房看看有没有拿出手的东西,拿几瓶酒讨好你老丈人。”
说完,沈沫母拿上足够的钱和票据带着沈父去百货大楼了。
沈家夫妇已经退休拿着退休金,沈安定有正经的工作,工资也不低,一家人非常的节省,吃去吃饭送礼,就没乱花钱,积攒了不少积蓄。
自己就这一个儿子,下聘礼一定要多,好让儿媳妇有面子,他们也有面子。
来到百货大楼,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沈母看见啥都想买,摸摸这个摸摸那个。
瞥见一辆红旗牌的自行车,沈母问沈父,“要不要买一辆自行车?咱家里的自行车有些年头了,结婚啥都要新的。”
充当工具人的沈父撇了撇嘴,“我说不买你会听我的吗?”
沈母爱不释手的摸着崭新的自行车,头都不回的说道:“不行,我说买就买。”
朝着服务员微微一笑,“同志,这辆自行车我要了。”
身后的沈父小声嘟囔,“看吧,我的意见根本没有参考性,问了也是白问。”
耳朵尖的沈母闻言蹙着眉瞪他,警告意味十足,“你说什么?”
“我啥都没说。”
要怂的时候一定要怂,不然迎接他的就是沈母的狂风暴雨,这是沈父几十年总结的经验。
沈母翻了个白眼。
售货员过来,看着沈父和沈母穿着得体大方,谈吐出众,露出灿烂的微笑,“这辆红旗牌的自行车一百四,需要票。”
顺便把旁边飞鸽牌自行车介绍给她,“同志,这辆飞鸽牌自行车是我们这卖的最好的,价格比红旗牌的便宜三十块。”
贵肯定有贵的道理,沈母大手一挥,“买了。”
把钱和票递给了售货员。
知道夏红霞是皮革厂的工人,猜想她应该需要缝纫机,沈母就托好姐妹的儿子买了台缝纫机,花了一百二十二。
大件东西买完了,就开始买布和吃的。
布票家里就只有八尺三,肉票就一斤,觉得不够,沈母就去大院逛哒一圈,借布票和肉票。
借好布票就去供销社,沈父问一下卖肉的大爷,才知道肉在就没货了,最后买了一红一蓝的两匹布,和五斤红糖。
钱哗哗的往外流,沈母又心疼又开心。
拎着沉重的东西往家里拎,沈父刚进门就看到沈安定把他压箱底的陈酿倒腾了出来,一时间气血翻涌,差点没摔倒过去。
大喊一声,“安定!”
用毛巾擦拭酒瓶子的沈安定缓缓的转过头,笑嘻嘻的说道:“爹娘,你们回来了,看我发现了什么。”
举起手中的酒瓶,“居然是茅台!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茅台,岳父肯定会喜欢。”sttgxcl.com
爱酒如命的沈父黑着脸瞪沈安定,牙齿咬的咯吱咯吱,“给我放回去,想要自己买。”
白酒越放越香,这瓶茅台把他藏起来八个年头了,放在寂寥旮旯里都被这个坑爹的臭小子翻出来。
气的他想揍人。
沈母一下子把他的火焰浇灭,“放什么放,以你现在的身体状况一滴酒都不能沾,安定,你找个东西把它包起来。”
“好嘞。”
沈安定动作那叫一个麻利,没一会包好了。
沈父:……这日子越过越难过了。
沈母安慰他,“想想软乎乎的孙女孙子就不心疼了。”
听到这话,沈父满血复活,觉得沈安定包的不好看,一把将他推开,自己上手,“一边去,包的跟木乃伊一样,丑死了。”
沈安定:这变脸速度是跟京剧变脸学的吗
定个亲花了沈家大半家当。
飞鸽牌的自行车、脚踏的缝纫机、两匹布,一些吃食外加六百六十六块钱。
对此沈父和沈母甘之如饴。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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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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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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