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过文房四宝的莫北快步跑进来时,御王正坐在医馆喝茶。

  少年风光霁月。

  看见医馆里的人,他不卑不亢的道:“御王。”

  霍桐:“小北,让我看看你买的什么。”

  莫北把自己买来的文房四宝放在她面前,他买的这些文房四宝,一看就是便宜货。

  总共四套,每人一套。

  霍桐暗怪自己忘记多给小北一些银子了。

  御王道:“小北,回头我送你一套文房四宝。”m.sttgxcl.com

  “谢御王。”

  御王:“跟着霍桐叫我义兄就好。”

  莫北:“义兄。”

  霍桐默默把文房四宝合上。

  他读书的地方是国子监,里面都是富贵人家的子弟,他用的东西若太便宜,会被人小瞧的。

  既然送他去国子监读书了,就不能让人在外面的东西上轻视了小北。

  她暗暗决定了,等回去的时候再带他去买一套好些的文房四宝。

  到了申初,前来上培训课的学员也都来了,霍桐就让他们自己坐着了。

  霍桐从待人接物上和学员讲起,对待所有的患者要一视同仁,态度要亲切,言语要温柔,要让患者感觉到回春堂就是你们的家。

  庄博也跑来听她讲了。

  御王就走了。

  莫北闲也来事,也坐在边上听她讲。

  即使没有涉及过医学的知识,听她讲话竟也不觉得乏味。

  她在自己的领域如鱼得水,熠熠生辉。

  等到培训结束,霍桐这边没急着走,直接带莫北去他之前所去的铺子了。

  掌柜还以为他们是要来退货的,心里正盘算着如何不退货,就听霍桐道:“掌柜的,把你这里最好的砚台和毛笔拿为给我看看。”

  掌柜的顿时笑脸相迎:“这就来,这就来。”

  这个时代是靠研墨写字,一个好的砚台尤其重要,不损害毛笔,发墨快不易干燥,易于清洗和研磨细腻。

  好的砚台雕刻精美,摸起来也光滑舒适。

  掌柜的拿来砚台介绍:“这一款是端砚,四大名砚之首。石质温润如玉,您摸摸看,质柔而刚如小儿肌肤。”

  好的名砚不仅手感好,外观也好,雕刻的花纹也是巧夺天工。

  霍桐又让他拿来最好的笔看一看,掌柜的拿来狼毫笔介绍一番。

  狼毫笔的笔尖细致笔力劲挺,宜书宜画。

  价格也非常昂贵,这一只狼毫笔的价格比刚才的端砚还要贵一些,一支狼毫笔就要七百两的银子,砚台要五百两的银子。

  霍桐让掌柜的把大中小号的笔给她拿来,她挑了挑,看了看,道:“三支笔加上这个砚台,一口价,一千二百两。”

  掌柜的瞪圆了眼:“小娘子,你开玩笑的吧,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不卖算了。”霍桐转身就走。

  “小娘子,咱们再商量商量,一千五百两的银子,你拿走。”

  霍桐:“成交。”

  掌柜的怕她再反悔,急忙把笔和砚台都给包了起来。

  霍桐往莫北怀里一放,她付了银票。

  掌柜的忙笑着把人送走的时候霍桐忽然问:“掌柜的,这哪里有收虎皮的?”

  “朱雀大街,往西去。”

  霍桐前去把驴车赶过来,莫北跟着她坐在车辕上道:“桐桐,买这些是不是太贵了。”

  她不好说国子监都是什么人呐,全是世家子弟,人家用的全是好东西,她怕这样说会给莫北造成压力,只道:“贵的才好使。”

  莫北幽幽的问:“值当的吗?”

  “当然值当。”

  少年眼里有笑意。

  她这么大手笔的只给他一个人买,连霍扬都没有这样的待遇,他心里当然受用。

  这说明,在她的心里,他渐渐的比霍扬都重要了。

  霍桐哪知少年心里在想什么,赶着毛驴去了朱雀大街,问了两个人才找到收购点。

  霍桐拿出一张完整的虎皮,掌柜的瞧了瞧,道:“一百五十两。”

  霍桐一把收回自己的虎皮,“一百五十两卖给你,我不如送给别人做个人情,没有七百两不卖。”

  掌柜的被气笑了,“小姑娘,不论你去哪一家卖,也卖不到七百两这个价钱,最多二百两,不能再多了。”

  霍桐转身就走。

  “三百两。”

  霍桐止步:“五百两,不能再少了。”

  对方没想到她小小年纪竟是一个能砍价的,霍桐最后卖了三个虎皮,假装去驴车取虎皮的功夫,就从空间提出来了。

  换了一千五百两。

  拿着银子,她又带莫北去了成衣铺。

  开学在即,小北的衣裳也该换一换了。

  以往买的衣裳全都不适合他一个监生。

  之前的衣裳都是细布,和人家的锦衣华服相比,差远了。

  做了监生,衣裳也不能太差。

  他们本就是逃难出来的,若是再让人知道了莫北的来历,难免会让人轻视。

  她无意与人攀比,但她知道人心险恶。

  为了给他买衣裳,霍桐把刚到手的银子又花光光了。

  出来的时候莫北忽然道:“桐桐,你一下子给我买这么多衣裳穿,万一我再长了个子,这衣裳就又穿不上了。”

  霍桐:“浪费不了,你要是真穿不上,就留着给霍扬他们穿。”

  少年眼波动了动,若非顾及着人来人往,他真想把她抱在怀里。

  她这么的好,他惟有以爱相随。

  回去的路上他赶了驴车,霍桐会在车辕上的时候琢磨着,她得买辆马车了。

  等回到百兽山下已是天黑。

  干活的人已收工,家里的人在路口左顾右盼。

  霍桐把给他们买的文房四宝拿来,摆在桌上子,每人一份。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嫉妒,莫北就没把他的拿出来显摆了。

  第一次摸笔的墨南和墨西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竟生出几分的爱不释手。

  莫文歌和任臣也都趴在一旁看着,一脸羡慕。

  霍桐摸摸任臣的脑袋道:“臣臣,等你长大一些,也送你去读书。”

  任臣:“姐姐,等我读完书,长大了,我养你。”

  霍桐笑说好。

  莫文歌:“嫂嫂,你也给我请个夫子吧,我也想认字。”

  霍扬:“你一个女孩子请什么夫子,简直是浪费钱。”

  莫南:“等以后我认了字,我教你。”

  莫西:“我也教你。”

  他们都觉得给她请夫子来家里读书是一种浪费。

  嫂嫂已供他们四个人读书了,太不容易了,不能再让她跟着瞎胡闹。

  王氏这时把晚饭端了过来,莫南莫西过去帮忙端饭。

  一顿饭,吃到天黑后,各人抱着自己的文房四宝睡觉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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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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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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