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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越终于明白,当她成为家庭选择中必须被放弃的那个人时,她就得学会着成长,软弱和无助不应该出现在她的人生当中,因为她注定要一个人往前奔跑。]
新书并不长,篇幅大概只有《高山》的一半,故事精简的同时,最主要的还是祝蹊没办法把握这时代的人们能不能接受超长篇小说,贸然写长了,不仅对她来说是一种负担,对追文的读者而言,那负担也不小。
毕竟《明天》是月更杂志......
第一本书的题材祝蹊没怎么犹豫,也没什么好犹豫的。
虽然说这本新书是她即将在现实世界发表的第一部小说作品,但从各个维度上来看,祝蹊本人都不敢拿它去冒险,搞一些极度创新,让人大开眼界的东西。
主要还是《明天》限制住了她。
不仅仅是因为这本杂志是她一手推动成立的杂志,更重要的是,这本杂志,是百姓报跟京师大学两所单位合作的证明,是两方团队努力的成果,如果因为自己写的小说给搞砸了,那祝蹊不得以死谢罪?
她的职业生涯可不能败在这儿。
综合考虑了各方面因素后,祝蹊还是准备捡起“老本”来,确定下了“知青”这个题材。
首先,从她自身出发,有过去两年做节目的经验,她对知青这个群体的了解可谓深厚,再来,从市场出发,现在的知青群体并不是小众群体,而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广众群体,受众可以说比较多的。
就跟当初《至情》系列一样,不仅收视率高,且广受好评。
就是不知道这么一篇以知青为主角的小说能不能在当下的文学市场上受欢迎了。
一直致力于做“良币”的祝蹊很清楚的,她写的小说真的说要有很高的文学价值,那还真的没有,它强就强在既是“商业片”,但“口碑”也十分出众,属于是跟市场比艺术,跟艺术比市场了,可以说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闭环优秀,祝蹊自认为的那种。
这样的闭环,那也得两边的条件都达到了才行的。
所以,如果祝蹊的新书到时不受现在的市场欢迎,那就注定要失败了。
至于她写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故事,那就得说到她做的片子了。
《至情》当中最让祝蹊印象深刻的是有一集,里面有个叫张明月的知青,她是代替哥哥下乡的,因为长得好看,被当地村支书的儿子看上了。
在当地人眼中,村支书的儿子在公社里上班,是个干事,十分体面,他能看上一个毫无根基的知青,那是张明月的福气,一时之间,说什么酸话的都有。
但张明月拒绝了。
所有人都觉得她是不识好歹,甚至那个村支书的儿子并不想善罢甘休,一时之间,张明月的处境十分危急。
她的确毫无根基,所以在村支书的儿子要强求的情况下,她一度毫无办法,最后还是紧急跟隔壁村同一个地方来的男知青约定好了,两人假扮对象,男知青到他们那个村子特地以一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的姿态,吓住了村支书跟他儿子。
村支书的能量就这么大,他顶多就是管管本村的人,管不了隔壁的男知青,而村支书的儿子在公社上班,但也只是个小干事,没什么话语权不说,还要想方设法保住这份工作,如果那男知青真的鱼死网破,他也可能丢了工作。
工作和女人,他自有取舍。
一时的危机虽然度过去了,但这件事并没有完,因为张明月的拒绝,还闹到了隔壁村,让当地人觉得丢了面子,不仅孤立张明月不说,还分最苦最累的活儿给她。
纪录片摄像组的人到当地后,这些话都是张明月单独跟编导说的,编导思考良久,还是没有把假扮情侣这件事放到片子里,只拍摄了张明月如何坚持自我,不怕苦不怕累也要追求真正想要的东西的精神。
片子整体是很正面很正能量的东西,但只有亲眼见过的、亲身经历过的人能够看到其中苦难的底色。
祝蹊觉得张明月是一个很好的主角蓝本,她的故事或许在成千上万的女知青当中并不算独特,甚至有的人的遭遇比她的要糟糕上百倍,但也正是张明月的刚刚好,所以才正适合成为故事的原型。
毕竟她没打算写苦难文学。
这时代的苦难文学、伤痕文学层出不穷,其中不乏各种大师的作品,人家的文字是构建一个故事世界思考人生,但祝蹊认为自己的人生还没有足够被思考的厚度,写出来也是哗众取宠。
文学又不一定就要严肃,本来她也不是写严肃文学的呀。
当然,选择以张明月为原型,那还是因为她最好联系。
《至情》的团队当初没有看错人,张明月在今年成功考上了大学,如今在京市师范大学,祝蹊知道这事儿,那还是有回周末被华视台的前同事们拉去聚会了,这才听说了呢。
在京市,这多方便啊,祝蹊直接找上门,跟她说了这事儿。
张明月现在看着,比在乡下的时候少了几分苦楚,多了几分豁达,听了祝蹊的大纲构想,且知道了祝蹊就是最近京市高校当中闹得沸沸扬扬的百姓报校刊的负责人,哪里还有什么不同意的道理?
“当初如果不是你们过来采访过我,让我上了电视,我都还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大学呢。”
因为摄制组过来了,村里的人就没有再敢跟从前一样这么过分,不然张明月每天做着最苦最累的活儿,哪里还有时间复习呀?
她是很感激华视台的,并且还有个愿望没说——她希望将来能够加入华视台这个团队。
还没到毕业的时候呢,这种小心思就没必要说出去让人知道了。
祝蹊也很惊喜:“那我得跟莉莉姐她们说说,她们要知道了,肯定也很为你高兴的!我们只是完成工作,但能帮助到哪怕一个人,那也值得了。”
“这本小说如果投稿成功,所获得的稿费我应该会成立一份知青奖学金,在产生稿费期间,选择资助一到两个知青,不过小说是用笔名发表的,明月姐你到时候可不要说出去这人是我哈。”
不是祝蹊一定要披马甲,到底她作为杂志的总编,不好大咧咧地在上面发表作品的,不然别人怎么看你的杂志?
张明月表示理解:“那也算是我帮到别人了,小祝同志,你可真的跟你们同事说的一样。”
虽然很年轻,但是很有想法,以后肯定能有大出息的。
祝蹊哪里不知道自己那群同事背地里都是怎么吹自己的彩虹屁的?他们简直就把她当做自家的女儿、妹妹了,但凡她拿到点成绩,他们都与有荣焉,恨不得全天下都知道!
祝蹊都怀疑,她到现在都没达成低调的目标,是不是这群人在背后“搞鬼”......
“是大家都很照顾我,谁让我是最小的呢。”祝蹊谦虚,但没完全谦虚,“如今高考恢复了,给了许多比我更厉害的人机会,将来谁跟谁怎么样还说不定呢,明月姐你难道不想要比我更厉害吗?”
那当然是——想要的!
乘风破浪会有时,现在可不就是他们的会有时吗?
抓住机遇的年轻人们,此时此刻都不羞于展现自己的野心勃勃,这个世界大有可为,这是时代大有可为,他们也大有可为!m.sttgxcl.com
张明月这边沟通好了后,祝蹊很顺其自然地捡起了自己“不言”这个笔名,准备起创作了。
然后成功赶在《明天》设定的第一期截稿日之前投稿成功。
没错,哪怕她是杂志总编,这想要登稿需要经历的流程那也是一点儿也没少的,该投稿投稿,该审稿审稿。
这样做,当然是为了什么时候爆出了她是“不言”后不落人话柄。
至于能不能过审这件事,祝蹊本人是不担心的。
且不说她初稿就在评分系统那儿拿到了94的高分,就是后续修文的时候,她还直接使用了【身临其境】这个作家助手功能,切切实实地体会了一番“李越”的经历,感触更加深刻,泄起心理活动来更加细腻了。
不说主角的心理描写,就是其他配角的神态描写,她写得也更加精准与得心应手。
真的实验过了,祝蹊对【身临其境】这个功能可真就是佩服得五体投地,再一次认为自己当初的选择无比正确。
嗯嗯,改天还可以把《明天又是全新的一天》过百万的抽奖机会给用了,看看能不能抽出对杂志有效用的道具来。
她可是拥有金手指的人,总不能做的第一本杂志就直接滑铁卢吧?人为也要人为尽力,就让她见识见识助手道具在现实世界的威力吧!
半个月前,《明天》杂志社招新结束,通过笔试和一轮面试,杂志社第一批人马招齐,沈云云跟陆明雪也跟完成了自己的任务似的退出了社团——她们这一举动让所有还想要说祝蹊开后门的人说不出任何闲话了。
当然,两人都不是说为了让别人不说祝蹊闲话才选择退出社团的,她们都是有自己的规划的人,目标明确、行动果断,认为在杂志社对她们的目标作用不大,所以退出就退出了。
祝蹊也清楚她们的选择到底是为了什么,所以当时也没有挽留,大大方方地放人走了。
临了还没忘记说:“等忙完这阵儿我请你们吃饭,还得多谢你们帮我,不然我这社团可办不起来。”
一开始可没人看好她的社团,也就是百姓报的名号打出来后,这才风风火火这么多人呢。
沈云云和陆明雪也不客气,还说要吃顿好的,祝蹊要是请客吃什么小菜馆就不用喊她们了。
祝蹊拍胸脯保证:“当然是得带你们吃好的了,等着来,保准你们都没吃过!”
沈云云:“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
好消息来得也很快。
杂志社忙碌了好一阵子,《明天》第一期的样刊新鲜出炉,祝蹊便带着它去百姓报了。
这次对接的人自然不是王保国了,他是总编,祝蹊都是借由私下的身份才能直接见到人,不过现在反正原本的目的已经达成了,是不是王保国对接也不是很重要了,按照流程走对《明天》也更有好处。
接待人是《百姓文艺报》的主编徐凝,她老早就听说了祝蹊这号人物的大名,但她们百姓报系派的都知道,祝蹊跟王总编私下认识,所以一度认为祝蹊能够获得这么多赞誉,都是王总编在背后发力。
就比如说她在百姓报上发表的稿子多,徐凝就觉得是王总编的作用。
也不一定需要王保国主动出面用稿,只要底下的人知道两人的关系,那就多的是人会主动上赶着讨好王保国,然后给祝蹊上稿。
至于只要亲眼看过了祝蹊的稿子就不会觉得她是走关系的这种话——内行才看专业呢,她一个搞文学的,其实很难看出新闻稿的优劣来,因为怎么看,新闻稿无非都是在阐述事实。
徐凝有点儿看低祝蹊,对她的《明天》也不抱有期待,此次接待祝蹊也是例行公事的态度。
祝蹊在踏入她的办公室那一瞬就察觉到了。
她没怎么放在心上。
只是看低而已,就连歧视祝蹊上辈子做采访的时候都没有少遇到过,只要自己够本事,那有的是办法扭转这些人的看法。
对付这样的人,那就得先把自己来之前准备好的寒暄话术给放下了,直接开门见山:“徐主编您好,我是京市大学《明天》杂志社社长,这是我们之前约定时间时说的样刊,麻烦您过目一下。”
对上级,态度要足够谦卑,但得是有东西的谦卑。
祝蹊的态度谦卑,但拿作品的姿态可不低。
不是她说,就她们《明天》样刊的质量的和品质,那绝对没话说,只要对方是个识货的,就不可能看不出来。
真要是个不识货的,那估计也坐不到这个位置,也不会被王叔安排来对接他们的杂志。
果然,徐凝刚接过这本脸色就变了。
她看着封面,问:“你们的杂志封面提名是?”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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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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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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