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玉宫是德妃袁倩所住的宫殿。袁倩本是雪山派掌门的女儿,后因父亲袁㻈惨死在宫桑陌手中,雪山派在一夕之间分崩瓦解,袁倩才不得不在江湖上闯荡。来皇宫也不过是因为想求得一份锦衣玉食而已。
自入宫后,袁倩便不争不抢,在后宫里安安稳稳的过日子。从不得罪谁,性子也很柔和,但若是有人敢因此欺辱她,她也会奋起反击。
总之,她在宫里就一句话。楚河汉界,泾渭分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允儿在轩玉宫中不急不慢的行走着,他身后还跟着一个身穿披风的人。这人带着斗笠,看不清脸。
轩玉宫中雕甍绣槛,琼楼金阙。
廊腰缦回,不消片刻,就到了寝宫外,黑衣人侯在外面,允儿掀开帘子走了进去。
袁倩一袭素衣坐在软椅上喝着御膳房给她端来的甜汤,吃着御膳房给她做的舔糕。
允儿行了一礼,“娘娘,外面有一人自称是您的故人,姓秋。您看,见还是不见?”
袁倩放下手中的碗,长叹一口气,“十八年了,该来的总会来。”
袁倩摆摆手,允儿行了一礼退下。片刻,黑衣人走了进来,黑衣人将斗笠摘下,那张晶莹如玉的脸,是秋沐。
秋沐行了一礼,“秋沐拜见德妃娘娘!”秋沐起身,正色道:“娘娘,十八年不见,娘娘应该还没忘记,和德三十四年,月圆之夜,派在下的父亲去刺杀宫桑陌的事吧?”
袁倩缓缓开口,无悲无喜,“你是来杀我,替你父亲报仇的?”
秋沐否决道:“不是!”
秋沐解释道:“宫桑陌没死,几天前,他又让天玄教重现在江湖了。”
袁倩秀眉轻蹙,心头一紧,震惊道:“什么?他竟然活了?”
秋沐微微点头,“正是!”
袁倩恨恨道:“当年,我爹惨死他手,雪山派也在一夕之间分崩瓦解。而我从一个武林人人尊敬的千金小姐变成一个人人遗忘,还要靠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的江湖女子。现在还要进宫为妃才能过锦衣玉食的生活。我变成这样,皆是拜他所赐。我的恨好不容易因他死而放下,他居然又活过来了。”
“不是他又活过来了,这世上没有令人死而复生的办法,所以,唯一的可能,是他当年没死。他的死要么是说给江湖人听的假消息,要么就是有人替他去死了。”
袁倩冷哼道:“我才不管他是哪种,既然他没死,那我就再让他死一次。”
袁倩眼神一沉,语气阴翳道:“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他死无全尸,死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让他再也不能活过来。”
大殿里,萧征半倚在床榻上,地面跪着一个长相清秀的小太监在帮萧征捶腿。
一个白发长须的老太监不急不慢走了进来,他佝偻着腰,恭恭敬敬,轻声道:“圣上,德妃求见!”
萧征摇了摇手,众人都退了下去。
少时,袁倩一袭紫衣走了进来。
萧征去看袁倩时,只觉袁倩虽已三十有八,可这模样依旧风韵犹存。楚腰蛴领,蛾眉曼睩,仙姿佚貌。
而她的手腕上却如初见时那般,带着一条红豆手链,链子下还有一个玲珑骰子。做工小巧精致,戴在手腕上,显得手腕修长白皙。
袁倩行了一礼,“妾身拜见圣上,圣上万岁万万岁!”
萧征微微点头,“起身吧!”
袁倩站直身子,她也不兜圈子,明说道:“圣上,可还记得和兴二年那场血屠沈府?”
“记得!”
“和兴二年,您派二皇子用他手底下的人在武林以江湖人的身份招揽杀手,也正因如此,妾身才会找到您。当年屠尽沈府,虽说是场交易,可您能告诉妾身为什么吗?”
萧征双眼一沉,“因为宁汐是宁羽的亲生女儿。他姓宁,身上留着的是宁羽的血。未免夜长梦多,只能除恶务尽,削株掘根。”
和德年间,外姓摄政王宁羽把持朝政,而雍州最开始是燕国地界。
魅色原名叫丁汐,本是雍州人。和德七年,十八岁的宁羽在雍州一战成名,他性情暴虐成性,攻下雍州后,将一城百姓全部虐杀致死。
丁汐在父母的拼死保护下,躲藏过许多地方,才逃过一劫,只可惜父母还是死于蕴国士兵之手。
和德八年,潇湘苑出了一名花魁,名为魅色。
传闻她妖艳入骨,国色天香,诗词歌赋,无一不精。特别是一曲霓裳羽衣舞,天下一绝,名震四方。
曾有人赞她: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当年魅色就是靠着这支舞,在坊间名声鹊起。民间都将这位花魁不管是容貌还是舞技,夸的天上有地下无。
传闻,许多达官贵人为见魅色一面,都不惜翻墙偷看或是花重金请他来府中跳上一曲。她的名声就连萧瑾都被惊动了。
同年八月十五,中秋,萧瑾将魅色召入宫中。一是跳舞助兴,二是一睹芳容。
宁羽也是因此对她一见钟情。
和德十一年,丁汐为宁羽诞下一女,取名宁汐。
袁倩微微点头,感慨道:“圣上,从屠杀沈府到今日已有十六年了。十六年够久了,我们的交易也可以结束了。”
萧征秀眉轻蹙,“爱妃这话何意?”
“妾身是来辞行的,妾身要离开皇宫了。去了结一件事情。”
萧征明白,袁倩是江湖人,江湖人要了结的事情无非是爱恨情仇。这些年他与袁倩本就是相互交易,两人都不爱彼此,强留她在皇宫也不过是个摆设。
萧征轻叹气,“好,江湖路远,一路珍重!”
袁倩行了一礼,转身离去。
李国公府的大堂里,李星佳已经在堂前来回转悠无数圈了,她脸上满是着急,一旁的李妤湉劝慰道:“母亲先别急,坐下来喝口茶吧?”
李星佳怒气冲冲走上前,毫无征兆的一巴掌扇到李妤湉脸上。
“啊~”
李妤湉一声惨叫,脸顿时红肿。李星佳恨铁不成钢道:“你个不争气的东西,我辛辛苦苦为你筹划这么多,你呢?成天流连于烟花柳巷之地,不务正业。而现在好了,那些个证据全都不见了,如若落到苏之蓁手上,我告诉你,整个李国公府都得跟着去死。包括你!”
李妤湉双眼通红,她因被李星佳保护的太好,不知事情的严重性。
她委屈巴巴,满脸无辜的喃喃道:“不一定就会落到苏之蓁手上啊!”
李星佳气到吐血,大骂道:“你个孽女,我怎么会生了你这么蠢的孽女?”李星佳气的发狂,气极反笑,“就算那些证据不到苏之蓁手上,那到了别人手上,你以为别人就会放过我们吗?别人有了那些证据,就相当于就有了威胁我们的把柄。”
李星佳顺了顺气,才冷静道:“不过还好,陛下现在要杀苏之蓁。”
李妤湉擦干眼泪,接话道:“母亲,苏之蓁才是母亲的心腹大患,只要苏之蓁一死,那些证据可以慢慢找啊。”
李星佳白了李妤湉一眼,“你个蠢货,就算苏之蓁死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一定要让那些证据还没到陛下手中之前,想办法赶紧找到销毁。”
日暮时分,西风斜阳,大雁南飞。
秋风萧瑟天气凉,草木摇落露为霜。
远处,一个红衣身影缓缓靠近,经过一片丛林后,来到一座巨大的陵墓前。
陵墓依山而建,坐西朝南,左边有一片巨大丛林,林中栽满了各种奇花异草。右边放眼望去,大江来从万山中,山势尽与江流东。
墓碑上刻着“姜清歌之墓”五个大字。
姜清歌和慕渊两人虽是夫妻,但都要求独葬。所以姜清歌是一人葬在此处。
由于生前,慕渊对姜清歌万般宠爱,再加上姜家宠女,所以姜清歌死后,墓穴里是无穷无尽的金银珠宝,世间罕见的宝物多达万件,都被当成陪葬品放在姜清歌的墓穴里。
一只漂亮的玉手抚上墓碑,低沉磁性的声音字字叹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又是一声无奈凄凉的长叹,带着些许遗憾,缓缓说道:“清歌,我来看你了。”
宫桑陌一扰红衣,风华绝代。他席地而坐墓碑前。轻声笑道:“清歌,十八年了,你一次都不曾入我梦来。你是不是还在怪我?怪我独活于世,没有下去找你?”
宫桑陌苦笑,“我也想下去找你,可你太残忍了。你给我留了一双儿女,特别是凌竹,你竟还让他留在我身边,让我扶养。当年我看着他瘦瘦小小的,一声一声唤我爹爹,我又怎么舍得下?”
宫桑陌的手一直抚摸着“姜清歌之墓”五个雕刻的大字,他抚摸的温柔,仿佛是在抚摸着姜清歌的头一般,很是宠溺。
“清歌,我不下去找你是因为我害怕。你生前就总说我冷血无情,没有人性,可我已经在改了。所以我害怕,我怕我丢下一双儿女到地府找你,你又会怪我,不理我,生我气,我又怕你说我冷血无情,不通人性。”
宫桑陌笑的温柔,“清歌,我见到卿儿了,她性格像你,容貌像我。”宫桑陌叹气,委屈道:“清歌,你说是不是我做的不够好,不管我如何待她好,她都不愿叫我一声爹。”
宫桑陌哽咽了几下,眼中的戾气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柔情,悲伤,凄凉,他像一个孩子一样,喃喃道:“清歌,清歌我好想你,你什么时候能才能来我梦里见见我?清歌,清歌……”
秋风乍起,满目苍凉。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秋雨秋风愁煞人,故人已逝,只剩怀念。
宫桑陌眼中的伤感只在一瞬消失,他眼中杀气四起。树后的某人快速转身,刚想离开此地时,突觉额头一痛。
原来是她撞在了一人身上,慕卿一边揉着吃痛的额头,一边抬头,只见宫桑陌那张布满笑意的脸和那双勾人摄魄的眼正温柔的瞧着自己这呆傻的模样。
宫桑陌轻声问道:“小娃娃,你是来找你娘叙旧的?”
慕卿愣愣的点头。
“那你去吧,本宫就不打扰你了。”
方才的话,慕卿全听到了。她心中有很多疑问,她大着胆子叫住了宫桑陌,“等,等等!”
宫桑陌止住脚步,在等她说话,但没转身回头看她。
慕卿行了一礼,咬了咬唇,轻声道:“前辈,晚辈无意偷听,还请前辈不要怪罪。只是,该听的不该听的,晚辈全都听到了。”
慕卿试探性问道:“晚辈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前辈可否告知?”
宫桑陌回头,笑意更甚,“你想知道?”
慕卿颔首。
宫桑陌轻叹气,“好,你也不小了,是该知道真相了。”
墓碑前,慕卿和宫桑陌对坐。宫桑陌伸手抚摸着姜清歌的墓碑,笑道:“我与清歌相遇是和德二十七年八月十五中秋月圆夜。那晚,我功力溃散,又遭到江湖正派的挑衅,虽将他们都杀了,可我却因强行运功,而反噬了自己,以至于我身负重伤。我在无人的街道上不知走了多久才晕倒在地,只知道我醒过来的时候,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人就是你娘……”
姜清歌自小是个活泼好动的性子,她不像富贵人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喜欢琴棋书画或囿于宅院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她虽生于姜家,千宠万爱中长大,可她却是个不拘小节之人。在她眼中,众生平等,男女平等。世间虽有贫富贵贱,三六九等,但人与人之间却无区别之分,只分善恶。
姜清歌曾说,善恶之分无对错,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你若经我苦,未必有我善。见未真,勿轻言,知未的,勿轻传。
姜清歌是个不受束缚的姑娘,喜欢四海云游,看遍世间繁华美景。
曾去过燕国,感叹燕国十里长街市井连,火树银花尽繁华。夜市千灯照碧云,高楼红袖客纷纷。也曾三下江南,瞧过江南朦胧雨,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游船泛舟清波上,江南飞雪霜满天。去过闾巷草野,尝过村酒野蔬,住过竹篱茅舍,见过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再走一遭塞外边疆,去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而就是去大漠时,姜清歌遇到了慕家长子,慕渊。
彼时姜清歌只有十五岁。出落的亭亭玉立,腰细身瘦。眉黛青颦,双眸剪水,寒玉簪秋水,轻纱卷碧烟。
慕渊见到她的第一眼,就忍不住在心底默默夸赞道:“蛾眉分翠羽,明目发清扬。丹唇翳皓齿,秀色若珪璋。”
慕渊一眼定情,也曾对姜清歌多次表达心意,可姜清歌次次婉拒。直到姜清歌在中秋月圆夜遇到宫桑陌后,姜清歌那颗对爱情懵懂无知的少女心才慢慢生根发芽,一年四季,花开成景;花开四季,终年不败。
而与宫桑陌初遇的那夜,是慕渊约姜清歌去蕴国夜市一同观望圆月的那一天。
那晚,银蟾皎洁,夜色柔美。玉露凄清,万里一碧。
市井尘世喧嚣,人山人海,空中天灯盏盏,美的不似凡间。秋夜清寒,旧梦重温,斑驳了回忆。
那一晚,姜清歌虽赴约前去,但也没待多久,便转身离去。在小巷中看到身负重伤的宫桑陌,便将他救回了屋里。
起初宫桑陌并不喜欢他,甚至还威胁要杀了她。可姜清歌并不害怕他的威胁,不仅如此,还三番四次挑衅他。
就这么一来二往,两人便熟悉了。渐渐的,两人也慢慢喜欢上了彼此。
姜清歌是宫桑陌的救赎。她教会了宫桑陌如何爱人,所以雪凌竹才能得到一位慈父。
虽然宫桑陌嗜杀的本性难改,但至少对自己的血脉至亲和最爱之人,宫桑陌愿付出生命的代价去守护他们。
姜清歌和宫桑陌也曾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那段时光,宫桑陌不是魔教教主,姜清歌不是伯爵府的千金。两人只是民间普通的夫妻,住在乡野田园,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
春季,两人就在荒地栽种花苗和菜苗,再去垂钓。若无聊就去乡间踏青、放纸鸢。
姜清歌曾说,她自己就好似宫桑陌手中的一个纸鸢,不论飞的再远再高,只要线不断,就永远都不会离开他。
可姜清歌不曾想过,做工再精美的纸鸢,时间久了,也会有线断的一天。
在三月桃花盛开的季节,两人来到桃花林,一人跳舞,一人作画。
姜清歌的舞姿随风散开,她步伐轻盈,身体软如云絮。裙裾飘飞,玉袖生风,桃花随舞而起,纷飞漫天。而她就像一个出尘不染的仙子,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
宫桑陌不愧是妙手丹青,姜清歌的舞姿都被他一笔一画勾勒的恰到好处。
舞蹈的袅袅婷婷之姿,妩媚妖娆之态,那一步一生莲,回眸天下倾,给宫桑陌手中的山水墨画增添了几分神韵,绘成一副异彩纷呈的画卷。
宫桑陌和姜清歌最喜欢的便是这片桃林,宫桑陌曾在这片桃林中为姜清歌作过许多幅画。但他最为喜爱的一副,还是那副,他们站在世外桃源中,彼时桃花灼灼,漫天花瓣随风飘浮的画。
画上还有宫桑陌亲笔提的诗:
不悔此生种深情,甘愿孤旅自飘零。
长恨鸳侣唯梦里,宁负苍天不负卿。
夏季,两人就在宽阔无边,一望无垠的大草原上赛马,他们沐浴着草原上拂面而来的微风,在绿油油的草丛里飞快穿梭着。
远处,牛羊成群,山歌吟唱,曲调悠扬,歌声在草原上来回响起,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他们累了就会随意停在一处山坡上,带着他们一早准备的马奶酒,再向牧民买些牛羊肉,现烤着吃。
秋天的乡野,虽朴素无华,但光影交融,美的令人心醉。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
他们会在秋天将春天自己栽种的,已经开花结果的种子果实全部采摘。然后储存起来。
他们还会去街市上看皮影戏,听五花八门的精彩故事,还有一些戏本子上曾描述过的故事。
八月十五,中秋月圆夜,两人又开始回忆起第一次相见时的美好。
和德二十七年,与宫桑陌第一次相见。彼时姜清歌只有十六岁,那是她这一生中最好的年华。
娉娉婷婷十三余,豆蔻枝头二月初。
十六为君嫁,十七做人妇。
愿执手到老,生死永相随。
中秋夜,两人一边吃着月饼,一边望着天上的月亮,道了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春去冬来,花开花谢。大地白茫茫一片,万物沉睡地底。空中雪花似轻飘飘的羽毛般飞落而下,寒风刺骨,雪景沉寂在一片悲凉的唯美中。
篱笆墙边开出朵朵红梅,是整个雪天里唯一的一抹血色,红梅映白雪,衬雪更娇,落霜更艳。
每到这个季节,两人就会窝在屋子里,相互抱着取暖,一起谈天说地。
亦或是披着斗篷,打着油纸伞,在大雪纷飞的白玉桥上缓步前行。在这冰天雪地的世界里,对着自己心爱之人道一句,“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等来年春暖花开,春和景明,冰雪在艳阳下慢慢消融。
这一年也就在悄无声息中过去了。这样的生活他们过了五年。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五年时光,转瞬即逝。宫桑陌每次在午夜梦回时,还能忆起那五年短暂却美好的日子。
它就像一场大梦,醒来就空,也好似一把握不住的细纱,越想握住,他只会流逝的越快。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宫桑陌轻轻叹出,“我与清歌那五年的时光,至今回想起来,都只觉历历在目,好似昨日发生的一般。”sttgxcl.com
宫桑陌笑的温柔,“和德三十年,清歌为我生下一子。他本该姓宫,可他那么小,没有自保能力,于是我给他换了个姓。他姓雪,名凌竹,取的是凌霜竹箭傲雪梅,直与天地争春回。我和清歌扶养了他三年,那三年时光一切静好。但却在和德三十四年时,清歌怀了你。我满心欢喜的盼着你来到世间,可我没想到,和德三十四年,中秋月圆夜,我功力溃散之时,雪山派掌门之女袁倩雇了二十波杀手来杀我。”
慕卿不解道:“袁倩?她为何要杀您?”
“天玄教成立后,好多武林正道都来挑衅我。其中,袁倩的父亲也在,后来他父亲死在我手上,她为了复仇,所以才找人来杀我。”
慕卿微微颔首。
宫桑陌续道:“那时我功力溃散,又因强行运功走火入魔。我怕伤到清歌,就亲自将清歌送回姜家避祸。我本想把凌竹交给清歌扶养,可他居然死活不与清歌走,非要跟着我。无奈之下,我只能带着他杀出一条血路。袁倩雇的二十波杀手里有一个叫秋杰的,他武功不错,能与我一战。为了凌竹能好好活着,我只能放出一条假消息,我与秋杰同归于尽,死在和德三十四年。”
慕卿歪头,一脸期待问道:“后来呢?”
“后来,清歌回府,因有身孕,而被姜家人一再逼问她孩子的父亲是谁?但由于清歌不愿说,姜家人也就没再过问。只道这孩子生下来后,由姜家扶养。可姜家毕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姜家人再怎么宠女,也不能将百姓屠杀殆尽。外边百姓风言风语越来越多,姜家人得知此事后,也只能充耳不闻。事情越闹越大,慕渊得知此事,便站了出来,承认自己是孩子的父亲。以此来堵悠悠众口。清歌虽不愿嫁他,但为了姜家不再遭人诟病,便只能委身下嫁与他。清歌嫁他后,两人虽是名义上的夫妻,但却有名无实,从不同房,就连最简单的触碰都不曾有过。”
慕卿听后,一时反应不过来。但也终于明白,为什么姜清歌会从小就与自己说宫桑陌的事了。
慕卿脑子里有些乱,但她心里还有疑问。她总觉得身上的玉也绝对跟宫桑陌有关,便解开领口扣子,将脖颈上的半块玉取下来。
宫桑陌看到这半块雕刻成凤凰的玉佩时,双眼一沉,“这玉不是在和兴二年时,被沈宁偷走了吗?难道,他还给你了?”
“和兴二年,被沈宁偷走了?”慕卿脑子更乱了,问道:“前辈……”
宫桑陌不悦打断道:“叫本宫一声爹!”
慕卿微微低头,咬咬唇瓣,有些胆怯道:“抱歉前辈,晚辈……”慕卿想解释,但又不知该如何解释,只能结结巴巴道:“晚辈还,还不太适应……”
宫桑陌伸手又去抚摸姜清歌的墓碑,轻叹道:“罢了,你从小不在我身边,不适应也正常。不过终有一日,你会叫的。小娃娃,你想问什么,说吧。”
“就是这半块玉,是不是也与前辈有关?”
宫桑陌从慕卿手中拿过那半块玉,手指轻轻摩擦,“这半块玉象征龙凤呈祥。我知道你的出生后,请人特意为你和凌竹打造的一对。你们俩一人一半,以后相见了也好相认。但我不曾想这块玉在和兴二年时,被沈宁给偷了。”
“他为什么要偷我的玉?”
“大概是因为,你与她从小定的娃娃亲吧。”
“我与他,从小?娃娃亲?”
慕卿猛地震惊,思绪突然回到沈宁伪装成魅灵的那一日,魅灵曾与她说过,奴从小是世家公子,奴的父亲曾与一个大家族的老爷是世交,奴五岁那年,那个大家族的当家主母有了身孕,奴的父亲就和大家族的老爷约定好了,若当家主母生了一个女儿,就给奴和她定娃娃亲。
又想起那日在梦魇中听到的那句,小没良心的丫头。临走都不与我辞别的。
所以娃娃亲是自己,他心尖上的人也是自己。他见证了自己的出生,她爱了自己十八年。
而那一天不是梦境,不是幻觉,是他真的来过,他来给自己送还玉佩了。
慕卿眼泪不自觉流出,她喜极而泣。宫桑陌透过她那双绝美的桃花眼,看着她眼中对沈宁的含情脉脉,便明白他两的爱情当真是伉俪情深,可歌可泣。
一阴一阳之谓道。慕卿和沈宁就像是这世间阴阳,代表天地。沈宁为天,天行健,自强不息。沈宁是慕卿的天,慕卿是沈宁的地,地势坤,厚德载物。然而世间万物相生相克,沈宁和慕卿也一样,既相生于天地间,又相克于情爱上。沈宁和慕卿之间,缺一不可。
可细想之下,他和姜清歌又何尝不是缺一不可?之所以他宫桑陌能在世上苟活多年,不就是因为被一双儿女绊住了吗?
其实,从慕卿第一次接触宫桑陌时就知道了。宫桑陌和沈宁是同一类人。他们身上都透着一股傲气,还有一颗疯狂的野心。那就好似从骨子里天生散发出来的一样。他们的执念和欲望颇深,如若说宫桑陌的执念与贪欲是姜清歌,那沈宁就是慕卿。
而这才应该是他们最真实的自己,他们天性孤傲冷清,做事心狠手辣。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童年的遭遇所以才让他们性格上有所缺失,变得扭曲,以自我为中心,将苍生当蝼蚁,日日活在杀戮中。
姜清歌死后,宫桑陌曾说,姜清歌死了,这天下便没有再存在的必要,曾扬言要将天下屠尽,可一看到年幼的雪凌竹后,又不免想起姜清歌。姜清歌教会了他爱人,好不容易将他拉回了正路,他怎么能让姜清歌失望?
若不是沈宁五岁时碰到刚出生的慕卿,宫桑陌在和德二十七年碰到十六岁的姜清歌。他们把善良交给了她们,那他们本性应是如此。
如若沈宁和宫桑陌是漆黑的洞穴,隔绝的大洋,危险的沙漠,那慕卿和姜清歌便是照亮他们的一束光,划过大洋的一艘船,穿过沙漠的那个人。
若不曾见光,见船,见人,他们可以永远忍受黑暗,孤独,寂寞,可正因见过了光,船,人,所以,暗黑,孤独,寂寞将不再是他们的宿命。
如果不曾得到拥有,他们只会将自己内心的欲望深藏到底,一辈子不会显露,只会默默守护,直至终老到死。
可现在他们得到了,拥有了,心中的贪欲与执念越来越强烈,到最后只会疯癫成魔……
可他们又害怕,害怕这样的他们会吓着自己心尖上的人,所以,即便再疯再魔,也只能隐忍不发,将自己最好的一面送给自己心尖上的人。
慕卿是用爱圈住沈宁的锁链和救赎,姜清歌亦是。这锁链能让他们变得乖顺温柔,可他们一旦挣脱了这锁链,那凶狠的本性,就又全部都会显露出来
他们本就是喜欢睚眦必报的人,他们本性残忍,弑杀,凶狠,这些都是印在骨子里的。可她们的出现,却帮他们找回了一些做人的本性,她们是他们心中最后的柔软。
宫桑陌抬手给慕卿轻轻拭泪,心疼道:“小丫头,要哭也别在清歌面前哭啊,她会心疼,也会怪我的。”
慕卿抽泣道:“谢谢你,前辈!”
宫桑陌轻笑一声,宠溺道:“真是个傻丫头!跟清歌一样傻乎乎的。”
宫桑陌伸手,动作及其温柔的给慕卿戴好玉佩。而后又宠溺的摸了摸慕卿的头。
慕卿稳了稳情绪,她本来也有事要找宫桑陌,现在遇到了,那就趁机说出来吧。
慕卿试探性问道:“前辈,我能求你一件事吗?”
宫桑陌不解,“什么事?”
“前辈自制的雪容养颜丹,天下一绝,有长生不老,美容养颜的作用。晚辈知道这药千金难求,但晚辈真的急需,可不可以向前辈求上一颗?”
宫桑陌轻叹气,这胆子真是跟清歌一模一样。不对,应是比清歌还胆小。
宫桑陌从袖中拿出一个小瓷瓶,笑的温柔,“小娃娃,你第一次向本宫开口求要东西,本宫岂会不给你?”宫桑陌将小瓷瓶递给慕卿,大方道:“拿着吧!”
慕卿接过后,一脸真诚,“谢谢前辈!”
慕卿摇了摇瓶中丹药,竟是满满一瓶。慕卿不解道:“前辈,这药不是很难制作吗?怎么这么多啊?”
宫桑陌轻笑一声,“这种药,本宫有的是。这东西也只能美容养颜,抗皱抗衰,至于什么长生不老,不过是江湖中人信口胡诌的。”
宫桑陌的手再次抚上慕卿的头,柔声道:“小娃娃,天色不早了,我送你回千岁府吧。”
慕卿微微颔首,语毕,两人起身离去。
秋风来袭,吹过那块孤零零的墓碑,夕阳西下,斜阳的光残照在墓碑上,拉出长长的影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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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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