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饭后,林素卿和老太太话别,岳文轩把老太太专门为大姐做的鱼干、肉酱等东西都拿上了车。
开车来到招待所,文工团的其他几人也都已经收拾好了行李,就等着岳文轩过来接了。
去车站的路上,车内的气氛比较沉闷。
主要是林素芝的心情影响到了车上的所有人,看她不时的暗自抹眼泪,大伙儿的心情也都有点沉重。
进站之后,原本林素芝还想送上车,但看到车门口那挤成了一堆的旅客,顿时打消了这个念头。
林素卿等人级别不够,去各地演出坐得都是硬座,没有资格坐卧铺。
硬座车厢的旅客实在是太多了,再加上行李也多,挤上去都挺困难,更不要说送行的人挤上去之后还要挤下来了。
别说林素芝这个小体格了,就算岳文轩都不一定有这个本事。
不能送上车,甚至大家都不敢多说离别的话,那太耽误功夫了。
简单两句告别的话,众人就开始卯着劲的挤着上车。
作为文工团员,一年不知道多少次坐火车往返,大家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倒是很顺利的就挤了上去。
林素卿是最后一个上车的,站在车厢门口,回头对着妹妹挥了挥手,迈步就进了车厢里。
“说不定哪天,大姐就又来了,再说大姐家里也一摊子事呢,总不能一直在这里陪着你。”岳文轩劝说道。
“大道理我都懂,我就是舍不得。”
林素芝擦了擦眼睛,心情终于平静下来,“咱走吧。”
大姐离开之后,林素芝好几天都闷闷不乐的。
时间是治愈一切离愁的良药,慢慢的,林素芝又重新习惯了没有亲人在身边的日子。
时间转眼就来到了六月份,天气开始热了起来。
随着各地夏收的陆续结束,凡是对民生有所关注的人,心情越发的烦躁了。
因为现有的夏收数据表明,眼下的苦日子,还得继续过下去,而且下半年的生活很可能还会更加艰难一些。
林素芝的生活倒是没有什么变化,生活的艰难以及外界的风风雨雨,都被岳文轩这棵参天大树给挡了下来。
终于又接到了妈妈的来信,林素芝迫不及待的第一时间打开来细细阅读。
这一次,信里除了那些老生常谈的话题之外,林妈妈特意叮嘱女儿,让女儿代替她去看望一位老朋友。
她的这位老朋友姓苗,两个人曾经在一起共事过很长一段时间,有着大致相同的经历,到现在都是最好的朋友。
上个月,苗姨一家调进了京都工作,今后很可能要长期定居在京都,林素芝这个做晚辈的,肯定要去拜访一下。
要是等着苗姨联系她,那就有点失礼了。
等岳文轩回来,林素芝把这件事情告诉他,问他要不要和她一起去一趟苗姨家。
岳文轩想了想,很干脆的拒绝了。
主要是这位苗姨家的门槛有点高。
苗姨的爱人比他的岳父可要位高权重多了,除非必要,还是轻易不要去接触的好,免得让人觉得有攀附之嫌。
提前在电话里沟通之后,林素芝在这个星期日的上午去了苗姨家。
苗姨的爱人姓李,进京后在*府部门工作,住的是*府大院。
来到大院门口,苗姨已经安排家里的保姆提前出来等候。
林素芝表明身份,跟在这位赵婶的身后,走进了一栋白墙小二楼。
听到门口的动静,苗姨迎出门来,看到林素芝的第一眼,就惊呼出声:
“这莫不是仙女下凡了!我还以为清芳是在信里跟我吹牛,没想到这一回她倒是谦虚了,这哪是挺漂亮,简直是太漂亮了!”
林妈妈名叫姚清芳,从苗姨的称呼中就知道,她们两位老姐妹的感情确实挺深。
林素芝说道:“苗姨,您太夸奖了,我也就是长得还行,我可是看过您年轻时候的照片,比起您那时候来,我差的可就远了。”
“我年轻那会儿,长得确实也算漂亮,但要是和你比,那就真成了烧火的丫头了。
阿姨虽然一直很自信,但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的。”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苗姨的神态中可没有一点生疏感,简直把林素芝当成了亲闺女一般看待。
她拉着林素芝的手,越看越喜欢,也越看越懊恼,“我要是知道清芳还藏着这么一个天仙似的宝贝闺女,无论如何都得撺掇着老李早进京几年。
那时候你两个哥哥可都还是光棍儿呢,说不准苗姨就能把你骗过来给我当儿媳妇了。
现在才让我见到,就只能当闺女了,虽说闺女也好,可那是人家的,苗姨真是太不甘心了!”
“要我说还是当闺女好,闺女是妈妈的小棉袄,多会儿都是一条心。
要是真给您当了儿媳妇,说不定您这会儿就开始横挑鼻子竖挑眼了,那多没意思。”
苗姨拉着林素芝走进客厅,“这话你两个嫂子肯定爱听,正好联合你一起打倒我这个恶婆婆。”
赵婶儿这时候插话道:“小林同志还带了东西来,苗主任你看放在哪儿?”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真的要问放在哪儿,而是给个提醒,客人带了东西过来,主家有必要说两句客气话。
苗姨扫了一眼赵婶手里拎着的布兜,嗔怪道:
“你这丫头也太见外了,到苗姨家里还带什么东西,就跟回自己家一样,以后再来,什么都别带,就带一张嘴就行了。”
“我也没带别的,就带了两盒茶叶和几斤水果,万一您要是不待见我,我也能吃两个水果解解渴不是。”
苗姨听了哈哈大笑,“这回不担心了吧,苗姨是真心把你当亲闺女,回家就得自在着点,别拘束。
你看哪个姑娘回娘家不都是空着手来,走的时候还连吃带拿的。
咱家就你一个姑娘,你可得拿出当小姑子的气魄来,回娘家就得蛮横着点,要不然,可压不服你两个嫂子。”
林素芝拍了拍自己胸口,一副受到惊吓的样子,“得亏我不是您儿媳妇,一看您的做派就是个恶婆婆,真替我两个嫂子担心,她们过的不会是水深火热的日子吧?”
“可惜她俩都不在我跟前住,今天要是有她俩在,你们仨指定能好成一个人儿,都是嘴皮子利索的,而且还没大没小,让我这个当长辈的,一点威信都没有。”
虽然刚刚接触,但苗姨的性格已经显露无疑,绝对是一个不拘小节、爱说爱笑的人。
“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以为今天能见到呢。
以后哥哥嫂子他们也都在京都常住了,哪天您安排一个时间,得让我们见个面。”
然后林素芝故意说道:“您这个当婆婆的确实挺没威信的。亲闺女头一天进家门,也不说让两个儿媳妇在家里候着,我有心想帮您立一下规矩,可看不见人,这忙也帮不上啊。”
林素芝这不见外的样子,苗姨可是太喜欢了,“你有这个心,什么时候都不算晚。
下回见了面,咱娘两个联合起来,好好给那两个没大没小的立立规矩,让她们知道一下,我也是有姑娘撑腰的人。”
说到这里,苗姨突然间站起身来:“我去把家里的相册拿过来,他们今天都不在,也不妨碍我姑娘先把人都给认清了。”
苗姨走路也是风风火火的,很快就拿了两个相册过来,迫不及待的显摆道:
“咱家里人的照片儿都在这里了,你哥哥他们从小到大的都有。
你两个哥哥的结婚照也都在里面。
你两个嫂子和你两个哥哥一样,都只会傻笑,傻不愣登的,一看就都不怎么聪明的样子。比起我姑娘来,实在是差的太远了。”
林素芝拿过相册来,首先翻开两个李家哥哥的结婚照。
李家两个哥哥都长得还行,虽然说不上有多帅,但也都浓眉大眼的,看着都挺正派。
两个嫂子就都是真正的美人了,都是那种挺端庄的长相,看着就明艳大气。
看完了照片,林素芝忍不住对苗姨吐槽道:“得亏有照片,要不是看了照片,那我还不得被您给误导了。
我俩嫂子可都是难得一见的美人,一看就挺聪慧,到您嘴里就都成了傻不愣登的傻媳妇了,我要是真信了,那我可真就成了傻丫头。”
苗姨的口气还是那么自信,“傻不傻那得看跟谁比,要是跟咱娘俩比起来,可不就是傻了点,要不然,咱怎么给她俩立规矩?要是不傻的话,她也不配合不是。”
这个年代的照片,每一张都很难得,每一张都弥足珍贵。
尤其是那些更老的照片,以前那种艰难的条件下想要拍照留念,这样的机会可太少了,林素芝肯定都要翻看一下。
照片中还有一两张苗姨和妈妈的合照。
两个人都笑得很灿烂,都是一样的青春年华,一样的朝气蓬勃,身上透出来的那股子精气神,特别的吸引人。
继续翻看,看到一张苗姨的全家福,但在这张全家福上,一共有三个孩子。
年龄大一点的那两个男孩子,应该就是两个李家哥哥了,苗姨怀里还抱着一个两三岁的女娃娃,胖嘟嘟的,特别可爱。
林素芝忍不住问道:“苗姨,你怀里抱的这个女娃是谁?”
苗姨的神情中透露出一丝忧伤,解释道:“那是你毓秀妹妹,我的小女儿。
四二年,她生了重病,怎么也治不好,我就托了出任务的同志,带上她去北平治病。
后来他们一行六人被叛徒出卖,都牺牲了。”
那个年代就是这么残酷,但此时此刻的林素芝没有心情感伤于这个故事,她觉得自己肯定是想多了,这个世界上哪里有如此巧合的事情。
但既然在心里冒出了这个念头,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她肯定还要继续追问一下细节。
“您说我妹妹叫什么?”
“我给起的名字:毓秀,毓秀钟灵的毓秀。”
“竟然真的是叫毓秀,虽然是此毓秀而非彼玉秀,但发音是完全相同的。
不会真的就这么巧合吧?”林素芝的心脏怦怦跳动起来。
“四二年,也就是毓秀妹妹去北平治病的那一年,那时候毓秀妹妹几岁了?”林素芝继续追问。通天阁小说
“她是三六年出生的,去北平治病那一年刚好六岁。
那时候缺医少药的,一个重感冒都有可能要人命,她那时候还小,体质又不太好,得了肺炎,去了北平还有一线希望,不去的话,就只有死路一条。”
心中的无限伤感,最终化作了一声叹息,“这都是命,我这个当妈的也算是尽力了,费了挺大劲,才给她争取到这个机会,没成想竟然是这么一个结果。”
林素芝从来没有这么紧张过,她想着:“名字对上了,地点对上了,年龄也对上了,但好像也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这中间的可能性还有太多太多了。
要想确定是还是不是,必须还得有其他更明确的佐证。”
“当时毓秀妹妹去北平,您会不会担心她走丢呀什么的?毕竟年龄这么小就要分开,又要去这么远的地方,心里应该会担心的吧?”
林素芝尽量装成是不经意的问话。
“肯定担心啊,我还特意在河边找了一小块挺干净的鹅卵石,找人打了个眼,还在上面刻了玉秀两个字。
就是刻字的时候,那个人给刻错了,钟灵毓秀的毓,刻成了美玉的玉,就挺遗憾的。”
“又对上了,又对上了!果然毓秀也是玉秀!只要回去确认一下李玉秀有没有那块刻着名字的鹅卵石,这件事情基本上就能水落石出了。”
心里边藏了这么大的一个心事,后面林素芝和苗姨说话,总是会时不时的走神一下。
等到吃完午饭,看到林素芝又一次走神,苗姨直接问道:
“你这是怎么了?心里是不是牵挂着家里的什么事?”
林素芝已经待不下去了,就顺着这个话茬说道:“我爱人他奶奶今年都七十多岁了,我上午出来的时候,看她精神有点不振,这不,心里就总担心着。”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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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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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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