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莫非你听懂了?”
男人平静摇头:“没。”
和尚摸摸头:“巧了,小僧也没听懂。”
“无妨。”男人深吸了一口气:“我们有很多时间。”
自那日后。
男人与和尚在荒废的大宅住下。
大宅周围有旱田,欠犁,和尚便辛辛苦苦下山买了种子,犁田种地,浇水施肥,日子日渐充实。
庭前,没了双腿的男人,总在庭前,坐看落叶黄昏,朝阳晨露。
他回家后,像是变了一个人,总是显得很安静,每到黄昏,他那沧桑的面容上总会浮现出一丝孩童般的笑容。
在大宅中不知不觉住了两年。
老妪的身体每况愈下,事实上在男人回家前,早已如此。怪不得后厨里总是飘着浓浓的草药味。
第三年冬天,老妪染上了风寒,咳嗽不止。
夕阳西下,大雪纷飞,铺了一层厚雪的大宅,在落日余晖中染上了一层金灿灿的辉光。男人拄着双拐,开心地走到雪中,任由冷冰冰的雪落在脸上,冰冰的,润润的,融化的雪水顺着眼角滑下,他笑了。
“咳咳,少爷,你似乎,总喜欢看夕阳。”
老妪剧烈地咳嗽着,看着拄着双拐努力行走的少爷,心疼不已,却又忍不住问道。这个问题盘踞在她心中,足足三年。
“还有雪。”
男人微微一笑:“夕阳的颜色让我想起了大漠的黄……漫天大雪让我想起了那座山。如今,都齐了。”
“我呀,真想见一见少夫人。”
少爷曾提过,他在外面成了亲,夫人很美,肤白如雪,唇似樱红,箭无虚发,拳头很飒——此时的梅姨并不知“飒”指的什么,可她看得出来,少爷真的很喜欢。
“等你养好了身子,能见到她的。你自小生我养我,算我半個娘亲,明年春暖花开时,我定找她回来,在祠堂里上一炷香,祈求祖宗保佑、早生贵子,还给你敬一杯热腾腾的长辈茶。”通天阁小说
“好嘞!少爷你呀,长得俊,少夫人她呀,长得俏。不管生男娃还是生女娃,都是人中龙凤。公孙世家的血脉呀,不会输给别人家。咳咳咳——”
每日清晨,男人都有早起作画的习惯。
和尚外出干活、养家糊口。而梅娘总会提前打水,磨墨,替郑修备好画具。郑修总说梅娘身体不好,别操劳了。梅娘说,从前习惯了给老爷磨墨备笔,这些年老爷不在了,生疏了,她不习惯。如今少爷回来,又有人画画了,她高兴得很,一点都不累。梅娘这么说时,男人只能随她。
和尚披着蓑衣,他下山买了几幅药回来,脸红扑扑地,像是碰见了什么喜事。“大哥,今天你的画卖出高价咯!有人懂你的画了!你画的魑魅魍魉,贼邪门,那富商说他最喜欢邪门的玩意!”说着和尚便拎出一袋沉甸甸的银子。
“啧,人心浮躁。”
男人嗤之以鼻,收起银子。他很清楚自己画的狗屁不如,他画的魑魅魍魉都没有眼睛,徒具其型,不具其神,与垃圾无异。偏偏看不懂的土豪就喜欢垃圾,讽刺至极。
这几年和尚不打仗后,天下太平,他顺便又学会了不少技能。洗衣、做饭、劈柴、木工、刺绣,样样精通。他时不时会像少年般纯真,时不时会像土匪般爽朗,时不时又像少女般娇羞,一时一个样。
那日清晨,郑修来到庭院。一夜大雪,白了枝头,也白了男人的眉。
男人看见空荡荡的长桌,微微一怔,旋即怅然坐下,静看长空,等待朝阳升起。
这是他三年来,第一次,没有在清晨作画。
梅姨死了。
梅姨终究仍是没熬过那一年寒冬。
她没能等到少爷与少夫人携手回家。
她没能看到公孙世家四代同堂。
和尚与男人亲手安葬了梅姨,并将她的灵位郑重地放入公孙世家的祠堂内,祭拜七日。
梅姨死后第八日,男人亲手点起一把大火,烧了大宅。
自此,公孙世家,永远消失于人世间。
“我想去见见小桃。”
男人亲眼看着那把大火将祖宅烧成灰烬,在漫天飘灰中,沉默的男人忽然对和尚说了一句。
和尚愣了片刻,用力点头:“好。她,在皇城里。”
当年,谢云流借百晓生的交情,在皇城中寻了一户富商,富商二人年迈,膝下无儿,将小桃当作亲生女儿看待。
如今一别已近二十年。在梅姨死后,男人恍惚间,想起当年,有一位懵懂的姑娘,也像梅娘这般,风雨无阻地替他磨墨,那时,他正专注于画谢洛河。
一转眼,男人在这世上认识的人一一离去,只剩和尚陪在他的身边。
他仍未能画出“食人画”。
他不懂画“心”。
画山、画水、画人、画百姓、画喧嚣烟火,画人间百态,皆不难。只谈丹青技艺,他早已抵达昔年“公孙画圣”的境界。可他,仍无法画出“鲜活”的人心。
百姓仍“活着”,他能用奇术,偷偷摄取人魂,凝聚画力。可他们已死,男人不知该如何,才能将死去的人,画得灵动传神,能以另类的方式活在画中。
他至今未能领悟这一点。
想起世上认识的人只剩和尚与小桃,男人忽然心血来潮,想见一见她。
半年后。
二人一猫走走停停,来到皇城。
路上,和尚看着近十年不曾变化的小喵,纳闷道:“大哥,你这猫儿,命儿是不是长了点?”
“能从大漠活着回来的猫,命长些,也不奇怪。”
小凤喵得意地朝和尚呲呲牙。
马车入城,皇城内,歌舞升平,热闹繁华。
男人双足的残疾引起百姓纷纷注目,投来怜悯的目光。男人这些年早已对这般偏见习以为常。路过郑宅时,郑宅的模样与百年后有着些许出入,在门前驻足片许,和尚问起时,男人摇头:“不必。”
寻上寄养小桃的那户人家,男人抬头,不由一愣。
竟是荆氏。
百年后他贴身丫鬟——荆雪梅本家。
“该不会……”
这般巧合令他心中生出几分莫名的忐忑。敲门报上来意后,竟是一对年迈的夫妇出门迎接。他们推门时眉目间满是怒意,仿佛是要寻个公道,只是当他们看见男人裤管下空荡荡地甩动、以及他手中两根刺眼的铁拐时,老年夫妇二人眼中怒火散去,叹息一声:
“你来晚了。”
闻言男人眉头一皱,正想问时,和尚心直口快:“小桃嫁出去了?”
老人神色复杂,点点头。
男人皱着的眉头松开,朝和尚笑了笑,和尚会意,替大哥拱手行礼,男人温和道:“昔日故人,相识一场,路过皇城,本想一叙。既然不巧,那便算了。”
打扮的雍容华贵的老妇人张了张嘴,却没说什么,悄悄扯了扯丈夫的袖子。
老人见二人正欲离开,忍不住道:“请留步!”
男人与和尚回头。
“请问……二位高姓大名?”
和尚先说:“谢云流。”
男人沉默片刻:“……公孙陌。”
“公孙陌,公孙陌,公孙陌。”夫妇二人念叨着这个名字,几番挣扎,老人终是长叹一声:“小女一直在内,请进。”
荆氏夫妇将二人带入内室。
最终,他们来到了一排灵位前。
小桃的灵位赫然在上——《故女公孙荆氏小桃之灵位》!
公孙荆氏!公孙荆氏!公孙荆氏!
“几年前,小女得知大漠飞星一事,得知心上人公孙陌葬身大漠,此后郁郁寡欢,郁结难消,寡食少言。去年,她走时,让我们二人,在她的灵位前,写上‘公孙’姓氏。”荆氏夫妇二人说到此处已泣不成声:“小女说,她生前无法嫁于公孙氏,死后希望能长陪公孙公子左右,不求生前同白头,只求死后长共眠。这是,小女的夙愿。”
“哈……”
“哈……”
“哈……”
男人噗通一声跌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嘶哑地喉咙里发出奇怪的声音。
“啊……”
“啊……”
“都走了……”
“都走了……”
“所有人……都走了……”
“走了……”
“只剩我……”
……
……
小桃的死就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拄着双拐在大街上,如行尸走肉般游荡。
他画不出,画不出,画不出。
“公孙陌。”
一位衣着整齐、拇指戴着玉扳指的老人在街头叫住了他。
一直在身后悄悄护着男人的和尚猛地一愣:“国师!”
和尚从军时从见过此人,他总觉得此人不好对付,直觉告诉他国师不是一般人。如今在皇城重逢,国师拦下大哥让和尚心中突突,生出不好的预感。
和尚正想上前时,眼前公孙陌与国师二人就像是处于两个世界,离他越来越远,街头喧嚣猛然静止,和尚耳边再也听不见半点声音。
“冒昧打扰。”老人扶起跌跌撞撞的公孙陌,脸上笑容温润,他用一种仿佛带着蛊惑般的口吻,在男人耳边悄声道:“吾乃当朝国师。”
“公孙陌”抬头,目中瞬间燃起熊熊怒火:“是你!”
“如此看来,你是懂了。”面对公孙陌的满腔怒火,国师微微一笑:“你却不懂,老夫行的是大义之举。”
“放屁!”
“老夫不求你能理解老夫的毕生宏愿。”国师道:“但老夫可助你一臂之力。”
不等男人回答,国师以一句话如滔滔洪水,眨眼冲灭了男人心中的火焰:“老夫可告诉你,如何将谢洛河……自那处换出来。”
“老夫可将你的所爱,谢洛河,还给你!”
……
国师将公孙陌带到一处密室。
密室黝黑,深在地下。
这里仿佛是在皇宫底部,天下间,谁也不知皇宫底部竟藏有这般地方。
空洞的密室传出呜呜风声,形似鬼嚎,可见空洞上方另设通风暗口。上方悬着数不清的锁链,空空地挂着,随着微风,轻轻摆动,时不时发出咣当的响声。
“你恨老夫也好,怨老夫也罢!事已至此,你若心甘情愿,便听老夫一言,你若不愿,老夫便送你离开,余生荣华富贵,由你享之不尽!”
“说!”
男人咬着牙说出一个字,透着无边的恨。
“谢洛河只是被常闇带走,她没有死。只是,要想从常闇中换出她,难比登天。只有在百年之期,常闇与常世无比接近时,你借天生异人的画术,画出你的念想,画出你与她的朝朝暮暮,画出她……在百年之期到时,你便能将她,从常闇中带回来!”
“可我,并非异人!”
“如今,你是了!”国师大笑一声,袖中一抖,一根惨白干枯的手臂露出,指向公孙陌。那根手臂在碰到公孙陌的瞬间,瞬间仿佛活了过来,死死地抓住公孙陌的手腕,抓断了他的手。
那只断手五指弯曲酷似一张大口,咬碎男人的断骨,吃进他的血肉中。
一阵惨叫后,那只尸骸般的断手消失了,他的手背,多了两个扭曲的黑字,宛若胎记。
“果然是你!”
是夜,男人浑身蜕了一层人皮,人皮化作了细粉,铺了一地。
男人更瘦了。
翌日,密室中摆了一张长桌,在男人周围,叠了上百堆白纸,每一张足有两人高。
密室中回荡着国师的声音。
“跳下去!”
“跳下去!”
“跳下去!”
执笔瞬间,“噗通!”,耳边传来落水声。
水墨在扭曲的世界里构成了光怪陆离的形象,在他身后,是一扇扇早已打开的门扉。弯弯曲曲的道路尽头,是一处悬崖。
男人跳了下去。
那是深渊。
他不记得下落了有多久,不知道下落了有多深。
深渊的尽头,有一扇门。
他重重落在了门上,摔开了它。
“是思念。”
“我无法从人间摄取死者人魂,我却能用我的思念,重新画出他们。”
“谢云流说得对,人第三次死亡,是被世人遗忘之时。”
“我忘不了他们,便能画出他们。”
“他们活着。”
“活在思念中。”
男人目光明亮,却又漠然,冷冷落笔。
轻捻洛河,诉说一纸,隔世的情话。
是谁,将故事入画,
落笔时念着她。
雪山、大漠、山河、日月、江湖、岁月。
他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画。
日夜不停。
画雪山时他会笑,画大漠时他会合眼,画酒桌时他会酣醉,画国师时他会心怀怨恨。
他的画一幅幅地落在地上。
每一副画里,有她,有他们。
画卷落地,诡异地扭曲,变成了一幅幅妖邪的鬼魅。
他再也听不见周围的声音,看不见周围的景色。哪怕国师每天会将他的画取走,隔一段时间将画送回来,他也无法察觉。
他不吃、不喝、不言、不寝,越来越瘦。
一年、两年、十年、五十年。
他已形同枯骨。
他的身体逐渐弯曲,佝偻的背脊如一张弓。
整个人从远处看……就像是一只手。
一只只会画画的手。
像极了白骨的手。
他的名声在世上越传越响,有“画鬼”之称。只是从未有人真正见过“画鬼公孙陌”真容,仿佛他真的成了藏于世间的一只鬼。空见其画,不见其人。传说越传越邪,他的画亦越传越广。
转眼百年,朝代变迁。
无人知道,在皇城的地下,有一个被世上称作画鬼的“鬼”。
他的身边,堆满了一幅幅妖邪的鬼作。
他的背后,不知从哪一天起,多了一个小小的“洞”。
那个洞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百年时,已是巴掌大小。
某天。
男人那枯槁的手掌,轻轻按在一张白纸上。
密室中,漫天白纸剧烈地颤抖,自四面八方飞向男人手中。
所有的纸张一层层地叠在一起,画面上,景色千变万化,时而是烈阳,时而暴雪,时而是一条蜿蜒的小路,时而是大漠黄沙,时而是新婚红烛。
最后,画面成了一座山,一座坟,一个背影,背影朝她。
画卷中,婀娜的背影缓缓转身,女子唇角上勾,两眼处却空空如也。
“只差……点睛。”
男人闭上眼,气息微弱,呢喃道:“当年,我还欠你一副画。如今,我不欠了。”
他咬破手指,用力方才挤出最后一滴心血。笔尖上,殷红的一点在男人颤抖的手移动下,缓缓向空白的面容处移动。
即将点睛时,男人看着那张空白的脸,浑身一震,彻底顿住。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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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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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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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百年孤寂(4600字大章)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