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恩斯一进到读书会大本营就感受到一股忙碌的气息,每个人都脚步飞快,注意力集中。
工作人员们见到他,喊了一声“会长”,就继续忙自己的去了。
杰夫进入读书会之后,哈恩斯依旧是读书会的会长,虽然他平时不管事,但大家依旧还是非常尊重他。
一方面因为读书会的一些老骨干都是他前期发展的,另一方面他也很有钱,私人给协会掏了不少赞助。
不过作为读书会的会长,有时候也不是一件好事情,比如之前读书会积分兑换制度出来之后,他就想要兑换那本签名书籍,但是杰夫却劝他不要换。
因为他身份太敏感,如果书被他换去,说不定会引起会员们的不满,这样因小失大,可不划算。
看着忙碌的大家,哈恩斯带着疑惑径直走到杰夫·冈萨雷斯的办公室,“杰夫,今天读书会有什么活动么,我看大家都很忙的样子。”
“哈恩斯,你来得正好,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YU可能要来美国办签售会了。”
哈恩斯诧异道:“真的么?我没有在新闻上看到任何相关的消息,你又是从那个神秘人那里得知的?”
杰夫笑道:“当然,我早就跟你说过,把读书会办大,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哈恩斯点点头,同意了杰夫这个说法。
之前杰夫刚找到他们的时候,他并不没有想过这些,也对办大读书会没什么兴趣,他只希望能找到其他喜欢YU的读者一起交流而已。
现在看来,杰夫说的是对的,至少有了读书会之后,他们能做到一些以前根本不敢想的事情。
杰夫说的那个神秘人,十有八九就是YU在美国这边的图书代理人,除此之外,哈恩斯实在想象不出,还有什么人能够得到这么多内部消息,并且还对他们读书会进行各方面的支持。
“地点和时间呢,那个人有告诉你么?”
杰夫摇了摇头,“还没有,准确来说,是还没有确定来不来。咱们现在要做的是,弄一个请愿书,然后在这个请愿书上……这就是为什么大家会这么忙。”
“这事并不难办,让我们的会员们发动周边的朋友们,特别是在学校上学的学生会员,他们可以帮忙发动身边的学生,这样很快就能弄到上万的签名。还有路人这块也不能放过,我们可以在小熊书店弄个请愿活动,放一条横幅在哪里,路过的书友可以随时签名。”
看到哈恩斯这么积极,杰夫笑了起来,“我从没看过你对这些事情这么有热情。”
“我当然不想错过跟YU见面的机会。”
“哈哈,你放心吧,你说的这些我已经想到,并且开始在做了。”
哈恩斯笑道:“是啊,你的能力是有目共睹的。”
……
于东正在整理墙角的稿件时,接到了苏桐的电话。
“今晚有时间么?”苏桐问。
“有啊,怎么了?”
“余桦跟毕飞雨呢,他们两个有时间么?”苏桐又问。
“这我就不知道了,得去问问。到底什么事情啊师哥,你这没头没脑的,我也不好去问。”
“是这样,李晓一会儿过来,我想着晚上大家一起吃个饭。”
李晓……应该说的是李晓棠,巴今的儿子,李晓林的弟弟。
“好,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找他们。”
“如果他们俩有时间的话,你们几个一起去接一下李晓,先别往杂志社这边带了,今天社里大扫除,他过来没地方下脚。”
于东笑道:“这还没过年呢,就开始大扫除了。”
“真到年底就更没时间了,他是三点五十到金陵的火车,如果余桦跟毕飞雨他们不去的话你跟我说一声,我再派人过去。”
“不用,他们不去,我去也是一样。”
“也行,那这事就交给你了。”
……
跟苏桐说完之后,于东放下手中的稿子去了教师公寓那边。
毕飞雨跟余桦两个表示都有时间。
“李晓棠这个时间到金陵来干嘛?”毕飞雨有些疑惑道。
“还能干嘛,肯定是过来送稿子的。”余桦笑道,“其实他可以直接把稿子拿到《收获》去,不过人嘛,都要争口气。”
其实做一个文学巨匠的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人们谈到李晓棠都会说一句“是巴今的儿子”。不管李晓棠在文学这块获得什么成就,人们看待这些作品的眼光都是不一样的。
他写小说啊,嗨,这不是应当的么,家里面有那么一位,不会写才是怪事。
写得好?也是应当的,虎父无犬子,再说了,谁知道他父亲没给些“指导”呢?小说就一定完全是他自己写的?未必吧?
他在《收获》上发表小说?谁不知道《收获》就是他家的,在自己家杂志发小说,没什么好说的吧。
他得奖了?那还不是因为他有个好爸爸,没有他爸,就他那些作品谁把奖颁给他,文学圈不也是关系圈么?
他在其他杂志也发表了小说?这还不好理解么,有那么一位爸爸,哪个杂志社不给几分面子?
有人夸他小说写得好?你敢说你们老板儿子是个笨蛋么?
因此种种,李晓棠所获得的成绩,总要被他父亲“分去”一些。
三人在毕飞雨家聊了会儿天,于东看了看时间,“他快到了,咱们过去呗。”
“晚上吃什么?”余桦问,“还是那家涮肉?”
“别了,涮肉虽好,但是不适合请客,去金陵饭店吧,你请客。”毕飞雨说。
“为什么是我?”
“《活着》单行本不是定下来了么,首印一万八千本啊,稿费起步两万块,你不请客谁请客?”
说到这事,余桦也没话说了,笑着点头,“行,今天我请客。”
大冷天,三人就没骑车,叫了俩拉达去了火车站。
说是三点五十到的车,一直到五点才到。
还是会毕飞雨眼尖,一眼就看到了李晓棠,他奋力地挥手:“李晓棠,李晓棠,这边,这边!”
余桦跟于东两个也跟着挥手,三人脸上都带着憧憬和希望。
李晓棠看着挥手的三人,他认识其中两个,余桦跟毕飞雨,至于另外一个,眉清目秀的,很有可能是于东。
看到他们三个如此激动的表情,寒风中李晓棠感觉心里暖暖的,金陵这几位可真是热情啊,而且看他们这热情样子丝毫不像作假,完全是发自肺腑的。
但李晓棠不知道的是,这三个人在外面等了他一个多小时,早就冻得怀疑人生,现在见他到了,自然也看到了脱离苦海的希望,怎么能不高兴。
李晓棠到了跟前,余桦一把将他的双手握住,“李老师啊,盼星星盼月亮,我们可算是把你给盼来了啊。”
余桦一握住李晓棠的手就不愿意松了,这手太暖和了!
毕飞雨也把住李晓棠胳膊:“路上幸苦,路上幸苦,走,我们先去酒店,带你暖和暖和。”
李晓棠感受着两人的热情,有些手足无措,他本来就不是那种热闹的人,平时少言寡语,跟苏桐以及毕飞雨虽然认识,但相交并不算深。
这时他虽然感动,却不知道该怎么回应。
他又看向于东,问道:“这位是?”
“哦,你还没见过啊,他就是于东。”毕飞雨介绍道。
“果然,我就说应该是于东,你好,你好,我是李晓棠。”
“你好,你好,欢迎来到金陵。”
李晓棠中等个子,长相端端正正,跟他母亲更像。虽然已经四十多岁,但是看起来只有三十左右,显得有些木讷、腼腆。
几人也不想在寒风中再多寒暄,便赶忙叫了车去到金陵饭店。
饭店包厢的暖气让于东他们几具快冻僵的身体慢慢复苏,余桦他们几个舒舒服服地点了支烟,吞云吐雾起来。
“李老师,这次到金陵是来投稿的么?”毕飞雨问道。
李晓棠点点头,随后从包里面掏出一沓稿子:“写好有一段时间了,才想着过来送,请几位斧阅。”
“斧阅不敢当。”
余桦从李晓棠手里接过稿子,沉甸甸的,看了眼后面的手写页码,总计316页,大概七八万字。
“小说有名字了么?”余桦问。
“暂拟叫《门规》,回头给苏主编看过之后,还要听听他的意见。”
听到“门规”两个字,于东来了兴趣,忍不住又看了一眼毕飞雨。
这部小说跟毕飞雨可谓渊源不浅。
张一谋后来拍了一部电影,名字叫《摇啊摇,摇到外婆桥》,也是他跟巩莉的分手之作。
这部电影是根据毕飞雨的小说《上沪往事》改编的,但是《上沪往事》却是从《门规》来的。
三人传着稿子,慢慢看了起来。
其实于东看过《门规》,不过还是跟着一起又看了一遍。
等到三人看完,还没要发表意见的时候,苏桐却来了。
苏桐一来,见他们三个手里捏着稿子,当即佯怒道:“人家给我送稿子,你们倒是先看了起来。”
“我们给你做个急先锋,帮你把把关,天大的好事,你倒不开心了。”余桦笑着说道,“我觉得这部小说……”
苏桐连连摆手,“别提意见,不然影响我判断。”
他将稿子收了收放进袋子里,随后对李晓棠说,“这稿子我就收着了。”
李晓棠点头,“本来就是送给你的。”
“菜点了么?”苏桐问于东。
于东看向余桦,“点过了,今晚余大师说了,他请客。”
苏桐笑道:“呦呵,那今晚得多吃点,上次想吃你个涮肉,临了还是于东请的。”
“这能怪我么,上次是他硬抢了我请吃饭的机会,我还没找他算账呢。”
“得了吧你。”苏桐打趣了一句,看向李晓棠,“晓棠哥,最近老先生身体如何?”
“到这岁数了,一日不如一日,特别是到了冬天。有时候我去看他,他跟我说骨头冷,其实根本不冷,屋里面很暖和。”
“有时间还是要去看看他老人家。”苏桐叹道。
“他有时候也会提到你们几位,知道我要过来,还嘱咐我跟你们要稿子,我姐姐也说了稿子的事情。老头子心里还是挂着年轻一辈的作家,老了老了,还想帮着做点事情。他现在看书也费劲,但是有了好稿子又坚持要看,我姐管不住,我更管不住。”
几个人说话的档口,菜上来了,余桦开了瓶白酒,几个人分了。
李晓棠不喝酒的时候,一般不主动开口说话,但是喝了酒之后,这话就多了起来。
毕飞雨跟余桦话也多,但是赶不上李晓棠一个人的。
他变得善谈起来,也变得有趣起来。
“今年我父亲过生日的时候,陈铁笛主席去我家见到我,特别诧异,问我为什么也去了。我比他还诧异,我父亲生日,还有人问我为什么会去,这不可笑么?但是这也不怪人家,他不知道啊,还以为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我自己也不好说,还是旁人给解了围,说我是巴今的儿子。”
李晓棠这话不是没有缘由的,确实有很多人只知道巴今有个女儿李晓林,却不知道还有个儿子李晓棠,因为李晓棠从不在外面主动说自己是巴今的儿子,巴今出席的公众活动他也不参加。
但是于东他们还是非常诧异,李晓棠人在政协工作,陈铁笛作为政协一把手,竟然不知道他是巴今儿子,可见李晓棠的保密工作做得有多好。
“我跟程永兴大学的时候就认识,但他也是后来才知道我父亲是谁。”
李晓棠和程永兴都是震旦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李晓棠似乎要高一届。
其实于东他们都能感受到,说起这些趣事的时候,李晓棠的心情是复杂的,他崇敬父亲,拿父亲做榜样,却又希望把自己跟父亲分离开。
这事于东他们没法劝,只能跟着一起开开玩笑,喝喝酒。
饭吃完后,于东给李晓棠在金陵饭店安排了住宿,然后他们几个各回各家了。
苏桐骑车来的,也骑车回去,他酒量还行,又只喝了二两酒,应该是没问题。
不过他骑上车的时候,三人还是试探了他的状态,“行不行啊。”
苏桐挥了挥手,“薄醉,薄醉。”
他说的薄醉是燕师大的一个典故,杨敏茹老师教古典文学课的时候经常提到李清照,讲到薄醉,怕学生不懂其中意蕴,常常言传身教,在讲台上摇摆起来,还说薄醉是舒服的醉,走路像是踩在棉花上。
很多中文系的学生都对薄醉的状态很好奇。
于东也跟同学们去过大排档,试图寻找薄醉的感觉。
苏桐骑上车,于东他们三个在后面盯了一会儿,见他车迹稳直,一点都不摇晃,便放下心来。
于东调侃道:“还是没到薄醉的状态。”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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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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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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