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老二,你要去深市?不行不行,深市距沈城有几千公里,坐火车”
母亲孙秀芳听说林云要去深市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妈,现在是暑假,我闲着也是闲着,去深市看看能开开眼界。”林云缠着母亲。
“开眼界也不能跑那么远的地方,你可以去首都,首都距离咱这近,去盛海也行,你大爷爷和姑奶都在盛海,能有个照应,深市绝对不行!”
母亲坚决不同意,林云又看向父亲。
林学东思索片刻说道:“老二,深市还是不要去了,太远,而且现在去深市非常困难,你想去也去不了………如果真想开开眼界,去盛海吧,那里比深市要好。”
林云摇头。“爸,妈,深市可是特区,即便是首都和盛海也比不了………。”
林学东不等儿子说完就打断道:“不要多说了,我同意你出去长长见识,但深市不行,你要不去首都,要不去盛海,只有这两个地方。”
“…………那还是去首都吧!”
林云决定“让步”。
林学东马上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去?”
“嗯,后天怎么样?”林云回答。
“行,你自己定,这是五百块钱,我明天再给你开个介绍信,就说是面粉厂的员工,你拿着钱和介绍信就可以去了,对了,你从老宋家要的六百块钱…………算了,你自己拿着吧!”
林云并不奇怪父母反对自己,深市距离沈城有两千五六百公里,坐火车的四十多个小时,太远了,而且九十年代不太平,车匪路霸不少,他们同意去深市才怪。
不过林云早就想到这一点,这只是投石问路,去不去由自己决定,那就是必须去深市,要不然老宋家的六百块钱白搞了。
父亲给了自己五百块钱,再加上自己的钱,现在有一千一百多块钱,可还不够,最好有一千五百快才有些底气,剩余的钱谁出?大哥出呗。
晚上休息,林云和林峰二人在一个屋中,林云开启“嘴炮”模式。
“哥,你想赚钱不?”
林峰道:“当然想,老二,还去老宋家搞点?”
林峰没打宋朝阳,心里总是有些不甘。
林云白了他一眼道:“屁,他们已经赔了六百元,再去要,那就是敲诈勒索,你想进监狱呀!”
“那上哪去赚钱?”
林云回答:“去深市呀!只要我去深市,用不了一个月就能搞到更多的钱。”
林峰皱了皱眉头道:“老二,爸妈可不同意你去。”
“他们不同意我就偷偷去,我先去首都,到了首都就谁也管不了我了,在那换乘到深市的火车,这个方案怎么样?”
林峰挠了挠头道:“我哪知道?”
林云小声说道:“哥,我告诉你,深市遍地是钞票,就看你能不能发现,只要我到深市就能赚来钱,不过现在有个问题,本钱不太够。”
林峰一瞪眼睛:“还不够?你现在都有一千块钱了,比我都多。”
“一千块钱哪里够,我准备这趟去深市赚上十万块钱,起码得要有一千五百块钱,还缺四百,你那里有没有?”
林峰一听紧张起来。
“我可没有,我的工资都给妈了,你别打我的主意。”
林云嘿嘿一笑。
“哥,这钱我可不是白借,你借我一百,等我回来就还给你二百,你借我一千,我就换两千,这买卖可不好找,过了这村就没这个店了。”
“什么?借一百还二百?你说的是真的?”
“不信?好,我可以给你打借条,如果还不上,那每过一个月就多还一倍。”
林峰一下子坐了起来,看着林云道:“这可是你说得!”
“当然,不信我现在就给你打借条!”
林云从书包里拿出笔和纸。
林峰想了片刻,打开柜子,从最下面翻出一个布包,里面放着厚厚一沓钞票,十块、五块、两块,总之零零散散一大堆。
林峰现在一个月工资是一百一十一块两毛二分钱,工作一年时间总收入一千三百多块,但每个月工资发下后七十块钱要交给母亲,一年时间自己手里也就四百块钱,他平时也不怎么花钱,基本都留了下来。
林峰先是从包里拿出二百块钱,想了一会又拿了一百,刚要递给林云时又收了回来,然后就把包里的钱都递给林云,
“老二,这里面有三百五十二块钱,都借你。”
林云接了过来。
“哥,就算你借我四百块,等我回来还你一千。”
“真的?”
“那还有假,说一千就一千。”
林云把钱收了起来。
林峰把纸和笔递给林云。“写借条!”
“好,我写!”
林云拿着笔写下:林云借林峰四百元,还款期限两个月,到期后还给林峰一千元,如果逾期未还,每过一个月多还四百元,特此为证。林云,一九九一年七月三日。
林峰认真的读了一遍,觉得没问题,然后叠好放到原来放钱的地方。
这一夜,林峰说梦话都是:都别牛逼,我………我成万元户了………。
第二天一大早,林云就跑到沈城火车站买票,从公交车下来,老远就看到车站前方广场中那个高耸的坦克雕像。
林云对这个雕像印象太深,前世每次坐火车都会在这座雕像下面路过,进入二十一世纪,有一次回家突然间就看不到了,听说搬到了烈士陵园。
买了一张到首都的火车票,这时的火车票都是纸做的,像一个小卡片,上面写着出发地和目的地,价钱是二十二块钱,同时在票中间有一道绿色的横线,表示快车,如果是两道横线就是特快,没有横线则是普通列车。
买完票,又到银行去了一趟,把八百块零钱钱兑换成八张百元大钞。
这个时代很少有人用百元钞票,人们日常使用最大面额就是十块钱,就是俗称的“大团结”,八百块钱如果换成大团结得八十张,放在兜里不方便。
万事俱备,明天出发。
当天晚上,母亲孙秀芳一边和林云唠叨一边缝着什么。
“老二,你到首都可以去长城和故宫看看,当年我和你爸结婚时去过首都,也去了这两个地方,这一晃都快二十年了,也不知道变没变样。”
林云笑道:“妈,长城和故宫都好几千年了,二十年能变什么样?等有时间我再带你和我爸去溜达溜达,也算是故地重游。”
孙秀芳笑着摇了摇头:“你爸现在这么忙,哪有时间去?
两年前你那在盛海市的大爷爷和姑奶邀请咱们去,你爸就没空,你二叔和老叔跟着你爷去了,回来就说盛海好,比咱沈城好多了。”
林云和母亲两人聊着,这一刻林云觉得自己太幸福,只有失去过才知道珍贵,在前世,他失去了母亲,这一世,他要让父母亲人过上最好的日子。
“缝好了!”
母亲把一个小裤衩递给林云,林云接过来一看,小裤衩后面多了一个兜。
母亲嘱咐道:“你的钱放在兜里,千万要记住,不能让别人看到。”
林云:“……………!”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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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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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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