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逃荒小福女:救个王爷我哭了 > 第四百三十四章:猛女牧云歌
  孟小嘉理了理自己的衣服,准备出发去幽州十三城之一的彩云城,牧云歌看着他浑身上下都被刀砍破的衣服,心想他身上伤口一定也不少,再看看毫无血色的脸色,牧云歌叹了口气,“我劝你,还是乖乖留在村子里养伤,你身上伤口刚刚愈合,敢五六十里路,身上的伤口一定会再裂开的,到时候伤口腐烂,你就会死掉。”

  孟小嘉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牧云歌,“一看你就是漠北人,根本进步了幽州十三城的,就算你能偷偷摸摸混进去,守城的士兵一旦发现你,都会被当做细作处死吧?我劝你,不要贸然进城。”

  牧云歌想了想,有道理,实在是他们漠北人经常烧杀抢掠边境的村庄,附近村民对他们恨之入骨,现在看到他们漠北人路过村子适合,都扔石头砸她们,更不用说穿过那些村庄,到幽州十三城买粮食了,怕是还没走到幽州十三城就被石头给砸死了。

  见牧云歌默不作声,孟小嘉也知道自己说的很有道理。

  不过牧云歌还是不放心孟小嘉一个人进城,怕他拿了银票就逃跑,倒是她去哪里找人啊!

  孟小嘉没有办法,只好让她换上了大晋人的衣服,梳成大晋成亲后女子的发饰,扮作他的媳妇,和他一起进城。

  牧云歌身边出来了那半块石头做的饼子,再也没有其他吃食,孟小嘉端起一大碗热水又吨吨吨的喝了起来,没有吃食,喝水也要把自己喝饱了,大冷的饿着肚子赶路,能冻死在半路。

  孟小嘉和牧云歌没走多远,便看见路边有一个老头和老太太被割了脑袋扔在路边的尸体。

  孟小嘉嘴角抽抽,脸色十分难看的别过头去,牧云歌安慰道:“你要习惯,打仗的时候,人命最不值钱了,路边雪地里到处都是尸体,死人这种事在咱们边境是常有的。一看你就是从南方来的公子哥,不知道边境的凶险。”sttgxcl.com

  孟小嘉觉得牧云歌说的十分有道理,但是他还是接受不了,“我是从南方来的,我老家离南疆比较进,我姐姐远嫁到这边,我代表父母过来看一看她,没想到遇到了坏人。”

  牧云歌嘴角抽了抽,“继续瞎编,你姐姐跟着你姐夫流放到幽州的吧?不要以为我不懂,你们大晋就喜欢把犯了事的人发配到幽州,因为幽州寒冷,正常人都不喜欢做这里,这里每年有七个月是在冬天,夏天非常短,这两年冬天异常寒冷,牛羊都被冻死了,我们漠北那边更难生存了。”

  孟小嘉没有想到牧云歌懂那么多,他尴尬一笑。

  虽然他姐姐不说跟着姐夫流放的,但是这个地方真不是人待的,贼几吧冷啊!

  牧云歌和孟小嘉两人怕遇到雪崩,他们两个人赶着马车,慢慢走,不敢大声说话,一个雪崩下来两个人都有可能被活埋,而且这附近也会有雪狼和熊瞎子出没,慢慢走,看到大型动物脚印就赶紧避开。

  由于下雪天,路很不好走,两人走了一天才走到城门口,可惜,城门已经关了,根本进不去。没有办法,两人只好在城门口找个地方升起火。

  孟小嘉从马车下抱下柴火准备生火,被牧云歌拦住了,“你身上还有伤,还是我来吧,况且你们大晋男人都喜欢使唤女人干这些事情,你真要干了……”

  这是在说他们大晋男人不疼媳妇吗?

  可是他老爹孟二郎可是超级无敌疼媳妇的主儿。

  这一点孟小嘉的家教很好的,他在家也是抢着干活的,他做的烤鱼还是一绝呢!

  君子远庖厨在他们老孟家根本不存在的。

  孟小嘉在马车旁边铺上油毡布,等着牧云歌抱柴火下来,牧云歌看到这个大男人竟然会拾掇地方,对孟小嘉印象又好了几分。

  等柴火抱下来,孟小嘉很自然的伸手接过,然后开始点火,火点着后,马儿也挨着火站在,暖烘烘的。

  牧云歌和孟小嘉两个人身上没有带吃的,处了那半块干成石头的饼子。

  孟小嘉拿了个小锅,弄了点雪放在锅里准备煮点开水,泡一泡饼子,对付吃一口。

  看着孟小嘉的操作,牧云歌惊呆了,这长得细皮嫩肉的男人竟然会做饭?

  于是挪到他跟前,大大咧咧的用胳膊碰了一下孟小嘉,“哎,你叫什么名字?”

  “小嘉”孟小嘉再不了解对方身份的时候不敢抱真实的名字,毕竟孟小蝶现在是整个幽州十三城的主人,而这个女人又是漠北人,还是需要防着一点的。

  “小家?一听这名字就知道你父母是没文化的,谁取名取叫小家,我看还大家了。”牧云歌一脸不屑。

  “你叫什么名字?”孟小嘉也没有过多解释,听说漠北人的字和大晋的字有所不同,解释起来也麻烦,与其解释了半天,发现鸡同鸭讲,还不如难得糊涂,这样糊弄过去。

  “我名字可好听了,用你们大晋话叫做歌儿,就是唱歌的歌。”牧云歌觉得自己名字特别好听。

  孟小嘉勾唇一笑,“歌儿名字确实好听,你把饼子掰开来一小口,放水里多煮一会儿吧,你那饼子硬的和石头一样,根本没法吃。”

  牧云歌舍不得,只掰开来一小口扔进锅里。

  孟小嘉嘴角抽了抽,“看你性格大大咧咧的,怎么连一小口饼子都舍不得给我吃啊,那一小口够只够自己吃的吧,我现在可是病人,需要吃点东西。”

  牧云歌翻了个白眼,“冬天又没有野菜,我就这点白面饼了,今天吃了,明天就没有了,我们就得吃黑馍馍了,我不喜欢吃哪个玩意。”

  漠北人做的黑馍馍和大晋人有所不同,漠北人里面还放了米糠,特别硬,特别难吃,那黑馍馍做暗器,绝对了砸死一堆人。

  孟小嘉竖起五根手指头,“我进城之后,给你买五个大白馒头怎样?”

  牧云歌讨价还价,“你得买五十个,不能光我一个人吃,跟着我的那些亲卫也得有份。”

  “你到底是什么身份,还有亲卫?”孟小嘉并不知道牧云歌的真实身份,别人叫牧云歌公主的时候,孟小嘉不是昏迷就是奄奄一息,他根本没有听见。

  牧云歌毫不客气的回怼,“跟你有半分钱关系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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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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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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