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逃荒小福女:救个王爷我哭了 > 第四百三十二章:死不了
  与此同时,孟小嘉带着小公主日夜兼程来到北疆,但是半路却被贼人围困,为了杀出重围,孟小嘉主动去引开敌人。

  奈何敌人太多,最后他受伤太重栽倒到在山沟沟里。

  一直在大晋和漠北边境巡逻的牧云歌看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躺在沟里,见怪不怪。

  这年头兵荒马乱,走几步就能遇上个把死人,不是饿死的,就是被马贼杀死的,但可以肯定,绝对不是他们漠北人杀的人,因为他们漠北人杀了人之后,一定会把人拖回去,像处理牛羊一样处理干净,然后把肉分成一条一条的,然后晒成肉干。

  绝不会白白浪费了尸体。

  牧云歌虽然是漠北的公主,但是她不是好战分子,恰恰相反,她是反对战争的,所以她带着自己的亲卫,保护大晋和漠北边境的小村子,为了阻止村民被害,做一些微薄的小事。

  因为她和好战分子牧云风并不是一个派系的,而且她的母族也不强大,她平时也不受宠,所以她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公主,她自己手里的银钱和粮食都很少,接济完百姓,自己日子过得十分艰苦。

  牧云歌面对路边死人,已经见怪不怪了,并没有在意,她面无表情的路过。

  迷迷糊糊中孟小家感觉有人走过,他抬头看向牧云歌,声音沙哑的喊道:“救我!”

  寻声看去,只一眼,牧云歌被孟小嘉的容貌所吸引,孟小嘉到灵溪村后一直读书,娇养着,细皮嫩肉的,本来就是挑着爹娘优点长的人,剑眉星目,鼻梁高挺,能迷住小姑娘也非常正常。

  或许对于好看的东西,人都会有怜惜之情。

  只看了一样,漠北公主牧云歌脑袋里便迸射出了,要和这貌美的公子,睡觉觉,沈娃娃。

  他们漠北人一向如此,遇见喜欢的男人,就要表达出来,一举拿下这个汉子,他以后就像被驯服的马儿一样,乖乖听话。

  有了这个想法,牧云歌从马上下来,将孟小嘉扶到马背上。

  和牧云歌一起巡逻的士兵赶忙阻拦,“公主,看这个人穿的衣服,应该是大晋人,小心引狼入室。”他们虽然在大晋和漠北边境巡逻,他们他们主要还是为了保护边境百姓,现在两个国家正在交战,一切陌生人都要防着的。

  牧云歌不以为意,“他要是敢有二心,我就像宰杀牛羊那般宰杀了他!”他们漠北女子何时怕过心地不良的坏人?

  士兵们觉得牧云歌说的有道理,不听话就宰杀了呗,还能当粮食吃。

  士兵们哈哈大笑:“公主,这小伙子长得蛮好看,可以送到大晋的城里花楼里做曲艺郎官,一月挣的银子便够养活一个村的人了。”

  他们跟在公主后面,不能去抢大晋人的粮食,拿个俊俏公子,换两粮食总可以了吧?不偷不抢迟早晚饿死了,公主也是的,为什么不让他们去抢劫附近的村子呢?

  牧云歌笑着回道:“这银子给你赚,你敢赚吗?大晋的城里你敢去?”

  现在两国交战,怎么可能敢去?会被当做细作抓起来的。而且附近村民十分痛恨漠北人,一直叫他们被蛮人,说他们是吹毛饮血的野蛮人,遇到这样的人就给应该像驱赶野兽一样驱赶走了。

  牧云歌把虚弱的孟小嘉抱到马背上,当摸到孟小嘉壮硕的腹肌时,牧云歌俏脸一红:呵,这男人还真有料啊!

  长得那么俊俏,身上还有料,真让人眼馋,心里痒痒啊!好想立马和他睡觉觉,生娃娃。

  牧云歌心想:这样壮实的汉子,一定能在白天牧马放羊,把牛羊马伺候的好好的,晚上到她房里还有力气伺候她,只有这样的壮硕的男人才能配得上她。

  牧云歌没有什么野心,她只想找个自己看得顺眼的男人嫁了,生一堆娃娃出来,这样家里有人种地犁田下河摸鱼,牧马放羊了,干活都需要人啊,他们漠北就是人太少了,人多就能开垦出来很多荒地,都种上粮食,就不会有人饿死了。

  孟小嘉坐在马背上,一路跟着牧云歌往北疆和漠北的边境小村走,由于这几年干旱,这个边境小镇已经被黄沙覆盖大半,田间早就颗粒无收了,牛羊也早就被宰杀了,不光牛羊,村里的小孩也特别少。通天阁小说

  百姓们都饿得颧骨高凸,嘴唇干裂,看到孟小嘉这样细皮嫩肉的活人都嘴馋的。

  牧云歌直接把孟小嘉带到巫医哪里,巫医只是简单的处理了包扎了伤口,一番折腾下来,本来就很虚弱的孟小家昏迷了过去。

  牧云歌急切的问道:“大巫,他伤得重吗?”

  大巫医面无表情的说道:“死不了。”

  现在漠北正在和大晋打仗,公主救回来一个大晋男子的事情,要是被漠北王知道,这个大晋男子一定会被立马被刺死。

  况且漠北本来就缺医少药,他才舍不得用上珍贵的药物,不如就随便糊弄糊弄一下,他生死有命。公主也没办法怪罪下来。

  牧云歌听到死不了,大喜,“大巫,你帮我好生看着美公子,我去巡逻了。”

  大巫扯了扯嘴角,等你走了,我就把这长得妖里妖气的小公子弄死!长成这样的男人,肯定没什么用处,一看就没啥力气,养尊处优的公子哥,他们漠北可不养闲人。

  等牧云歌一走,大巫便拿起一张纸准备浸了水盖在孟小嘉的脸上,把他活活闷死。

  沾了水的纸冰冷刺骨,刚盖在孟小嘉的脸上,他就醒了,他一把抽下脸上的纸,看了看大巫手里的水,他还有什么不明白,这大巫要杀了他!

  孟小嘉被吓得瞪大眼睛,“我和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害我?”

  大巫医笑了笑,他满脸是褶子,而且脸上还被涂满了黑色的白色的颜料,看起来十分邪恶,“你是大晋人,我是漠北人,谁说我们无冤无仇?”

  孟小嘉艰难的爬起来,捡起身边的剑,就砍向了大巫医,可惜,忘记拔出来了,大巫医被剑鞘砸了一下脑门,顿时眼前一黑,便不省人事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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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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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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