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大明败家子 > 第52章 唱跳Rap
  胡越瞪大双眼,对着朱标一顿扫射:“你饭都吃不上,养这么多儿子干嘛?家里有皇位要继承?”

  朱标:……

  还真有。

  他尴尬地挠挠头,胡越的思想就是和常人不同,所谓多子多福,百姓家也要多生几个儿子,在村里才有话语权。

  “穷人就不配养儿子吗?”

  “不是不配,是你有钱培养人家的兴趣爱好么?”

  胡越为朱标倒了杯酒:“就拿你刚才说的芦衣顺母举例,如果你家里有钱,继室会惦记几分棉花苛待你的儿子吗?”

  朱标:可……可家里要争的是皇位诶。

  他点点头,叹了口气:“在下家中有一传家宝十分珍贵,大儿子聪慧,当是传给他的。”

  “就怕续弦有了心思。”

  这么一说,胡越就懂了,嘿嘿一笑道:“看不出来,你还有传家宝啊。”

  “其实这件事呢,你就是想得太狭隘了。”

  “小哥是何见解?”

  其实朱标也没想让胡越说出个什么东西,毕竟“受命于天,既受永昌”八个字不是三言两语就让人释怀的。

  “看你的形象,肯定是个刻板的读书人,所以你的儿子肯定也早早开始读书了吧。”

  “他们从小被你期待成才,长大了发现,这么多年的努力获得的财富,没有你的传家宝值当,他们会怎么想?”

  “你的意思是?”

  朱标蒙圈了,这些字单独听他听得懂,怎么组合在一起就这么不对味呢?

  谁不希望自己的儿子成才?总不能让孩子成为地痞流氓吧!

  胡越笑了笑:

  “你啊,应该多方面发展人才。”

  “虽然我不知道你的传家宝,是什么东西,但我打个比方来说,你的传家宝是一封推荐信,可以让你的儿子当一个大官。”

  “那你就要让大儿子,学会怎么当大官,其他儿子,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

  “不然,你培养所有儿子一起读书,他们的共同目标相同,肯定就会产生内斗。”

  一针见血啊!

  朱标暗自咋舌,胡越这家伙也太会形容了,恰当好处!

  他很快明白了自己到底陷入了什么样的误区,这也是历代帝王都会犯的毛病:

  太子要是不争气怎么办?总得有个硌脚的磨刀石给他磨一磨吧!否则其他皇子平庸、差劲,他就永远没有危机感,不知道上进。

  所以,一般来说,皇帝会培养一两个优秀的皇子,放在太子面前碍眼。

  那其他皇子就更不乐意了,敢情我们读这么多年的书,就给别人做嫁衣?不甘心的前提下,就会结党营私甚至是谋逆。

  具体表现在唐太宗时期,李世民最爱的嫡子,李承乾。

  李承铉从小就是别人家的太子,深受李世民喜爱,比朱元璋爱朱标就差了那么一点点。

  但后来,受到了太监的污染,有了龙阳好,且得了痛风,成了坡子。

  李世民怎么做的?他看着日渐消沉的李承乾,决定启用嫡次子李泰刺激一下李承乾。

  他处处夸赞李泰,让许多大学者教李泰读书,放出信号:朕要弄个副太子。

  这一刺激可就刺激出问题了,光芒万丈的太子爷,变成坡子,本就是难以接受的事实,没想到父亲直接把他抛弃。

  于是,李承乾一不做,二不休,搞了个逼宫弑父。

  他哪里是李世民的对手?失败后,李世民默默地将这件事当个屁放了。

  没想到,李承乾胆大包天,又来了一次。

  这可把李世民的心都伤碎了啊,至此,才废太子,将其贬为庶人。

  朱标从没担心过这样的问题,但没吃过猪肉,总看得见猪跑吧?他日后登基,肯定是要立雄英为太子的。

  可雄英没了母亲,在府中的威信,跟自己当年在军营里,可比不得。

  不说小的,就是老二朱允炆现在,就已经暗中较劲了。

  朱允炆的存在,不是当朱雄英的磨刀石。

  而是皇子皇孙,必须知书达礼,学富五车,如果喜好踢球、画画、谈情,那就是玩物丧志,丢天家脸面。

  所以,这两个问题,才是皇子们像炼蛊一样内斗的根本原因。sttgxcl.com

  朱标很聪明,只要胡越稍一提点,他就明白了胡越的意思。

  只要不培养儿子们读书为政,他们就不会对夺权有想法,再严格管好妇人,不让她们从中作梗,雄英成长无忧。

  可儿子们总要去封地的吧?若是没有能力,如何治安呢?

  朱标偏偏不能问出口,左右,都是无解之题,他长长地叹了口气,酒水也一杯接着一杯。

  他似乎忘了,这酒是拿来灌胡越的。

  胡越见他借酒消愁的模样,忍不住轻笑一声。

  “腐儒就是腐儒啊。”

  他摇摇头:“你是觉得培养兴趣爱好,是玩物丧志吗?”

  朱标知道胡越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但说真的,是有那么一点。

  他索性点点头道:“难道不是吗?”

  “士农工商暂不论,这兴趣爱好,无非就是唱歌,跳舞,简直是辱阳刚也!”

  这唱跳rap组合起来,才是辱男性阳刚呢。

  胡越嗤笑一声:“就拿踢球来说吧,这项运动其实是好的,能强身健体,成本低,打磨时间,是平民百姓的一大乐趣。”

  “为什么被禁了?是因为蹴鞠这东西,被冠上了它不应该有的定义,就比如蹴鞠谱上写的:‘蹴鞠场上,非财不行’。”

  “宣扬它的好处,强身健体,而不是以此弄噱头,供人观看。”

  “其中的度只要把握好,就不是坏事。”

  朱标张了张嘴,他受了宋明理学的影响,认为:衣冠文士羞于武夫齿,秀才挟弓矢出。

  恰好的是,朱元璋很讨厌达官贵人那一套,对商业化的蹴鞠十分厌恶,世界上最尊贵的两父子达成一致,导致蹴鞠渐渐没落。

  但偏偏,胡越说得很有道理,在史书上,蹴鞠有训练士兵灵敏性、耐力有独特的作用,就连霍去病大将军在一次十分危机的战争环境内,也坚持蹴鞠训练。

  这样的事物,难道真的要用所谓的礼节忽视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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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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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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