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李青武车上,返回琼博卡镇,他想邀请我去吃晚餐,但我不同意,我只是向他打听,到那机关,尖刺,时间于我而言,本来就很紧张。我们约定下午五点再去看最后一座坟墓。
而且我驾车从警察局出来,绕着这个小村子转个圈,给海子打了一个电话,要他到琼博卡去找个旅社,开间房子。我有个重要工作要交他去做。
当我走进酒店时,小声地对海子说:“有什么问题吗?”
海子边把我的饭菜放在桌上边说:“是的!万金油来了。他在修车铺里吃面泡。还有一些尚未出现。”
我说道:“行!你帮我去楼下盯着点,我需要一点时间。”
海子不在这里,直下楼来,就把一直带在身上的大衣给拆开,里面赫然是一个杯子,这个杯子上布满了污渍,我叫海子带背包来,我赶紧拆开,从中拿出了一只碟子,我把纯净水倒入盘中取出棉签,用放大镜扣眼,开始对杯子进行观察。
此杯现身古墓,甚为奇特,是高低杯啤酒,毫无特色,色彩透亮。这个杯子很普通,上面写着“酒神”三个字。若在当代,盗墓贼为何丢进墓穴,须知盗墓本是件苦差事,我就拿了个玻璃杯从墓下,即使没有,是古人穿越来的?我不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它确实存在。倒是真的很想这样,这可能是一个进一步的结论。
我小心翼翼地打扫起来,一时间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臭味儿。我开窗一看,这种气味仍然无法消散。
收拾倒是不费事,我从内到外打扫过不超过10次,总算是光芒四射了,并且心里开始兴奋起来。“这只鸟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力量?”我还没下定论,他却拿出显微镜,一点点的看着。
这个杯壁上布满了精细的不规则刮痕,有些沉重,有些轻盈,表现为重复利用,杯外壁上方,雾霭微淡,原制造工艺存在瑕疵,与包浆一起成型,还可以这样说,杯主极有可能是杯不离手。这不是杯子的形状,而是一个杯子的构造。而且在显微镜之下,这个杯的构造是货真价实的玻璃。不是这样!它不是普通玻璃。确切的说,叫做琉璃。
公元前30世纪,新月沃地人烧陶器时,不小心弄到一些玻璃,而且也是这样,玻璃当时成了一种珍贵的点缀。随着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对美的追求,玻璃也逐渐被应用到生活当中去,并得到了发展。公元前十六世纪,埃及人在玻璃工艺方面可算是达到了一个极高的水平,制作出许多玻璃艺术品。此后2000年间,玻璃向来是珠宝级奢侈品,传遍地中海大地。到了公元以后,罗马人更会使用更为精纯的石英砂制造玻璃,甚至会吹大玻璃器皿。
我国老琉璃的材质具有特殊性,它的过程非常复杂和困难,老琉璃做工颇为繁复,火中有水,需要数十道程序来实现,老琉璃做得好,颇费时间,有些光是制作过程,就需要十几天、二十天,并以手工为主。由于老玻璃的成分组成十分复杂,加上加工技术要求非常严格。其中各环节掌握难度颇大,它火候掌握的难易,更是半靠技半靠运。由于技术上的原因,一般的老艺人都只能做出一个成品。仅出炉1次,成品率仅为70%。所以,在目前市场上的老琉璃产品中,一般都采用“一模多色”的方法进行加工生产,这种方式虽然简单却很危险,稍一疏忽就可能导致失败。更为重点的是老琉璃不能回炉重制,与金银制品不同,也就是一有一点毛病就十数日、数十道程序,有多少心血顿时化为乌有。即使有了一定程度的返工或改型,也要花上几个月甚至一年时间才能完成。所以它的费用是很昂贵的。
如今,我相信,这只朴实无华的玻璃杯,是那墓穴中的遗物,这只玻璃杯应是制造工艺小成的体现,真是身价百倍。这个玻璃酒杯的诞生,让我们看到了人类历史发展中最伟大的技术进步——玻璃技术的崛起。不知那墓穴究竟还有什么被发掘,光是这件文物,就足以成为西境所有博物馆中的镇馆之宝了。
我望着这只酒杯,真没想到贵霜帝国中已出现如此发达的文明。
我从床上爬起来望向窗外,我仿佛看见一个金发人,身着布衣长袍,套件皮甲,他伫立在一个简陋的房间里,把手中的玻璃杯拿走,他先倒水喝,雅俗共赏,畅饮美酒,脑中幻想,那就是自己曾最喜欢的酒。
也许他曾是贵族,但家道中落,他惟一算有价值的,还是自己喜欢的,就是手中有酒杯,脚下有珍贵的靴子,也许他有卖掉的想法,但是所用器物的价值却低得令人发指,因此,他留下来和自己形影不离。他死后,贵族们将他埋葬在了墓地里,但他没有葬身其中。最终作为昔日贵族去世,贵霜帝国对下葬程序要求严格。通天阁小说
地方官员却拗不过,也许镇上缺少个二流子或衰落风流才子。
我在幻想中回神,我对这种遐想非常不满,由于还未起步,却有了结束,我一度憎恨第一个盗墓贼,这强手真是神出鬼没,若此人为贵族,然后,其陪葬品就被偷走了。我的想象和现实都如此,我在想象着这个盗墓贼是怎样把一个玻璃杯偷走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愤怒和恐惧。这盗墓贼该是个现代人了,他可能还在找这只不识货的玻璃杯,感觉太平常了,拿去也卖不出去多少,就这样,遗失在墓穴中。
第二波盗墓贼来袭时,里面已布满了从地表透进来的积水,他们从网子里捞上来,这杯表面光洁,而且是水的,死里逃生,使我找到了这件宝物,并得到了民警的指引。
我宁愿这墓主人一生都是自己推测出来,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一半猜测一半事实,唯有开启之时,方可窥探其中奥妙,而且是由于不了解事实,有时也会一种安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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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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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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