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科幻小说 > 盗墓之南洋惊潮 > 第118章 道士之墓
  我只好感慨万千,他们搜的实在是太细心了。在我们的周围有一个人,他的手很精细,好像在用放大镜似的在摸着尸体上的一些小地方。此摸尸之技巧,亦一丝不苟,从裤边的皱褶中可见一斑,他甚至在古尸尸体下抚摸过。

  我正准备沿着裤腿接着往下碰,却突然停了下来,我又看了看这个古尸上男性器官,总是觉得有点不对劲,我用神火手电瞄准古尸下身,观看足有5分钟。在我的眼里,这个人就是个“废柴”,他的身体很短,而且还有点畸形,像一个“大胖子”。老实说,印象中古尸下体并不如此,不事考究的字,他好像有点小,正常情况下,还应该是一般中性笔比较细一点,他的个子比烟还低一号。

  我苦思冥想都没有揣摩清楚,只能苦笑着,我竟然正在墓穴中钻研古尸那个东西,恐怕还是自古以来盗墓贼中的老大吧。

  我接着往下碰了一下,一下子,我在这个古尸膝上的裤腿上,竟然多缝着一块软垫,这个软垫子的内部早已经变黑了,它是由尸体膨胀的组织液侵泡而成,后又干枯而成。我把它从身上撕下来一看,原来是一张布在里面,上面有很多小洞。以前是盗墓贼捏出来的,还没有使劲那块布料就裂了,里面都是棉布。

  这才怪这个古尸是老寒腿吗?不,是用狗皮做的!刻意为双腿取暖?这种方法就是把一条狗拴在一个地方,然后在上面缝个洞,再把腿埋下去。不是的!西境人自古就有寒腿,处理起来也非常简单,到吐蕃沙漠中,把沙子埋进你的腿,1个月保准行,当然了,走不走了,还有更多的路,狗皮做绑腿,绑于膝上的冬天很温暖。如果你的腿肚子太冷了,那就可以用布缝个暖腿吧。这一实践至今游牧民族仍有留存。这条裤子是缝的,既不保暖,又不漂亮的那个。

  他应该不常跪?我想,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跪着向我投降的话,他一定会把自己的精囊和卵巢给挖去!软垫子缝进裤子里跪着也不疼。他的身体实在太单薄了,他的皮肤又很薄,我想他肯定是在用一种极其缓慢的方式将自己的身体缩进裤裆内。我正为自己这冒昧荒唐的念头无语,心里冒出个比较冒进的念头,我又挑了挑他那身长衫,细观其男性器官,就连头也快要触到腿。最后我得到一个令人吃惊的结论,在他睾丸上有一个比他干燥的黑皮还黑的记号——刀口,他那两只蛋蛋都走了。

  瞬间我突然意识到,他是个太监!我不知道,他的那些东西有什么不好?而在很小时,却丧失了当男人的可能,直到老了才死去,他那个玩意儿比一般人都要小一号。太监们都有这种感觉,就是要把自己的身体紧紧地束缚住,否则就要跑得更快一些,或者在地上滚一圈,然后才敢走下去。还有一点就是他为什么要穿长衫,由于通风性好。太监憋尿了,走路都会漏一点,若穿厚西境裤子,极有可能要不了多少天,经过他身旁,便会闻着子儿浓浓的尿骚味。

  古时候,据说在望京的采办处,太监出宫办事儿,但凡有点眼力界的,抽抽鼻子就能知道的一清二楚。

  再来说说裤腿吧,这也是一年四季当奴才当惯了的,宫中多数情况下都要跪下来,其中也有吃的,因此,告老还乡后,不要跪下来吃东西吃不好,用软垫子缝缝补补双腿,自然会有用武之地。

  我把他长衫一拉,回过头来看看他,忽然间,我再一次发觉不对劲,原来他...尽然留着胡须。我判断错了?只好再挑他长衫、再看他下体,相信自己判断是对的,应该是刀口吧。"你是谁?"我问他,"您是什么人?"他回答:"我是一个叫刘洋的人!"他是个半死不活的老头。我不禁大吃一惊。这个人怎么死的呢!肯定不是别人!肯定是自己。我不知道!怎么办??怎么办?我扭头仔细端详着那具干枯古尸,只见几根胡须掉在地上,原来我还以为那具干尸皮壳儿生脆呢,盗墓贼摸摸嘴巴,看看是不是金牙惹得胡子掉在地上。

  伸手仔细抚摸着它的胡子,还没有来得及用力就尽然一大片掉了。我接过那胡须仔细看了看,突然意识到原来是糊泥把胡须沾住了,然后又把它贴在了脸上他笑道:”你看,这可是个绝活儿呀!“”什么绝活?“我不解地问,”那叫‘贴面’吧!“”贴面就是把脸贴在纸上。“他得意地说。”有啥好玩的呢?!“我大笑起来。!???此亦为古人易容术,此糊泥配方相传已失传,所用米糊中加入非常多天然材料使其黏性极强,相传,贴上遇水能维持十余日而不会脱落。

  再来说说这位道士之墓,便不难明白。

  清朝中叶,有位太监告老还乡,却与朝廷结下了不解之缘,他一出京城便怕遭仇人追捕,因此,退休前的晚上,暗中安排朝廷之外的事情。

  迈出宫门那一刹那,有马车把他接起来,他很快就开始了车上衣服的换洗,宫中一切不求,剩下的腰牌只有一张。他的手放在腰上,然后把车箱打开,里面是一个巨大的铁盒。他化妆、贴须、取路引,又一次跳下车。马车上坐着一位女人,她的脸很难看,眼睛里透着忧郁。杀手迅速赶上马车,结果发现,人们早已经从马车里出来,不得不向城外追赶。通天阁小说

  太监们却优哉游哉,吃着自己熟悉却不熟悉的京城饭菜,慢慢悠悠的离开京城。他的父亲是皇帝身边最重要的官员之一,他的母亲也是皇帝最宠爱的美人之一。他是个皇帝宠幸下长大的孩子。他是皇帝的儿子,是皇帝的掌上明珠。他很快乐。很幸福。很快乐!很幸福!很快乐!。很幸福!?这时他却不知道要去哪里,家中只剩下自己一个人,而且到处有人追捕他,唯有向西,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离开这个留居终生的皇宫。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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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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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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