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叫人讲红薯和番薯的苗子带回去,然后小心翼翼的看管。

  他讲红薯和番薯的种植技术写成小册子。

  让负责农业的官员去发给愿意种植的农民。

  第二天农业官员照着林凡的话去做了,可惜愿意接受新鲜农作物的百姓少之又少。

  没人愿意尝试一下。

  大家是不敢冒险种植的,万一收成不好,冬季就得全家老小挨饿。

  官员将这情况对林凡说了说。

  林凡再听了之后,笑了笑。

  他并没有再说话,更是显得很神秘。

  对于林凡的神秘,官员是习以为常了。

  他们对于林凡的种种看起来并不合理地举动,都已经见怪不怪了。

  林凡不说话,是因为老百姓那点小九九他很懂。无外乎就是需要他们投入。

  作为统治者,就应该承担风险。

  让百姓少一点担心。

  于是他让农业主管官员下去,他不日会有对策。

  再农业管事者走掉之后,林凡马上杜康成来商量。

  作为农业,必须要农业技术过硬的人来担任才行。

  许多官员都不明白,别人当大王忙里忙外都是战争为核心的事情。

  而林凡则在鼓捣一些旁门左道。

  秦末的时候,一般官员他们是四肢不勤,五谷不分。

  更是看不起务农这种低级的阶层。

  大多数都是嘲讽和厌恶的目光在看待从事农业的人。

  所以,大家都是学而优则仕。

  毕竟务农很苦,收入也很低。

  作为统治阶级,他们为了稳定社会,当然第会让粮食的价格稳定在一定程度,不可能让粮食涨价。

  毕竟大多数人要是没钱卖粮食,吃不上饭,他们的统治叶而即将走到尽头。

  稳定粮食价格,就会导致种地的农民收入一直很低。

  他们跟上层的经济差距就会越来越大。

  这也就是后来的钱和财产只集中在少数人手里的缘故。

  越来越穷和越来越富,形成了两极分化。

  林凡知道这个弊端会逐渐的吞噬健康的朝政体系,他会防微杜渐,避免这种悲剧上演。

  让他所建立的新朝廷能屹立几百年,最好像周朝一样延续个八百多年……

  当然,想法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想要做成,必须会面对一些利益者的攻击和仇恨。

  林凡想到这里,就坚定地要把之前针对富人的政策贯彻到底。

  毕竟富人有钱,而百姓们没钱,不剥削富人剥削谁呢?

  林凡在富人圈子里,被称之为林土匪。

  他们很仇恨林凡,希望老天爷打个雷把他给劈死。

  林凡在等来杜康成后,也不啰嗦,直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

  杜康成文言大喜:“大王,最近我正好头疼一个研究员。他整天只思考一件事,和我们根本打不成一片。”

  林凡对他说的这个人很感兴趣。

  难不成还有人比杜康成还疯魔?

  “他叫公孙泰。”

  “公孙?”林凡不由得想起历史上有名的公孙子都来。

  “不会是公孙子都的后裔吧?”

  “大王您猜对了,他就是公孙子都的后人。”

  林凡笑了:“这个公孙子都可是历史上有名的美男子……”

  “我看不见得,大王您才是美男子。”

  林凡摆手道:“我并不是神秘美男子,而是大丈夫。”

  作为一个像气吞山河的人,应该长得隆准而龙颜,脚踏七星……

  “大王不想被美女喜欢?”

  “美女和江山比较起来,本王还是喜欢江山……美女么,呵呵,算了。那是能销魂噬骨的存在……”

  红颜祸水,不能夜夜享受啊。

  还是一夫一妻的好。

  不然肾亏不得了。

  此生,虞姬足够了。

  这样一个历史上有名的美女,本人得之已经是大幸事。

  “我看大王心口不一。”

  “我们在说农业主管官员的问题,你怎么扯到了这里?”

  “额……”杜康成就是在揶揄林凡。

  之前谁让他捉弄自己,要给个神秘浣衣候……

  林凡知道这小子是故意的,但也没有生气。

  他可不像那些把自己面子看得很重要的王爷和侯爷。

  对于尊卑,林凡是无感的……

  “大王这个人很疯魔,对于任何事情都死磕到底那种研究精神。我觉得很合适做农业。”

  “农业是大事,关乎渤海地区百姓们的生存,一定要当成第一件事来做,甚至超过军事。”

  “大王真是百姓的福祉。”

  “行了,你们以后别说这种话,我浑身不得劲。”林凡其实很受用,但表面上还是要装出一副不喜欢被拍马屁的样子。

  这就是情商。

  毕竟刘邦那小子,别人让他当皇帝,他都推辞三次。

  分明很想当,的确也只有他能当,却偏偏要装出一副令人作呕的样子。

  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很恶心。

  但却给天下人口实。

  看嘛,我刘邦是不想不愿意当皇帝的,你们偏偏把我选上来,既然要我当,那就要听我的号令,服从我的管理。

  “大王,还有什么事没?没有的话我就回去科学院了。”

  “当然还有点小事。之前你说研究渤海区不限地区种植的棉花有眉目没有?”

  “有,但是……这种棉花高达五六丈,果实狭小,需要长期训化培养,不是一时半会,估计需要十年八年。而且我是在古籍孤本上看见的,书本上记载在海外十万里之处。”

  林凡就不相信,本地棉花不能培育,非得去海外。

  他可是懂很多历史的人。

  历史上,棉花的驯化和培养,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经成熟。

  而且,古代人不单单只有棉花,还有丝绸,构树,苎麻,葛藤……但凡是能搓出丝状物的东西,我们先辈们就能将其做成衣服。

  葛布和苎麻做成的衣服在夏天非常凉快。

  比他生前时代商家鼓吹的神秘冰丝凉爽的夏衣要好太多……

  “我们本地棉花,只适合在华北平原地区种植。而我们掌握的平原太少,大部分在别人的手里。大王当初为了有险可守,把大片平原都拱手让人了。而且,这部分地区还掌握在我们的死对手韩信和刘邦手里。这里除了产棉花,还产小麦……”

  杜康成说道这里情绪激愤,是乎在痛斥林凡当初的不明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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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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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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