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在吃完烧烤之后决定召集士兵训练。

  跟刘邦和韩信战斗之后,放了他们五天假。

  放五天假这些人变得懒惰起来,整天军容不正,跟那些伞,兵游泳没有丝毫的差别。

  真是三天不训练上房揭瓦,越来越不像话了。

  林凡看见士兵懒惰散乱,丝毫没有一点士兵的样子。

  不由得担心起来。

  士兵如果军纪不正,上战场会变成土狗瓦鸡。

  训练士兵让他们习惯性的养成临敌习惯。

  条件反射的基因,会在危险的时候做出习惯性的反击动作。

  除了一些天才士兵之外,普通人都是经过严格的训练养成战术修养。

  号角吹响,士兵陆陆续续的汇聚到演武场。

  第一次领兵打仗的将领们。

  非常不开心。

  毕竟谁愿意去训练呀。

  这是很辛苦的一件事。

  可以说训练的时候,比打仗都枯燥无味。

  “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闲下来就会懒惰懒惰是我们最大的敌人,我们的敌人再强大都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给弄废了!”

  林凡学着自己前生的领导,慷慨激昂的站在台子上讲话。

  手下带兵的将领有好些都不习惯林凡的训练方式。

  彭越那个大老粗,第一个站出来反对林凡。

  “我说林大王,你说这话我可就有意见了。”

  他彭越从来没有训练过,上阵杀敌也就是一顿乱砍完全,没有章法,凭借自己力气大,挥舞刀剑,虎虎生风,所到之处,人头滚滚而落,简直就是杀神一般的存在。

  “老彭,不是我说你,你厉害是个例外,大家跟你不一样,你一边凉快去,听到没有!”

  鉴于他是个例外,特殊一点就没有对他多说啥,否则以他林凡的脾气当场就打他五十大板。

  毕竟要笼络人心,不能够如此而为。

  “哼哼哼。”

  给他脸了,这家伙竟然还哼哼起小调来,这就把林凡给惹毛了。

  “彭将军,将军留步!”

  他听见林凡的话,立刻就停止了脚步朝他看了过来。

  “大王!你有什么吩咐?不是我不用训练了吗?我可是个特别的人!”

  这家伙真没眼力劲,本来给他便宜了他还不认账,还要在这里得瑟,林凡就打算惩罚他。

  如果不杀一敬百,其他的人都跟着这样,那他还训练个毛线,完全就没有威信了。

  “你最拿手的项目是什么?我想跟你比一比,看看到底谁厉害,要是我输了,我就不训练你们,任由你们撒欢。”

  “但要是彭将军你输了,你就得按照本大王的话做,给我老老实实的训练。”

  “哈哈哈哈哈,这可是你说的啊,你别到时候反悔。”

  彭越听见还有这好事,当然开怀大笑起来。

  “演武场大约十华里,身穿七十斤铠甲,沿着演武场的边缘跑步,落后的人就算输。”

  听见这话,大家顿时不再笑了,每个人脸上都布满了恐惧。

  平时他们急行军,身上穿的是皮甲。

  这种皮甲的重量不过二三斤。

  加上随身携带的刀,总重量绝对不超过十斤。

  就这样带着时间的装备急行军个十多里也够呛了。

  如果穿着七十多斤的重甲跑个十里路,那还不累的吐血?

  “我怕过谁呀,比就比呗!”

  说完他就朝着演武场的中央一站。

  士兵拿来重铠甲,两人穿上之后。

  在大家的监督下开跑。

  作为特种兵出生的林凡,曾经负重二百斤跑了三十里路。

  所以负重七十斤跑个十里路,根本就不在话下,完全能小儿科把戏。

  在路上林凡显得轻松自在。

  他始终跟彭越保持一步之遥。

  彭岳阳看着就要追上林凡的时候,林凡着力向前迈出一步。

  就这么一步,就仿佛。横跨在他彭越前面的万丈沟壑。

  “彭将军,你现在服不服输?”

  林凡一脸完味的看向他说道。

  “服输个屁,还没到最后我才不认输”

  彭越一脸不屑的对林凡说道。

  在他彭越的字典里从来就没有认输两个字。

  这个牛脾气的人他可是曾经历史上跟着刘邦打遍整个华夏的存在。

  这样的人自然不会轻易的服输。

  即便是志气再强大,但身体很诚实,始终不行就是不行,最终他还是败在给了林凡。

  跑完十里路林凡轻松自在地笑着。

  他身上没有流多少汗水,只是鼻子前头有少许的汗而已。

  相反,彭越他全身湿透完全就像水里捞出来一般。

  在演武场上的所有军官和士兵看到眼前这一幕,惊讶的合不拢嘴。有一部分人见过林凡的武力值的,当然没有多少惊讶,相反他们认为这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那些没有见识过林凡母粒子的,根本就不相信这个瘦瘦弱弱的男人能够赢得了五大三粗的彭越。

  “你还不认输?”

  林凡看着呼呼喘气的彭越说道。

  彭越没有回答,现在他喘气还喘不过来,哪里有精神回答林凡的话。

  林凡见他气喘的如此,也不好勉强他回答自己的话,就这样静静的等待着。

  等他气喘均匀了之后,就又这句话问了一遍?

  “好吧,我认输的确是比我强了那么一丢丢。”

  这人真是死要面子,明明差的太多,还说只差人家一丢丢。

  林凡不以为然,只淡淡的笑了笑,然后眼神一转变得非常凌厉。

  他用着凌厉的眼神环视了一周。

  林凡的眼神所到之处,每个将士们都不敢直接迎接他的目光。

  每个人都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神太可怕了,简直要吃人一般。

  经过跟彭越的比试,已经赢得了威信。

  当王的人当然要让别人害怕你,害怕才会臣服在你的脚下。

  这就是所谓的哥德摩尔综合症。

  事实证明。

  人都是被驯服的。

  驯服人的人当然是王者。通天阁小说

  作为王者,这是他必须要施展出来的手段。

  不然的话他就不配做王。

  也会在时代的乱流之中,被别人吞没。

  很想让林凡不想成为别人的食物,他只想做一个掌握自己命运的强者。

  “既然彭越输掉了,你们都老老实实的跟我训练,不要再有异议!”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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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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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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