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云得知消息时,已经是2008年元旦了。
面对对方一系列的动作,贺云与王若虚都非常震惊。
你说你一个玩具厂,竟然做动漫不说,还大肆收购其他动漫制作公司,这也太本末倒置了吧。
可人家就是这么做了。
不仅做了,还不停收购相关公司,所花出的资金达到了数亿之多。
这种操作直接导致许多小公司不得不面临转型,而那些被收购的公司,也因为获得了资金注入,开始了新一轮的制作。
如此,这家公司也因此成功转型,成为了一个拥有数十部动画作品的大型制作动漫集团公司。
这样一系列的动作,不仅让传统的动画制作公司愣住了,即使是贺云与王若虚二人也被镇住了。
这种收购收购再收购的操作,对于市场来说,也不知道是对还是错。
不过,贺云还是相信,这对于推动动漫的发展是有利的。
…………
王濛戴上了老花镜,随即接过了沈韵递来的两份稿件。
他掂量了一下两份稿子,发现一份只有几页纸,而另外一份稿子则明显要厚的多。
“这是哪寄来的?”王濛一边看稿一边随口询问沈韵道。
“主编,这是从湘省寄来的,看地址和寄信人,应该是同一個人写的,不过,装到了两个信封之中,估计是作者怕弄混了。”
“是吗?竟还是伟人故里,湘楚大地的作者,难得!这样,你先忙你的去,我看完之后再给你们一个最终意见,你看行吗?”主编王濛扶了一下鼻梁上戴的老花镜,抬头看向了沈韵。
“行!”沈韵点了点头,很快就答应了。
他非常熟悉王老平时看稿的习惯,不喜欢被人等着给意见,所以,他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沈韵走后,王濛继续看稿,他先把那一份厚的稿纸放到一边,拿起另外一份认真看了起来。
看着这份标题为《未来之梦》的稿子,他越看越眼前一亮。
虽然这份稿子的文笔算不上多好,字也写的不算太佳,可其中的内容却是出奇的新颖。
当然,作为《人民文学》的主编,王濛看重的不仅仅是这篇稿子内容之新奇,他真正看重的还是以下这一点。
这篇科幻小说的作者借了主人公之口,巧妙的点出了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尤其是人的价值观变换。
这点让这篇看似是科幻小说的文章,摇身一变,成了一篇社会性议论文。
更可贵的是,其中还有许多东西值得当今之人去思考,去沉思的。
比如在这篇科幻小说之中,未来高楼林立,城市成了一片钢铁森林,主人公却发现,原本的邻里家常一下子不存在了,转而代替的是一张张冰冷的防盗门,邻居也不再是“亲人”,而成为了陌生人。
未来,人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物质充足,百姓富裕。
可年轻人却一个个成为了赚钱的工具,被金钱支配的傀儡,每天不是忙着赚钱买房,就是忙着赚取高昂的彩礼钱。
相比之下,虽然当下人们并不富裕,也没有美好生活,可生活却并不是忙碌的,虽然家里没多少钱,可过得却很快乐,无论是小孩,还是大人,都没有那么多烦恼。
可以说,这篇科幻小说看似在写未来科技,其实暗地里却在探讨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
不得不说,这位作者确实写的十分巧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湘楚大地自古就出人才,真不愧是伟人故里,的确是一篇难得的佳作!”
王濛看完《未来之梦》后,大为赞赏道。
他斟酌了一下,连忙拿起桌上座机就准备打电话。
但突然间,他愣了一下,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随之放下了电话,将放在一旁的那一摞稿纸拿了起来。
“芳华?这小说的名字倒是有些意思?”看着稿纸第一页的标题,王濛笑了笑,接着往下看去。
而这一看,他就彻底沉入了进去。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他才缓缓放下了稿子,接着又摘下了老花镜,用手轻轻揉了揉通红的双眼。
一声感叹也随之响起。
“唉……!”
此前,王濛原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看这一摞稿纸的,毕竟有了《未来之梦》这样的佳作在先,他觉得这位作者同时寄来的作品应该不会太差。
可他万万没想到!
这篇小说写的如此的情真意切,深刻动人,尤其是对于男主人公的塑造,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对于战争的残酷与对和平的渴望,深深融入了字里行间之中,让人读完之后,不禁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与反思之中。
可以说,不管是从文笔、文风、还是剧情、人物塑造,乃至是结尾开放式的大结局设计,让这部中长篇小说都可称得上是一部非常不错的反战题材小说。
“唉……就是可惜,咱们杂志社只怕刊登不了这样的佳作!”王濛却是再次叹了口气,不禁自言自语道。
他虽然是杂志社的主编,在杂志社拥有着很大权力,可《人民文学》毕竟不是普通的杂志社,这可是国家作协之下的最大杂志社,代表的是国家。
虽然他极力想让这部小说《芳华》登上《人民文学》,但思索再三,他最终又不得不放弃。
原因很简单!
这是一部中长篇小说,有着七万多字,篇幅实在太长了,不适合刊登在“寸土寸金”的《人民文学》杂志上。
不过,那一篇科幻微型小说《未来之梦》,倒是很合适。
“算了,还是先把沈韵叫来,看看他们怎么说吧!”王濛轻轻一叹,最后拿起电话叫来了送稿的沈韵编辑。
“主编,您看完了?”沈韵一进办公室,就迫不及待的询问道。
“嗯……看完了!确实挺不错的,两篇都是难得佳作,只是原则上我只允许那篇科幻小说刊登,剩下的那篇中长篇小说,你们的意见了?”
面对王濛的询问,沈韵组织了了一下语言,即刻回答道:“主编,我们的意见和您相同,那篇中长篇小说实在太长了,不适合刊登在咱们的杂志上。”
沈韵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接着又道:“不过倒是可以把这篇小说推荐给其他兄弟出版社试一试!”
“嗯……你们的这个想法正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这样吧!我给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老何打个电话,他们旗下不是有个当代文学杂志吗?可以上那试试,这么好的作品就这样打回去,实在太浪费了!”
“当代文学?主编,是那个79年创刊,81年由季刊改成双月刊的那个当代文学?”沈韵似乎想到了什么,接着说道。
“嗯……就是那个,老何这不是经常对我抱怨没有好的作品吗?他们那的当代文学杂志正好有中长篇文学栏目,完全可以把这一篇中长篇小说送到他们那去试一试?”
王濛的话顿时让沈韵眼前一亮,他听完赶紧道:“明白!主编,我这就去联系他们那边!”
“等会……还是我先给老何打个电话,你再打,这样更正式一些!”王濛及时叫住了沈韵说道。
王濛戴上了老花镜,随即接过了沈韵递来的两份稿件。
他掂量了一下两份稿子,发现一份只有几页纸,而另外一份稿子则明显要厚的多。
“这是哪寄来的?”王濛一边看稿一边随口询问沈韵道。
“主编,这是从湘省寄来的,看地址和寄信人,应该是同一个人写的,不过,装到了两个信封之中,估计是作者怕弄混了。”
“是吗?竟还是伟人故里,湘楚大地的作者,难得!这样,你先忙你的去,我看完之后再给你们一个最终意见,你看行吗?”主编王濛扶了一下鼻梁上戴的老花镜,抬头看向了沈韵。
“行!”沈韵点了点头,很快就答应了。
他非常熟悉王老平时看稿的习惯,不喜欢被人等着给意见,所以,他应了一声便转身离开了。
沈韵走后,王濛继续看稿,他先把那一份厚的稿纸放到一边,拿起另外一份认真看了起来。
看着这份标题为《未来之梦》的稿子,他越看越眼前一亮。
虽然这份稿子的文笔算不上多好,字也写的不算太佳,可其中的内容却是出奇的新颖。
当然,作为《人民文学》的主编,王濛看重的不仅仅是这篇稿子内容之新奇,他真正看重的还是以下这一点。
这篇科幻小说的作者借了主人公之口,巧妙的点出了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矛盾与冲突,尤其是人的价值观变换。
这点让这篇看似是科幻小说的文章,摇身一变,成了一篇社会性议论文。
更可贵的是,其中还有许多东西值得当今之人去思考,去沉思的。
比如在这篇科幻小说之中,未来高楼林立,城市成了一片钢铁森林,主人公却发现,原本的邻里家常一下子不存在了,转而代替的是一张张冰冷的防盗门,邻居也不再是“亲人”,而成为了陌生人。
未来,人们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物质充足,百姓富裕。
可年轻人却一个个成为了赚钱的工具,被金钱支配的傀儡,每天不是忙着赚钱买房,就是忙着赚取高昂的彩礼钱。
相比之下,虽然当下人们并不富裕,也没有美好生活,可生活却并不是忙碌的,虽然家里没多少钱,可过得却很快乐,无论是小孩,还是大人,都没有那么多烦恼。
可以说,这篇科幻小说看似在写未来科技,其实暗地里却在探讨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
不得不说,这位作者确实写的十分巧妙,是一篇不可多得的佳作。
“湘楚大地自古就出人才,真不愧是伟人故里,的确是一篇难得的佳作!”通天阁小说
王濛看完《未来之梦》后,大为赞赏道。
他斟酌了一下,连忙拿起桌上座机就准备打电话。
但突然间,他愣了一下,似乎又想起了什么,随之放下了电话,将放在一旁的那一摞稿纸拿了起来。
“芳华?这小说的名字倒是有些意思?”看着稿纸第一页的标题,王濛笑了笑,接着往下看去。
而这一看,他就彻底沉入了进去。
直到一个多小时后,他才缓缓放下了稿子,接着又摘下了老花镜,用手轻轻揉了揉通红的双眼。
一声感叹也随之响起。
“唉……!”
此前,王濛原本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去看这一摞稿纸的,毕竟有了《未来之梦》这样的佳作在先,他觉得这位作者同时寄来的作品应该不会太差。
可他万万没想到!
这篇小说写的如此的情真意切,深刻动人,尤其是对于男主人公的塑造,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对于战争的残酷与对和平的渴望,深深融入了字里行间之中,让人读完之后,不禁陷入了久久的沉默与反思之中。
拿起电话叫来了送稿的沈韵编辑。
面对王濛的询问,沈韵组织了了一下语言,即刻回答道:“主编,我们的意见和您相同,那篇中长篇小说实在太长了,不适合刊登在咱们的杂志上。”
沈韵说到这,停顿了一下,接着又道:“不过倒是可以把这篇小说推荐给其他兄弟出版社试一试!”
“嗯……你们的这个想法正与我的想法不谋而合,这样吧!我给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老何打个电话,他们旗下不是有个当代文学杂志吗?可以上那试试,这么好的作品就这样打回去,实在太浪费了!”
“当代文学?主编,是那个79年创刊,81年由季刊改成双月刊的那个当代文学?”沈韵似乎想到了什么,接着说道。
“嗯……就是那个,老何这不是经常对我抱怨没有好的作品吗?他们那的当代文学杂志正好有中长篇文学栏目,完全可以把这一篇中长篇小说送到他们那去试一试?”
王濛的话顿时让沈韵眼前一亮,他听完赶紧道:“明白!主编,我这就去联系他们那边!”
“等会……还是我先给老何打个电话,你再打,这样更正式一些!”王濛及时叫住了沈韵说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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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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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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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新的挑战免费阅读.https://www.sttgxc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