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黄色的粥用勺子轻按,还能弹起来,入口之后,又香又顺滑,碗底是羊肉铺的,热粥泡羊肉,吃起来又香又醇还可口,只吃上一口,申晴就被这个味道深深的打动了。
回过头去看,小老板一边给食客盛粥,一边和林森插科打诨,这货也是绝了,端着碗站着在那儿和人家喷空。
羊肉和粥都是提前做好的,到了这儿奶奶还忙着炸油条,在豆粥里面泡油条,味道也非常好。
林森说他们家好吃,她深以为然,因为味道是真不错,而且祖孙两个也很干净利索。
闲谈之中知道,爷爷卤制的羊肉,奶奶熬得豆粥,孙子如今正在学艺阶段,本来爷爷奶奶不用这么辛苦的,可是孩子的父母灾荒年去世了,只能等孙子长大再挑起大梁,重新开始培养。
一碗粥两文钱,如果加肉,十文钱。
这个价格对于老百姓这个消费群体来说,算不上便宜。
但是味道好,就能留住食客。
“他们家的山羊都是自己养,自己宰来杀的,冬天喝这个最舒服了,而且,他们也就冬天出来卖,春夏主要养羊,一家三口的生活过得很是辛苦,这两年孙子能帮得上忙了,才逐渐从丧子之痛中走出来。”
林森直接给了一两银子,奶奶看了要找零,他嬉皮笑脸的过去揽住她的肩膀。
“别以为我没看到啊,我要两斤肉,你给我装了多少?一两银子只少不多,等我回来,还来你这儿喝粥哈。”
“臭小子,你给多了,我才多给你多少?赶紧别走,我得给你找零,哪能次次都占你便宜?”
“那奶奶就长命百岁,让我多喝几年您做的粥不就行了?好了,我们得走了,着急赶路呢!”
“不找零也行,油条装几根没问题吧?”
“行行行,那您装吧!”
老太太赶紧用油纸包着,足有十来根儿吧?看的林森无奈的朝她摇头:“你呀你!”
“路上小心着点儿,下次记得来家里喝,羊肉管够!”
“得嘞,给爷爷带好啊!”
……
寒暄着挥手再见,抱着油条和羊肉走出人群,申晴看着他笑:“到底谁占便宜了?”
林森无奈:“肯定是我了?奶奶对我的好,亲孙子都吃醋,不过我偷偷的又塞了一两银子到她的兜兜里,放心吧,我指定不能让他们吃亏的,当年是我救了他们,这些年在她家可没少吃东西,每次都不收钱,搞的我每次放钱都偷偷摸摸的。”
“那孩子的父母?”
“啥孩子啊,和你差不多,能算是孩子?只不过以前有父母庇护,没提前接触这些。他父母是去找东西吃的路上,被流寇打死的,本来身体就差,想给老人和孩子找点吃的,结果,唉,万般皆是命啊!”
吃饱了,还又带了这么多好吃的,两个人干脆就坐到小风旁边的大石头上,一边啃烤鸡,一边等余景天。
“一会儿我们去哪儿?进城吗?”
林森摇头:“这附近都被我们薅羊毛薅的差不多了,等下是去农庄换马,去府城。”
申晴诧异的扭头:“你在这附近还有农庄?”
林森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瞧不起谁呢?”
看他这欠揍的表情,申晴觉得自己是不是低估了他的敛财能力?
当她怀疑的目光与他的眼神相接触的时候,后者冷哼一声。
“收起你心里面的质疑,我这些产业可都是靠自己本事挣来的,和那些抢来的没有任何关系。我们盗亦有盗,分得清外来的,和自己挣钱的区别,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在谋生,不会去拿那些毫无关系的银钱,基本上抢来的,到手就转出去了,即使有的会因为时间关系压下来,可早晚也会换成等值的转送出去。”
林森的求生欲很强啊!
生怕她嫌弃他匪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地主了?”
林森想了下,摇头:“就十来亩而已的小庄子,算不上地主,要不是为了找一个据点,我也不会去买庄子,城里没有郊区方便。我也没打算一辈子留在这个地方,”
“你这个想法倒是和我不谋而合了,我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尝遍世界美食,不仅要尝,我还要试着做做,种地什么的,还真不是我的最终目标。”
这是林森第一次听申晴说这样的话,一时之间有些兴奋:“你是说,你也想游遍整个国家?”
“并非一定要金国不可啊,不是还有宋国和梁国吗?有多远走多远啊,最好可以从北到南,从南到西,再从西到东,这样一来,就能品尝到不同地区的特色美食了。”
林森无语,“看不出来,你还是个吃货呢,难道世界这么大,你就只是为了口吃的?”
“为吃的咋了?民以食为天,不是吗?你这么努力的活着,不都是为了填饱你这张嘴?”
林森:”……。“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这么说起来,他如今这般努力奋斗着,其实也是为了这张嘴?
说人家是吃货,自己又何尝不是?
“既然我们目标如此相同,何不联手走世界?”
申晴听了就摇头,“不要,我自己走就挺好的,为什么要带上你?你自己混也挺好的,也不用捎带上我,我觉得咱们道不同,不相为谋,不需要走在一起。”
被拒绝了?
林森有些不满:“自己走是走,两个人一起走还能有个照应,怎么就不行了?”
“不方便,行不行?哎呀好了好了,不提这个了,我问你,你们有计划和目标吗?”
不方便?有什么不方便的?
然而在看到申晴那双剪瞳时,他猛地反应过来,所谓男女之间的不方便?
啊哈,要是这个理由的话,其实还是可以克服的嘛!
不过看她的样子,明显不想再讨论这个问题,正巧,他的前方出现了余景天略显狼狈的身影。
唇角一勾,适时截住了刚刚的话题:“哦,你说抢劫的目标和规划?”
申晴丢了个白眼儿给他,林森呵呵一笑,“那必须的有啊,不过这个你暂时不用操心,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现在的问题是,你的那些兄弟姐妹们,回头你还捎带着吗?”
申晴顺着他的视线往前一看,却见余景天骑着一头毛驴,略显疲惫的朝他们这边哒哒而来。
她顾不得回答林森,直接站起来就朝余景天跑了过去:“你还好吗?”
余景天并不好,这一路颠的他都快要吐了,等到了她面前,直接从驴背上滑下来,申晴想拉没拉住,他直接躺倒了土路上,气喘如牛。
“我不好,这驴子太能跑了,一刻不停,我现在脑袋都是晕的。”
申晴赶紧把他扶起来:“你这是饿了吧?快,这里有油条,有肉,你先垫吧垫吧。”
林森看申晴在余景天面前忙来忙去,口气恶劣的鄙视他。
“这就不行了?是不是没出过远门啊,不对,这也不算远门,如果这你都累了,那你当初是怎么从你那镇子来到我们山寨的?还有,你一个大男人,像娘们一样,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适?赶紧吃,吃完了我们还得赶路呢,老子可是等了你快俩时辰。”
说着,林森牵着驴子就去放它吃干草了,余景天则被他的话刺激的不行。
这不是在变相的说他没用吗?
他累是有点夸张,那不是看到申晴和他坐在一起,他心里不平衡导致的?
但也没有他说的那么没用,他只是有些疲惫,颠的厉害,连胃口都没了。
拿着油条意思吃了一根,看到烤鸡也没有想吃的欲望,摆摆手,喝了点水袋里的水,就站起来对林森说。
“我没事儿了,休息够了,咱们可以走了。”
林森挑眉看了他一眼,心想这小子还挺来劲儿的?
也罢,反正这儿距离庄子没多远,马儿和驴子都需要适当的休息,等回去再踏实的歇息也不迟。
于是招呼申晴赶紧上马,在确定余景天是真的没事儿后,这才跟着林森上马。
余景天在后面跟着,看着两个人共骑一马,心里面憋屈极了,好像猫爪子在那儿挠似的,越着急越上火,却又无能为力,因为他没钱买马,不骑驴子,可能连这个背影都看不到。
他也不知道自己难受啥,反正就是觉得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太碍眼,迫不及待的想要扒拉开。
林森带着他们从东城门绕到了西城门,走了半个多时辰的土路,就到了农庄。
诚如他自己所说,这个农庄并不大,十来亩地,两排土坯房,一排住人,另外一排好像还养了什么家禽牲畜,远远的,依稀能闻得到臭味儿。
庄子里种的都是冬小麦,林森说:“为了统一管理吧,毕竟大家都比较忙,没有那么多时间种地,冬天就种小麦,等秋收之后就种荞麦或者谷子,一年收两季。”
“还养了鸡?”
“嗯,猪牛羊鸡鸭鹅都养了,不是为了卖,就是为了给大家补充营养,”
“那你们种的粮食也都自己吃了吧?”
“是,我们出任务都有补助,手里有钱不慌,但是田里面有粮食更有底气。”
到了庄子里,立即有热情的嫂子过来招呼他们,林森让他俩先休息,然后就去了屋子里找人。
嫂子们正在做饭,她也不知道该问什么,不过猜测应该是林森那些手下的家属。
院子里还有几个孩子在奔跑着玩儿,这样的场景,像极了普通农户家的生活。
如果天下太平,老百姓最向往的,应该都是这样的生活吧?
嫂子们正在做饭,申晴赶紧帮着摘菜洗菜,余景天因为体力不支,已经靠坐在躺椅上眯起了眼睛。
申晴也不管他,反正他盖着大氅,也不会觉得冷啥的。
他们带来的油条、羊肉作为晌午的加餐,烤鸡没剩下多少,几个孩子分吃了。
大铁锅里面炖的是酱骨头,还杀了两只鸡,两只鹅,看来今天人不少啊!
她们麻利的揉面,面粉里掺和了杂粮,蒸出来的窝头各个都很瓷实,一看都是庄稼人的饭菜。
食物本身的味道就很新鲜,不需要增加任何的调味料就能自成一派。
柴火饭的味道还是小时候的味道,大锅炖出来,每个人盛一碗,拿着热乎乎的窝头或者馒头就着,就是人间美味。
饭后再喝一碗米汤或者面汤,就能将今天的疲惫尽数扫空。
晌午吃饭的时候,数了数一共二十六个人,还有孩子。
大家坐在院子里,坐了两排,女人和孩子坐在一起,男人们坐在一起。
各种炖菜每人一大碗,还有咸菜、辣椒酱,干菜汤等,准备的还挺齐全。
本来以为吃不完,毕竟铁锅做饭都是用大铲子,结果没想到,不仅吃完了,还一扫而光。
这样的吃饭方式,还真是堪比寨子里的时候,当然,也体现出这几位嫂子的不容易。
申晴早上吃的比较多,晌午就吃了一碗菜和一个窝头,油条、羊肉男人们都没吃,都留给女人和孩子了,而林森带回来,也没打算给这些糙老爷们吃。
说是留给女人和孩子,其实到头来女人们也不舍得,都给了孩子。
他们吃的就是酱骨头、鸡和鸭这些肉炖出来的大锅菜。
白菜和萝卜是主要菜的来源,干菜也只敢做一道汤,炖菜的时候乧不舍得放,毕竟人太多了,而秋天晾晒的干菜准备的很多,脱水之后,反而没剩下多少,只能熬汤的时候撒进去点儿,增添鲜味儿。
吃完饭之后,申晴和余景天被带到了男人面前,大家互相做了自我介绍。
“今晚我们就分三批出发,按照原有计划在路上埋伏起来就行了,到时候见机行事。”
“这次他们是利用老太爷的丧事来转移财产,本以为天衣无缝,其实这样的伎俩在咱们这里太不堪一击了,不过能想到将财产通过埋葬的方式下葬,还特意修建了一个墓,不知道的会以为这位青天老爷孝顺,知道的只会觉得讽刺,就比如咱们,下葬落墓如何?最后还不得被挖干挖净?即使没有咱们,也会有其他盗墓团队,所以这种转移财产的方式,还挺落伍的!”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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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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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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