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十一月的月末,新歌榜的打榜接近尾声,《喜欢你》暂时居于榜首。

  鎏金花了大价钱给孟嘉然做宣发推广,还请出了业内最好的作词人,热搜也一直没断过,但始终无法稳稳拿下第一的位置。

  两首歌打得难解难分,互有胜负。

  这般现状,不免让人有些感慨。

  “当初林惜君在团里就是个透明,孟嘉然一直都担任C位。”

  “没想到她竟然有翻身的一天。”

  “反了,反了,小小边缘人,竟敢弑主!(阴险笑)”

  “林惜君:那年十八,站如喽啰,我发誓有天要让所有人看到我。”

  “孟嘉然出道就各种资源拿到手软,她起初也是歌手出道啊。现在混成什么样了,唱功一点长进都没有。还没有撕掉偶像的标签。天天上综艺,都变成了综艺咖。”

  “是啊,综艺又不行,拍电视剧演技又稀烂,出的几首歌质量也不咋地,都是粉丝圈地自萌。什么都想抓,什么都没抓到。一手好牌打得稀烂。”

  “反观林惜君,经过低谷之后,就找准了自己的定位,发挥自己的优势选择走歌手这条路。心无旁骛做一件事,比几手抓好多了。”

  “拉倒吧,《喜欢你》又不是她的原创。没有公孙瑾给她歌,她屁都不是。”

  “怎么又是你?”

  “这个南柯一梦真是林惜君的铁黑粉,到处都能看到她。”

  任豚这些时间抽了很多烟,每一次《喜欢你》实现反超,他都会把孟嘉然叫到自己的房间,正超然后反超。

  “今晚开直播,给粉丝买下惨。具体怎么做,不用我教你。”

  任豚揪着一根毛绒绒的猫尾往上提了提,另一手夹着烟。

  “好……任总……”

  孟嘉然气若游丝,眼睛泛白,趴在沙发上的样子,像只青蛙。

  白金传媒,童菲儿的办公室。

  “这個音乐访谈类的节目,想邀请公孙瑾,我想给他接下来。”

  童菲儿看向躺在沙发上打着游戏的童晓瑜。

  “哎呀,你别扒拉我。”

  “啊啊啊啊!”

  没一会儿,童晓瑜就气得在沙发上打滚,一下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傻逼糖豆人,脑瘫游戏!”

  童晓瑜骂骂咧咧地放下switch,一本正经地对女儿说道:“你先过问一下他的意见。”

  “啊?我可是公司的话事人,连个小小的员工都拿捏不了吗?还要过问他的意见啊?”

  童菲儿微微嘟着嘴,有些不解。

  老板给手下的艺人分资源,艺人不都是感恩戴德的么?

  还得让老板求着艺人接下?

  “小瑾是我们的摇钱树,得好好供着。”

  童晓瑜淡淡地道。

  “这我肯定知道。如果换成其他人,我才懒得管呢。只有他的事,我是在亲自负责。”

  童菲儿手指轻轻扣着桌面,秀眉微蹙。

  “他不情愿做的事情,就别给他安排了,他肯定会有意见的。”

  童晓瑜很是认真地道。

  “可是《笙声不息》这么好的音乐访谈节目,不是一般人能上的。只有行业的翘楚才能约。多少歌手挤破头也进不去。”

  “那小家伙应该不会拒绝的吧?”

  童菲儿有些不信。

  “那可不一定,虽然相处不多。但我知道这小家伙很随性,没有很强的好胜心,对名利都不怎么看重。和你晴姨一样,都非常低调。”

  “我手里也有一些资源,问他想不想要,他都拒绝得很干脆。”

  “你看人的水准还是不行呐。”

  童晓瑜颇为惋惜地摇了摇头,又开始了下一关糖豆人。

  “你可以给他打个电话,问一下他的意见,语气一定要好。显示出自己的诚意。”

  “让他知道,我们公司对他非常看重,给了他最好的资源,而且尊重他的意见。”

  “好,那……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

  童菲儿发现,虽然这个吉祥物老妈在公司是个甩手掌柜,但在她感到纠结的时候,还是能支愣起来的。

  “我们家和师晴关系密切,他叫你一声姐姐也不过分,不要把他当成员工。”

  “但是,也不要一直惯着他。记住你名义上也是老板,该有点自己的威严。”

  “毕竟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小孩,容易宠坏的。”

  “年少成名不见得就是一件好事,见惯了花花世界,身边到处都是追捧的声音,很容易迷失。”

  “你得多操点心,就当作是带小孩吧。”

  童晓瑜笑吟吟地道。

  “到月底了,鎏金的人肯定又会给歌手造势弄,最后冲一波榜单。”

  “你安排他和林惜君来公司开一次直播,互动一下。给她涨点人气。这样,他应该不会拒绝。”

  童晓瑜玩了一会儿糖豆人,又气得破口大骂。

  “妈的,这傻逼游戏,老娘要把它的公司买下来,然后炒了开发团队!”

  ……

  周五,上完晚课之后。

  公孙瑾戴着耳机听着歌,抱着书本出了教室。

  远远地能看见钟苓子背着吉他,骑着电动车朝着校外奔去。

  她现在自己会骑电动车了,不需要再坐在他的后座上。

  公孙瑾觉得挺好的,但不知为何,又有些失落。

  骑车载着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那种感觉就是很不一样。

  正走着,有人用手指轻轻戳了戳他的胳膊。

  公孙瑾摘下耳机,侧目望去。

  只见庄晓梦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

  “怎么了?”

  “我妈今天来接我们。”

  庄晓梦说完,就微微别过脸。

  “哦,好的。”

  公孙瑾连连点头,放慢脚步,和她走在了一起。

  两人走路的步子都很慢,在一起也没什么话讲,都是闷葫芦。

  近来这几天,庄晓梦也没经常找他,只是每天都会光顾他工作的档口,吃一碗牛肉拉面。

  闲下来的时候,她会和他聊三国,聊陀耶妥夫斯基,还有时候还会聊巴尔扎克。

  晚上在睡觉之前,她还会缠着他讲一会儿茅山道士打僵尸的故事。

  公孙瑾会很耐心地给她讲,宿舍里三个室友也都很期待,每天晚上都像是在听故事会一样。

  偶尔聊到兴起,宿舍夜聊总是会持续到半夜。

  当晚的月亮将圆未圆,很美。

  “今晚月色真美。”

  公孙瑾抬起头看上天上,脱口而出。

  说完又觉得不合适。

  月色真美,和我喜欢你一样,是一句被用烂的话。

  他这话的的确确是觉得月色很美,没有别的意思。

  好在这个世界没有夏目漱石,不然公孙瑾还得陪这姑娘聊一会儿夏目漱石。

  “不是满月,过两天会更好看。”

  庄晓梦轻声说道。

  “我觉得,月亮将圆未圆的时候才是最美的。”

  公孙瑾认真地道。

  “嗯?”

  “世界上的事情,最忌讳的就是十全十美。天上的月亮,圆满了就要缺;树上的果子,熟透了就要落地。凡事总要有所欠缺,才能持恒。”

  公孙瑾说完,庄晓梦看向他的目光有些惊讶。

  “你说的话,总是很有哲理。”

  “那不是我说的,是出自一本叫做《檀香刑》的小说。”

  公孙瑾说完,微微一愣。

  这下又要和她掰扯文学了。

  “檀香刑?这个名字很有诗意,但和刑法沾边,总觉得不是什么好东西。”

  庄晓梦微微思索着。

  “檀香刑指的是用一根檀香木撅子,也就是短木桩,从犯人的谷道钉进去,一直贯穿脊椎,最后从脖子后面钻出来。犯人被绑在树上,在痛苦中挣扎着死去。”

  公孙瑾解释道。

  “那,这本书讲述的是什么?”

  庄晓梦有些好奇。

  “发生在“高密“的一场兵荒马乱的运动,一桩骇人听闻的酷刑,一段惊心动魄的故事。”

  公孙瑾只隐晦说了个大概。

  “我想听,你可以跟我说说吗?”

  庄晓梦兴致盎然,她是个爱文学爱到骨子里的人。

  在大家都刷着短视频,看着番剧和综艺的年头,找到一个能静下心交流文学的人,很是难得。

  “行吧。”

  公孙瑾欣然应允,将书中的故事娓娓道来。

  两人慢慢走着,一人说,一人听。

  “这本书是谁写的?真厉害!里面的故事听着,就让我有一种毛骨悚然,忍不住颤栗。”

  庄晓梦喃喃地道。

  “是我老家那边,一个叫莫言的人写的。”

  公孙瑾解释道。

  《檀香刑》这本书,他读完后不太喜欢,甚至可以说反感。

  或者说,莫言的书,他都喜欢不起来。

  不可否认,莫言的书是很好的,书里的内容也都是以往那些年代的真实事件。

  但真实的东西总是恐怖的,带着淋漓的血。

  他觉得,莫言的书都是“恐怖小说”。

  “又是你老家那边的人?”

  “这么有才的作者,莪都没有听说过。”

  庄晓梦歪着头,很是惊讶。

  “嗯,我老家那边的人,都挺有才华的,只是在这里都名不见经传。”

  公孙瑾一本正经地道。

  “哦,那有时间,我还真想去你老家拜访一下。”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公孙瑾闻言,轻轻笑了起来。

  文学这东西,需要一定的欣赏门槛。

  曲高就会和寡,所以庄晓梦总是很孤独。

  遇到了公孙瑾这样的“知音”,话就会变得很多。

  和庄晓梦聊起文学和艺术,公孙瑾也觉得自己这个俗人,灵魂仿佛也得到了升华一般。

  他不讨厌和庄晓梦聊起文学,甚至是很喜欢的。

  有这样一个人,愿意听他讲那些无人知晓的故事,他很开心。

  如果有时间,他还想给庄晓梦讲加缪的《局外人》,讲胡塞尼的《追风筝的人》,讲塞万提斯的《唐吉诃德》。

  当然了,最想讲给她听的书有两本。

  一本是《百年孤独》,一本是《小王子》。

  这是公孙瑾最喜欢的两本书。

  钟苓子是公孙瑾曾有过的“生活的苟且”。

  庄晓梦是他不曾有过的“诗与远方”。

  二者不分贵贱,在他心底有着同样的重量。

  电话铃声响起,公孙瑾接过。

  正准备开口说话的庄晓梦,立刻安静下去。

  “笙声不息?算了吧,不喜欢,不去。”

  不出童晓瑜的所料,公孙瑾拒绝得很干脆。

  “直播吗?给《喜欢你》拉人气?”

  “行,好的。”

  等公孙瑾挂断电话,她才慢悠悠地问道:“什么事?”

  “是菲儿姐打来的。”

  “菲儿姐?”

  庄晓梦秀眉一蹙。

  “你和她关系很好嘛?这么亲热。”

  “是童菲儿打来的。”

  公孙瑾面不改色,连忙改口。

  “童菲儿想让我和林惜君去公司开一下直播,做一些互动。”

  “因为到月底了,那首《喜欢你》最后要稳住第一,还需要再添一把火。”

  公孙瑾说到《喜欢你》这首歌的时候,庄晓梦脸上的表情就变了。

  变得很不开心,小嘴撅得很高。

  “那首《喜欢你》,你赶紧出一首翻唱!”

  “我要听你唱的!”

  庄晓梦气呼呼地看着他,咬紧了银牙。

  “好好好,我有时间就去录翻唱。”

  公孙瑾赶忙哄了起来。

  “明天就去录!”

  庄晓梦催促着,看起来像是在向给家长发小脾气,吵着要洋娃娃的小姑娘。

  “好好好,明天就去录!”

  公孙瑾举起双手投降,赶忙答应。

  “唱歌给我听,快唱。”

  庄晓梦闻言,心情稍微好了一些,伸手揪了揪公孙瑾的袖子。

  “我要听《喜欢你》。”

  “咳!咳!”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轻轻哼唱起来。

  “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

  “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庄晓梦听着,好看的眉眼弯成了月牙。

  她看向身旁的公孙瑾,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想要试着挽住他的胳膊,又有些害羞。

  电话铃声又一次响起,庄晓梦像是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指,若无其事地别过脸去,像是做了亏心事一般,俏脸泛红。

  “嗯,我知道了。”

  “今晚,要不你跟着我们一起回去吧。”

  “晴姨今天晚上会来接我,就在校门口。”

  “好,东门这里,你尽快。”

  公孙瑾挂断电话,庄晓梦皱了皱眉。

  “谁?”

  “林惜君,商量晚上直播的事情。晴姨正好来接我们,所以我问她要不要顺路。”

  “正好一起坐晴姨的车去白金大楼。”

  公孙瑾说完,庄晓梦的腮帮子又鼓了起来,活像是一只河豚。

  另一边,林惜君骑了一辆共享电动车,赶忙朝着东门驶去。

  她是师晴的歌迷,一想到等会有机会见到师晴本人,她的心情就很是激动。

  “久等了!”

  在东门的门口见到公孙瑾之后,林惜君远远地挥了挥手,匆匆放下电动车,小跑着过来。

  还没等她开口说话,她就注意到,公孙瑾身边那女孩,一脸不善地盯着她。

  庄晓梦冷着脸,竖起手掌抵在咽喉,对着她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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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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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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