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鬼吃饭了吗?”
看着师晴发来的消息,公孙瑾笑了笑,赶忙回复道:“吃了。”
“我就知道她是嘴硬(阴险笑)”
“叫的那么凶,最后还不是真香(doge)”
“还是我家小瑾可爱又懂事。辛苦你了,我的宝(可爱)”
公孙瑾:“我去睡觉了,晴姨你也早点休息(笑哭)”
“好呢,早点睡(微笑)”
对于师晴用“我的宝”来称呼他这件事,公孙瑾不讨厌。
作为长辈,她虽然偶尔也会粗心大意,忽略孩子的感受。
但公孙瑾依然很喜欢她。
毕竟,不是所有的家长天生就是完全称职的父母,他们都是在和孩子相处的过程中,慢慢学会做爸爸妈妈的。
公孙瑾刚在床上躺下,准备闭上眼,钟苓子的消息就发了过来。
“唔,你看这个评论区,好多人在听我的歌(脸红)”
附带了几张评论区的截图。
公孙瑾点开看了看,发现是那首《约定》的乐评。
“这个歌手的声音好好听。”
“听得我想哭。”
“前奏好美,词也好美。”
“啊啊啊啊,小瑾怎么这么会写歌啊!”
“剪影的你轮廓太好看,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竟然能写出这么美的词!”
“对不起,惜君,我叛变了,我现在成了瑾苓党。”
即便已经是深夜,在线听歌的人数依然居高不下。
“是啊,你红了。”
公孙瑾笑着回复道。
“我好激动啊,睡不着怎么办?”
钟苓子在床上打着滚,戴着耳机听着自己的歌,不停地往下翻着评论区。
她看着不断增长的评论,睡意全无。
“只管尽情享受现在的心情就好。”
公孙瑾回复道。
“嗯嗯,我现在也有了好多歌迷啊。”
“你看,我都搜到自己的超话了(doge)”
“厉害厉害,我现在也是你的粉丝。”
看着她发来的消息,公孙瑾也真切地为她感到高兴。
钟苓子的房间中,她缩在被子里,看着发光的屏幕,和公孙瑾分享着内心的喜悦。
小小的房间里,只有一丁点的光亮。
那些光照在少女的脸上,将她的笑容都映得一片光辉灿烂。
若是其他人,应当会把这份喜悦分享给自己爸爸妈妈,分享给朋友同学。
然后再转发到各個社交平台。
但是她没有。
即便拨云见雾,柳暗花明。
她也深刻地感受到了一种孤独。
能和她分享这份喜悦的人,只有公孙瑾。
“这是你的歌吗?厉害啊!”
“你当歌手了?公孙瑾给你写了歌?”
室友林娜和胡静发来了消息祝贺。
国贸专业群里有人分享了她的歌,甚至还专门@了她。
“卧槽,牛批!”
“666666”
“真的出道了!”
一时间,专业群和班级群里都彻底沸腾了。
讨论的人逐渐多了起来。
即便平时潜水的人也被炸了出来。
没有参与讨论的人,也都在默默关注屏幕前的消息。
“可以加个好友吗?”
“我是你的粉丝!”
钟苓子看着越来越多的私信和申请加好友的消息,始终面无表情。
在这之前,她听到过很多恶意的揣测,暴徒们躲在屏幕后面,在网络上肆意地污蔑她,攻击她。
现在也是有的,那些攻击她的言论里,有本来就看不惯她的人,有林惜君和公孙瑾的CP粉,甚至还有少数公孙瑾的私生饭。
钟苓子面色淡然,在企鹅号上开启了禁止其他人加好友和拒接私信的设置。
经历了无数次歹毒的攻击,在死亡的边沿徘徊过,在暴雨中像蟑螂一样翻找了好几个小时的垃圾桶。
这些自然算不上什么了。
清理掉各类消息和好友申请后,她偶然间看到了一个备注为“林惜君”的账号。
思忖了片刻,她还是选择了加上。
现在都是一个公司的同事,低头不见抬头见,以后没准会有合作的机会。
“你好!”
林惜君率先打了招呼。
“你好。”
钟苓子出于礼貌,也给予了回复。
“你的歌,我正在听,非常棒!”
“谢谢!你的歌也很好,我也经常听。”
得到了同行的认同,钟苓子有些欣慰。
林惜君:“希望以后,我们可以互相交流学习啊(可爱)”
钟苓子:“一定(打call)”
对钟苓子来说,今晚是个不眠之夜。
她过往所有的人际关系和圈子,从今往后都不一样了。
十八岁,是她人生的分界线。
……
返校的日子,公孙瑾还是早起准备早餐,然后叫粘人精妹妹起床。
先是一把将庄小鱼从被窝里拎出来,然后把毛衣像套麻袋似的套在她头上,顺手挠几下她的胳肢窝。
“嘻嘻。”
“哥哥,好痒。”
小丫头嬉笑着,扭得跟泥鳅似的,小脑袋从衣服领口里拱了出来,像是冒出头的仓鼠。
她一下子扑到公孙瑾怀里,也伸手去挠他。
和她闹腾了一会儿,帮她穿戴好衣服,公孙瑾又带着她去卫生间,帮她烧好热水洗头发,扎了好看的辫子。
庄晓梦从房间里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一个饭碗。
碗里很干净,甚至看不到一粒米。
“哟,某人可是说着一顿不吃饿不死呢。”
“还不是真香?”
师晴瞥了她一眼,嘴角微微扬起。
“又不是你做的饭。”
庄晓梦侧过脸,冷淡地道。
进卫生间洗漱的时候,庄小鱼看着她,把头低了下去。
“姐姐,对不起,我以后写作业不拖拉了。”
庄晓梦听着,心里也有些不好受。
她想着昨晚的事,知道自己把脾气撒在她身上,很不应该。
但有时候倔脾气上来了,就是拉不下面子道歉。
早餐是公孙瑾做的臊子面和肉夹馍。
“姐姐,吃肉。”
庄小鱼将几块肉夹到了她碗里,小心翼翼地看着她。
庄晓梦吃面的动作慢了下来,顿了片刻,还是没说话。
师晴在餐桌上也没搭理她,知道她一时半会消不了气。
送庄小鱼出门上学的时候,庄晓梦还是叫住了她。
“臭鱼。”
姐妹两闹矛盾的时候,她就会喊妹妹臭鱼。
“姐姐?”
庄小鱼回眸看着她,有些疑惑。
庄晓梦低垂着眼帘,走过来,拉开她书包的拉链,塞进去两大包棉花糖和巧克力。
“嘻嘻,谢谢姐姐。”
“姝儿可喜欢吃棉花糖和巧克力了。”
庄小鱼眯着眼,娇憨地笑了起来,露出可爱的虎牙。
她之前常常对姐姐说,姝儿对她特别好,每天都会分很甜的马蹄给她吃。
而姝儿喜欢吃棉花糖和巧克力,但是没有钱买。
庄晓梦把这些都记在心里。
“她有蛀牙,不能吃这么多糖的。”
师晴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道。
“说得像她在学校里不会偷吃一样。”
庄晓梦依然面无表情,看起来很冷。
“而且他在路上也会给她买。”
师晴闻言,看向公孙瑾,鼓着腮,双手叉腰。
“偶尔,只是偶尔。”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
庄小鱼最喜欢的,就是公孙瑾接她上学放学。
因为她在路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撒个娇,看似高冷的哥哥就会给她买。
温柔得千依百顺的妈妈,却是相当坚决呢,就是不给她买糖。
上学的路上,庄晓梦和公孙瑾一起送着妹妹。
庄小鱼牵着哥哥和姐姐的手,走起路来蹦蹦跳跳。
庄晓梦虽然冷着脸,一口一个臭鱼,但是臭鱼在牵她手的时候,她也没抗拒。
将妹妹送进了学校,两个人这才开始往回走。
“昨天,很不开心啊。”
良久,公孙瑾主动打破了沉默。www.sttgxcl.com
庄晓梦没理他。
“饭好吃吗?”
公孙瑾继续问道。
“还行。”
庄晓梦点了点头。
“就是有点少。”
听到她这么说,公孙瑾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晴姨她……”
“我知道的,她工作忙。”
没等公孙瑾说话,庄晓梦就打断了他。
“也不要跟我说,她其实很爱我之类的话,这种宽慰我不想听。”
“我就是心情不太好,生了闷气。需要一点时间缓冲。”
“你也不用安慰莪,我也不需要安慰。过一会儿,我就好了。”
她从小到大都是如此,任何不开心的事,忍一忍就过去了。
特意找个人诉苦求安慰,未免有些矫情。
“好,我不说了。反正我也不会安慰女孩子。”
公孙瑾微微颔首。
他只要跟在她身旁,陪着她走一段路,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
回到家里,两人收拾好行李准备返校。
“我开车送你们。”
师晴拿着车钥匙走了出来,决定暂缓公司的事。
“不用了,你忙你的。”
庄晓梦拎着行李箱,头也不回地道。
看着她的背影,师晴略显无奈地叹了叹气。
……
一夜成名,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对钟苓子来说,烦恼也是挺多的。
来学校的当天,她就在路上看到了很多带着相机偷拍的狗仔。
网上也出现了很多舆论,一些她在酒吧驻唱,在学校送外卖的照片都被人曝光到了网上。
“两根烤肠。”
小吃街附近的淀粉肠,一块五一根。
撒上辣椒、胡椒和孜然,切花刀入味后,用来解馋还是很不错的。
为妹妹医药费发愁的时候,她连一根这样的淀粉肠都舍不得买。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
《约定》发行的当天,童晓瑜就让人往她的卡里汇了一笔钱,应当是了解过她的家庭条件。
二十万,看着银行卡里的数额,钟苓子总是在怀疑自己的眼睛,反复数上了好几遍。
确定是六位数后,她觉得自己像是做梦一般。
妹妹的医药费,终于是有了着落。
与此同时,还有一件事成了她的心病。
薛洋为妹妹买药被抓,现在还在局子里。
这事因她而起,她得想办法将人捞出来。
“烤肠好了。”
“谢谢。”
从摊主那里接过烤肠,钟苓子一边吃,一边朝着学校里走。
腮帮子鼓鼓的,像是仓鼠。
眼角有闪光灯亮起,她微微侧目。
看到了一个举着相机的狗仔。
不出意外,当天晚上就会有这一张钟苓子在小吃摊买烤肠的照片被发布在网上。
这种私人生活被过度关注的感觉,让她感觉很不自由。
尽管如此,她还是忍住对镜头竖中指的冲动,对镜头挥了挥手。
回宿舍的路上,来去的路人们看到了她,纷纷拿出手机拍照,配上“路遇钟苓子”的文案发到朋友圈。
还有很多人远远地看着,小声议论。
“你好,我是你的歌迷。能和你一起合影吗?”
时不时就有人过来和她打招呼问好。
在这之前,钟苓子可没感受过这种热情。
她知道,这些人只是图个新鲜,并不是真的喜欢她。
跟去动物园看到了猴子,就会拍一张照片发到朋友圈一样。
她加快脚步,匆匆离开,不去理会那些行人的目光。
回宿舍后,林娜和胡静叽叽喳喳地问个不停,问她签约白金,还有和公孙瑾合作的事。
前来宿舍串门的人也特别多,认识的,不认识的同学都有。
她们走到了她附近,拿起相机一通拍摄,还有人录制着抖音,配上文案发到社交平台,作为博取流量的资本。
钟苓子觉得有些烦躁,她不喜欢这么多不相关的人关注自己。
也不想回答那些饭圈女孩一个接一个的无聊问题。
趁着傍晚,她一个人去了外面散步,专往僻静的地方走,顺便跟公孙瑾发着消息聊天。
“突然有好多人前来和我打招呼。”
“都是些不相干的人,向我表达着善意,想认识我。”
“有很多是你的粉丝,问着我关于你的事。还有些人问我签约白金是不是有什么路子。”
“你什么感觉呢?”
“没什么感觉。”
钟苓子看着暮色沉沉的夜晚。
高大的香樟上方,月明星稀。
“只是觉得很孤独。”
明明有那么多人想要接近她,很是热闹。
但她就是觉得孤独。
“你现在在什么地方?”
“去你宿舍楼下的路。”
钟苓子发送完消息,这才反应过来。
明明自己没有刻意地想要去哪里,只是跟着本能在走。
不经意间,却来到了他的宿舍楼下。
“等我。”
公孙瑾的回复只有两个字,却让她感到好安心。
半晌,看着道路尽头朝着她走来,挥着手的公孙瑾。
她突然又觉得,自己不孤独了。
“给!”
公孙瑾走过来,递给了她一罐可乐。
钟苓子伸手接过,微微蹙眉。
“树莓味的?你这人口味真奇怪。”
“不爱喝还我。”
公孙瑾伸出手。
“哒咩!你都给我了,哪有还回去的道理。”
钟苓子拉开拉环,小口啜饮起来。
她咂了咂嘴,觉得这可乐的味道很奇怪,像泡泡糖。
但是又不觉得难喝。
“现在还觉得孤独吗?”
公孙瑾喝了一口可乐,问道。
道路尽头,人烟稀疏,只有她和他一起走着。
钟苓子沉默着,似乎正在思考这个问题。
“孤独是人生常态。”
“想不想听我讲故事?”
公孙瑾安慰道。
“想。”
一听到他要讲故事,钟苓子立刻来了精神。
“它叫做《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
钟苓子闻言,眼底有些迷惘。
“嗯,生未百年,死不孤独。”
“讲的是一个家族七代人,用尽了各种方法逃避孤独的宿命,却始终免不了孤独的故事。”
公孙瑾说完,便用一种很庄重的语气念了起来。
“多年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这是他最喜欢的两本书之一。
这个开篇,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最经典的开篇之一,将过去、现在、未来扣成了一个回环,被后世的无数人模仿。
比如《白鹿原》的开篇就是“白嘉轩后来引以为豪的,是一生里娶过七房女人”。
钟苓子听到这个故事的开篇,第一反应是记不住人名。
“名字有点复杂。”
“没关系,不用太在意人名,只当成故事听就好了。”
公孙瑾微微笑着。
在他的叙述声中,这个关于孤独的故事就此展开。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用标枪杀死了邻居,因而总是看到邻居的鬼魂,捂着穿了洞的喉咙。
他无法忍受这个噩梦,于是带着家人开始迁徙。
越过了雾霭,越过了不见天日的密林。
他们抵达了一片开满罂粟花的草地。
烧焦的龙骨屹立在岸边,远征者的船里,鲜花密密层层地盛开。
“面对大海,他的梦想破灭,这灰白肮脏、泡沫翻腾的大海,不值得为之冒险和牺牲。”
不管多少次,公孙瑾念到这一段的时候,总是一字不落。
“曾苦苦寻找了很久而不得的大海,原来就近在咫尺。在开辟新路的时候,却横亘在了他的面前。”
“确实挺讽刺的。”
钟苓子微微颔首。
“这个故事很吸引人,现实中又夹杂着魔幻,好像藏着很深的隐喻。和我以往听过的故事都截然不同。”
“嗯,这是魔幻现实主义。”
公孙瑾笑着道。
“魔幻现实主义?这个名词很有意思,我之前没听说过。”
钟苓子有些不解。
“是一种用魔幻的内容表现现实生活的手法。虽然情节怪诞,却突显真实。”
公孙瑾解释道。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是个喜欢探寻未知的人。
他从吉卜赛人那里买来了放大镜,买来了磁铁。
这些在外界稀松平常的东西,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却像是魔法一般。
在与科学无关的狭小世界里,他通过自己的研究,发现了世界的奥秘。
可惜他自以为震惊世界的发现,在外界早已经被证实。
最悲哀的是,他的研究对妻子,对马孔多的人来说,毫无意义。
“地球是圆的,像一个橙子。”
钟苓子听到公孙瑾念到这里,突然感到有一种与世隔绝的孤独扑面而来。
“我好像能理解,这个故事为什么叫百年孤独了。”
她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有一首歌,叫做《百年孤寂》,歌名就是取自这个故事,不过和它的故事无关。”
公孙瑾欣然一笑。
“是你写的?”
钟苓子歪着头问道。
公孙瑾没有正面回应,只是问她:“你要听吗?”
“要!”
她很是笃定。
公孙瑾调整了气息,然后轻声唱了起来。
“心属于你的,我借来寄托,却变成我的心魔。”
“你属于谁的,我刚好经过,却带来潮起潮落。”
“都是因为一路上,一路上,大雨曾经滂沱,证明你有来过。”
“可是当我闭上眼,再睁开眼,只看见沙漠,哪里有什么骆驼。”
“背影是真的,人是假的,没什么执着。”
“一百年前,你不是你,我不是我。”
“悲哀是真的,泪是假的,本来没因果。”
“一百年后,没有你,也没有我。”
听着他唱歌,钟苓子眸中泛起微光。
“这首歌,我好喜欢。你可以把它给我唱吗?”
“这首歌很贵的。”
公孙瑾很是认真地道。
他话音未落,钟苓子就扑上来,又一次吻了他。
这个吻,是树莓可乐的味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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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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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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