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公孙瑾打开作家助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后台的私信和评论竟然一夜多了一万多条!几乎全是谩骂!
“狗贼!你为什么要写死公瑾?”
“周瑜就这么死了?这种英雄人物,就这么死了?”
“狗贼,你还我公瑾!”
“吧友们已经启动盒武器了,准备开盒。”
“不要被我查到作者现实生活中的真实身份!”
“我已经准备好了刀片!”
前面赤壁鏖战的篇章中,公孙瑾将周瑜写得太过完美,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粉丝。
这下突然发刀,书迷们的情绪瞬间被引爆,纷纷嚷嚷着要弃坑。
更令他没想到的事还在后面,周瑜之死冲上了热搜。
愤怒的书迷们围住了起点总部,拉起横幅游行,要求作者“开到荼靡”给出解释,更改周瑜的结局。
责编好运也很是头疼,无奈和公孙瑾联系。
“大佬,别这么搞啊(捂脸)”
“能不能改一下剧情?”
公孙瑾没有回应,直接装死。
“周瑜死了就闹这么凶,那以后败走麦城该怎么搞啊?”
他揉了揉眉心,也有些苦恼。
昨夜,雪下得很大。
拉开窗帘的那一刻,外面的雪白得让他险些无法睁开眼。
法国梧桐上挂满的雪,几乎要将树枝压弯。
物业里的工作人员早早起床,已经开始清扫阶梯上的积雪了。
公孙瑾烧水洗漱完,就进了厨房准备早餐。
庄晓梦搬过来后,他要准备三人份了。
早餐有公孙瑾自己包的牛肉洋葱馅的饺子,就连面皮都是他自己手擀。
饺子下锅煎好,再煮上钟苓子爱喝的鸡肉糁汤。
再来三个水煮的鸡蛋,三杯热牛奶。
“该起床了,梦梦。”
公孙瑾来到庄晓梦的房间门前敲了敲门。
“唔~”
庄晓梦呻吟着,半睡半醒的样子,缩在被窝里舒展了下四肢,然后翻了一面。
“早餐做好了,赶紧起来吃。”
公孙瑾进了门。
由于管家有经常打扫的缘故,房间里很整洁,纤尘不染。
房间里的装潢以纯白加上浅蓝为主色调,壁纸是浪花,还有在晨曦中化作泡沫的小美人鱼。
白色的窗帘盖住了巨大的落地窗,窗帘上都点缀着浅蓝色的勿忘我。
床头柜上有一个玻璃瓶子,里面放着一個纸风车。
桌上的素描纸上有一副铅笔画。
是一副水乡的素描,一看就是出自她之手。
书架上多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他并不陌生。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没想到,这个世界虽然没有《百年孤独》,但还是有这本书。”
公孙瑾先是有些意外,然后是惊喜。
他走过去,翻开了这本书。
里面还夹着书签。有一段话下面还特意标注了红线,显然是庄晓梦的习惯。
“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它们终究不是爱情。”
公孙瑾翻了翻,有些恋恋不舍地合上了书本,将它放回了书架上。
这也是他很喜欢的一本书,书里的阿里萨,一生有622个情人。
可他最爱的人始终是费尔明娜。
当费尔明娜的丈夫死去之后,他及时出现,陪伴在她的身边。
并告诉她,他一直深深地爱着她。
他的小兄弟始终为费尔明娜保持着童真。
灵魂之爱在腰部以上,肉体之爱在腰部以下。
公孙瑾又看向庄晓梦,慢慢靠近了她。
少女身上淡淡的芬芳,像是盛开在风雪中的花朵。
除了独有的那种冷冽的清香以外,还有一股淡淡的薰衣草香味,是她常用的沐浴露。
看着她安睡的样子,公孙瑾嘴角也有了丝丝笑容。
她的睡姿很可爱,侧脸枕在枕头上,头发有些凌乱,眼眶微微泛红,樱粉色的嘴唇微微撅着,散发着水润的光泽。
“起床啦。”
他微微俯下身,凑到了她耳边,柔声说道。
“嗯~”
她略显不满地呻吟着,像是在撒娇,嘴角勾起。
见她还是不肯起床,公孙瑾索性把手伸到被窝里,挠了挠她的脚底。
她像是条件反射一样,准备缩回脚丫。
公孙瑾却是一手抓住了她的脚踝,另一只手轻轻挠了起来。
“唔~哈哈哈哈!”
庄晓梦在被窝里开始挣扎,像是被从水中捞到了岸上,活蹦乱跳的鱼。
“别挠,好痒!”
她翻来覆去,伸出另一只脚去蹬公孙瑾。
被子被腾起的时候,修长白皙的腿暴露在空气中。
瓷白的脚丫一下子踩到了公孙瑾的脸上。
顺着这个角度,公孙瑾一览无遗。
大腿白皙得像雪,明晃晃得有些刺眼。
浑圆的曲线宛如两弯玉白的新月。
令人血脉喷张的一幕,公孙瑾赶紧移开了视线,呼吸变得粗重。
“还不起床?”
“现在起嘛。”
庄晓梦坐正身子,开始往身上套衣服。
粉色的毛衣从头上套上去的时候,就像一个麻袋。
小脑瓜从衣服领口探出来的时候,活像是一只突然冒出头的小仓鼠。
穿完了上身的衣服,庄晓梦突然停了下来,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公孙瑾。
公孙瑾立刻会意,背过身出了门。
联想到她撩起腿蹬他的那一幕,他不免有些想入非非。
原来她睡觉的时候,没有穿睡衣的习惯。
除了一件很小的贴身衣物,便再无其他。
黑色蕾丝的花边,带着半透明的轻纱质感,有一种面纱的朦胧和神秘,充满了情欲的魅惑,就像爱与欲的女神阿芙洛狄忒。
可她那张脸,却又是如此的天真无邪,眼里满是纯真。
这种又纯又欲带来的反差,给人造成的冲击无比强烈。
没一会儿,庄晓梦穿好衣服,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漱。
坐上餐桌,看着桌上三人份的早餐,她正要开口说话,门外便响起了门铃声。
开了门,钟苓子很是自然地走了进来,然后一屁股坐在了公孙瑾旁边的位置。
话也不说一句,就开始享用早餐。
那份自然和随性,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明天包猪肉韭菜馅的饺子吧,猪肉韭菜馅更好吃。”
钟苓子吃着煎饺,嘴巴鼓鼓囊囊的。
“吃东西的时候不要说话,咽下去再讲,什么坏习惯?”
庄晓梦没好气地道。
钟苓子将饺子咽下,又重复了一遍刚刚的话。
“我就喜欢吃牛肉洋葱馅的饺子,我们在家就是这么吃的。”
庄晓梦不怎么喜欢韭菜的气味。
“洋葱有什么好吃的。”
钟苓子撇了撇嘴。
“洋葱不好吃,也没见你少吃牛肉洋葱馅的饺子啊。”
庄晓梦见钟苓子一口一个饺子,不禁翻了翻白眼。
“换猪肉韭菜的,我能吃更多。”
钟苓子理直气壮。
“你就是个饭桶,什么都吃得多。”
“你有什么脸说我啊?你自己不是一样的能吃?”
眼看两人又开始争吵,公孙瑾也开口说道:“你们俩谁也别说谁,五十步笑百步。”
“卧龙凤雏。”
说完,连公孙瑾自己都愣了一下。
卧龙凤雏,这时候应该还没有衍生出贬义的意思。
两个人虽然互相看不顺眼,但早餐还是吃得很满足。
出门的时候,三人也是一起走。
公孙瑾撑开伞的时候,庄晓梦和钟苓子一起挤了进去。
庄晓梦挽着他的左手,钟苓子挽着他的右手。
然后,三人都一齐愣住了。
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后,两人又一起看向了公孙瑾。
“雪下得不大,可以不用打伞。”
公孙瑾看了看天上飘落的大雪,开始睁眼说瞎话,直接将伞收好,戴上了兜帽。
“哼!”
钟苓子和庄晓梦同时冷哼了一声,一齐别过脸。
白色的季节里,风将雪花吹得像满天飞舞的柳絮。
银装素裹的城市,三人行的少年少女。
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关系。
不禁让人联想到一款胃疼的GalGame,《白色相簿2》。
公孙瑾是很讨厌白学家的,看见白学家就想打死,而且一直秉承着“白学家和狗的区别在于,狗在被撞死的时候会有刹车的痕迹”的思想。
但是当他自身卷进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中时,他还真的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解法。
回学校的路上,庄晓梦总是嘟着嘴,闷闷不乐。
“怎么了?感觉你今天不是很开心。”
公孙瑾柔声问道。
庄晓梦沉默了半晌,幽幽地道:“公瑾死了。”
一旁的钟苓子闻言,也开始叫骂起来。
“啊啊啊!可恶的狗贼!竟然写死了周郎!”
看着两个女孩子一脸义愤填膺的样子,公孙瑾的表情有些说不出的精彩。
难怪今天早上看庄晓梦眼睛有些红,原来是昨晚哭过。
正当他这样想着,胳膊突然一疼。
侧目望去,庄晓梦气呼呼地看着他,伸手在他胳膊上掐了一下。
虽然没说话,但那眼睛里的意思却很明显了。
“三国的开头不就说了吗?”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公孙瑾轻轻咳了咳,一本正经地解释起来。
“人生之志,常常难以实现。未能建立功业,抱憾而终才是人生常态。”
“即便是周郎那样的风流人物也是如此。”
庄晓梦闻言,后知后觉,愈发觉得《临江仙》写得妙。
“唉,周郎和孙策一起兴兵,准备谋取天下,成就大业的。不曾想两人都这么短命。”
钟苓子也有些感慨。
“是啊,孙策和周瑜,都是英雄,可惜英年早逝。”
庄晓梦难得地没有呛她,还和她达成了共识。
话题谈到《三国》上的时候,两个人竟然出人意料地和谐,还很聊得来。
如果没有公孙瑾的这层关系,她们应该会是很好的朋友。
走了一段路之后,见两人还是心情沮丧,因为周瑜之死闷闷不乐。
公孙瑾便开口说道:“我讲个笑话给你们听吧。”
“洗耳恭听。”
钟苓子眨了眨眼,笑意盈盈。
公孙瑾润了润嗓子,一本正经地道:“一个亿万富翁快要不行了,他的三个儿子为了争夺遗产而打得不可开交。他在临终前给了三个儿子一人一百块钱,告诉他们谁能用最少钱装满整间屋子,谁就能继承全部遗产。”
“于是呢,三个儿子各怀心思地出了门。”
“首先回来的是大儿子,他买了一车棉花,他很吃力地把棉花拖进屋子里,但也只能占据房子的一半。”
“这时候二儿子回来了,他买了一个煤气罐,他自信满满地把煤气罐抗到了房子里,拧开开关,房间顿时弥漫着煤气的气息。”
“富翁很欣慰地笑了,并示意他可以把窗户打开换气了……”
庄晓梦这时候打断了他,神情冷淡地道:“这时小儿子突然闯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只点燃了的蜡烛,对嘛?”
“你怎么知道?”
公孙瑾神情错愕,有些惊讶。
“这好早之前的笑话了。”
庄晓梦面无表情。
钟苓子却是笑得前俯后仰,伸长脖子笑出鹅叫。
“鹅鹅鹅鹅……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正笑着,她鼻子上突然冒出了一个大大的泡泡,然后小脸一红。
她在外人面前确实挺高冷的,但是在公孙瑾面前,笑点就会莫名其妙的变低。
“我也来讲一个。”
钟苓子嬉笑着,拿纸巾擦了擦鼻涕泡。
“在以前有一个县城的漕运很混乱,一个姓赶的河官想出了一个主意。”
“所有漕运的人必须在县里去领通行牌,在大多数人去领牌的时候,一部分不知情的人问怎么回事,一个老农叹了一声气说……”
“哈哈哈哈!”
还没说完,她又捂着肚子,笑得满脸通红。
庄晓梦嘴角一咧,笑吟吟地道:“姓赶河官,在县发牌”。
说完,两个女孩子在雪天里一起哄笑起来,眼神不怀好意。
“不知道你们在说什么。”
公孙瑾俨然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上了回学校的地铁,正是赶早班的高峰期。
地铁上人很多,还特别拥挤。
三人运气不错,上车的时候人很少,占到了座位。
钟苓子和庄晓梦一左一右,坐在公孙瑾的两侧,挽着她的胳膊。
钟苓子似乎没有睡够,就靠在公孙瑾肩上小憩。
庄晓梦见状,心里有些生气。
左右看了看,她最后抿了抿嘴唇,还是闭上眼,强忍着羞怯,把头依在了公孙瑾的肩上。
少女脸颊微醺,因为娇羞而泛起动人的红晕。
她们的头发很香,靠得如此之近,公孙瑾能清晰地感受到少女温热的呼吸,吹拂在他的脖颈。
被两个美少女夹在中间,且如此亲密。
这一幕令地铁上不少人红了眼。
爆炸吧!现充!
看着周围嫉妒的眼神,公孙瑾也有些无奈。
她们当然是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但是公孙瑾也有他的烦恼。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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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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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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