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飞快地驶过,窗外的风景往后奔跑着。

  晌午的太阳正好,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庄晓梦耷拉着眼皮,有了些睡意,靠在了公孙瑾身上。

  她身上有股很清新淡雅的香气,公孙瑾不知道怎么形容。

  原来女孩子真的是香香软软的。

  白色的耳机线连在两个人中间。

  耳机里传来的是自己的声音,公孙瑾觉得,妙不可言。

  他听过那么多歌,却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己的声音在耳机里响起。

  就像自己给自己唱歌一样,那感觉也是难以形容的,就像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她身上的香气,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

  呵,语言真是一种苍白无力的东西。

  车站与车站之间的距离倒也不像《秒速五厘米》里描述的那样“难以置信的远,电车每到一站停留时间难以置信的长。”

  站台边有人等候,有人来,站牌上写着等待。

  列车在中途停靠的时候,公孙瑾看到有中年男人给拖着行李箱的儿子买了一袋橘子。

  公孙瑾又开始胡思乱想,这个父亲给儿子买橘子的时候,是不是违反了交通规则翻过月台。

  有略显青涩的女孩子站在站台边笑着挥手,目送着男孩上车。

  公孙瑾又想到这样《秒速五厘米》里面的画面。

  昔日的恋人擦肩而过的时候,驻足回眸,列车飞驰而过。

  等列车离开了,贵树看着空无一人的街道又独自离去。

  什么啊,你为什么会想这些奇怪的东西?

  公孙瑾觉得,自己应该是闲得发慌,但还是不自觉地哼唱起来。

  “onemoretime~”

  哼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不怎么会说日语,也记不清歌词,于是含糊不清地哼了哼曲。

  哼了没一会儿,他偶然侧目。

  一旁的少女已经歪倒在他的肩上睡着了,手上还拿着啃了一半的全麦面包,樱粉色的唇瓣边还残留着些许面包屑。

  他便停止了哼唱,或许是担心吵到她睡觉,或许是唱不下去。

  “到站了。”

  公孙瑾记不得在动车上坐了多久,只觉得一分一秒都很漫长,但是到站了又觉得时间很短。

  肩膀很酸,他却像是怀念着什么一般意犹未尽。

  庄晓梦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发现自己靠在他的肩上,不免有些脸红。

  她赶忙坐正身子,两鬓的几绺发丝贴在脸上有些凌乱。

  “走吧。”

  公孙瑾摘下耳机站起身,帮她从上方的置物架里取下行李箱。

  “箱子挺重的,里面都装了什么?”

  “吃的。”

  庄晓梦皱了皱精巧的鼻子,用水灵的眼睛看着他,有些天然呆。

  公孙瑾看了看她身上装着零食的背包,又看了看她拖着的箱子,没有说话。

  庄晓梦擦了擦嘴角的面包屑,一边啃着剩下的半个面包,一边跟着公孙瑾身旁挤过人群。

  公孙瑾帮她拖着行李箱,她觉得挺好了,很轻松。

  她微微眯着眼,走起路来脚步也特别轻快。

  她吃东西的样子,腮帮子鼓鼓的,吃相也很雅致,像是捧着坚果的松鼠。

  公孙瑾看着,觉得她有些可爱。

  出站的时候人有点多,她下意识地往公孙瑾那里靠。

  公孙瑾也伸出胳膊,虚揽在她的背后,帮她挡住那些挤过来的人群。

  以免人多的时候,有些人想占便宜,故意往她那里挤。

  “你头发很香,像用清水洗涤后的栀子花。”

  出站后,公孙瑾如是说道。

  庄晓梦闻言,嘴里还啃着面包,略微呆了呆。

  “我已经两天没洗头了。”

  公孙瑾看了看她的头发,没有再将话题继续。

  坐地铁回学校的时候,路边的茶吧里响起了熟悉的吉他声前奏。

  庄晓梦侧目看去,伸手拍打了一下公孙瑾的胳膊。

  “听,那边的店里正在放你的歌。”

  “嗯。”

  公孙瑾微微颔首,有些开心,又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喏~这些零食,是给你的。”

  回宿舍之前,庄晓梦将背包和行李箱打开,从里面拿出来几大包零食递给了公孙瑾。

  有水果蛋糕,还有酸奶棒和巧克力派等等。

  她像是个不知世故的小姑娘,一脸认真地将自己的零食分享给了喜欢的小朋友。

  “还有这个牛肉干和慕斯蛋糕,都很好吃。”

  庄晓梦拿着手里的零食,纠结了好一会儿,秀眉一蹙。

  这是她最喜欢的零食,怎么也吃不够。

  要是分给了公孙瑾,她自己就不够吃了。

  “算了,牛肉容易塞牙,慕斯蛋糕吃了容易发胖,这两样就不给你了。”

  她想了想,又将原本给公孙瑾的一包麻辣的魔芋干换了过来,递过去一包微辣的。

  “微辣的好吃,给你微辣的。”

  庄晓梦小脸很是认真。

  公孙瑾知道她喜欢吃辣,没有拆穿。

  “我想吃那个牛肉干。”

  庄晓梦一听,顿时不乐意了,将牛肉干抱在了怀里,有些警惕地看着公孙瑾。

  她看着公孙瑾的眼睛,过了一会儿,皱着的眉头还是舒展开来。

  “给你。”

  她微微撅着嘴,还是将自己最喜欢的零食递了过去。

  “只有一包吗?”

  公孙瑾看她箱子里有好几包。

  庄晓梦深吸了一口气,胸脯微微起伏着。

  “这下行了吧?”

  她有些不情愿地又递过去一包。

  “谢谢。”

  公孙瑾笑着伸手接过。

  “哼~”

  庄晓梦拿着零食离开的时候,有些闷闷不乐。

  走到一半,她又跑回来,在公孙瑾屁股上轻轻踹了一脚,没敢用力,但还是留下了一个浅浅的鞋印。通天阁小说

  出完了气,看着他裤子上的鞋印,她又笑了起来,迈着轻快的步子走远。

  以前庄小鱼和她抢零食吃的时候,她也是这种心情。

  不过,虽然臭妹妹挺讨人嫌的,但她还是会把好吃的东西分给她。

  公孙瑾掸去裤子上的灰尘,看着她的背影,有些捉摸不透。

  女孩子的心思啊,总是奇奇怪怪,和那些晦涩的朦胧诗一样难懂。

  一颦一笑都飘忽若神,字里行间尽是光怪陆离。

  抱着她给的零食回宿舍,刚推开门,就听到了欧阳瑞打着DNF,对着屏幕在大喊。

  “你潮吗你?你是不是潮吧?”

  “三保一你给我变僵尸?”

  公孙瑾总感觉,他有一种大马猴的既视感。

  林辉开着窗,靠在窗台边通风的地方抽烟。

  唐福林翻阅着单词小册,记着英语单词。

  偶然看向抽烟的林辉时,略微有些不满。

  看到公孙瑾进门,林辉立刻掐灭了烟头,笑着问好。

  “回来了?”

  “嗯。”

  公孙瑾将零食放在桌上,整理了下行李。

  林辉瞅了一眼他桌上的零食,眉头挑了挑。

  “生活不错啊,这牛肉干挺贵的。”

  林辉走过来拿起牛肉干,看了看上面的包装。

  “这个是从阿根廷进口的,一包好几百,我爸之前给我带过几包。”

  “是吗?”

  公孙瑾略微有些惊讶。

  “还有这个巧克力,这个慕斯,都不便宜啊。”

  “行啊,你这几包零食,加起来就小两千了。”

  林辉越看越惊讶,重新审视了一番公孙瑾。

  看到了他的新外套和衬衣,又凑过仔细观察了一下,摸了下他衣服的面料。

  “阿玛尼的,这外套三万多。”

  林辉不禁咂舌。

  一旁打着游戏的欧阳源闻言,赶忙扭头看了过来,一脸错愕。

  “什么衣服能卖三万多?”

  唐福林也扭过头看了他一眼,然后收回了视线。

  “奢侈品是这样的。”

  林辉淡淡笑了笑,解释了一下品牌的产品附加价值。

  欧阳瑞看向公孙瑾的眼神也愈发不对劲。

  “公孙,你该不会是被哪个富婆包养了吧?”

  林辉半开玩笑地道。

  “嗯,确实是个富婆。”

  公孙瑾拆开零食的包装,分给了其他三人。

  刚来宿舍的那会儿,他们买了水果和零食都会分给他。

  唐福林给的是香蕉,欧阳瑞分了他一些香瓜子和石榴。

  林辉有些不正经,给了每人一盒杜蕾斯。

  公孙瑾那段时间身上一点钱也没有,没有礼尚往来,他也过意不去。

  “谢谢。”

  林辉淡淡笑了笑。

  他看了看公孙瑾的长相,越想越觉得公孙瑾有可能是走了捷径,然后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哥们,你缺钱了可以跟我说,你不会真想不开吧?”

  “是我小姨给我买的。”

  公孙瑾没有多做解释。

  “哦,那你小姨对你挺好的。”

  林辉点了点头。

  欧阳瑞接过公孙瑾分来的零食,赶忙拱手,学着主播答谢礼物的腔调,模仿得绘声绘色。

  “感谢老板送上的奶酪,老板大气!”

  他是宿舍里看直播最多的,经常刷短视频,也听一些喊麦,算是土味潮男。

  “谢谢。”

  唐福林接过公孙瑾送的零食,笑着道了谢。

  十月初的天气依然很热,蝉不知疲倦地叫着,很是聒噪。

  公孙瑾心想,要是康娜在就好了。

  康娜来了,全吃了。

  宿舍里的空调呼呼吹着凉风,公孙瑾用作家助手码着字,另外三人玩着游戏,键盘噼啪作响。

  唐福林没记一会儿单词,就禁不住诱惑,跟着欧阳瑞一起双排打开了召唤师峡谷。

  林辉不玩LOL,这人是妇女之友,不爱与男生社交的。

  和臭男人有什么好交往的?和香香软软的女孩子一起玩,不香吗?

  他玩的最多是类似刺客信条和上古卷轴这样的单机游戏。

  公孙瑾偶然间瞥了一眼,发现他正玩着骑马与砍杀,嘴里嚷嚷着“我要把你的头盖骨当碗使”。

  然后没一会儿,就被强盗砍得七零八落,很快就只剩下最后一个人。

  “骑兵连,进攻!”

  林辉一边模仿着亮剑里的台词,一边对着强盗们发起最后的进攻。

  这个看起来玩世不恭的公子哥,玩起游戏的时候也会露出孩子气一面。

  “骑兵连没了。”

  “我最好的兄弟,被土匪砍了脑袋!”

  全军覆没之后,他又模仿起李云龙的台词,然后哈哈大笑。

  欧阳瑞和唐福林用霞和洛的组合双排。

  “霞洛组合好强啊,今年S7比赛一定不能放,可以期待一手uzi的霞。”

  “uzi的ADC绝对是世界顶尖水平,我感觉霞有可能是他的秘密武器。之前都没有拿出来,应该就是在藏东西。”

  欧阳瑞说这话时,一脸兴奋。

  公孙瑾笑而不语,确实是藏了东西的,只可惜藏的是回家的机票。

  团战中,欧阳瑞的霞被打出了复活甲,唐福林的洛为他掩护,看着复活甲亮起的同时,突然放声大喊。

  “复活吧!我~的~爱~人!”

  宿舍里四个人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一时间充满快活的空气。

  公孙瑾也是在笑的,虽然没有跟着他们一起玩游戏,但情绪也会被他们感染。

  虽然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小缺点,性格上不一定合得来,甚至也会出现摩擦,背地里还会说对方不好。

  但在一起相处的时候,也有从彼此身上感受过快乐。

  ……

  鎏金传媒,业内的两大龙头公司之一。

  这些年来捧红了无数出道的艺人,无数练习生削尖脑袋也想往里面挤,林惜君也曾是其中之一。

  可等她打开了那扇门,走了进去,却发现里面门内的世界并不是她想要的。

  她的梦想只是做一个简单且纯粹的歌手,但那里太复杂了。

  她做不到曲意逢迎,每每一想到要和一些油腻的中年大叔一起陪着笑喝酒,她就感到很是不适。

  有一天主管让她和几个练习生参加一场聚会。

  在那里,她看见有的女孩子脖子上被人拴着链子,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却笑得格外甜美。

  有一个肥胖的油腻男人摸着她的手,说很看好她的前景,然后对她说了一个酒店的房间号,让她晚上九点去那里。

  她最后借上厕所为理由,提前离开了酒局。

  后来经纪人告诉她,上面有人对她很不满意,原本给她的出道名额换了。

  而和她同宿舍的室友,为了博一个出道位,走进了那个房间,第二天进了医院的肛肠科,听说流了好多血。

  从那时候起,她就知道。

  这个圈子,不是她能玩得转的。

  今天,林惜君又一次来到了这里,看着鎏金的大厦,心中感慨万千。

  上了楼,回了自己的练习生宿舍。

  “惜君姐,你回来了?”

  一个染着金色头发的练习生女孩看到了她,有些惊讶,旋即笑着道。

  “嗯,我合同到期了,今天来收拾行李。”

  林惜君微微笑着。

  L·F解散后,其余的几个成员,人气高的都被争抢。

  哪怕是团内人气一般的成员,也已经找好了下家。

  只有她还没有确定未来,鎏金给她的合约和卖身契无异,她一直都没有签。

  经纪人在看出她没有了剩余价值之后也果断放弃。

  发现自己不适合这条路之后,她选择回到了学校。

  练习生房间里不时有人回来,和她打招呼。

  林惜君微笑着点头,默默收拾着自己的行李。

  走到门口的时候,她回眸看了一眼这个宿舍。

  虽然这里有些人,她不是不喜欢,但也确实交到了一些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为追逐梦想也努过力,在舞台上挥洒过汗水。

  尽管有些遗憾,但以后想起这段日子,她应该也不会后悔。

  “惜君姐,祝你前程似锦。”

  那个金发的女孩笑着挥手。

  “嗯,也祝你们都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林惜君挥了挥手,潇洒地转身离去。

  期间经过练舞室的时候,她看到了很多青涩的面容,她们怀揣着梦想在这里挥汗如雨。

  也许明日能站在闪闪发光的舞台上,也许像她这样黯然离场。

  又或者,为了博一个机会,进了某个酒店的房间,如现在这般挥汗如雨。

  进电梯的时候,她看到了自己的前经纪人,正带着一个新人。

  是一个看起来很纯真的女孩,正好奇地打量她。

  林惜君眉梢微挑,笑着问好。

  经纪人一脸冷漠,微微点头。

  搬着行李和纸箱出了大厦,林惜君走走停停。

  纸箱很重,里面装着的都是便宜的小物件。

  保温杯、毛巾、手套、毛绒玩具等等。

  这些都是粉丝送的,她舍不得扔。

  她永远记得,自己第一次参加商演,唱完了一首歌之后,下台遇到了一个很可爱的小粉丝,那个粉丝鼓起勇气送给了她一个娃娃。

  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觉得自己在舞台上唱歌是有意义的,有人喜欢自己的声音,她觉得很幸福。

  只是她嘴巴笨,情商不高,除了唱歌什么都不会。

  林惜君正走着,一双高跟鞋出现在了她的视线中。

  她抬起头看去,只看那双腿,她就知道面前这人是谁了。

  原luckyflower的队长,孟嘉然。

  孟嘉然歪着头看着她,微微笑着。

  她在女团里就是众星拱月般的存在,人气也是最高的。

  家境也十分显赫,有名的富家小姐。

  练习生中有自己的圈子,家境显赫的普遍看不上林惜君这样家庭一般的人。

  林惜君不是很喜欢她,在团里她就经常被孟嘉然排挤。

  为了博存在感和秀唱功,孟嘉然经常把分给林惜君的歌词部分抢去大半,编舞的时候也会刻意将她边缘化。

  “嗨,惜君,找好了下家吗?”

  “以你的条件,肯定很多经纪公司抢着要吧?”

  “到时候走红了,可不要忘了好姐妹哦。”

  孟嘉然笑起来很是甜美,人畜无害。

  “嘉然姐,这条路不适合我,我还是决定回去上学了。”

  林惜君微微笑着,不卑不亢,任由她挖苦。

  “不会吧?你条件这么好?就这样放弃,太可惜了。”

  孟嘉然微微张大嘴,做出一脸惊讶的表情。

  林惜君觉得那表情很浮夸,特别做作。

  “嘉然姐,我看了你的新剧,你的演技进步很明显。”

  孟嘉然闻言,脸色有些难堪。

  她的新剧扑街得厉害,演技饱受诟病。

  “再见,祝你前程似锦。”

  林惜别笑着道别。

  孟嘉然依然维持着甜美的微笑,转身之后,那张脸就立刻垮了下来。

  呵呵,这小婊砸,竟然还学会阴阳怪气了……

  回学校的路上,林惜君抱着装着粉丝礼物的箱子,浅浅笑着,美眸中有些遗憾。

  茶吧里响起了轻灵的吉他前奏,是一首歌她没有听过的歌。

  她的脚步慢了下来,很喜欢那个前奏。

  “徐徐回望,曾属于彼此的晚上……”

  歌手的声音很好听,有情但不流于表面。

  “是粤语吗?”

  林惜君有些诧异,停下脚步,安静得听了起来。

  能听到这样一首粤语歌,对她这个广东人还是挺惊喜的。

  “来日纵使千千阕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林惜君眼睛一亮,朝着那家店小跑过去。

  “老板,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她说着,眼睛里的光芒仍未熄灭。

  “千千阕歌。”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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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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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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