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玄幻小说 > 今天的苓子同学不太冷被拐走的鹿 > 67、人生天地之间,无终始者,非君子也!
  夜深了,还有无数睡不着的人正熬着夜,戴着耳机听歌。

  “现在新歌榜上面的都是些什么垃圾啊?完全不能听。”

  一名女生小声嘟囔着,一脸失望。

  十月份的新歌榜单曲第一,《千千阕歌》实至名归。

  排在第二名的是唐玉的《shine》,在她看来就是一坨屎。

  “等等,这是什么?”

  “似是故人来,小瑾的新歌?”

  音乐APP会根据用户近段时间听的歌,自动推送风格相近的歌曲。

  她最近经常听千千阕歌,所以收到了这首歌的推送。

  “咦?怎么在月底发歌,打榜都要结束了唉。”

  这名粉丝有些诧异,还是点开听了起来。

  前奏的古筝响起,非常有韵味的曲子,词也带着浓厚的古典气息。

  “同是过路,同做过梦,本应是一对。”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她听着歌,微微有些恍惚。

  公孙瑾只是浅唱了两句,就抓住了她的耳朵。

  不需要高音,也不需要刻意炫技。

  他唱歌的技巧不流于表面,好似润物细无声的春雨。

  韵味十足的词和曲,完美的音色,兼具技巧与感情的演唱。

  好听!

  不需要太多溢美之词,就是能让人发自内心地觉得好听。

  “啊啊啊啊,瑾公子发新歌了(爱心)”

  “我也在听(可爱)”

  在线听歌的人数正在以一个诡异的速度攀升。

  “好美的词,好美的声音。”

  林惜君戴着耳机听着歌,听着有些痴迷。

  “真可惜啊,这么好的歌,竟然不留着十一月打榜。”

  童菲儿听着歌,满足的同时,又有些惋惜。

  “有什么可惜的?我只想快点听到小瑾的歌。”

  童晓瑜微微摇晃着身子,看着歌词一起唱了起来。

  她现在算是公孙瑾的妈妈粉。

  “一种相思,两段苦恋,半生说没完。”

  “这不说的就是我吗?”

  “这歌写的实在是太妙了。”

  童晓瑜不由得感叹起来,《似是故人来》和《千千阕歌》,是她近些年来最喜欢的歌。

  “这就是你的新歌吗?太好了。”

  钟苓子戴着耳机听了一遍又一遍,怎么也听不够。

  “还好这首歌,你没有给林惜君。你要是把这首歌给她了,我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

  庄晓梦低声呢喃着,才听了两段就开始了单曲循环。

  不管是伴奏的古筝和长笛合奏,还是公孙瑾富有磁性的嗓音,都有一种让她无法自拔的魔力。

  邓玉卿是一个职业乐评人,曾多次公开说过“华语乐坛已死”这样的话。

  他觉得师晴是华语乐坛最后,也是影响力最深远的一位天后。

  自她之后,歌坛再也没有出现过这样杰出的歌手,仿佛被她一人耗尽了才气。

  近些年的华语乐坛越来越烂,他也很少发专栏去点评一首歌。

  去年的华语最佳单曲给了一個流量明星创作的英文歌,更是气得他愤然离场。

  但就在当天深夜,邓玉卿久违地在微博发了文章点评。

  “前有《千千阕歌》。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都比不起今宵的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唱。”

  “后有《似是故人来》,恨台上卿卿,或台下我我,不是我跟你。”

  “俗尘渺渺,天意茫茫,将你共我分开;断肠声点点,风雨声连连,似是故人来。”

  “我想不出是怎样精彩艳绝的人,才能写出这么美的词。”

  张雅娜看到了这篇文章,难得地点了个赞。

  就是这个赞,引起了一阵轩然大波。

  “是本尊吗?”

  “竟然是张雅娜?”

  有不少粉丝甚至私信了张雅娜,问起她给邓玉卿的文章点赞一事。

  张雅娜倒也没有避讳,而是很大方地承认。

  “当初师晴让我给她侄子做音乐监督,我起初是不以为意的。”

  “师晴还说这孩子以后会超过她,我没当回事。直到听了他的一段超长音。”

  “高音和炫技,他是会的,但这孩子唱歌特别自然,我很喜欢。”

  “最让我意外的,是他拿出来的歌词和曲子简直好得无以复加,是业内顶级的水准。不光是我,师晴也很吃惊。”

  “《千千阕歌》录了一周,这首《似是故人来》竟然只录了一天,后生可畏。”

  张雅娜的微博一发,舆论再次引爆。

  《千千阕歌》和《似是故人来》竟然是由张雅娜这样的乐坛大佬亲自做监督制作的?难怪会有这么高的质量!

  “一人包办歌词、作曲、编曲、演唱,公孙瑾真是天才创作型歌手!”

  会写歌的不一定能唱,能唱的不一定会写,自主写歌编曲的创作型歌手是最稀少的。

  “明明长得那么好看,根本不需要努力的,竟然还这么优秀(捂脸)”

  “同样是十七岁,人家已经开始写歌唱歌了,我十七岁只能一顿干三碗饭(大哭)”

  “能得到张雅娜这么高评价,看来是真的有实力!”

  关注公孙瑾的人越来越多,鎏金的老板任豚抽了两根烟,在床上辗转反侧,睡意全无。

  “那个《似是故人来》的曲和词,你都看了吗?”

  他坐起身,拨通了冯世唐的电话号码。

  “看了。”

  冯世唐叹了叹气。

  “感觉怎么样?”

  任豚有些紧张。

  “我这次拿出来的词,不如这首。”

  冯世唐在看过这首歌的词之后,心悦诚服。

  甚至觉得自己都配不上“词圣”的名号。

  “这……怎么可能?”

  任豚失声尖叫起来。

  “你可以放心,这首歌是十月底发布的,不会加入十一月的歌曲打榜。除非他再拿出一首和《似是故人来》同级别的词,不然我不会输。”

  冯世唐颇为自信地道。

  “好,那我就放心了。”

  任豚心想也是。

  总不可能十一月,他又发新歌吧?

  哪有这么高产的歌手!而且还都是质量那么高的歌!

  不管外界的评价多么高,也不管每天走在路上时有多少人将目光放在自己身上。

  公孙瑾依然是早上七点起床洗漱,去食堂买豆浆和太阳饼的早餐。

  遇上了拍摄他日常生活的啊噗猪,就对着镜头打一声招呼,问一句“你吃了吗?”

  早课之前的时间,照例在食堂档口做拉面。

  老板娘和兼职的学姐都告诉他,昨晚听了他的新歌,特别喜欢。

  公孙瑾很高兴,有人能喜欢这首歌。

  拉面档口前的学生依然大排长龙,有人关注他的脸,有人关注他的面。

  钟苓子和庄晓梦也在排队,公孙瑾觉得,她们应该是真的喜欢吃自己做的面。

  庄晓梦每次都点带牛肉的,钟苓子则只点清汤拉面。

  “嗨!”

  钟苓子站在档口前面,笑着招了招手。

  这个很少笑的女孩,现在看到他之后,也会微笑了。

  尽管那微笑很浅,而且转瞬即逝。

  但公孙瑾能看见她眼睛里柔和的涟漪。

  “还是吃清汤拉面吗?”

  “嗯!”

  钟苓子点头。

  “好的,请稍等。”

  一般煮面是最后淋汤头,但这一碗不是。

  公孙瑾先在碗里放了汤,最后才将拉面放进碗里递过去。

  钟苓子接过面,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大口吃了起来,嗦面的声音很响。

  之前有一天来档口的时候,她特意点了拉面的,但最后没有吃到。

  公孙瑾牵着她的手,带她去吃了披萨。

  “好吃,真好吃!”

  少女吃得很是满足,在挑面的时候,在碗底发现了两个牛肉丸子。

  “咦?怎么有牛肉丸子?”

  她起初还以为是公孙瑾弄错了,左右看了看,又回头看了看公孙瑾。

  联想到公孙瑾煮面时的异样,这才恍然。

  “这算不算以权谋私?我这是在收受贿赂吗?”

  钟苓子奇怪地想着,觉得公孙瑾这人是不能当官的。

  这人要是当了官,肯定是大老虎。

  不对!

  关公孙瑾什么事?

  是这两个肉丸子长了腿,自己跑到她碗里来的。

  钟苓子转念一想,很快就发现了真相,夹起一个牛肉丸咬了一口。

  手打的潮汕牛肉丸,吃起来非常的有嚼劲。

  咬一口就会有鲜嫩的汁水满溢而出。

  上午的高数课讲了拉格朗日中值定理的推理过程。

  理科班的学生,在高中时就开始学习拉格朗日中值定理和洛必达法则的运用了。

  文科班倒是接触得少一些。

  公孙瑾是数学学渣,但也没觉得这些基础的东西学起来费力。

  后面两节是大学英语,换教学楼的时候,时间有些赶。

  钟苓子不会骑单车,所以一直都是乘校内的公交去上课。

  公孙瑾刚刚解锁一辆共享电动车,就有人在后面伸手揪了揪自己的袖子。

  他回眸望去,只见庄晓梦抱着课本,有些矜持地望向他。

  在鄂省生活过的人应该知道,这里好像没有春天和秋天,只有夏天和冬天。

  前几天还艳阳高照,这几天就降温降得厉害。

  庄晓梦今天穿的是一件白色的毛呢,搭配黑色的高领毛衣。

  下身是黑色的打底裤和白色高帮靴。

  “怎么这样看着我?莪今天打扮得有问题?”

  她眼睛看向别处,脸颊泛起丝丝桃红。

  “没,挺好看的,像大熊猫。”

  公孙瑾一脸认真地道。

  庄晓梦闻言,挑了挑眉,嘴巴嘟起,又举起粉拳,凶巴巴地看着他。

  在公孙瑾的认知里,大熊猫是很可爱的生物。

  他觉得说一个女孩子像大熊猫,是赞美。

  “上来吧。”

  公孙瑾坐上了电动车。

  “哼!”

  庄晓梦轻轻哼了哼,很乖巧地坐在了他的电动车后座。

  坐在他的电动车后座上,她嘟起的嘴又悄然扬起一抹弧度。

  公孙瑾透过后视镜,能看到她脸上的笑容。

  前往教室的公交车上,钟苓子坐在窗边,打开窗看着校景,边上恰好一辆电动车经过。

  她惊鸿一瞥,正好看见了骑着电动车的公孙瑾,还有坐在他后坐上面带笑意的女孩。

  坐在他后座的女孩子很漂亮,看起来也很干净,气质很好。

  不知怎么的,她突然想起了昨天,他骑着单车带她驶过枫林的时候。

  “以后有机会,再来这里一起看枫叶吧。”

  还有在路边的长椅上,他递过来的汉堡和炸鸡块。

  他说可乐不太甜,像掺了水。

  她倒是没尝出来有哪里不一样。

  “她和他很般配。”

  钟苓子看着两人,暗自想道。

  同时,她也觉得庄晓梦是幸福的。

  有这样一个人,愿意走很远的路去给她买披萨,还会骑电动车载着她去上课,不容易。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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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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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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