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娇妻良医 > 第四十一章 医者
  送走了李素等人之后,柳轻心一改之前的疯疯癫癫,瞬间变回了寻常时的冷静淡定模样。

  见自家娘子变脸比翻书还快,还未享受够她跟自己撒娇的翎钧,意犹未尽的叹了口气。

  虽然,他喜欢他家娘子的一切样子,但她之前那样的投怀送抱,还真是……

  唉!

  抬起手臂,闻了闻自己衣袖上残留的,她身上特有的药香,翎钧颇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

  早知道,她变脸这么快,刚才,他就该多找些理由,跟那李素再闲扯几句,哪怕,啥也不能做,多享受一会儿软玉温香,也极好的不是!

  “瞧你那点儿出息!”

  翎钧的幼稚举动,惹得柳轻心“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她只知,翎钧跟她黏在一起的时候,会变成个孩子气的主儿,却未料,他竟是幼稚到了这份儿上。

  “我倒是想,更多点儿出息,可现在,不还不是时候么!”

  翎钧是个正常男人,想要的,自然不仅仅是他家娘子的投怀送抱。

  只是现在,沈鸿雪那讨厌的家伙,防贼似的盯着他,他偷偷靠近他家娘子点儿,那家伙都要咳嗽两声使坏,更遑论……

  还有顾落尘。

  那神出鬼没的麻烦家伙,他跟他家娘子说两句情话,都要小心提防,瞧他是不是在某处房梁上看热闹。

  这日子,这日子还让不让人好好儿过了!

  说罢,翎钧抿起了唇瓣,满脸委屈的,往柳轻心的身边凑了凑。

  咳

  来自于沈鸿雪的咳嗽声,毫无意外的响起。

  紧接着,一抹亮白,便飘到了翎钧和柳轻心之间。

  “大婚之前,殿下最好能老实点儿。”

  说这话时,沈鸿雪的声音里,带着丝丝冰寒。

  他称翎钧为殿下,而非翎钧。

  “虽然,你们已有夫妻之实。”

  “但为了避免口舌之祸,大婚之前,还是收敛些为好。”

  提起柳轻心和翎钧的夫妻之实,沈鸿雪稍稍停顿了一下。

  他极不想承认,他们的“亲密关系”。

  可小宝的存在,却在时刻提醒他,此事,已无法逆转。

  “轻心出身民间,不懂你们皇家规矩,倒也罢了。”

  “身为皇子的你,也不懂么?”

  对翎钧这宠妻狂魔而言,所有关系到柳轻心的事,都不是小事。

  听沈鸿雪提起,皇家规矩,他不以为然的撇了下唇瓣,然后,毫不避讳的表示,那根本不会成为他腻着他家娘子的理由。

  “规矩是人定的。”

  “那些不能让我家娘子高兴的规矩,改了就是。”

  “至于,那些敢胡说八道的,就干脆,找根针,把他们的嘴缝起来罢!”

  翎钧的煞星恶名,在燕京可谓无人不知。

  他说会做的事,大都会付诸实施,不是只说说而已。

  在同龄人里,幼年生长于西北大营,又不爱收拾打扮自己的翎钧,并不算俊美,但他有别于帝都贵族的刚勇杀伐之气,却倾倒了若干名门闺秀。

  “靖康之难”后,大明朝尚武之风日盛,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官宦世子,也愈发不受闺秀们青睐。

  文可安邦,武可定国,已越来越多的,成为“泰山”们的择婿标准。

  若非,翎钧铭刻于玉碟的年纪,仍未成年。

  若非,翎钧非嫡非长,母族无势,无望竞逐储君之位。

  此时,他王府的门槛,怕都得被上门提亲的媒婆,踩坏几十根了!

  “我说过,我的王府里,只有她一个女主人。”

  “她不需要隐忍,亦不用委屈。”

  “若当真有你所谓的祸,不知死活的凑上来,惹她不悦,我倒是不介意,让那祸知道知道,不知天高地厚的下场!”

  翎钧知道,沈鸿雪跟自己提“规矩”,是想保护柳轻心,为她的未来埋下伏笔。

  以保证将来,她入主王府,面对诸多燕京闺秀的觊觎和挑衅,无力周旋时,尚有机会,能全身而退。

  但他,却不想给柳轻心留这个机会。

  他的女人,自然是该跟他相伴一生,由他为她披荆斩棘的,凭什么,要对那些无关紧要的人,退避三舍?

  他翎钧的女人,安容旁人指手画脚!

  她们不配!

  “你们这些男人,怎都这么婆婆妈妈!”

  柳轻心并不清楚,沈鸿雪所谓的皇家规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当然,即便知道,她也未必介意。

  她只知,此时今日,她喜欢翎钧,翎钧也喜欢她,他们都满心希望,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若来日,她仍喜欢翎钧,翎钧也仍喜欢她,他们能相守白头,自然是此生幸甚,倘有一人负心,不愿在与另一人纠缠,无论那负心之人,是她,还是他,她,都会选择远走高飞,小隐于山林。

  这世上,相爱的两人之间,从不存在什么“亏欠”。

  若只因觉得“亏欠”,才勉强自己与某人相守,那,两人之间,又何来相爱之说?

  就像她老师曾说的那样,放过别人,何尝,不是放过自己?

  “他若敢待我不好,我便拐了他儿子逃家。”

  “只要我想跑,哼,偌大的一个大明朝,还会没了我容身之地不成!”

  柳轻心说的云淡风轻,让什么人听了,都只会觉得,她不过是随口一说,压根儿当不得真。

  但翎钧知道,她不是在开玩笑。

  她,是真的敢逃的。

  而且,一旦逃走,就再也不会给他机会找到。

  以她之骄傲,莫说是,他待她不好,她会逃,恐怕……只要,她觉得自己未能履约,或履约的不如她所愿,她都会跑!

  他不会允这种事情发生。

  绝不!

  “若你要逃,我定不拦你。”

  “只是,你需记得,把府里银票,地契,金银首饰,儿子,还有我,都一起卷了带走。”

  “不然,你一个女人家,在外漂泊,缺衣少食,乏人照顾,可就不美了。”

  翎钧的话,也用了半开玩笑的口气。

  只是,因为有柳轻心之前的“随口一说”衬着,反倒有些像,两人在大秀恩爱了。

  “油嘴滑舌。”

  白了翎钧一眼,柳轻心回转身,径直往院里的石桌走去。

  她的音调里,除了微怒,还略带了一丝娇嗔。

  就仿佛,一个女人,在笑骂沾了自己“便宜”的心上人“登徒子”。

  ……

  石桌上,共有三只锦盒,其中一只,已被柳轻心打开。

  那只锦盒,原本是由李素抱着的,里面,装了四种,价值万金的珍贵药材。

  另外两只礼盒,有一只入手略重,柳轻心决定,先把它打开。

  锦盒之中,只一只精雕的红色漆盒,打开漆盒,一打儿拇指大的珍珠,被均分成了两排,整齐的躺在漆盒里的锦缎上,颗颗饱满。

  “若有一日,德平伯府被灭族抄家,药库,能都归我么?”

  伸手,拈起其中一颗珍珠,柳轻心眯起眼睛,细细的观察起了上面的纹路。

  上品南珠。

  也有人,喜欢称它为鲛人泪。

  在科技发达的未来,这玩意儿都价值不菲,更何况,是在采集能力低下的古代?

  这么大个儿的南珠,通常会被达官贵人家女眷,做成用来撑门面的首饰,鲜有人舍得,将其研磨成粉,用作药材。

  但柳轻心,却不这么想。

  南珠成泪,表明药效已近极致,若研磨成粉,配制成药材,一颗,许能救活十条人命。

  十条人命,怎也比一支只能用来炫富的珠花簪子,要有价值的多。

  “那得看,是什么时候灭的。”

  翎钧从不跟柳轻心夸口,也从不对她有丝毫敷衍。

  他沉吟片刻,才缓缓抬头,看向了她因为欢喜,而容光焕发的双眸。

  “不过,我可以去跟父皇讨要。”

  “他不给,咱们再使人去偷。”

  翎钧从不吝将损招儿,用到不招他喜欢的人身上。

  在他想来,既然,有方便易行的法子,能成他所愿,又何必,非得用那些麻烦的?

  结果的正确,便是方法的正确。

  旁人要怎么评说,是别人的事儿。

  若当真,有人说得他不爱听了,就干脆,让那碎嘴的人,彻底的闭上臭嘴。

  杀鸡儆猴,总比仁厚宽容,更容易服众。

  当然,这句话,永远都不能搬到台面上说。

  “偷?”

  “殿下可真是好气魄!”

  翎钧的话,让沈鸿雪瞬间黑下了脸来,与他说话的口气,自然也就因着不满,略带了几分刻薄。

  原本,他还当翎钧是个正人君子,是个能让柳轻心托付终身的家伙,可现在,听他这口气,怎竟是像,比草莽土匪,还更加不堪的鸡鸣狗盗之辈?

  他,是不是该再考虑考虑,谨慎些决定,是否支持他俩在一起?

  “那只是没办法的办法。”

  “若非得以,我还是不想那么做的。”

  对沈鸿雪,翎钧还是不想得罪的。

  毕竟,在沈家,沈鸿雪这个嫡长孙,还颇有那么几分话语权。

  如果,沈家执意不允,他也不是不能,拐了他家娘子远走燕京,只是,他更希望,她家娘子,不要因为他,失去疼惜她的亲人。

  他的幼年,虽谈不上不幸,但与那些,能在自己父母陪伴下长大的孩子相比,还是有颇多遗憾。

  亲人,终究是没有人可以替代的。

  那些叫嚣着,可以为了爱情,舍弃一切的疯子,大都……从本质上,就是绝情绝义之人……

  柳轻心不是。

  他,也不希望她是。

  所以,他选择服软,或者说,选择用沈鸿雪可以接受的方式,让话,变得有转圜余地。

  “一边儿,是我家娘子的心头好。”

  “一边儿,是我父皇的小气抠门儿。”

  “我能怎么办?”

  “不用偷的,难不成,要为了一个药库,谋反篡位?”

  谋反。

  这个词儿,永远都是帝王的心头刺。

  不论那谋反的人是谁,是否成功,都会成为帝王的污点,被载入史册。

  隆庆皇帝,是个爱惜羽毛的人。

  对“谋反”一词的忌惮,远胜历代帝王。

  若非如此,身为皇储的翎釴,也不会被隆庆皇帝按上“假货”的名声,被彻底抹杀于史册。

  后世,或许会有话本野史,讲述翎釴旧事,但毫无疑问的是,话题,只会围绕他未成年便夭折,“他的书童”代替他当了若干年的纨绔皇子,最终,因图谋不轨,而被隆庆皇帝正法。

  圣贤说,百姓,是能载帝王之舟的水,是能容万物的水。

  但圣贤没说,谎言,亦是万物之一。

  “你可有点儿为人臣子的样儿罢!”

  “这种话,若是让别有用心的人听去,你可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柳轻心知道,翎钧只是贫嘴,并不是当真有不轨之心。

  虽然,隆庆皇帝,从未以公正的态度待他,他对隆庆皇帝,也颇多怨言,但从根本上来说,他还是将隆庆皇帝视为父亲,视为不可逾越之人的。

  翎钧对隆庆皇帝的不满,与其说,是针锋相对的决绝,倒不如说,是求而不得的撒娇和闹别扭。

  “还有你,别总神出鬼没的!”

  “我胆子小,若是被你吓出个三长两短来,瞧外公怎么收拾你!”

  将南珠放回红色漆盒,柳轻心缓缓转身,看向了仅距她一步之遥的沈鸿雪。

  胆子小。

  柳轻心的这句“胆子小”,让翎钧想起了不久之前,那个手拿银针和利刃,给自己切肉放脓,眼也未眨一下的“罗刹”,让沈鸿雪想起了那个孤身一人,挺着临产的肚子逃家,跟他派去的人讨价还价,卖了嫁妆铺子远遁的“疯子”,让坐在树杈上打盹的顾落尘想起了那个面对毒蝎毫不畏惧,面对杀手冷静沉着,坑蒙拐骗手段,更是信手就能拈来的“怪物”。

  扑哧

  三个立场全不相同的人,同时笑出了声儿来。

  好个“胆子小”!

  若柳轻心这样的女人,都能被称为胆子小,那这普天之下,怕是再也找不出,“胆子大”的人来了才是!

  三个人如此一致的反应,让柳轻心也忍不住笑了出来。

  她老师说过,好医者,最要优先克服的东西,就是恐惧。

  不然,面对病患伤者,一旦乱了阵脚,便有可能,耽误一条人命。

  医者若无惧,

  青莲方盛开。

  妙手天下病,

  仁心观自在。

  这首小诗,是她拜入师门时,师父赠与她的,她一直,铭记于心。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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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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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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