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姜如松率众兵将离去,整条街,便似又恢复了往日宁静。
碎裂的门板,被整齐的码放在了店铺门口,被以沙土压附熄灭了烟火的正堂,犹散发着,令人不喜的焦糊味道。
听弦坊正对面的屋顶上,有两个男子席地而坐,一人身着黑色劲装,另一人,则穿了一身米色长袍,外披一件天青色棉质大麾。
正是翎钧和万敬初。
“戏这东西,总得热闹些才好看。”
翎钧一边说着,一边拎起酒坛,往自己的嘴里,倒了一大口,然后,从掐在左手里的兔子腿上,咬下了一块儿整肉。
“功夫再高,也怕狗咬,你纵有万般本事,也不该与他这么个纨绔,以武力争高下。”
“且不说,你爹的产业,不适合晒在太阳底下。”
“单凭他有个,有爵位在身的爹,你就休想,跟他拼正义公平。”
说着话儿的工夫,翎钧已解决掉了自己掐在手里的兔子腿,随手把骨头往街上一丢,拎起坛子,又往自己嘴里,灌了一大口酒。
“为何帮我?”
万敬初像是有些不太适应,跟翎钧这样“豪爽”的人相处。
他的手里,拿着一只翡翠雕琢的,茶盏大小的杯子,杯子里的,装了约摸三分之一杯酒,瞧样子,应是对饮酒,颇有些抵触。
“算不上帮。”
翎钧倒是全不介意,万敬初这把酒当毒药喝的模样,他一边说着,一边又自包在油纸里的烤兔子上,撕了一条后腿下来。
“媛儿是我妹妹。”
“她虑事不周,把你牵连进来,我这当哥哥的,自然不能坐视。”
翎钧比任何人,都了解朱尧媛这个妹妹。
她本是个活泼的孩子,会变成如今这样,全是因为三年前,那个因她贪玩胡闹,被皇后下令,乱棍打死的老嬷嬷。
她仿佛,只用了一夜,就突然长大了。
也仿佛,只用了一夜,就彻底忘了,什么是无忧无虑,如何跟他这个兄长撒娇。
识礼。
博学。
沉稳。
睿智。
善与人结交。
多才多艺。
她似只用了极短时间,就成了世家名门出身的闺秀们,仰望钦羡的楷模。
但是,她不会笑了。
确切的说,是不会再像以前那样,没心没肺的笑了。
这样的她,让他心疼。
他宁可,她像朱翎戮一样,整天不务正业,到处惹祸,却能真正因为开心而笑,而非,像现在这样,把笑,当成武器和铠甲。
现在,他已经有能保护他们了啊!
不似三年前,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她,抱着那老嬷嬷的尸体,哭晕在雪地里。
他……
“她不曾牵连我。”
“是我听不惯他们密谋,使腌臜手段坑害公主,出言辱骂他们在先。”
万敬初稍稍停顿了一下。
这不是他第一次,使“公主”这词儿,来称呼朱尧媛。
可偏偏就是这次,他说出这词儿来的时候,突然就觉得,自己有些浑身不自在了起来。
“她跟我比拼琴艺。”
“却有始无终。”
“这,不对。”
万敬初已在燕京生活了两年。
但对痴迷琴艺的他而言,这里,与他之前生活的山间草棚,并没有太大不同。
他依旧每日早起,读书,练剑,弹琴,吃落雪送至案边的三餐,穿惊云给他准备的衣衫鞋袜,给母亲的遗像上香,然后,沐浴,入眠。
虽然,常有些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子,跑来与他探讨琴艺,但对她们那只堪用拙劣形容的技艺,他丝毫提不起兴致。
起初,还勉强与她们应对几句,到了后来,便干脆的告诉她们,我弹,你听。
直到,与朱尧媛相遇。
她就像一只蜻蜓,总能于“无意”间,点破他这池死水,让他窥见琴艺一途的崭新可能。
在今日之前,他一直觉得,她是不及他的。
言辞中的精妙之处,悉因巧合,甚至,连与他赌琴,赢走了他的“听弦”这事儿,都是运气使然。
但今天,在听她弹了那半曲凤求凰之后,他的想法,彻底改变了。
她在藏巧。
她根本不是,弹不了后半曲凤求凰,她只是,只是想找个理由,把琴输给他,不夺他所好!
“媛儿的琴,是跟我母妃学的。”
“她弹得很好。”
“但……我已很久,都未听她弹过了……”
听万敬初说,朱尧媛与他斗琴,翎钧偏偏滞愣了一下。
所谓斗琴,总得是技艺相当的人,才可进行。
而他似是记得,三年前,朱尧媛还是个五岁孩子的孩子时,他母妃便感叹,怕是等她再长几岁,或遇些挫折,悟些感慨,自己也恐无能与之相斗了。
即便,这三年来,朱尧媛的感悟不曾精进,未超过他们的母妃李氏,这万敬初,一介平民,不,应该说,是噬杀狂徒的儿子,纵是年幼时,长于深山,潜心练琴也……
难道,他们斗的是十面埋伏?
若论以杀气入曲,断念楼的气势,的确无人堪比,朱尧媛纵是输了,也不值得奇怪。
“你们,所斗何曲?”
凡事,都有个先入为主。
翎钧嘴上问着,心里,却是已经认定,朱尧媛中途认输,是因为选差了琴曲。
“凤求凰。”
“我弹得不及她好,但,她只弹了一半,就不肯再弹了。”
万敬初是个后知后觉的人。
在他的概念里,琴曲,就是琴曲,再无其他意义。
“我母妃说,凤求凰这曲子,一辈子,只能弹给一个人听。”
听万敬初说,朱尧媛与他斗的曲子,是凤求凰,翎钧拎着酒坛的手,稍稍顿了一下。
散发着桂花香气的酒,亦因此,而洒出了几滴。
看来,他需要找个时间,跟朱尧媛谈谈了。
若她当真心悦这万敬初,他,便需早做打算,竭力给她成全。
若……她只是孩子心性,以戏耍的心思,与这万敬初的胡闹,他,就得好好儿的教训她一番,以免她,引火自焚……
万敬初,是断念楼少主。
据他所知,这断念楼,在江湖上的排名,仅比摄天门低了两个,而若单论杀手组织,它更是,当之无愧的第二大门派。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若朱尧媛因戏耍这断念楼少主,而遭“通缉”,那便是,他这个做兄长的,都无法护其周全的绝境!
“那,我要如何做,才能有幸听她弹完整支曲子?”
听翎钧说,他母妃有交待,这凤求凰,一辈子,只可弹给一个人听,万敬初顿时觉得,自己的心,都“明亮”了起来。
这种“明亮”,他从未自之前的人生中体验,却莫名的,使他心生欢喜。
“有些事,还是你自己去跟她问询才好。”
“我虽是她兄长,却不便,事事替她做主。”
瞧了一眼万敬初的反应,翎钧顿觉心头一紧,暗道了一声“不好”。
万敬初是个从没经历过爱情的“雏儿”,自不明白,他对朱尧媛,是何种心思,而他,却是尝过心陷爱情,是什么滋味儿的。
这丫头,可真是,可真是……
“那我,去跟她问。”
万敬初稍稍犹豫了下,然后,仰头,将在手里掐了大半晚上的那小半杯酒一饮而尽。
酒气清香,却辛辣入喉。
从未喝过酒的万敬初,被这小半杯酒,呛得双眼含泪。
“这东西,分明如此难喝,为何,却有那么多人痴迷?”
不解的看向翎钧,万敬初那比常人略显白皙的脸,此时,竟泛出了浅浅的桃色。
“练琴辛苦,又常常磨破手指,为何,你未放弃?”
翎钧没直接回答万敬初的问题。
他笑着看向自己手里的酒坛,对着江南的方向,缓缓举高,仿佛,是在与远在彼处的柳轻心同饮。
“琴可静心。”
万敬初不知翎钧此般举动,是有什么特殊意义。
但出于对翎钧的尊重,他还是认真的,回答了问题。
“酒亦可。”
翎钧喝了一口酒,笑着转向万敬初,与他对视。
“琴可辨人。”
万敬初仍不死心,继续跟翎钧强调,练琴与饮酒不同。
“酒亦可。”
翎钧依然在笑,仿佛,已看到了远在江南的,柳轻心的低眉浅笑。
“琴可伤人。”
万敬初显然并不赞同,翎钧的说辞。
他不懂酒,亦不懂人心。
“酒亦可。”
翎钧深深的吸了口气,将坛子里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酒顺着他的脖颈,渗入领口。
这一刻,他似乎不再是那个,令人生畏的“煞星”,而是一个,只盼能与所爱之人,戎马天涯,静看日出日落,闲数云卷云舒的浪子。
“我,看不懂你。”
万敬初抿了下唇瓣,诚实的说道。
“莫说是你。”
“便是我自己,也时常看不通透,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丢掉已经空了的酒坛,翎钧飞身越下屋顶,缓步,往已经没了焦糊气味的听弦坊前堂走去。
……
听闻听弦坊被烧,住在店铺二层的四人,遭虐待残杀,正捧着一碟梨花酥,准备去跟隆庆皇帝卖乖的朱尧媛,僵愣在了原地。
她的眼睛突然很疼,仿佛下一刻,就会瞎掉的那种。
她再也见不到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了。
他死了。
因她思虑不周而死。
惨遭折辱而死。
她早该想到,沐德丰那样的恶徒,定会在遭了她挤兑之后,拿无辜之人撒气的,她,她……
“媛儿?”
正在跟姜如松吩咐,处置沐德丰事宜的隆庆皇帝,仰头活动疲累的脖颈。
偏巧,目光就半分也不差的,对上了僵愣原地的朱尧媛。
朱尧媛,是他所有子女中,最让他省心的那个。
然,事无绝对。
难道,真是如跑来跟他哭诉的,黔国公沐昌祚说的那样,沐德丰对那乐器坊主人痛下杀手,是因为,争风吃醋,不甘将心爱之人,拱手他人?
朱尧媛才八岁。
纵是长在后宫里的女子,会比寻常人家的闺秀,早些“懂事”,也断不应该,这么小小年纪,就与人私相授受才是。
但瞧她此时表现,那沐昌祚说的,仿佛,也不能算是,全不可信……
“父皇。”
听到隆庆皇帝唤自己名字,朱尧媛立刻就回过了神儿来,对他盈盈一礼,面带微笑的,走到了他身边。
“媛儿可是认识这听弦坊的主人?”
隆庆皇帝是个爱惜羽毛的皇帝,自不会喜欢,自己的女儿,传出与人私相授受的丑闻。
他的话,说的非常含蓄,但语气,却严肃怕人。
“回父皇的话,媛儿认识。”
听隆庆皇帝口气,朱尧媛便明白,是有人,跟隆庆皇帝嚼了她的舌根。
在这种情况下,失口否认,只会引隆庆皇帝暴怒,而引隆庆皇帝暴怒的结果,就是她之后的所有言辞,都会被认为是狡辩。
如今之计,最聪明的应对,就是实话实说。
当然,是避重就轻,尽可能多拉旁人下水的,实话实说。
“走动甚密?”
见朱尧媛半点儿未露慌乱,隆庆皇帝反倒有些不太敢确定了。
他稍稍拧了下眉,跟朱尧媛又追问了一句。
“算不得甚密罢。”
朱尧媛稍稍拧了下眉,似是对隆庆皇帝的说法,颇有些不悦。
“总共去过那乐器铺子三次。”
“有两次,是跟翎戮哥哥一起,一次,是跟定国公府的嫡小姐,徐婉玉,一起。”
朱尧媛“认真”的想了想,低头,扳着手指,跟隆庆皇帝“详述”起了自己前往听弦坊的三次经历。
“第一次,大抵是去年六月下旬。”
“媛儿应成国公府长房夫人之邀,去参加成国公府老夫人的寿诞茶会。”
“茶会结束后,媛儿打算去翎钧哥哥府上,摘些木槿回来,给母妃装点茶案。”
“临行,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的马车折了轮轴,而她一个未出阁的闺秀,又不合适在成国公府门口久候,便央媛儿,顺路送她回去府。”
“媛儿想着,索性都是皇家姻亲,寻常里,关系也不错的,便应了她恳求,允了她上车。”
朱尧媛说的不疾不徐,时而,还会停下来,“回忆”一番,仿佛,是要竭尽所能的,为隆庆皇帝还原当时情景。
“路经坊市,定国公府嫡小姐徐婉玉说,前些时日,她的琴崩了琴弦,使丫鬟送到了父皇说的这听弦坊修痕调音,算日子,该是能取了,即是经过,便干脆,顺道儿取回府去,使她耳根,免遭她母亲半日聒噪。”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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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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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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