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言情小说 > 新婚夜!植物人老公突然睁眼亲了我安静花开 > 第137章 比姑姑还不靠谱的男人出现了!
  第二天,天亮了。

  苏飒起身,看着睡在一边的男人。

  苏飒必须承认,江先生虽然很自恋,但确实有自恋的资本。

  他真的长了一张无可挑剔的脸。

  所以早上醒来,就能看到这么一张惊艳的脸,还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苏飒有早起的习惯,她刚要起身,就被男人给一把按了回去。

  “再陪我躺会儿好不好?”

  “不好,因为我怕。”

  “飒姐也有怕的事?”

  “当然,因为早上的男人太危险。”

  苏飒瞟了一眼,看着男人的蓄势待发,还是义无反顾地走开了。

  走晚了,她怕把持不住的不是只有江肆。

  还有她自己。

  大家都是饮食男女,都会沉迷于滚滚红尘。

  ……

  苏飒每天早上都会去小包子的书房转一圈。

  小包子每天的学习任务还是很重的。

  除了绘画,还有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

  都有不同的家庭教师来教。

  现在倪歆不来江家了,苏飒都是秘密教晴朗学画画。

  所以江老夫人眼见着无法请到那位“郑小姐”,就特意从央美请到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专门教晴朗。

  对此苏飒也是认可的。

  虽然这个老教授的教学有些过于教条,无法充分发挥小包子的灵性天赋。

  但他的优点在于根基深厚。

  这对少年学画同样是重要的。

  因为再强的天赋,也需要根基的扎实。

  否则就是水中浮萍。

  今天是国文课,老师还没来,苏飒刚刚走到书房门外,就听到里面有一个嬉皮笑脸的声音。

  “朗哥,帮帮小弟吧!”

  “小弟能不能获奖,都看朗哥你的指点了。”

  “我对这构图的技巧还是差了点。”

  “哎呀,写什么古文啊?朗哥,你看看我这个最新款的相机,我帮你写古文,我小时候还是学习标兵,语文课代表呢。”

  “床前明月光,李白睡的香。”

  “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妻妾成群。”

  “书到用时方恨少,钱到月底不够花。”

  “帘卷西风,人比黄瓜瘦。”

  “少小离家老大回,安能辨我是雌雄。”

  “美人卷珠帘,网友见光死。”

  “太阳天空照,我要炸学校。”

  ……

  苏飒在外面听懵逼了。

  这是什么情况?

  谁在里面误人子弟!

  这都教得什么乱七八糟的!

  就这水平还有脸说是学习标兵?

  学的什么?

  《母猪的产后护理》么。

  苏飒推门而入,就看到一个20出头的青年,正在围着小包子转圈的。

  他是一个长得很好看的男人。

  但任何人第一眼看到他,都绝对不会想到英俊、帅气这样的词语。

  能想到的只有逗比。

  因为他长得很喜感。

  眼睛很大,两个大酒窝。

  所以说话总是带着笑。

  头发是自来卷。

  穿着一件满是兜的绿色马甲,脖子上挂了一个大号的,带着长镜头的单反相机。

  小包子根本就懒得搭理他,还在一笔一划的写古文呢。

  逗比男子见小包子如此高冷,急得抓耳挠腮。

  “朗哥,帮帮小弟吧,别写了……你写的不对,清水出芙蓉的下一句是乱世出英雄。”

  “西塞山前白鹭飞?哎呀,这句诗有些难度,我想一想啊,古诗讲究对仗和押韵。西对东,山对河,动物对动物!有了!下一句是东村河边乌龟爬!哈哈,我真有才华,不去写书真是文化界的损失。”

  “天若有情天亦老下一句怎么会是人间正道是沧桑?明明是人若有情死的早。这是提醒男人不要恋爱的。晴朗啊,你和我一样帅,但要记住提放女人,女人都是老虎,只有傻子才恋爱。男人自由自在的不香么?”

  “想当年,金戈铁马,下一句看今朝,死缠烂打。没错了,女人就是这么麻烦的,死缠烂打。特别是那些当妈的,在逼你相亲的时候更恐怖!哎呀,想想就不寒而栗。”

  “《望庐山瀑布》?这首诗我会。日照茅房生紫烟,近看有人往里钻,飞流直下三千尺,一摸身上没有纸。”

  “哎呀,我真有才华!越来越佩服自己了!其实我小时候也是一个诗人呢,我最得意的一首诗当年刻在了课桌上,被同学们竞相背诵呢。”

  “我给你朗诵一下啊,本市自古无流氓,正人君子排成行,偶尔几起非礼案,作案都是女流氓!”

  “哈哈哈哈!是不是好诗?当初我退出文坛,很多人都是反对的。”

  “朗哥啊,你怎么不笑啊?怎么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我?”

  苏飒实在是忍不住了。

  “李云歌,我只知道你尿床尿到了八岁,坐哪哪湿!”

  逗比男子这才发现了苏飒的存在。

  他一愣:“我尿床的事情你怎么知道?”

  没错了,这果然就是姑姑的宝贝儿子,江肆的亲表弟,著名逗比李云歌!

  也就这样奇葩的姑姑才能生出这么一个不着调的儿子!

  ……

  李云歌,是江凤荣与李牧羊的独子。

  可以说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

  但他和很多富家子弟不一样。

  他毫无架子,平易近人,到哪都一团和气。

  就是和胡同口修自行车的老头都能称兄道弟。

  因为他想学修自行车。

  李云歌的爱好很广泛。

  不过在外人看来,都是不务正业。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摄影。

  他不去家里的公司,不去家里的酒店,也不去他担任最大股东的娱乐公司上班。

  天天捣鼓照相机。

  可能有人误会了,以为李云歌像是很多富家公子一样,打着摄影的名义泡妞猎艳。

  李云歌不是。

  他从不拍女人。

  甚至几乎都不拍人。

  他就喜欢拍风景和动物。

  比如苏飒就听姑姑说过这么一件事。

  有一年,李云歌跑到了非洲,想拍狮群。

  他藏在了一棵大树上,搭建了一个树屋,在上面足足待了17天,终于拍到了心仪的照片,可以投稿到《国家地理杂志》。

  但当已经如同野人一样的李云歌要回来的时候。

  却遭到了一只母猩猩的死缠烂打。

  那只母猩猩看上李云歌了!

  它要把李云歌留在非洲,和它成亲。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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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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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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