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历史小说 > 大明枭士 > 第1114章:遥想当年福禄宴、正是尊驾、一鼎烹煎
  沈渊这一句,把朱常洵气得差点原地跳起来!

  他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一个臣子敢这么跟他说话呢!自己可是王爷啊,而且还是将来的皇帝!

  这个沈渊,他是疯了不成?www.sttgxcl.com

  这时就见沈渊摆了摆手道:“青姑娘临死前跟我说,她妹妹还在你手里扣着,我是因为这事才找你过来的。”

  “现在就把她给我放出来,不然……”

  “哎呀,你还敢威胁我?”

  此刻的朱常洵已经怒火满胸,忍不住向着沈渊大吼了一句!

  一边说他一边向后接连退了几步,这时他身边的十来个护卫,已经不怀好意地包抄了过来,每一个人的手都按住了腰间的刀柄。

  沈渊脸上却是毫无惧色,他平静地看着朱常洵怒火满腔地指着自己,手指头都在哆嗦,一边脚下还在连连后退。

  沈渊忍不住笑了一下,然后又是摇着头长长地叹了口气!

  看他的神情,简直就像是面对着一个胡闹的孩子,想打几巴掌又下不去手的模样儿,这个沈渊,真是狂得没边儿了。

  其实朱常洵根本不知道,为什么沈渊面对自己的时候,丝毫都没有尊崇的模样,也没露出敬畏的神情。

  那是因为沈渊知道这个朱常洵,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连他是怎么死的,沈渊都是清清楚楚!

  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李自成攻破洛阳,把逃跑的朱常洵抓到了军营。

  按照后人的记录,当时“王见自成,色怖乞生……贼置酒大会,脔王为俎,杂鹿肉食之,号福禄酒。”

  这意思就是,这小子看到李自成吓得裤子都尿了,磕头作揖地想要活下来。在这之后,他就被起义军杀掉,把他跟一头鹿放在一起,一锅儿给炖了!

  因为朱常洵的封号是福王,所以这一席的酒宴就被称为“福禄酒”……正好是一个福一个鹿!

  直到这家伙临死的时候,他这辈子从头到尾都没干过一件好事。像他这样的人,还想吹胡子瞪眼地吓唬沈渊?咱们的沈少爷,怎么可能对他生出丝毫敬畏之心?

  此时的沈渊叹了口气,又看向了一片烟波绿柳的金鱼池。

  他还记得历史上这金鱼池是怎么来的,他也清楚地知道这里后来的模样。

  ……

  那是在金朝初建时,因为要建设金都取土烧砖瓦,所以才会在这里挖出了几个大坑,后来逐渐积水就形成了池塘。

  之后明朝的武清侯李伟,在金鱼池西北侧建了一所园子,这就是京师著名的李园。

  在民国时期,它是充满了百姓苦难的龙须沟。新中国之后它被治理得焕然一新,池塘也被填埋,成了风景优美的金鱼池小区!

  ……沧海桑田!

  四百年天地巨变,无数生灵在此挣扎求存,悲欢离合之后,最终成了满怀希望的万家灯火。

  这一切在沈渊的眼里变幻,在他的心上流淌,他虽然独自一人处在众多高手的环伺之下,被这个天子宠儿的怒视……可是你让咱们的沈少爷,怎么害怕得起来?

  沈渊笑了笑对朱常洵说道:“现在乖乖地把人给我交出来,不然的话,我以后怎么样还不一定,你可要倒大霉了!”

  “你能把我怎么样?”这时的朱常洵已经退到了安全的距离,他眼看着手下众多高手将沈渊包围起来,于是他胆子也壮了,索性咬着牙向着沈渊大声喊了起来!

  “我?哼!”

  沈渊笑了笑,随即就见他伸手从怀里拿出了一团东西,慢慢举到了眼前。

  “知道这是什么吗?”沈渊笑了笑。

  朱常洵脸上的表情一变,立刻制止了那些虎视眈眈的护卫,然后他皱眉说道:“故弄玄虚……那是什么?”

  “这个……”只见沈渊的手一松,随即从他的手里,无声地落下了一个金光四射的圆球。

  只见这枚金铃被一根绳子拴着,就在沈渊掌心下半尺远的地方微微晃荡着,却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这是……那个金铃?”

  朱常洵显然也从万历的口中听说过这个金铃的事,他不知道沈渊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把这玩意儿拿出来。

  于是他皱着眉头问道:“你到底什么意思?”

  “这是第一个,”沈渊淡淡地说道:“这是在同乐楼,我在铁家班班主铁中寒的发髻里发现的,铁中寒是金铃主人的手下。”

  “后来我抓到了光禄寺少卿刘穷理,刘穷理在死前供认说,这个金铃原本是他的,他才是正牌子的金铃使者。”

  “就是他,把这个金铃交给了铁中寒……”

  说着就见沈渊的手指一松,从他的掌心里,又落下了一枚金铃!

  这两枚金铃顷刻间就撞在了一块儿,由于里面塞着棉花,两枚金铃同时发出了“嗒”的一声响。

  沈渊又接着说道:“这是第二颗,是我在工部衙门里发现的。”

  “当时杀害四名工部官员的凶手,直指工部官员兰华……他的外号叫兰麻子,他是你的手下对吧?”

  “对啊!那又怎么样?”

  只见这时的朱常洵皱眉道:“谁知道这个金铃到底是不是兰麻子的?你想用这个破玩意污蔑我?”

  “诬蔑?我还没开始呢。”就见沈渊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他居然手指一松……

  第三枚金铃!

  谁也没想到,第三枚金铃居然就这样落了下来,在沈渊的掌心下轻轻地晃动。

  在这一刻,所有人都惊得向后闪了一下!

  朱常洵做梦也没想到,这样的金铃在沈渊手上。居然有第三颗!

  ……

  这一串三枚金铃就挂在沈渊手上,只见他慢慢垂下了手,就让这三个小东西垂在自己腿边,微微晃荡着。

  然后沈少爷冷笑着对朱常洵说道:“没想到吧?”

  “我告诉你这三枚金铃,都代表什么,”只见沈渊淡淡地说道:

  “第一枚金铃谋刺太子,就是金铃使者刘穷理,一手造出了那朵大莲花。”

  “在庆典上,当时莲花里的炸药差点就把当朝太子炸得粉身碎骨。你知不知道,当时太子要是死了,这件事对谁最有利?当然就是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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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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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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