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阁小说 > 都市小说 > 林宇叶诗情 > 第137章 叶诗情是个萌凶萌凶的小脑斧!
  从工商局出来后,林宇和叶诗情一起,就又去了指定的刻章地点,按照要求刻了两枚公章。

  看着这雕刻的,非常精致的公章,他突然想到。

  再过五年时间,也就是2020年,会有一位知名大佬,为了男人的尊严,直接带人去自家公司,和老婆抢这公章,就突然忍俊不禁。

  叶诗情看到林宇盯着手里的公章,无端发笑,就感觉有些莫名其妙。

  她忽闪着卡姿兰的大眼睛,问道:

  “林宇,你干嘛呢,这公章看起来很有趣吗?”

  说话时,她还将小脑袋凑了过去,盯着那两方公章,仔细看了起来。

  可却并没有发现,这公章有任何的特别之处。

  林宇收起了思绪,带着几分恶趣味,笑着问道:

  “小诗情,你说这公章要不要挂在腰上,随身携带啊?”

  叶诗情忽闪着灵动的眼眸,问道:“你见谁家的公章,挂在腰上啊?”

  林宇说:“有啊,我一个朋友庆子,就直接把公章,给挂在腰上了。说是这样的话,人家就抢不走了!”

  叶诗情:“……”

  “林宇,我怎么发现你的朋友,都好奇葩啊!”

  林宇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和叶诗情解释,自己这个朋友庆子,为什么会有如此奇葩行为,就随口岔开了话题。

  “小诗情,刚才注册公司名字时,你怎么脱口而出,来个林雨晴呢,这很显然是个人名啊!”通天阁小说

  “你是不是,连我们以后小孩子的名字叫什么,都给想好了啊?”

  听到林宇的话,叶诗情瞬间就霞飞双频,赶紧来个否认三连。

  “没有,你乱讲,怎么可能!”

  林宇却不顾叶诗情的否认,直接顺着自己的思绪,自顾自的嘀咕起来。

  “雨晴,这很显然是个女孩的名字。小诗情,你喜欢女儿啊?”

  叶诗情果然被林宇给带到了沟里,她点了点头,说道:“嗯,对啊!”

  “难道,你不喜欢吗?”

  林宇也点了点头,说:“喜欢!”

  “那以后,我们就生个女儿!”

  叶诗情不愧是高考理综满分的大佬,生物学的那叫杠杠滴,直接就从专业角度上,提出了质疑。

  “可是从生物学上来讲,生男生女的概率,都是一半一半的。”

  “你怎么知道,就一定会生个女儿出来呢,万一是儿子怎么办,要是叫雨晴这个名字,岂不是太娘了吗?”

  林宇稍作片刻沉吟,说:“那就一直生,总能生出个女儿的!”

  “一直生,你当我是猪啊!”

  “啊呸,一个都不给你生,还一直生呢!”

  叶诗情这时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林宇的话,给带到了沟里。

  原本就红润的脸颊,瞬间就又羞得通红,攥起拳头,便要去追打林宇。

  追逐了一阵后,她感觉有些累,也有些饿。

  就拍了拍自己的小肚肚,说道:“喂,哥哥,我饿了!”

  以前,叶诗情都是直呼其名,现在突然听到,她如此亲切的喊自己为哥哥,这让林宇不禁一阵心神荡漾。

  “小诗情,你怎么突然喊哥哥了?”

  叶诗情说:“想喊就喊了呗,哪来的那么多为什么?”

  其实,她是听到其他女孩子,对林宇也都是直呼齐名。

  感觉和自己的叫法完全一样,没有区分度,就想着找一个专属称呼。

  这样的话,等上了大学后,也好叫其他女生知道,林宇已经是名草有主了,让她们别乱打主意。

  老公之类的字眼,她害羞喊不出口。

  因此,也就折中一下,直接喊哥哥。

  “林宇,以后只能我喊你为哥哥,知道了没,不能让其他的女孩子叫,听到了没?”

  听到叶诗情这句话,林宇心里就明白,她这是在宣示所有权呢!

  林宇滴溜溜的眼眸,来回打了个转,问道:“小诗情,你这个哥哥,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啊?”

  叶诗情红了脸颊,说道:“没有,就是一个称呼而已!”

  林宇说道:“没有啊,我还以为,你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呢!”

  “唐朝的哥哥?”

  叶诗情闻言一怔。

  不过,对古典文学颇有造诣,很快就明白了林宇的意思。

  就杏目圆睁,娇嗔道:“林宇,你真是坏透了,天天净想着占我便宜!”

  说话时,她还抬腿去踢林宇。

  只是没有踢到。

  反而,还被林宇给抓住了,她那白皙如玉的脚踝。

  她挣扎了几下,却没有挣脱。

  “林宇,你个大坏蛋,快点放开我!”

  林宇嘿嘿一阵坏笑,说道:“小诗情,你都说我是坏蛋了,那我岂不是得干点坏蛋,做的事情吗?”

  “要不然的话,不就太冤枉了嘛!”

  叶诗情:“……”

  这话说的好有道理的样子,自己竟然无言以对。

  她见来硬的不行,那就换软的,瘪了瘪嘴,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

  “林宇,哥哥,好哥哥,我错咯,你饶了人家好不好?”

  看着楚楚可怜的叶诗情,林宇嘿嘿一阵坏笑。

  “小诗情,你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吗?”

  “不是!”

  林宇摇了摇头:“那我不放!”

  林宇和叶诗情这对俊男靓女,原本走在街头的回头率,就非常高。

  现在又当街嬉戏打闹,立即就引来了很多人的围观。

  叶诗情可不像林宇那样,脸皮的厚度,堪比城墙拐弯。

  她登时就羞得脸颊通红,恨不得马上就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宇一脸的坏笑,说道:“小诗情,只要你承认,这个哥哥是唐朝的哥哥,我立刻就放手!”

  叶诗情贝齿紧咬,摇了摇头,很是傲娇的回答。

  “哼,我才不呢!”

  林宇耸了耸肩,说:“那就这么站着吧,反正我又不累!”

  叶诗情看了一眼,朝这边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立即就败下阵来,当即就红着脸,说道:

  “好吧,我承认,是唐朝的哥哥,总行了吧!”

  听到叶诗情这句话,林宇这才心满意足的松了手。

  “嘿嘿,这才对嘛!”

  顾炎武在《日知录》上记载过:唐时人称父为“哥”。

  李世民有一封写给儿子的信,文末署名也自称是:“哥哥”。

  《搜神记》也有记载:“年始五岁,乃于家啼哭,唤歌歌娘娘”。

  这个歌歌娘娘,翻译过来,那就是爸爸妈妈的意思。

  所以嘛,唐朝的哥哥,也就等同于现在爸爸的意思!

  “哼,大坏蛋,就知道占人家便宜!”

  叶诗情见自己被林宇给欺负了,就又想抬腿踢他。

  不过这个腿,还没抬起来呢,就又给放了下来。

  然后,她伸手抓住林宇的胳膊。

  直接就咬了下去。

  林宇万万没想到,叶诗情会直接用嘴咬自己。

  不过,他担心会弄疼叶诗情,也就没推开她,任凭她去咬。

  等叶诗情松了口,他看着自己胳膊上,两排整齐的牙印,以及晶莹的口水后,就皱了皱眉头。

  “小诗情,你属狗的啊,怎么还咬人呢!”

  叶诗情冲着林宇,翻了个好看的白眼,得意的说道:

  “你才属狗的呢,我属小脑斧的!”

  说完,她还学着小脑斧的样子,冲着林宇凶了一个。

  看着萌凶萌凶的叶诗情,林宇都想一把,将其搂过来,狠狠地亲上一口。

  “小诗情,你不是肚子饿了嘛,我们吃饭去吧,我记得这附近有一家新开的自助餐厅!”

  “好啊,好啊!”

  叶诗情秒变小吃货,和林宇一起手牵着手,朝自助餐厅走去。

  围观的人群之中:

  “走吧,我们也去吃饭去!”

  “不去,我吃饱了!”

  “你不是十点多才起来的嘛,梦里吃饱的啊?”

  “我刚才吃的狗粮,齁甜齁甜的,现在有点撑!”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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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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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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