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秋季人嘴馋,京都数一数二的万香楼宾客盈门。

  “二位大人,您楼上请,雅座给您备着呢!”

  能在大酒楼做迎宾伙计,那也不是一般人。

  沈不归估计这一顿酒,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便吩咐随行家奴回去给自己取件夹袍子御寒。

  然后才随着伙计上楼。

  “二位大人,先喝点茶水,暖和暖和!”

  伙计擦桌子倒茶水。

  待伙计离去,李侍郎四下打量包间一番,不无调侃道,

  “沈大人,我沾你光,专用雅间”

  “哪里哪里,今天这顿我请了,李大人尽管点!”

  沈不归一副不敢当的样子。

  沈不归喝着热茶,却在悄悄打量着李侍郎此人。

  一身干净的深蓝色粗布长袍,深邃立体的五官,肤色偏暗,身姿英挺,气度不凡。

  沈不归心里暗自点头,古代人其实挺厉害的,李亶才二十七八岁,就可以凭借文武才华一路爬上副部级干部位置,在前世是万万不可能的。

  两人的关系,用前世话说,等于是同一个系统两个副职位,年纪也相仿。

  只不过,李侍郎是呕心沥血大贤臣,自己则是大庸第一大奸臣。

  不过,李侍郎也是朝中唯一对自己还算友善的人。

  想到这里,沈不归决定,摘掉奸臣帽子,先从认同自己的人开始结交吧。

  沈不归正在思索间。

  酒菜陆续送上来,摆满一桌。

  沈不归把酒倒上。

  李侍郎看沈不归心事重重样子,一副老大哥口气劝慰道,

  “今日之事,你莫要放心上,百姓顾小家庭,朝堂考虑整个国家安危,立场不同。”

  “老人家也不是全然无理。

  但主战,实是无奈之举。朝堂上,反对之声强烈。民间更是怨声载道。”

  沈不归全无食欲,垂下眼帘,遮住眼底的精光,嘴角却挂着淡淡苦笑。

  “啪!”

  李侍郎把筷子一拍桌子,大义凛然怒道,

  “无知!摩海乃弹丸小国,竟敢一再侵犯纠缠多年。

  今日流血,是为了他日平安,倾巢之下焉有完卵,没有强大的国家保护,哪里来的安康。”

  “知我者,李兄也,来,我们边吃边聊,此酒乃聚仙山,仙泉所酿!”

  沈不归给李侍郎斟上酒,热情地招待他吃酒。

  “李侍郎,也只有你理解我的苦衷,咱俩干一杯!”

  沈不归端杯敬酒,李侍郎一饮而尽。

  沈不归却放下杯子,叹口气,

  “可惜啊,当今我朝,能有几个李侍郎一般的血性男儿,铁骨铮铮。”

  “哼!堂堂男儿,腰扭的迎风摆柳,一点骨气没有,膝盖软得只会下跪求和!我大庸威何在?”

  他一番慷慨之词,说到了沈不归心里。

  这个时代,达官贵人之间,男风盛行,清流一派更是推崇牛车出现,以柔弱为美,涂脂抹粉,娘里娘气,怎么振朝纲。

  还一味粉饰盛世太平,岂不知,大庸表面看似国泰民安,实质上却体弱多病,只是某些大臣讳疾忌医而已。通天阁小说

  “当今圣上,英挺神武,相信会改变社会风气。”

  沈不归又给李侍郎斟上满满一杯,自己那杯酒都没咋动,一步一步套话。

  “难!”

  李侍郎撇一下嘴角,又压低声音,“崇文抑武多少年,岂是一朝一夕可以改的!

  国内禁玄铁多年了。你管着这事儿,你不最清楚了。”

  沈不归表示认同地点点头,心里却升起警惕。

  “没有铁,拿什么铸造武器打仗,可不就要人上!”李侍郎又是一副忧国忧民的表情。

  “历朝历代,国家一旦动荡,受害者势必是百姓!”沈不归说着,用下巴示意李侍郎,看下面。

  万香楼一楼大厅中间小戏台子上,有一群衣衫破烂的人,在拉弦唱戏。

  “……忠臣孝子人人敬,佞党奸臣留骂名。各位看官老爷听分明,且听我唱上一段,上古第一奸人屠降(匠)城!”

  一段话说完,紧跟节奏的弦子声拉起。

  “……这奸贼,年方十七,手提一柄丈余银枪,率数万大军,冲进降城……一时间血流成河,横尸遍野……”

  “简直是一派胡言,我让人抓了去!”李侍郎一听,就火冒三丈。

  这戏曲一听就是影射瑞玄帝登基那年,十七岁的沈不归帅兵镇压匠城反贼。

  据说,他封死城门,拒绝谈判,直接杀人,光人杀了半月,才杀完。

  大庸至今无叛乱发生,沈不归却落得个屠城恶名。

  “无妨!撑得住皇上赞誉,也要挨得住他人诋毁,”

  沈不归好似并不放在心上,垂眸,视线自上而下,津津有味地看着下面唱曲儿。

  心里却琢磨着,怎么利用舆论,改善当下不利局面。

  比起直接取自己性命,舆论宣传诋毁才是最可怕的,如同前世网络暴力一般,舆论黑你时间长了,众口铄金,你洗都没法洗。

  正在此时,去取衣服的家仆敲门进来,两手空空,神色很异常,“大人!”

  “怎么回事儿,你拿的袍子呢?”

  沈不归也喝了酒,玉面染上绯红。

  沈府家仆欲言又止,一脸为难地让开身体,

  “还是大人自己选吧!”

  沈不归和李侍郎不明所以,抬眼望去。

  “……”

  只见门外,七八个俏丽婢女。

  每人双手捧着一个托盘,上面整整齐齐放着一件男式袍子。

  “大人,女婢奉命给您送衣服御寒!”

  齐刷刷地排成一列,口径一致,声音响亮,阵势甚是壮观。

  如遇惊雷,沈不归瞪着眼睛,惊诧地愣在当场。

  “大人,下雨天凉,这件靓蓝色绫锻袍子,是我们潘美人特意给大人做的,让女婢伺候大人穿上。”

  “大人,要说关心您,还是我们柳姑娘,知道大人喜欢青色,特意做了这件石青色宝相花缂丝锦袍。女婢给您试试!”

  “大人,我们季美人说,人不如新,衣不如旧,这件雪白直襟长袍你以往最是喜欢,季美人差女婢给您送来。”

  ……

  一下子来了七个!

  婢女跟主子一样,都挺会说,个个都不是省油灯。

  说话间,还都准备进来给他换上。

  吵吵嚷嚷地让人头大!

  “停!都给我站好了,谁也不许动!”

  沈不归冷汗直流,这袍子他敢穿吗,

  要么他七件都穿上,要么一件也别穿。

  不然,穿哪位的,都得罪人。

  再说,那一件袍子,都够寻常百姓生活一年的费用了。

  不怕狼一般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府中有这些女人在作,他还洗得清吗?

  “沈兄艳福不浅啊!”

  一旁,李侍郎调侃一句。

  再说,这么大阵仗,早引来其他客人注意了,小声议论起来。

  “原来是沈侍郎啊,难怪!美女如云送衣服,京城头一份。”

  “嫉妒没用,先说你养得起吗?沈钱罐那不是白叫的!”

  “大贪官,奢靡成风!”

  听到这些议论,李侍郎端起茶碗儿,掀开盖子,掩于茶杯后的脸上,嘴角微微翘起。

  几个婢女看着沈不归,不知该如何是好,此时楼下正好传来唱曲声,

  “……正所谓一将功成万骨枯,屠尽无辜万条命,贪官污吏……”

  “我去抓了他们!”李侍郎也听到了,气愤地站起身。

  “且慢!”沈不归伸手做了一个阻止的动作。

  “沈兄弟,不能再任他们猖狂下去了!”一场酒喝下了,两个人关系都近了不少,

  “谢李侍郎给我打抱不平!”

  沈不归一抱拳,然后转身,对外面婢女道,

  “把这几件袍子给下面几位唱戏的送去。回去照实复命吧!”

  “大人!”

  沈不归一瞪眼睛,几位婢女暗自噘嘴,又不敢反驳,转身领命而去。

  处理完这个小插曲,两个人也无了饮酒兴致,逐起身作别。

  看着走在前面的李侍郎,沈不归觉得李侍郎这个人可交。

  突然又想起一句话,一个人没有缺点,其实,就是最大缺点。

  身处满是权术和阴谋的朝廷,还是小心为好。

  沈不归好奇地运用起了读心术,他眼底微诧,居然没有声音,读心术失灵了。

  门口,两个人拱手作别,李侍郎有些醉意,被府上马车接走。

  邢铁问他去哪儿。

  沈不归想起府上女人,觉得与其回去,还不如查查案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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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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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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